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处工作制度
制度汇编2021
督导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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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督导处工作制度】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督导工作的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整体内涵建设,创新督导工作机制,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促进督导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充分发挥督导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职能,为学院的科学发展做好服务和保障,特制定关于对督导工作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做好各项督导工作,认真总结整理督查结果,及时下发督导报告,每天以督导报告的形式按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当天学院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完成情况,为学院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强化督导员的业务学习,提高素质,完善督导考核制度。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坚持督导的客观性、严谨性、公正性,督促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按时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具体要求
(一)落实、分解、督查学院各阶段工作安排。进一步将各时间段中的主要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定期对各部门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
(二)督促检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查各单位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期工作任务、执行各项政策和制度等情况;对学院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促增强各单位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监督执行学院各项规章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学院规章考核制度进行督查考核,杜绝徇私舞弊,买卖私情,真正做到各项督导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做到有据可循,有理可依。
(四)开展专项督导。对学院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项重点督导;对学院党委会议、学院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议案等进行专项督导;对院领导信箱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各单位作风建设、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督查。
(五)重视督导信息的反馈。及时整理各项督导工作的督查结果,认真分类梳理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沟通,跟进此项问题当前存在的状况,落实问题最终解决的情况。
(六)认真督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交接班工作,检查带班领导带班汇报的撰写,严格审核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带班/值班过程中的巡查及签到情况,对于带班领导反馈的问题,及时落实问题中所涉及到的部门具体的解决方案及完成时间,按时间节点对问题解决总体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七)做好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和实训课的督查工作。进行每日教学情况巡查,及时了解教师上课情况和学生的听课及出勤情况等,严格按照学院实训课管理办法对实训课学生的着装要求及出勤等进行督查,及时对当天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及时准确下发教学督导报告。
(八)做好学生评教、教师测评工作。定期对任课教师及辅导员老师工作情况进行测评,认真整理学生评教和教师测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二级学院进行沟通解决。
(九)完善督学听课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督学听课的教学督导作用,及时了解全院教师的教课及学生听课情况,及时反馈教师在教学方面、学生在遵守教学秩序方面的信息。认真查找教学方面的不足,及时做出调整,保证全院教学管理环节的有序进行。
(十)制定日、月、年督导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每天日常督导工作和学院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每天撰写日督导报告,按时向学院领导进行汇报;每月定期规整当月督导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各项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不足,及时做出整改,认真撰写月督导报告,按时向学院领导进行汇报;认真做好年终工作总结,针对本年度各项督导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剖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创新督导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各项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关于建设学生督导员队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学生督导员工作职能作用,提高学院督导工作的时效性,使学院督导工作更加常态化,提高学院整体办事效率,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高质量完成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建设学生督导员队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督导员要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听从学院督导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项督导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杜绝徇私舞弊,真正将各项督导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工作职责
