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方案】新青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
新青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全国人口普查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6号),制定我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方案】新青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新青区2015年全国1%人
口抽样调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全国人口普查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6号),制定我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组织实施
(一)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是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我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四) 调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五) 1%人口抽样调查机构对本调查区域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调查标准时点、对象、内容和方式
(六)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七) 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 (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应在抽中调查小区内登记的人包括:201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户口在本调查小区,201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调查。
(八)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九)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十) 调查采用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入户登记与互联网自主填报相结合的方式。
住户可以选择由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入户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在互联网上填写调查表直接上报的方式。
(十一) 调查表分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201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三、调查小区样本及物资准备
(十二)全国调查的样本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左右。我区抽中的样本有黎明社区居委会第022调查小区;红建社区居委会第027调查小区;新民社区居委会第002调查小区;富民社区居委会第018调查小区;新立社区居委会第034调查小区;红林经营所第002调查小区。
(十三) 调查所需的物资由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责准备。
四、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任
(十四) 每个被抽中的社区、林场(所)要选派一名主管领导任调查指导员。每个调查小区的委员为主要调查员(按实际情况可增加调查员)。
(十五) 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经培训能够独立操作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填报工作要认真负责。
五、调查摸底、登记
(十六) 调查登记以前,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要对调查小区的人口状况进行摸底工作,明确调查登记的范围、绘制调查小区图、编制调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
摸底工作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十七) 现场登记工作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采用调查员手持PDA入户询问、现场填报,或由住户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
对完成PDA登记的住户,调查指导员应及时组织调查员进行复查,经核实无误后上报。
全部登记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六、事后质量抽查
(十八) 登记工作完成后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事后质量抽查样本的抽取,省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九) 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于2015年11月25日以前完成。
七、调查数据的汇总、发布和管理
(二十) 登记工作结束后,区级l%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表的行业和职业编码。编码前应对编码人员进行严格培训。
编码工作应于2015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
(二十一) 调查数据的汇总及数据公布由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统一下发。
(二十二)调查的原始数据由全国和省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管理。
八、其他
(二十三)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后,我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对这次调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区政府和上级调查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