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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时间:2024-05-16 03:58:58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了全民航90%的飞行员。为满足民用航空事业的迅猛发展,为中国民航培养更多更好的飞行员,受各航空公司委托,由我校在全国招收500余名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二、大三学生改学飞行技术专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般本科二、三年级男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标签:tupian]生)。

3、预科生、国防生、定向生、专升本、艺术体育类在校二、三年级学生不能报考,该五类考生大四毕业可报考。

二、招飞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政治审查标准。

2、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执行。志愿报名者可按照《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测。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院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文化条件:在校学习成绩优良,英语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大四毕业生必须达到英语四级水平,四级考试分数达到总分60%以上(有雅思、托福成绩和海外经历者优先)。

三、学籍管理和执照培训管理

1、大二、大三学生按教学[1993]1号文件规定,转学至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两年。毕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由我院负责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服从我院分配。学习期间被鉴定为不适合学习飞行者,可改学我院其他地面专业,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选拔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在我院参加飞行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结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

3、所有飞行学生必须服从学院安排,同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大四学生还要与公司签定大学生就业协议。

四、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签约航空公司或飞行学院)承担学生所需培训费用。学生培训结束,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五、就业及待遇

1、凡顺利完成飞行学业者,将成为各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或学院的飞行教师。

2、飞行员作为民航运输、教学的重要生产力,将享受其所在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报考安排

即日起,学生持本身份证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就近到各报名初检地点报名

(详见2013年招生安排http://218.6.160.210/html/2012-10/117.html)。

七、民航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型明显瘦弱或肥胖者者;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
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慢性肠胃道疾病;
6、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7、鼻炎;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耳膜穿孔;
14、裸眼视力低于0.5(C字表,约等同于E表4.8);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者;
15、色盲、色弱;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6、肺结核;
17、本人及直属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0838-518218118981062666

地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办公室

网址:www.cafuc.edu.cn

招飞信息网http://218.6.160.210/

招飞报名初检时间地址:3月11日16点铁道部桂林疗养院(桂林市中山南路4号,南溪公园正门旁,乘2、5、11、99路公交车南溪公园站下车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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