(一)学院督导处每月对学生督导员进行两次培训,学习基本的岗位知识,成为一名合格的督导员。
(二)在督导处的统一管理下,对以下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校园的基本设施建设的督导检查:物品的损坏,报修的维修情况等。
2.校园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校园公共卫生,教学楼的卫生,卫生间的卫生,书院的卫生等。
3.校园安保的督导检查:有无安全隐患,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等。
4.学院的收费制度的督导检查:有无乱收费,私自要钱等现象。
5.学院辅导员老师的工作情况:是否认真尽职,有无违规现象。
6.学院教师队伍的工作情况:课堂效果是否良好,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每天做好任课教师的测评工作。
7.学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教务处的教学开展情况,学籍管理情况;学生处的学生管理,征兵,奖助学金的评选,档案的管理情况;就业中心的实习安排情况;财务处的收费情况;宣传部的宣传工作等
8.校园内学生的行为督导检查:制止不文明现象并及时向学院反应。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督导员接受督导处的培训,并按时召开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利用非学习时间对校园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完毕当天将检查原始材料交至督导处办公室,并对当天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报。
(三)对于学生反应的问题及发现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督导处进行汇报。
(四)对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到学生日常的评奖评优工作中。
【三】《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学院督导委员会是在学院党委及督导处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学院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统一的学生组织。为了使督导委员会工作更加高效、纪律更加严明,各方面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民主化,特制定工作条例如下:
一、 督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专业特色,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发展的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
(二)发挥行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二级学院的友好关系,加强对外交流,取长补短,促进自身发展。
二、督导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督导委员会机构设置
1.主席团:由督导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组成;
2.部门机构:督察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
(二)主席职责:
1.主持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部长完成分管工作;定期召开督导委员会例会,研究布置督导委员会工作;强化督导委员会内部管理,搞好团结,协调内外关系,增强督导委员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工作能力;
2.在征求督导处意见基础上,就督导委员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3.对外代表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校督导委员会;
4.做好督导委员会组织制度建设,布置、检查、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
5.协助督导处做好督导委员会学生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本部门成员的修养,完善内部建设,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加强和锻炼部门成员各方面能力,协调和组织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各部门的团结;
6.协助督导处负责督导委员会通知、文件、总结、通报、督导委员会材料的审阅和签发、督导委员会内部考核、评比及其他活动的举办工作。
(三)副主席职责:
1.副主席应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有的各项职权,因主席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主席主持工作,做好自己分管工作;
2.开展督导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督导委员会思想政治建设,及时反映督导委员会出现的阶段性问题,并提出建议,及时传达督导处和主席的指导意见;
3.及时向督导处和主席汇报督导委员会工作总结,自觉接受督导处领导监督。
(四)督察部工作职责:
督察部为督导委员会核心部门,学生督导员作为督导处的一部分,辅助督导处对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学院的各项情况,为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助力。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学院督导处督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到课率和校服穿着率情况,及时整理反馈督查结果,确保校服制工作的落实。
2.协助督导处督查学院课间操的学生出操情况及校服穿着率,确保阳光运动一小时的顺利开展。
3.做好晚自习期间的教师教学、辅导员带班质量测评,及时了解反馈广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为学院教学质量提升、辅导员服务水平提高献计献策。
4.完成督导处安排的其他督查工作,例如学生晚归、宿舍熄灯、强国学习等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5.做好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不知法犯法,履行督察部工作职责。
(五)宣传部职责
宣传部是以为督导委员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为全院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督导委员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具体职责如下:
1.正确贯彻党的宣传方针,加强对部门成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等宣传教育。
