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防暑降温费
篇一:2016防暑降温费
炎
连日来的高温酷暑让人不由得“惦记”起高温补贴来。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
“今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尚无上调计划。”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今年的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该负责人提醒说,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
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防暑降温费也须缴个税
国税总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防暑降温费也须缴纳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标准防暑降温费通知范本:
全校各单位:
我校今年的防暑降温费,按照《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2011〕12号)规定发放。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不变。请各单位将发放人员的统计情况于6月22日前报送到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公室(办公楼135室,电话:82317866),具体表格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区下载。防暑降温费将直接发放到职工工资账户。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
2011年6月11日
附件: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2011〕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XX〕378号文件中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6月份发放工资的在岗职工及离休人员;
(二)人才交流中心待岗职工中参加临时工作的人员;
(三)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
(四)已在人事处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各类借调到我校工作的人员;
(五)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注册的半脱产学生干部。
二、发放标准
(一)6月到9月,教工每人每月50元。
(二)半脱产学生干部按教工标准的50%发放。
(三)发放标准将随国家、地方的变化适当调整。
三、发放时间
2011年7月份由财务处根据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供的人员名单(含职工编号或学号、姓名、金额)按规定发放。没有职工编号或学号的,由各单位凭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四、发放办法、统计要求
(一)在职职工和正式借调人员名单,由各单位环保技安负责人与人事干部根据六月份工资名单审核上报。
(二)离休人员名单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核上报。
(三)半脱产本科和研究生学生干部名单分别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审核上报。
(四)不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审核上报,费用在各自经费中支付。
(五)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临时工作的待岗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上报。
五、其他规定
(一)6月至9月出国人员不发,在此期间回国的,按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补发。
(二)6月至9月份新报到人员根据人事处数据按实际在岗时间10月份后补发。
(三)出国定居人员不发。
(四)借出人员不发。
(五)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发。
(六)正在接受各类审查、处分人员不发。
(七)长期病休(包括享受劳保)人员不发。
(八)资产公司、后勤集团等单位可参照学校标准自筹资金发放。
特此通知。
篇二:2016防暑降温费
一.“高温补贴”今年有新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40元、30元和15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期间的4个月。给职工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二.“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
高温补贴等收入,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此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遇到此类情况的劳动者可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12333。
三.适当调整休息制度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感觉身体不适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息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酌情为劳动者安排休息。
篇三:2016年防暑降温工作方案
夏季防暑降温方案
一、目的:
进入盛夏季节,为避免因高温酷暑引发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二、防暑降温的具体措施:
1.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抓好生产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具体要求,要以一
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 要突出重点项目隐患治理,特别是对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
进行监管,严格落实检修前的安全防范措施。监护人一定要自始至终在现场监护,不能擅离岗位,认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 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控。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
的情况,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做好危险化学品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的工作。
4. 因气温逐步上升,用电量也在不断加大,设备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在6月30
日前完成对生产厂区及宿舍的电器线路、风扇等降温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防止线路老化及线路超负荷等引起火灾及设备老化跌落等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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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各类防暑降温用品、饮用水的
联系领用、分发工作,供给车间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防暑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6. 人力资源部负责车间防暑降温药品的发放及员工药品购买和发放工作。如:
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并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7. 夏季,是肠道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随着食物在高温条件下也容易变质。
人力资源部组织对食堂进行一次食品卫生检查,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入手,仔细检查餐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卫生工作制度执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
8. 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
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
9. 宿管对宿舍空调制冷功能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的及时进行报修,检查上下
铺房间风扇电源是否已经断开,防止风扇开启后误伤上铺人员。
10. 食堂从6月30日(暂定根据实际气温可进行调整)开始,在食堂午饭期间
供应冰镇绿豆汤。
11. 一旦发现员工有中暑现象,迅速将中暑者移至通风阴凉处解开中暑者领口等
束缚,并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切不可将患者移至空调房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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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利标准
浙江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6/6/12
拟定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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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2016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从下个月开始,天津防暑降温费即将发放,对于2016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有些朋友还不了解。对此,趁此机会,我们一起来了解2016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2016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016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均应享有防暑降温费,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该待遇。
据了解,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会买一些茶叶、白糖、绿豆等充当防暑降温费。劳动法规定,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支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不到,劳动者可以去监察部门投诉。
职工物理性中暑可享工伤待遇
据了解,国家法定的十大类115种职业病都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气温超过35℃的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
如中暑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在聘才小编的介绍下,大家对2016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应该都了解了,身边的朋友需要的话可以互相告知。
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2016年天津防暑降温费标准是怎样的呢?对天津的朋友来说,2016年天津防暑降温费标准是值得关注的。下面,聘才小编为大家解答。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016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天津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预防中暑的诀窍
1、穿浅色衣服:夏季外出旅游时应穿白色、浅色的或素色衣服,不宜穿黑色的或蓝色的衣服,因为白色、浅色或素色衣服吸热慢、散热快、穿着凉爽,不易中暑;而黑色或蓝色的衣服吸热快、散热慢、穿着闷热,容易中暑。
2、戴隔热草帽:编织草帽的原料多为空心的,里面储存有一定数量的空气,而空气是热的不良导体,另外,草帽对阳光还有一定的遮挡作用。因此,夏季外出旅游最好戴一顶草帽。
3、中午要休息:早晨空气新鲜,气候凉爽。因此,夏季外出旅游时,出发时间应该早些,到了中午就休息,下午三四点钟以后再进行旅游活动。这样不但旅游时有精神,不觉累,而且还不会中暑。
4、多喝盐开水:夏季高温,出汗多,体内盐分减少,体内的渗透压就会失去平衡,从而出现中暑。而多喝些盐开水或盐水,可以补充体内失掉的盐分,从而防暑。喝盐水时,要少量多次地喝,才能起到预防中暑的作用。
5、带防暑药物:在旅游途中,容易遇到多变的气候,忽冷忽热的气温易感冒,又闷又热的天气最易中暑。因此,夏季外出旅游时应带些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万金油、风油精、十滴水、霍香正气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