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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应急预案宣传

时间:2024-05-16 17:04:54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篇一:供电应急预案宣传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保证电力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1.2.2统一指挥。县电力公司成立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转 载于:wWw.zW2.cn 爱作文 网:供电应急预案宣传)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定电网事故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力用户根据自身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障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灾害。

1.2.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将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电力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事件引起的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的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清利

副组长:陈成印田爱华

成员:李自锁杨闯潘守用张晓辉张宏光贾振平

2.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接受县政府及唐山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统一领导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负责信息反馈。

2.3应急组织及任务

2.3.1快速反应力量

由调度室、客户服务中心、修试所、吊装队、各电力所有关人员组成。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进行电力设施受损抢险,确保应急救援与处理期间的指挥畅通。

2.3.2基本救援力量

基本力量:安技科、修试所、吊装队、各电力所人员。

3、预测、预警

3.1预测

根据天气及供电负荷的变化做好电力事故的预测工作。

3.2预警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重要变电站遭受破坏和打击,电力应急进入预警状态。

3.3信息传送与报告

电力客服中心电话:95598调度室电话:

客服中心接到报警电话——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组织抢修队伍——供电急修——汇报县领导机构

3.4预警级别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地区电网进入预警状态:

红 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及以上;

橙 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50及以上;

黄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

蓝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基本应急

4.1.1.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4.1.1.2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大面积停电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

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2扩大应急

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指挥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预案、保电方案,结合当时电网实际情况,指挥公司各运行、维修、试验单位进行异常处理。

事故辖区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异常情况现场进行处理。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1.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除按照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县,电力公司要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1.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后,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2总结

5.2.1大面积停电之后,及时组织安技、变电、用电等部门联合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5.2.2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6、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基本保障、应急保障)

公司客户服务系统和公用网通讯系统齐备、畅通,可以应付随时出现的突发情况。

6.2设施设备保障

6.2.1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快统计出电力抢险所需电力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立即申请调用本单位的事故储备。

6.2.2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成立抢险队伍,当具备施工条件时,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抢险,及时恢复损坏的电力设施。

6.3物资保障

6.3.1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6.3.2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4其它保障

6.4.1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现有电力抢修车作为电力抢险的交通工具,保证抢修人员及时赶到抢修现场。

6.4.2医疗卫生保障

6.4.2.1联系地方政府、医疗部门建立健全医疗救护队伍,同时准备好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药品储备,以备应急。

6.4.2.2当电力设施大面积受损事故发生后,请求和配合医疗救护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7.2培训

做好电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提高电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7.3演习

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训练和演习,做到警钟长鸣,平日有备无患,随叫随到,用时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供电应急预案宣传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人为破坏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长时间、大范围减供负荷而引起的事件。

1.4 预案体系

(1)本预案在《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市行政区内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在本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订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各专业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事故预防的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止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广泛开展大面积停电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社会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治统一领导下,各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社会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恢复电网,保证重点。采取必要手段,防止停电范围扩大,保证社会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重要输变电设备设施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机构

2.1.1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保证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5)按授权发布信息。

2.1.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供电支公司。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制订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3)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2.1.3成员单位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制订本部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2)市发改局:负责电力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的紧急供应、储备和调运管理工作,负责电力企业恢复电力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3)市经贸局:负责电力供应平衡工作;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拉闸限电序位表、保电序位表和恢复供电序位表;协调全市供、用电力资源的供应工作,落实好社会应急措施综合性工作;负责督促本行政区所监管企业紧急停电状态下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监控和供应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和电力设施保卫工作,控制并处理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的进行。

(5)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年财政预算,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统一调集、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他交通领域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7)市水利局:负责影响范围内汛情预测和预报,做好影响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调度工作。

(8)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为乡镇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9)市安监局:协调大面积停电事故引发相关领域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

(10)市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应急通信保障。

(11)市气象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检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12)市煤管局:督促、检查、协调煤矿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对自供区电力用户的监督。

(13)市火车站: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铁路运输。

(14)市供电支公司: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忻州供电分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

2.2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2.2.1 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应急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置。

2.2.2 电力企业

在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市供电公司个体实施对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完善电网“黑启动”预案,事件处置按调度管理权限和处置预案进行。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2.3 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监督管理。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根据电网运行特点和规律,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因素的监测力度。电力部门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因素的监测。

3.2预警

电力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对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因素时,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综合研判后,应急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警报,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解除时,应急领导小组就及时解除预警警报。