2.定期向学院宣传部对接下阶段将要开展的活动,及时向学院汇报督导委员会的动向。围绕学院工作中心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对我院开展党建和教学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个人等进行宣传报道。
3.做好学院活动的宣传,利用横幅、海报、传单等方式进行,利用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4.做好宣传方式的创新,摒弃校园内单一的常规宣传模式,开拓更多的宣传途径,或改良传单、海报的版面来吸引同学们对于活动信息的关注。
5.建立完善督导委员会的博客、微博、公众号,将图片、视频和文字资料以轻松、便捷的方式及时地传达给外界,将活动的信息公布给大众,从而达到更快、更广的宣传效果。
(六)文体部职责
1.根据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文艺活动和各类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体育运动健身,推动校园文化艺术和体育运动的发展;
2.组织参加各类歌舞表演,比赛,组织各类适合当代大学生开展的各类体育竞赛;
3.加强部门成员的管理工作,促进部门成员之间的团队合作精神,及时做工作总结和计划部署,及时发现问题的所在之处,并及时解决;
4.定期向督导处、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有效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在文体活动方面的意见或需求。
(七)外联部职责
1.做好督导委员会与其他高校督导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做好一切礼仪接待工作;为督导委员会各种活动争取外联、寻求赞助,所争取赞助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做详细统计;
2.在取得学院督导处支持的情况下组织各项符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向上的活动,为同学展示青春风采建立广阔舞台;
3.负责与意向商家联系,为广大同学提供体验社会、投身社会、锻炼自我的机会;
4.调动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其才能和特长,为同学服务;
三、工作流程
(一)工作时间:上午9:40——10:10,下午5:50——8:30,请假手续由督导处统一办理,由督导处审核签字,到达各部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备案后生效。
(二)工作时间纪律要求:
1.主席团建立签到登记制度,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视为自动离开。
2.督导处分管老师对本部门成员进行不定时抽查,对违反学校纪律,如打架,抽烟,不穿校服等行为,发现一次立即处开除处理。
3.要求工作时间在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不得在其他地方逗留,工作时间外必须按时回班级进行晚自习,接受二级学院老师监督举报。
4.要求全体成员工作时佩戴工作证,统一服装,态度谦逊,工作认真仔细,尊师重道,主动向老师问好,不得出现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行为,出现打架、冲突被举报者,一经核实,马上开除处理。
5.主席团成员不定时进行轮岗制度,建立测评制度。督导处老师、主席团成员行为接受全体部员监督,定时进行测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以上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委员会。
【四】《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督学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完善督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督学在教学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督学的工作水平,加强教学建设力度,提高教学质量,紧跟学院现代化教学发展步伐,现制定督学评选认定办法,具体如下:
一、督学评选条件
(一)二级学院院长和部门负责人不能担任督学。
(二)督学人员至少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严格遵守督学工作纪律,维护督学形象。
(四)积极参加督学委员会的相关培训及会议。
(五)具有高尚的师德,良好的思想修养。
(六)教学成绩突出,教学经验丰富。
(七)勤于思考,工作责任心强。
(八)对学院教学进度及开展情况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教学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督学的职责
督学负责对学校的教学档案、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秩序、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其职责是:
(一)进行监督、检查
每周根据自己的空堂时间由督导处具体安排进行听课,并对被听课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授课水平进行指导和提出建议,填好听课记录,听课后及时和任课老师交流,每周听课结束后当天上交听课表;如有突发情况无法正常听课,要提前向督导处说明原因,无故不听课的,第一次提出口头批评,第二次进行全院通报,第三次取消督学资格。
(二)提供咨询和评议。
对学院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提供咨询和评议,对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教学成果及科研成果提供咨询和评议。
(三)开展教学研究
1.参与学院安排青年教师的培训,评议他们的业务水平及教学水平。
2.参加观摩课、公开课、比赛课及有关职能部门提议需听得课。
3.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督学应有自己的教育教学研究专题、研究方向,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自己的研究成果。
4.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做教学理论、教学研究报告,帮助青年教师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
5.各二级学院督学协助二级学院院长,协调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与教研室主任一起认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为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督学的权利
(一)有权随时听、评任一课程,并对此课程教学情况有认定权;有权组织有关专家对某一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认定。
(二)有权对各教学单位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评价及认定。
