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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历史故事

时间:2024-05-12 13:50:52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篇一:党章的历史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有多少字,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党章是由谁起草的,确定了一个怎样的原则,二大所制定的党章与一大所通过的纲领又有哪些关联之处?

一大通过的纲领大概是有700多字,加上标点符号有800多字,今天我们能看到的主要是从俄文版和英文版翻译过来的中文稿本,我们自己的中文版本已经丢弃,没有保存下来。一大的党纲基本上是由董必武、张国焘、李达起草的,在一大最后一天的会议上通过。

一大党纲确定了这样一些基本的原则,首先是把政党的名称定为中国共产党,这是区别于其他类型政党的一个性质的规定和特点。另外这部党纲规定了党的纲领一共是四条,第一条是革命军队必须支持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第二是要求革命运动要承认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第三是消灭资本家剥削,第四是联合第三国际,非常简单这么四条,把我们党的目标、任务基本都确定下来了。一大党纲它应该说是标志着我们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实际上也表明了我们一开始就有一些组织行为规范的一些基本的要求。

1922年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党章,我们叫二大党章,二大党章一共是六章二十九条,从内容上来讲,比一大党章丰富很多,但是这里面两者是有很大关联性的,比如说在入党的条件方面基本上一致,凡是承认中国共产党宣言党纲和党章本身,并且不分任何国籍,也不分年龄和性别,只要承认党的纲领章程宣言,愿意忠实中国共产党的就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这点是一致的。

第二政党的名称也没有变化,一直是叫中国共产党,同时在二大通过的关于组织问题决议案里面,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党的名称,对它是什么样的政党又做了具体的一些阐述,比如说明确指出它不是“知识者所组成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这些知识分子跟工人阶级结合起来的一个联合体,而是为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为领导无产阶级运动,并且在其中发挥急先锋作用的一个政党。关于政党的性质的进一步解释,使我们对中国共产党一开始成立,这是一个什么政党有了清晰的把握和理解。

从二大第一部党章出炉,到六大为止,中国共产党对党章进行了哪几次修改,都修改了哪些地方,每一次修改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会做出修改?

第一部章程出台以后一直到六大为止,我们党一共是修改了五次党章,其中四次都是党的代表大会上修改的,其中只有一次也就是五大党章没有在大会上修改,(而是)在五大召开之后飞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修改的章程。(党章)总体的修改情况是这样。

要想了解二大到六大党章的主要修改内容,首先要了解二大党章本身有哪些规定,它是源头。二大党章首先规定党的组织结构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闭会期间执行委员会来组成,明确规定了代表大会是每年举行一次。中央执行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的五人组成,并

选举候补委员三人,当正式委员出现离职的时候,由候补委员进行候补这样一个制度。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这是它的组织结构。

刚才讲的是党的组织结构的中央层级,党章同时规定在学校、矿山、工厂等等这些基层单位都要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凡是有党员三人以上的都要成立党小组。因此,从二大党章本身来看,它的党组织结构基本是党小组,党的地方支部以及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构成的。

二大党章规定的内容第二个方面就是规定了严格的纪律,虽然没有明确像俄共(布)八大党章那样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但是它的条文里基本上体现了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少数服从多数,这样一个基本的组织原则,这是组织纪律的要求,另外对党员个人来讲,规定了非常严格的纪律,如果党员连续两次,如果两次开会不到会的就开除。

在党的纪律方面,它还明确地规定,党员言论行动有违反党章、党纲以及宣言,包括各执行委员会的决议的,如果(无故)连续两次不到会的,欠党费三个月的,或者说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工作的,或者泄露党的秘密的,一律开除。可以看出,规定有非常严格的组织纪律。

二大党章第三个方面就是对党的活动经费来源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是党费,第二是党内派捐,第三是党外协助。此外二大党章还有一个附则,里面明确规定了党章解释权利的归属问题,就是大家如果对党章条款不同内容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的话,以谁的解释为准,当时规定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来作出权威的解释,一旦作出解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按照这个解释贯彻执行,这是二大党章的主要内容。

