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文件编号:XJ-WI-JC-04
修订状态: A/0
版 次: A/0
生效日期:2003年2月25日 第 PAGE 1页 共 NUMPAGES 2页
1.0工作目的:规范效能监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2.0术语解释:效能监察是指针对失职渎职、管理混乱、效能低下等问题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3.0适用范围:适用于新疆航空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管理。
4.0职责:由公司纪委监察部监察员对年度效能监察工作作出计划,监察部部长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0工作内容和要求:
5.1年度效能监察重点的确定:
5.1.1由监察部监察员在每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结束后15天内起草出年度重点任务;
5.1.2由监察部部长进行审核;
5.1.3经监察员修改后,由公司纪委书记同意后实施。
5.2工作内容:各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情况;依照权限行使经营管理权情况;合理利用资源,创造出最佳效益情况。
5.3监督检查和总结改进:
5.3.1由监察部部长选题立项,监察员制订监察计划,纪委书记批准实施;
5.3.2由监察部部长拟定人员组织实施;
5.3.3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清责任,依据《监察法》作出处理;
5.3.4提出建议,改善管理;
5.3.5由监察员汇总材料,经监察部部长审核,呈公司纪委书记批准,写出监察建议或情况报告。
5.5.3由负责档案管理的监察员将检查材料和总结归档。
5.0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0相关记录:
6.1“检查记录”;
6.2“监察建议”;
6.3“全年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