(三)有权对所发现的问题以“督导”名义在例会上通报,提出批评或表扬,有权责令有关部门或个人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提升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提高学院教职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15年开始,对学院全体教职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相关排名,同时将根据排名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体行政人员,全体教师
二、考核依据和流程:
(一)年终考核排名主要依据当年所有月份(6月、7月、8月小学期三个月除外)绩效平均得出。绩效构成主要包括:30%本职工作+15%诊改绩效 +5%宣传绩效+5%学习培训绩效+5%信访保卫绩效+5%环境卫生建设绩效+15%招生绩效+20%学军绩效=100%。
(二)院级领导、二级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全体行政人员的考核按照当年所有月份(6月、7月、8月小学期三个月除外)的绩效分数平均得出,二级学院院长助理的考核按照当年所有月份(6月、7月、8月小学期三个月除外)的绩效平均分数和教务处年终考核分数综合得出。
(三)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的考核,由教务处教学工作年终考核分数得出。
(四)教师的考核按照教务处每月学生测评、二级学院评价、督学听课、在线视频等平均得出。
(五)二级学院团委副书记、辅导员的考核按照学生工作处每月量化考核平均分得出。
(六)督导处于每年1月份梳理上一年度的绩效和得分,并进行各类排名(名单包括:《院级领导排名统计表》《二级学院院长排名统计表》《部门负责人排名统计表》《二级学院院长助理排名统计表》《全院行政人员排名统计表》)等。
三、对年度排名优秀员工视情况进行适当奖励,奖励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工资上调。
(二)行政级别晋升。
(三)绩效奖励或职务补贴。
(四)证书奖励或公开表扬。
四、对年度排名落后员工的处理办法:
(一)对于在年度工作考核排名中处于末位的各级领导干部酌情处以行政级别降半级以上的处罚;(本条所说的“末位”是指在各类副股级以上行政领导年度工作考核排名中处于最后一名的人员)。
(二)对于在年度工作考核排名中处于末位但没有行政级别的行政科员以及专职教师,酌情处以500元以上经济处罚(在下月工资中具体体现),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培训或者调岗;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学院将视情况与其结束劳动关系;(本条所说的“末位”是指在各类副股级以下行政人员年度工作考核排名中处于最后20%的人员)。
【六】《关于实施工作问责制的规定(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教职工的道德意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高效的管理队伍和教职工队伍,学院决定实施问责制。
问责制是强化责任管理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全体教职工在其负责的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进程,造成工作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它是对全体教职工工作全程提醒和全面问责的有机结合,是制度约束和道德自律的有效结合。
一、实行问责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岗位职责为准则,从制度上保证全体教职工对学院发展和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使全体教职工恪尽职守,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快速稳定的发展。
二、实行问责制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处理有据。
2.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3.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4.坚持行政问责和改进工作相统一。
5.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实行容错制。容错制是指对于没有按照学院规章制度办事,但并未对学院各方面造成影响或产生积极向上作用的行为,给予改过机会不予问责惩罚的机制。
三、问责对象
全体教职工。
四、问责制的范围
1.对学院及上级领导的决策部署、工作安排不重视,有责不担,有令不为,敷衍应付,以致政令不畅或者推进不力、落实不好的。
2.上级安排给下级的工作,下级未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的;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又未及时向上级进行详细的情况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汇报具体工作进展情况的。
3.工作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该完成的工作不及时完成,该汇报的事项不及时汇报,该按学院制度规定及时处理却拖延不办的。
4.工作拖拉或推诿扯皮,只找客观原因或他人原因,导致工作落实不好、逾期不办、引发矛盾纠纷或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严重失职,重点工作未予重视,组织工作措施不扎实或组织领导不得力、以致造成决策部署未有效落实、工作不能如期推进的。
6.因不履行岗位职责,故意拒绝、放弃、推诿,给学院工作带来损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7.因拒不执行上级和学院政策,擅自做主,影响学院整体工作部署的。
8.行政部门对教职工提出的申请、建议,不办理、不答复、不调查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
9.因工作失误、渎职,未按照制度规定权限、原则和程序进行工作,或因违反各项法律法规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10.对下属部门或教职工监督管理不力,发生严重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11.教师出现教学事故的。
12.应追究责任的其他未尽事项。
五、责任追究方式
1.谈话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及检查。
2.通报批评、罚款(最低不少于200元)、警告、记过、免除职务、限期留用等。
3.取消评优、评先、晋级及专业技术的评选资格或解聘。
4.通知解聘离职。
六、问责工作的程序
1.学院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责事件的原委:
(1)全院师生、家长或社会公众的举报;
(2)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批示、通报;
(3)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4)工作检查或督查中反映的问题;
(5)工作中出现较大影响的事故;
(6)学院董事会研究决定问责的事件。
2.学院董事会根据收集、调查和掌握的情况,开启问责程序,确定问责。
3.问责将组成问责调查组:
(1)调查组以董事会为组长;
(2)督导处为主要负责部门;
(3)采取实地考察、群众座谈等形式全面开展调查;
(4)学院董事会将根据问责调查组的调查做出问责处理决定。
【七】《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节假日前后工作要求》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节假日前后的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一、放假当天各单位下班后及时关闭门窗并断电,整理好办公室卫生,确保办公室安全、干净。