4 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4.1 I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重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停电事件:

(1)造成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及以上,或者因重要变电站设备设施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及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

(3)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及以上。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

(5)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3万户及以上。

4.1 Ⅱ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较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停电事件:

(1)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及以上,30%以下。

(2)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50%以下。

(3)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10户及以上3万户以下。

5 应急响应

5.1 事件报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减供负荷、采取的紧急措施、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忻州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5.2 事件通告

(1)发生I组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3 响应程序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①电力企业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护大、系统崩溃和瓦解;

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独立企业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恢复电力设施工作;

③电力部门负责电网恢复工作。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要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④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要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⑤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乡镇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要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刑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商务部门要迅速协调、组织有关生活必需口的市场供应,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生活必需品供给。

——卫生部门要督促开展急诊、急救及手术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双回路供电,并自备发电设备,保证重点科室电力供应,确保病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4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由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危险因素。

6 应急保障

6 .1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供电支公司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电力大用户应当加强涉网技术的分析研究,增加技术和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

6 .2 装备保障

(1)建立预警信息采集平台,加强通信和信息保障,配备必要的移动通讯装备和应急交通工具,保证应急指挥和现场抢险救援的通信畅通,信息传播无误。

(2)积极推进应急系统建设,满足急救、抢险、救援的需要。

(3)政府部门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储备应对危机所需通用物资。

(4)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5)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电力企业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由电力企业自行解决,涉及全市各乡镇应急救援物资由市应急领导组协调。

6.3 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应组建专业救援队伍,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4 财政保障

(1)电力企业自身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等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涉及全市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和电力预警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所需的资金由市级财政进行协调。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各级人员政府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遇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

7.2 培训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7.3 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以加强和完善电网经营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应急联动之间的协调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本企业的专业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所有预案三年内必须演练一次。

8 信息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订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9 后期处置

9.1 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事故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忻州市或者忻州市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组成调查组,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 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3)对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4)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10.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三:某供电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1总则?????????????????????????1

1.1目的和依据?????????????????????1

1.2适用范围??????????????????????1

1.3基本原则??????????????????????2

2.组织机构和职责????????????????????3

2.1组织机构??????????????????????3

2.2 应急总指挥部????????????????????3

2.3应急总指挥办公室??????????????????4

2.4应急现场指挥部???????????????????5

2.5应急专家组?????????????????????5

2.6电网调度机构????????????????????6

2.7专业应急组及职责??????????????????6

2.8应急人员岗位职责??????????????????8

3.应急分级???????????????????????11

4.应急响应???????????????????????14

5.应急保障???????????????????????16

5.1技术保障??????????????????????17

5.2资金和物质保障???????????????????17

5.3人员保障??????????????????????20

5.4通讯和信息保障???????????????????20

6.后期处置???????????????????????20

6.1事故调查与处理???????????????????21

6.2改进措施??????????????????????21

7.预防和准备??????????????????????21

7.1预防????????????????????????21

7.2准备????????????????????????22

8.宣传、培训和演习???????????????????22

9.预案管理???????????????????????23

10.附则?????????????????????????23

11.附录?????????????????????????23

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随着电力现代化生产的发展,其电网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及人民对电力能源的依赖越来越大,并且电力运营过程中巨大能量潜在着危险源。通过安全设计、操作、维护、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但还达不到绝对的安全。因此,需要制定万一发生事故,应该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为及时、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区域突发事件,保护现场人员和企业内、外人员生命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证电业局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生[2003]389号)、《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国家电网生[2004]295号)、《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的要求,本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结合**电业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于**电业局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电业局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事故和突发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1.2.2 局属各生产单位应参照本预案框架内容和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

1.3 基本原则

1.3.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全力抢修、分级管理、保证重点的原则。

1.3.2 以人为本。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危害。

1.3.3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加强电力调度管理,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以及城市和公众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1.3.4 快速反应,全力抢修。处置突发事件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态扩大,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1.3.5 统一指挥。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在东北有限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启动电业局应急工作预案,通过电业局各级应急指挥部和电网调度机构,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其中电业局各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电网调度机构指挥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启动电业局应急工作预案和相应基层生产单位应急工作预案,由电业局应急指挥部组织,各级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1.3.6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1.3.7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区域、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划分为三级(电业局为一级、基层生产单位为二级,生产班组为三级),实行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及时高效地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2 应急总指挥部

