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立法项目,已列入《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为加快立法进程,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根据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交办会精神和《甘肃省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嘉峪关市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要求,现制定《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确定立法框架阶段(2021年4月中旬)
成立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领导。起草人员通过实地调研、资料收集,认真研究上位法和其他省市相关立法,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立法框架。
二、起草草案及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4月下旬--5月下旬)
开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通过起草人员充分讨论,形成《条例(草案草稿)》。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后,形成《条例(草案初稿)》。适时召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初稿)》,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餐饮行业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条例(草案稿)》内容。
三、专家论证及立法审查阶段(2021年5月下旬--6月底)
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讨论、审查《条例(草案稿)》,咨询、征求专家意见建议。适时召开第二次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部门协调会,对《条例(草案稿)》进行集体讨论,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由市司法局完成《条例(草案稿)》审查工作,出具审查报告,并协同起草部门完善相关会议材料。
四、提请会议审议及上报阶段(2021年6月底)
将审查通过的《条例(草案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将经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条例(审议稿)》,报请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将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条例(审议稿)》,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在市人大相关专委、工委指导下,做好后续报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