二、学生放学后各二级学院检查本二级学院教室是否关闭门窗、灯、电脑、投影仪等,检查是否锁门,确保物品安全。
三、放假当天由工会爱卫会负责通知各单位做好德育基地的清扫工作,并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反馈整改,确保校园清洁。
四、放假期间党政办公室、财务处、报名处、保卫处、宣传部、实验中心、物业中心、车队、书院办公室等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
五、学生返校当天,各二级学院做好辅导员到岗和学生返校统计,了解未返校原因,确保学生返校安全,学生科做好书记、辅导员到岗及各二级学院班级学生出勤检查工作。
六、学生返校当天,督导处利用晚自习时间做好书记辅导员在岗、学生返校率和校服穿着的督查工作。
七、带班领导应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全院发生的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协调处理好有关事项。
【八】《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领导巡查制度的决定》
为更好的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学生内部发现问题,解决学生的诉求,积极稳步落实感动育人方案的实施,现实行领导巡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巡查要求:
(一)要求各二级学院院长每周至少巡查上课、书院及晚自习开展情况两次,并将巡查情况汇报至二级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群。
(二)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部主任每周至少巡查上课、书院情况两次,并将巡查情况汇报至本二级学院书院群。
(三)要求各二级学院团委副书记、辅导员每天不定时查看全天上课、书院及晚自习开展情况,并将巡查情况汇报至本二级学院书院群。
(四)要求分管学生管理及教学管理的院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每周至少查看学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教学工作开展情况一次,并将巡查情况汇报至二级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群。
二、巡查内容:
(一)分管学生管理的院领导负责查看全院学生管理情况,重点查看军事化管理落实情况,校服制管理落实情况,学生稳定工作开展情况,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人员工作开展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二级学院沟通,及时解决。
(二)分管教学管理的院领导负责查看全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查看各二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情况、教师上课情况、教师管理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二级学院沟通,及时解决。
(三)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团委副书记、辅导员对以下内容进行查看:
1.学生是否按时到班上课,是否存在早退迟到现象。
2.教室内基本上课设施是否完整,是否齐全可用,例如课桌椅,门窗,黑板等;教室内授课设施多媒体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可用,例如投影仪、电脑等,发现损坏需报修的项目及时报修。
3.教室内卫生是否合格,教室文化建设是否完成。
4.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生活上的需求和困难,及时为学生解决问题,做好学生安抚工作。
5.检查宿舍内有无违禁大电器使用,有无违规现象存在,及时发现和制止。
6.检查宿舍内卫生是否达标,对不达标宿舍提出批评,及时整改。
通过实施领导巡查制度,能增加学院师生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切实发挥感动育人平台的作用,助力提升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与水平。
【九】《绩效考核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学院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评价学院行政人员德能勤绩情况,提高学院行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体现行政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相联系,把考核工作落
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全体行政人员
二、考核的目的和原则
1.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晋升、解聘和调整岗位的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4.注重实绩与工作态度的原则。
5.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绩效构成
本职工作(30 分)+卫生(5 分)+学习培训(5 分)+信访保卫(5 分)+网络宣传(5 分)+诊改(15 分)+学军(20 分)+招生(15 分)=总分(100 分)
四、考核细则
1.师德师风,要求各岗位教职工按照本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教职工职责,认真学讲政治,做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工作者。
2.工作执行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或在领导要求时间内完成任务,不拖延、不推诿,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纪律,要求遵守学院考勤制度,行为规范制度,带班值班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会议着装制度等纪律要求制度,严以律己,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4.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不应付、不敷衍、不做表面功夫、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5.工作协同性,要求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学院的党建团建、宣传招生、安全保卫、学军信访、美化培训等相关工作,共同建设美好校园。
五、考核办法
1.部门或个人有突出责任或重大贡献,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反响,为学院争得荣誉,经学院董事会确认,每次每例奖例 5-10分。
2.参照考核细则,对于出现问题的教职员工进行绩效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绩效 5-20 分。
3.奖惩的考核分数均在综合分数中体现。