2.2.1 电业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详见附录)。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按电业局领导分工职责划分确定,具体对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负全面责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2.2.2 应急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东北电网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电业局管辖范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4)监督应急预案件的编制,下达应急指令。

(5)决定启动、结束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负责与新闻媒体沟通,处理一切与媒体报导、采访、新闻发布会等相关事务。

2.3 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履行综合协调职能。

电业局应急办公室按管理职责设在有关专业部门,各专项预案常务副总指挥及应急办公室主任名单见附录,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重特大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组织各项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建立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督促、检查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救援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

(3)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4)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协调搞好应急抢险等各项工作。

(5)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6)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同政府有关部门及主管上级单位的联系、汇报。

(8)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2.4 应急现场指挥部

应急处理现场即时成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总指挥部下派到应急现场的临时指挥机构。总指挥有相关应急专项副总指挥担任,或应急总指挥部指派人员担任。副指挥由突发事件发生属地基层单位行政正职担任,或应急总指挥部指派人员担任。成员由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现场各项工作管理,接受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履行应急现场各方面协调职能,及时向总指挥部反馈应急现场各方面情况,实施各项应急工作措施和制定、补充切合实际的应急措施。

2.5 应急专家组

成立**电网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由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判断突发事件的现状和趋势,为应急指挥部应急准备和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指挥。审查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发上重特大生产事故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6 电网调度机构

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电网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和恢复的指挥员。负责按调度职责及管理权限,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快速、准确进行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的指挥工作。

2.7 专业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2.7.1应成立电网恢复、事故抢修、重要用户、事故调查、安全保卫、通信保障、后勤保障、医疗协调、宣传等各专业应急工作组(见附录),具体承担各专项工作。

2.7.2 电网恢复应急工作组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负责调度室接警电话应急信息的接收并及时、准确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负责履行电网调度机构的“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的职责;负责保证电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的电力供应;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负责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负责将事故处理过程、结果及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2.7.3 事故抢修应急工作组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负责调查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具体可行抢修方案。负责组织抢修人员、落实抢修器材和设备,实施抢修;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抢修进展情况。

2.7.4 重要用户应急工作组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负责及时了解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影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负责做好紧急事故情况下供用电负荷的平衡工作,通过负荷控制和错峰、移峰等手段调整用电负荷;负责对重要用户应急措施的检查、督促、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对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7.5 宣传应急工作组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负责及时了解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影响,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对内(电力系统内部)对外(社会媒体)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宣传工作统一领导。

2.7.6 安全保卫应急工作组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负责做好电力设施和重点要害部位发生治安、恐怖、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应急保卫、抢救或疏散工作。负责做好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外联工作。负责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保卫、抢救或疏散工作进展情况。

2.7.7 后勤保障应急工作组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负责总值班室接警电话应急信息的接收并及时、准确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负责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车辆的调配。及时与交通管理部门沟通,疏导交通,保障调配车辆安全、及时到位。负责撤离人员或被隔离人员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食宿、工作场所的安排。

2.7.8医疗协调应急工作组

负责协调医疗抢救。各种应急药品供给及疫情的防控。联络政府、医疗机构,及时获得支持,确保伤亡人员及时得到救治和处理。

2.7.9 通讯保障应急工作组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负责突发事件前后及过程中通讯通道、设施故障的处理与抢修工作,保障通讯通道畅通及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2.7.10 事故调查应急工作组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负责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政府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参与或牵头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久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

2.8 应急人员岗位职责

2.8.1 应急总指挥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2.8.1.1 总指挥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这些分析要根据相关危险类型、它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来做出评估。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并监督落实。

(3)收集各专业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事故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5)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

(6)保证现场和企业外人员安全;

(7)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

2.8.1.2 副总指挥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

(3)保持与现场操作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系。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2.8.1.3 成员

(1)负责应急工作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临时性技术、安全工作。

(2)协助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3)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8.2 应急现场指挥部各级人员职责

2.8.2.1 总指挥职责见2.8.1.2。

2.8.2.2 副总指挥

(1)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2)现场事故评估。

(3)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的应急行动的执行。

(4)控制紧急情况。

(5)现场应急行动与在应急总指挥部的总指挥、副总指挥、专业组长的协调。

2.8.2.3 成员

(1)负责应急工作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临时性技术、安全工作。

(2)协助现场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3)向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