在党的三大上,对党章做了第一次修正,修正的内容主要是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个严格了党员的入党手续,也是为了保证党员的质量,比如过去只是一名党员介绍,修改为必须由两名党员介绍,而且两名介绍人必须具有半年以上的党龄。此外对党员的候补期(也)做了规定,根据党员的身份,候补期的时间长短不一。对于劳动者入党的党员,候补期是三个月,而非劳动者的候补期是六个,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严格入党的手续,保证党员的质量,这是三大党章修改的第一个有特点的地方。

另外,党员作为候补党员期间,他的权利和义务跟正式党员是不一样的,在候补期可以参加党小组会议,(但是)只有发言权和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这一点后来在党章修改里面也做了调整,删掉了选举权,(改成)只有发言权,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时是有选举权的,这是它的一个修改。

当时之所以对党员的入党手续和程序,以及要求做了这么严格的规定,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就是考虑到三大提出我们要跟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所以要求提高党员的素质。第二个考虑到当时中国产业工人人数非常少,所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不可能像俄国共产党(那样)主要在产业工人里面发展,它就要求大多数可能是在农民和小资产阶级里面发展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在入党手续、程序,包括对党员的基本素质、价值观方面的要求要更严格一些,防止一些其他的思想带到党内来,主要出于这种考虑做的修改。

第二个方面就是考虑到当时我们党还是地下党,做党员是很冒风险的事,甚至可能冒着生命的危险,因此如果加入到党内来以后,如果他不想继续当党员了那怎么办呢,所以三大党章修改的时候明确增加了“党员自请出党”的一个规定,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党员(自愿)退党规定。

第三个方面的修改就是开始注意发挥地方委员会的作用。原来在党员的发展方面都是由党小组发展,然后层层报批到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但是由于党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和增加,另外从实际情况来看,都由党的执行委员会来审批,(中央执行委员会)不一定了解具体的情况,相对而言,地方委员会更了解党员的实际和工作情况,所以这次党章修改就把党员入党的审查批准的权利下放到地方委员会,由党小组开会通过,然后报地方委员会审查批准就可以了。

第四个方面的修改就是在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数量上做了调整,原来是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五人,现在增加为九人,候补委员是三人,现在增加为五人,这也是随着我们党员数量的扩大,党工作的需要而增加的。

第二次修改章程就是在党的四大上,四大党章的修改主要侧重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其他方面跟三大党章基本(保持)一致,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之所以加强组织建设,主要是这个时期我们党跟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这个部分了,同时(这事使得党)对自身建设不同程度的有所忽略或者受到影响,因此总结三大之后这一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决定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所以)把(修改)重点放在这个部分。

具体修改内容有这么几个方面。首先是规定了党支部成立的条件,凡是三人以上均成立党支部,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今天。这时党的基础的组织就是党支部,也有党小组的称呼,但是这个党小组跟四大之前的党小组不是一个概念,这时的党小组已经成为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了。这是一点修改。

第二点修改就是对党员候补期的权利做了调整,像我前面讲的,这时党员在候补期间内,只有发言权,而没有选举权、表决权以及被选举权利。第三(点修改)是对党的中央执行委

员会委员长称呼改叫党的总书记。这是党的总书记名称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基本是这几方面的修改,它的职权、一些权利等都没有什么根本的变化,这是四大修改。

我们党第三次党章修改是在五大之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之所以五大没有修改党章这个跟过去不一样,是一个特例,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

当时的背景主要是由于五大之前我们党处在革命的紧急关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这时党内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投降主义,另一个就是瞿秋白所代表的“左”倾盲动主义,这使我们党员的数量、革命队伍受到严重的重创,这样的情况下五大召开的时候,来不及讨论组织问题也来不及修改党章,只是在确认党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领导权的问题,所以就把党章修改的问题委托给中央政治局在会后来完成,

因此是五大之后委托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修改党的章程,这是我们党唯一的一次党章修改的特例。