4.学生管理相关人员,任课教师考核由学生处、教务处参照相关精细化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奖罚。
【十】《关于实施排名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简明规范的工作考核体系,确保政令畅通、务实创新地推进职能到位、提升工作效能,争创优先、快捷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更好的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考评组织
各职能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全院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日历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所负责工作项目的排名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职能单位要认真制定排名工作方案,并报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方案里的相关要求执行。
3.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排名制,做到事事有标准、件件有落实,质量有考核。
4.坚持注重实绩、工作成效的原则,认真总结点评各项排名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原则相结合。
5.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制度考核约束,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6.针对学院安排的排名工作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客观公正,严禁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向考核组织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严禁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相关事项的规定
1.考评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2.年终综合考评后,由所负责相关考核单位报批学院后,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奖罚。
【十一】《督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提升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探索有效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制定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 确定督导师
1.原则上在二级学院设立一名总督导师,每个班级设立一名督导师,总督导师受党委直接统一管理,与二级学院院长平行开展各项工作。各班级督导师由总督导师统一管理,由督导处进行
监督考核。总督导师每月补贴 1000 元,班级督导师每月补贴 500元。
2.督导师的选拔办法:
(1)选拔对象:全体教师(部分行政岗位人员)。
(2)选拔方式:
①由教务处、督导处根据排名及相关年度考核审核并初步确定总督导师名单;
②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采取自愿及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导师制工作小组初步确定人选,报学校导师制领导小组审定。
(3)选拔标准:
①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具备担任督导师的基本素质;
②具备本门学科系统深入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具备解决复杂理论问题、技术问题和应用问题的能力;
③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④具有高尚的师德,良好的思想修养,有责任心,有担当;
⑤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做好督导师的日常工作并按时进行汇报。
(4)领导小组在确定督导师的人选后,向师生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每学年选择一次,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一个班级(50-100 名学生),每增加一个班级,增加补贴 250 元。
3.督导师实行二级学院之间交叉督导,顺序为:护理学院→信息学院→英杰学院→商学院→建筑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影视学院→机电学院→汽车学院→基础学院→航空学院→旅游学院→护理学院(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督导师职责
1.做好一对一学生关心关怀工作,不仅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更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动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指导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标、专业人才发展动态和当今社会要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督查二级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辅导员岗前培训是否到位,各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有无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日常学生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学院辅导员工作准则,是否履行辅导员各项工作职责,工作效率是否达标,工作方式方法是否合理有效,工作中应对学生突发事件处理是否得当,处理学生问题,对待学生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及家长的沟通是否流畅等;
3.督查二级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师数量是否充足,是否存在教师数量不足等情况,教师岗前培训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教师授课能力,授课态度不端正不积极的问题,是否存在敷衍上课、上课准备不充足、课堂管控不到位等现象;
4.监督二级学院行政人员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工作效率不高,岗位形同虚设的现象,是否存在行政人员不作为,敷衍了事,不解决实际问题的行为,是否存在行政人员之间相互包庇,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等。
5.督查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等,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开展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做好心理健康发展与教育;