(4)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听从调遣,协同各专业组相互提供援助。

(5)搜集事故现场各类信息,及时汇总上报总指挥、副总指挥,并做出评估。

(6)保证现场人员安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8.3 应急工作组各级人员职责

2.8.3.1 组长职责

(1)听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挥命令。

(2)负责本专业组的应急工作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临时性技术、安全工作。

(3)收集本专业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所处现场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应急工作情况。

(4)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

(5)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听从调遣,各专业组相互提供援助。

(6)保证现场人员安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8.3.2 成员职责

(1)负责本专业应急工作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临时性技术、安全工作。

(2)协助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3)向组长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

(4)保证现场人员安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8.3.3 执行人员职责

(1)听从本专业组长及成员的指挥命令。

(2)保证本人安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 应急分级

3.1 分级原则

3.1.1 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参照国家电网公司、东北电网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标准,对**电网的突发事件按四级预警。特别严重级(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电网事故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事件。严重级(Ⅱ),造成多人员伤亡、电网事故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较重级(Ⅲ),造成较重人身重伤、轻伤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一般级(Ⅳ),造成一般人身轻伤或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Ⅳ至Ⅰ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预警:

3.1.2.1 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3.1.2.2 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1.2.3 电力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3.1.2.4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或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

3.1.2.5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造成**电网减供或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20%及以上。

3.1.2.6 **市政府所在城市减供负荷60%及以上;旗县区政府所在城市减供负荷80%及以上。

3.1.2.7 220kV枢纽变电所全停。

3.1.2.8 一次事故发生3座及以上220kV及以上变电站全停事故,或一次事故发生5座及以上66kV变电站全停事故。

3.1.2.9 一次事故发生3条及以上220kV输电线路主设备或2台及以上220kV变压器损坏。

3.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预警

3.1.3.1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篇四:电力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事故应急预案

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力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经营秩序,物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并参照《长沙市供电公司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严重自然灾害持续高峰供电等引起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和正常供电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供电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的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1.4.2 统一指挥:在政府和上级电力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由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 保证重点:在电力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优先考虑对党政机关、重要用户、人民生活恢复供电。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2.1 贯彻落实市、地两级政府及长沙市供电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处理法规、规定和预案。

2.2.2 接受长沙市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2.2.3 组织对供电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电网运行情况,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2.2.4 实施和落实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2.2.5 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2.2.6 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3. 事故或障碍处理程序 发生事故或障碍后,首先判断原因、紧急程度及其影响大小。影响范围小、抢修所需时间短的,抢修队伍即到位,做好安全措施,开展抢修工作。事故影响大,短时难以恢复的,立即上报管理部门,向居民及用户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抢修队伍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到位制定处理方案,协调事故处理所需物资,车辆,开展抢修工作。排除险情,尽最大努力恢复对外供电。

4. 应急保障

4.1 技术保障

4.1.1 结合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情况,制定并落实电力预防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4.1.2 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制定防止电力事故的处理预案,并明确职责予以落实。

4.2 资金和物资保障

4.2.1 在电力事故抢修、恢复供电过程中,供电所应投入配备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4.2.2 做好备品备件等生产设施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做好事故抢修的物资准备工作。按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保证抢修物资到位。

4.2.3 抢修队伍平时要准备好必备的抢修工具和抢修物资,并根据需要逐年进行补充和调整,满足抢修需要。

4.3 人员保障 抢修人员的通调工具要24小时常开,确保在发生事故或故障后能迅速反应,当发生重大电力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抢修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并要严格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杜绝在抢修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4.4 抢修车辆保障 保证抢修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待命。

5. 实施措施 事故预想一:10KV配网事故 处理方案: 当10KV线路跳闸、单相接地或线路支线真空开关跳闸,立即组织进行巡视,判定故障源,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消缺。当10KV线路遭外力破坏,造成断杆断线情况,接报后应立即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安全保护措施,组织进行消缺处理。事故预相二:0.4KV配网事故 处理方案: 当0.4KV线路由于泄漏电流增大,造成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无法重合闸,不能正常供电。应迅速通知设备主人进行排查,判定故障源,进行消缺处理。若短时间内不能恢复,设备主人应请求增派人员进行处理。当0.4KV线路遭外力破坏,造成断杆断线情况,接报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安全保护措施,组织进行消缺处理。事故预想三:单台配变烧坏 处理方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备用配变,并组织进行更换。

6. 后期处置发生电力事故后,应急指挥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制定出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改进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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