五大党章一个突出的修改特点就是在章节和体例、内容上都发生重大变化。原来的党章只有六章31条,这次修改为12章85条。从内容来看扩容了很多,首先规定党员、党的建设,党的中央机关、党的组织,省的组织、市及县的组织、区的组织、党的支部、监察委员会还有纪律、党团、经费、与共青团的关系等等。从这个角度来看,五大之后修改的党的章程修正案,它的章节、体例为今天党章框架总体轮廓有一个基础传承。在具体内容来看,第一次规定民主集中制为党部的指导原则,这里面没有明确讲是组织原则,它确定为指导原则,这是它的一个特点。

另外在党的组织系统里面,它分为四级,就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省一级、区县一级,一直到党的支部分为四级,另外用专门的条款规定了党的代表大会的四项任务。这个过去不是很明晰的,散布在各个条款当中,这次(党章)集中规定了四项的基本任务。

此外,(党章)首次规定中央政治局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设置,当时还是规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是处理中央的日常事务工作,还对党员的入党年龄首次做了规定,必须年满18周岁,这一条一直延续到今天。此外,五大之后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党章很有特点的一个地方,就是增写了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主要在两个层级设立,一个是中央,一个是省,它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省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不得同时由中央委员会和省委员兼任;另外,这些监察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参加中央和省的同级党委的委员会议,但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另外监察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同级党委会没有否决权利,但是监察委员会的报告、工作和决议,只有同级党委会同意才能生效,实际上也就是相互制约的规定。

那如果这两个方面达不成共识怎么办?两家开联席会议讨论商量,如果联席会议还不能解决,那么提交到下一次同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这是它的一个特点。这个规定是借鉴了当时苏联共产党党章的一些规定。

由于它没有完全从中国党的实际情况出发,完全照搬了苏联共产党党章的这规定,(所以)后来执行的不是很好。规定里比如监察委员会的职权、地位和作用本身没有详细的规定,只规定这么一个会议的制约关系。

此外,这次修改的党章首次把党的纪律明确规定了三个种类:警告、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最早期只有开除,没有别的种类,这次细化了。另外,(还)第一次规定了党团相当于今天党组的规定。同时这次党章的修改还对党和共青团的关系专门做了规定,这就是五大之后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修改的主要内容。

五大党章应该是我们党建立以来(对党章进行的)第一次大的修改,它不仅总结了我们党自身的建设经验,而且也借鉴了第三国际各国党的一些经验,包括苏联共产党的一些规范,包括党章的一些规定,同时在党章的内容上确定了一些基本的规范,而且在章节和框架上为后来党的党章不断完善奠定了基础。

1926年的6月18日,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这是唯一一次在国外召开的党代会,当时国内的革命形势非常严峻,右倾投降主义和“左”倾盲动主义我们党造成的损失很惨重。党的一些领导人先后牺牲,比如李大钊、罗亦农等等。同时1927年到1928年的上半年,我们党员由6万多锐减到1万多人。在这种情况下,在国内根本没有办法开党员代表大会,所以,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我们在苏联(来自:www.Zw2.cn 爱 作文 网)召开了六大。

在这种极特殊的情况下,被修改的党章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完成和通过的,整个过程都受到共产国际领导,因此六大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在今天看来带有明显的共产国际痕迹和色彩。当然,有些内容对我们党是有帮助的,有一些内容,实事求是讲,也是不大符合我们党的实际,因此后来也是很难贯彻执行。这一点过去刘少奇有过评价,这也是为什么到七大的时候必须修改六大党章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受共产国际的影响比较深,六大党章修改的规定包括中共中央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甚至中央委员召开一次临时的会议都必须报请共产国际来批准。一些很细节的东西,包括党的代表大会选举率是多高,也是由它批准等等。(这)使得我们党不能够比较独立自主处理党内的内部事务,这对我们党的工作后来有影响,这是它的一个特点。

另外这次党章的修改,第一次正式明确使用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这么一个规定,同时对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做了具体的细化的规定,此外撤销了党的总书记这样一个提法,这个是前后有变的化;还首次规定党员没有充分的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党费就自愿出

篇二:党章与纪律建设的历史回顾

党章与纪律建设的历史回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作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严格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把纪律和规矩写在自己旗帜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建设每向前迈进一步,都会在党章中有所体现和强化。可以说,一部党章发展史也是一部党的纪律建设史。 ——编者