6.督查二级学院就业指导工作,关心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选择就业岗位,跟踪落实学生实习就业情况,及时了解学生需求,解决学生就业需求;督查就业实习相关工作,督查就业助理工作开展情况,实习是否对口,实习单位是否进行筛选及考核,是否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需求,是否及时处理产生的问题,是否因实习产生投诉等;
7.督查并参与二级学院各类评奖评优,入团入党等工作活动,公正公平透明的做好学生各项学习及活动的排名,督查评奖评优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受贿赂,收取克扣学生奖助学金行为,是否存在评选作假造假包庇行为,是否存在侵犯学生利益行为等;
8.督查二级学院班级公司化开展情况,督查培训是否落实到位,班级组织框架机构是否健全,班级公司化是否责任到人,是否有序高效开展各项工作等。
9.根据学院工作开展情况,督查二级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师工作制度
1.档案制度。建立工作档案,督导师对自己每周开展的各项工作记录在案,一方面形成工作体系,另一方面作为督导师考核的依据。同时建立工作对象档案,记录工作对象具体信息和情况,分析对照,便于持续开展工作。
2.家校共育制度。建立定期家校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了解工作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家庭情况,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3.交流汇报制度。坚持每月至少与学生进行一次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
4.工作跟踪制度。针对学院特定时期开展的重大工作,自觉主动进行跟踪及沟通,积极参与重大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可以现场整改反馈的及时沟通,未能现场解决的做好跟踪,及时解决,及时满足教职工及学生的需求,杜绝信访投诉事件出现。5.工作讲评制度。工作交流采取两种方式:
(1)个别讲评。主要是针对突出或者主要问题进行讲评。由党委专项负责人、二级学院的总督导师、需要个别讲评的二级学院院长、团委副书记及部分辅导员,必要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组织开展。
(2)集中讲评。主要是汇报讲评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由党委专项负责人、二级学院的总督导师、二级学院院长参加,讲评每月组织一次。
6.培训制度。结合省培、国培等平台,优先督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把督导师的培训纳入校培内容。每学期组织一次工作研讨、案例交流等活动,做好案例培训。
四、工作考核制度
1.考核办法:
(1)查看工作档案,了解工作实际开展情况;
(2)民主测评,二级学院学生、辅导员、任课老师对督导师工作的评价;
(3)个别谈话,主要与二级学院院长了解督导师的日常工作和评价。
2.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1)考核标准:工作积极主动,每周完成工作好,各类工作档案齐全,民主测评优秀,二级学院评价好,学生反映良好。
(2)奖惩制度:
①督导师在考核中表现优异的,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及各类推优的评选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②督导师在考核中表现较差的,由党委诫勉谈话,帮助提高,并对接下来表现进行重点考察,对当月补贴进行减半处罚。
③对诫勉谈话后仍不合适督导师岗位的可以免去其资格,取消督导师补贴。
【十二】《关于带班领导精细化带班补充规定》
1.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每日7:50于党政办公室进行交接班,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须到院长办公室汇报带班情况。严禁无故不进行交接班及迟到现象。
2.带班领导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对当天学院整体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表格,认真对当日带班情况进行汇报。
3.带班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确保手机畅通。
4.带班领导对前一天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解决,并全力解决本人带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解决的要马上处理,实在无法解决的要反馈给相关部门,并于次日与接班领导做好交接,跟踪好问题整改进度。
5.带班领导统一部署,严格要求其他值班人员,对其他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院校园安全与稳定。
6.精细化带班表格主要包括日常基本情况巡逻表,二级学院辅导员带班签到表。
7.带班领导当日要认真检查校园不文明现象、校服穿着和抽烟情况,对未穿校服、抽烟、校园不文明进行拍照制止,并按学院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8.每日21:30到操场查看校园安全等相关情况,提醒学生及时回宿舍休息。
9.每日22:00查看学生晚熄灯情况,发现未按时熄灯的宿舍,须及时上报至书院管理办公室及督导处;查看图书馆和教学楼熄灯情况,发现未熄灯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关闭,联系不上或解决不了的进行拍照,并于次日上报学院,落实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0.带班领导晚上巡逻期间要到锅炉房签到不少于3次,查看锅炉温度并认真填写记录表,查看值班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存在工作时间喝酒等情况。
11.带班领导于上下班时间至南门查看车辆人员进出情况和整体交通情况,是否存在拥堵,是否进行了及时疏通,确保出入畅通。
12.每日早操及晚自习对辅导员进行签到。
13.带班领导要严格按照带班要求做好带班巡查工作,接受人事处、督导处的直接监督检查,带班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出现重大问题,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罚。
【十三】《督导处各岗位职责》
一、督导处工作职责
为培养符合社会主义需要的高质量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学过程,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院督导处是保证学院教学质量和提高办公效率的重要保障部门,在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保证与督导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学院精细化管理制度的考核。
主要具体职责:教学督导、日常事务督导、学院安排的其他督导工作。
(一)教学督导
1.制定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制定和实施教学工作督导体系方案:加强学院督学委员会二级学院督导组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教学质量督导体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不断建立健全完善教学质量督导体系并予以实施;发布有关教学质量评估的信息及结果并提交评价报告,为领导决策、评优等提供依据。
2.深入教学(二级学院)、教研室和教学一线全面了解教学信息,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
3.及时向学院和相关部门汇报,通报督导工作相关信息和反馈意见。
4.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和计划的拟定与实施。
5.保证督导体系正常运转,不断促进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
6.认真组织学院教学评教工作,并提交评价报告。
7.开展业务研究和学习,提高教学督导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质量。
8.对教学及管理工作提有价值的建议和方案,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方面提出合理性建议。
9.会同教务处和二级学院组织教学业务竞赛评优工作。
10.不定期监督、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二)日常事务督导
1.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服务、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2.对全院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及学院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和检查。
3.及时检查并发现学院内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4.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教学和日常工作。
5.根据学院工作部署,完成本学年(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定审核目标责任书。
6.协助爱卫会、书院管理办公室做好德育基地卫生以及职工宿舍卫生、用电等督查工作;协助物业中心做好每年的冬季进煤督导工作。
7.根据学院规定,制定每月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审核行政人员及辅导员的绩效上报;做好每月课时的审核工作。
8.做好每周办公例会迟到、早退和旷会的督查工作;做好审核请假、因公外出、未打卡签到的登记工作;联合人事处做好每周的教师坐班督查工作,严格审核钉钉请假与调课工作。
9.做好每天带班领导的交接班工作,每天汇总带班汇报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每天以督导报告的形式向董事长做好汇报。
二、督导处处长岗位职责
为促进学院教学管理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对全院进行督导检查工作。督导处处长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带领全处人员对教学工作和日常事务相关工作实施督导检查,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并按时完成教学督导工作实施计划,认真做好年度督导工作总结。
2.负责督导处的全面工作,负责有关督导体系工作文件制定与实施。
3.组织对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及日常事务督导工作的检查。
4.全面负责学院督学委员会成员的选定和督导工作的展开。
5.组织每学年的学生评教、教师评教、领导评教及年终领导测评工作并提出评教报告。
6.对教务处每月上报的教师工作量予以考核。对试用期结束申请转正的员工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7.对学院教师的工作和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改进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对各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及时将材料上报、归档备存。及时参加学院办公会并认真传达会议精神。
9.对全院各项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0.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督导工作。
三、督导处处长助理岗位职责
为确保督导处各项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和完成,处长助理协助处长安排监督督导处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处长顺利完成督导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处长完成督导处各项工作的分配和开展。
2.负责监督督导处的全部工作,负责有关督导体系工作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3.协助处长组织对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及日常事务督导工作的检查。
4.协助处长负责学院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选定和督导工作的展开。
5.对教务处每月上报的教师工作量予以考核。
6.负责全院教职工绩效的收取、审核、制作、上报工作。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排名工作。
8.协助教务处完成学院期中、末教学各项工作的测评工作。
9.对各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及时将材料上报、归档备存。
10.监督督导处工作人员各项工作的开展。
11.对全院各项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2.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督导工作。
四、督导员岗位职责
1.督导员在督导处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做好全院绩效的统计和审核工作。
3.认真收发督学听课表,及时了解教学状况,查出教学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领导。
4.协助教务处对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质量、教学组织、教学效果、教学工作态度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对教学管理工作和课堂秩序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6.协助教务处做好对学生评教、教师评教、教师质量的测评考核工作等。
7.对学院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学生管理各环节及辅导员跟班情况实施不定期督导检查。
8.对教学和日常事务出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9.督查各部门的办公秩序,维护好正常的办公环境。
10.协调其他部门,完成全院其他的工作的监督反馈工作。
11.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