一大至七大党章——党章中纪律建设的奠基时期

由于受列宁党建学说影响,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特别重视纪律建设。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个纲领中,涉及纪律的内容占有相当比重和突出位置,为党的纪律建设奠定了“纪律立党”的基础。特别是规定了“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等纪律,对保证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大党章确定的党的纪律基本要求,在二大党章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二大党章坚持列宁建党思想,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有严密组织和严格纪律的队伍,首次将“纪律”单独成章,并提出了9条纪律要求,涉及组织纪律、宣传纪律、党员从业纪律等,使党的纪律建设有了实质性内容和进展。二大党章第一次系统规定了党员的违纪责任,明确规定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予以开除:一是言论行动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二是无故连续两次不到会。三是欠缴党费三个月。四是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五是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六是泄露党的秘密。这些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对于规范党员的行为,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的战斗力,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大党章把纪律专列一章的做法,被三大、四大党章修正案所继承,而且在内容和文字规模上也大体保持了一致。1923年党的三大敏锐洞察革命形势,把修改党章的重点放在强化组织纪律、完善入党手续等方面,细化了组织纪律的程序性规定,要求党的中央机构带头执行组织纪律,并允许党员“自请出党”(即自行脱党),体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务实精神和实践导向。四大党章将中央领导体制明确为“总书记制”,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规范,规定“凡有三人以上均成立支部”,按照“严进严管”的精神细化了候补党员的权利、义务,并将党员管理权责“下沉一级”,反映出我们党对组织建设和党员日常监管的重视。

随着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爆发,党再次处于白色恐怖的恶劣环境中。面对这种危急形势,党的五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突出强调“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进一步细化了违纪处分规定及审查程序。五大党章明确规定党组织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此后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都突出强调了这一组织纪律原则,并不断加以补充、发展和完善。五大党章还首次以专章规定设立监察机关并赋予了监察机关很高的地位,明确提出中央及省监委会成立的目的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这些都是“纪律立党”精神的充分体现。

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1928年六大通过的党章基本上沿用了五大党章的内容。其亮点在于突出强调“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明确了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操作性规则,对于纠正党内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影响深远。六大党章将“党部执行纪律的方法”分为对团体和个人两种情况,并对违反纪律的处理程序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对党员退出机制做了较大调整。六大党章强化了基层组织机构职责和财务审查监督,对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具有积极意义。六大党章不足之处是撤销了刚刚成立的监察委员会,导致党内监督“有纪律,无组织”。

在伟大的全民族抗日战争中,党的组织得到快速壮大和发展。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党大力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七大党章首次把“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作为党的组织纪律予以确立,

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规定。七大党章首次把纪律作为党的组织基础写入总纲,确立了纪律建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正确方针,对于正确执行党内纪律,保护党员正当权利有重要意义。七大党章重新规定设立监察机关,并明确其“在党委指导下工作”,对后来确立纪律检查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具有重要影响。

八大至十一大党章——党章中纪律建设的曲折探索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党章中的纪律建设也经历一个曲折探索的过程。有两个重要因素使党对纪律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深化:一个是党执政后,有些党员干部经不起糖衣炮弹的侵袭,逐步腐化变质;另一个是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内发生了高岗、饶漱石事件。这两个因素使党认识到,必须加强党的纪律,以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团结统一。

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新党章首次将民主集中制表述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强调任何党的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这反映出新型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清醒,对于加强纪律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八大党章确立了延续至今的纪律处分体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并对党的执纪机构做出新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得到确认。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准备不足、缺乏经验,对执政党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缺乏深刻认识和足够重视等原因,八大党章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特别是八大党章有关发展党内民主和加强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的好规定、好办法,在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没有得到很好贯彻,以至于发展到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不正常现象,随后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

“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使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这些消极影响在党章有充分反映。1969年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废除了八大党章有关党纪的许多正确规定,既没有“纪律”专章,又取消了监察委员会,党员纪律处分基于什么纪律、遵循什么程序都缺乏明确界定。这给一些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绝大多数党员的正当权益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遭到不同程度的践踏。十大党章仅有个别词句表述上的调整,基本上延续了九大党章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规定,某些方面的错误甚至还有所发展。

粉碎“四人帮”后,亟须清除“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影响,重建党组织的正常秩序。在这一背景下,十一大党章在总纲中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强调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出“不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和“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等纪律要求。十一大党章要求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这为恢复重建纪律检查机关提供了根本依据。

十二大至十八大党章——党章中纪律建设的稳定发展时期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再次实现了党的历史性转折,党章中的纪律建设也迎来了稳定发展时期。十二大党章在纪律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比过去历次党章的规定都更加严格,更全面具体地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把纪律要求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明确了纪律处分的类型和程序,并首次对纪律执行程序作了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的规定。十二大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方式、纪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重大调整,规定了各级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和“三项经常性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

申诉)。邓小平同志曾评价:“这些条文写得很好,提高了他们的地位,这样他们就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党的十二大为标志,中国进入全面改革开放新时期。然后,改革开放新的历史环境对党的建设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针对党内不断滋长的种种危险的消极腐败现象,十三大党章提出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和发展党内民主,使党的建设更加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要求。特别是首次明确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并将这一规定作为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这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和发展党内民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体现。

1992年,随着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的发表,党和国家的历史掀开非同寻常的一页。十四大党章首次把“从严治党”写进党章,标志着我们党正式将其作为管党治党、严明党纪的总遵循和根本原则。十四大以后,党的纪律建设进入了稳定发展和局部调整期,党章中关于党的纪律的相关规定与论述基本稳定下来,之后的历次修改只是做了一些局部内容调整。党的十四大以后,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党的建设和党章也随之进入新的平稳发展时期。这一特点在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党章关于党的纪律条文中有比较清楚的反映。十五大党章延续了十四大党章对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这表明,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洗礼,站在新世纪门槛上的中国共产党找到了党内监督“既有组织,又有纪律”的正确道路。十六大党章突出强调“依法治国”和强化法制意识,提出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丰富了纪律检查工作的内涵。十六大党章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部分增添了两个重要内容:一是在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内容,这是党面对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在党章中首次明确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所应承担的组织协调任务。二是在纪委的经常性工作中,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十六大将十五大以来党在自身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拓展了纪检机关的“法定权责”,有利于提高纪律建设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十七大党章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纪律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总纲中新增了相关内容,并第一次写入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党风廉政建设十六字方针,这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充分肯定。十七大还把党务公开、党代会任期制、巡视等加强监督方面的重大制度和措施写入党章,以进一步保证党的纪律在党的各级组织中得到有效执行。十八大党章未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作出修改,但对总纲和其他章节的修改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十八大党章在总纲部分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党的干部部分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和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等内容,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十八大党章充实完善纪律建设相关内容,有利于促进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回溯党章与纪律建设的历史,可以深刻感受到,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一路胜利走来。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从严治党治国治军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尊崇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高永中)

篇三:《中国共产党章程》读后感

《中国共产党章程》读后感

高一五班陈晨

在上个学期,得知学校要组织校级业余党校的学习,作为一名团员,我马上就报了名。很荣幸能够得到这个难得的学习机会。

放假之前,学校的程校长为我们上了第一堂课,围绕党章,加入了很多历史故事,语言也幽默风趣,让我听得津津有味。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始终是带着严肃的心去学习的。即便一条条的规定并没有故事那样有趣,但也让我更加了解了一直敬仰的中国共产党。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首先,成为党员要年满十八岁,而且是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其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而且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然后要有义务,也会有权利。然后是党的制度以及介绍各种组织,有组织就要有干部,有干部也就要有党的纪律,有纪律就会有人来检查,这也就构成了有逻辑性的党章。第十章说明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国共产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阅读过后,感受颇多。我觉得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是非常重要的。崇高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保持先进性的精神动力,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入党对每个党员来说都是一件十分神圣的事情,凝聚着我们对党的伟大事业的追求,对共产主义信念的信仰。

而作为一名尚未入党的共青团员来说,我所要做到的,就是好好学习,积极向上,努力奋斗,向别的积极分子宣传团和党,自己争取早日入党,成为一名平凡却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不断充实自己,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出自己应尽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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