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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管理与郡县历程:卫所制度在贵州东部的实践

时间:2023-05-15 09:55:12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吴春宏

(绍兴图书馆,浙江 绍兴 312000)

卫所不仅是明代基本的军事制度,还是重要的疆土管理体制,许多卫所同时也是一种地理单位。在今贵州东部①本文所指“贵州东部”包括黔东北和黔东南,涵盖今铜仁市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明初洪武年间安插平溪、清浪、镇远、偏桥、铜鼓、五开等卫,为日后永乐年间改土归流,建立思南、石阡、铜仁、镇远、思州、黎平等府奠定了基础。明代卫所制度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军事控制,也推动了郡县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关于明清时期贵州的卫所制度和郡县历程,以往多侧重于制度史和改土归流。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有学者将卫所制与郡县化联系起来。如陈国安、史继忠认为贵州的改土归流是实行卫所制度的必然结果[1]。郭红认为明代贵州都司卫所为地方行政区划奠定了基础[2]。孟凡松在考察清代贵州卫所时提出了“改卫归流”的概念[3]。杜成材分析了卫所设置对贵州建省的影响[4]。林芊以清水江为中心,从历史地理的视角探讨了明清时期贵州民族地区的社会历史发展[5]。吴才茂研究了明代卫所制度对贵州地域社会的影响[6]。此外,笔者对于贵州东部卫所制与郡县化的关系有过一些探讨,主要涉及卫所建置、府卫关系及卫所制度的影响等方面[7]。这些成果都取得了不少进展,但仍有继续深入探讨的空间。本文着眼于贵州东部,探讨明清卫所制度在西南民族地区郡县体制发展演变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明朝初年,随着内地各省的陆续征服,经营西南地区成为重要议题。少数民族聚居的贵州是云南联系内地的命脉,关系西南边疆的稳定,因而在继承土司制度的同时,明朝大力推行卫所制度,大量安插卫所,进行军事控制。

(一)贵州东部卫所的设置

元明之际,朱元璋在湖广西部与元朝残余、陈友谅部、明夏政权及土司势力进行了反复的角逐,最终胜出。然而,明朝势力的到来,意味着资源掠夺、赋役征派和异质文化的冲击,面对这种巨大的变化,当地长期处于“没有国王的王国”状态中的少数民族对此表现出了强烈的不适和抗拒,作出回应的就是频繁的起义和反抗。加上土司的残酷剥削,激化了当地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终于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六月引发了湖广思州所属五开洞上黄村(今贵州黎平中潮上黄村)侗族人吴勉领导的武装起义[8]。吴勉起义声势浩大,持续数年,危及明朝在湖广西南部的统治,于是明朝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四月在当地设置了五开卫(今贵州黎平德凤街道),开展军屯,实行军管[8]。五开卫是明朝在贵州东部设置的第一个军卫,对于黔东南的稳定和开发具有重要意义[9]。

洪武十八年(1385年)六月,吴勉利用侗族民间款组织率众卷土重来,黎平地区的古州等十二个长官司全部参与[8]。明朝大为震惊,立即集结湖广武昌等多卫镇压,随后建造五开卫城,次年初竣工后在城内设置左、右、中、前、后五个千户所[10]。为了保护五开卫城,并保障与湖广的联系,洪武十九年(1386年)十一月在今湖南靖州平茶镇设立平茶所[8];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四月又在五开通往靖州的要道上安设黄团等十二驿[8];
九月在五开卫城周边设置黎平(今贵州黎平德凤黎平所村)、中潮(今贵州黎平中潮镇)、铜鼓(今贵州锦屏铜鼓镇)、新化亮寨(今贵州锦屏新化乡)四个千户所形成一个拱卫圈[8]。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十一月,黎平再次爆发少数民族起义[8],凸显了这一带防守力量不足的问题,由此引发了一波卫所设置的高潮。次年五月平定变乱后,明朝设置了平茶屯(今湖南靖州新厂镇)、龙里(后改名隆里,今贵州锦屏隆里乡)、新化屯(今贵州黎平高屯街道)、武阳(今贵州黎平坝寨乡)、长春(今贵州黎平中潮长春村)、平和(今贵州黎平德顺乡)、怀仁(今贵州黎平洪州镇)七个千户所[11]。这样,以五开卫城为核心,在今贵州东南部形成了一面防御网,明朝对当地的统治得以扎根和扩展。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三月,黎平堂崖诸洞发生民变,明朝平息后在临近的古州司治地(今贵州黎平罗里乡)安插古州卫镇守[8],以防范少数民族尤其是化外生苗。然而到了七月,因为处于古州生界边缘,当地土著反抗太过激烈,加上军费和兵力不足,古州卫仅仅存在了四个月就不得不废除,编制并入五开卫[8]。这反映了明朝向西南民族地区的快速推进以及遭遇阻力后的权宜之计,也说明王朝力量在边疆的扩张并非一帆风顺,边疆与内地的整合是个缓慢的过程。

洪武三十年(1397年)三月,因为不堪压迫,古州上婆洞(今贵州黎平罗里乡)侗族人林宽发动武装起义,震惊朝野。林宽起义让明朝意识到五开与靖州相距较远,二者中间地带的防御力量显得不足,于是增设铜鼓卫(今贵州锦屏铜鼓镇)加强防守[12]。当年九月,开始修筑铜鼓卫城[8]。到永乐二年(1404年)为止,铜鼓卫共设左、右、中、前、后、中左、中右、中中、中前、中后、左左、右右十二个千户所,成为五开卫之后贵州东部的又一个超大型卫所[12]。

清水江下游是沟通湘黔的重要孔道,也是中央王朝向贵州苗疆拓展的前沿。但是它的中上游就是世居化外的生苗区,为了打造前进据点,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将靖州卫后千户所迁到汶溪(今贵州天柱白市汶溪村),改名汶溪所[12]。由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又发生清水江苗人变乱,于是次年五月又将靖州卫左千户所移去驻扎,升为天柱守御千户所(今贵州天柱县城)[8]。天柱、汶溪二所的移驻和升级,形成彼此呼应的格局,有利于加强明朝对清水江下游的控制,继而成为明朝向清水江中上游渗透的前沿基地,大大改变了清水江流域的治理格局和政治生态,实际上开启了该区域的郡县化。

湘黔滇驿道系西南政治命脉,其中?阳河段衔接着内地与西南,战略意义十分重要。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二月,平越(今贵州福泉)、黄平(今贵州黄平)一带爆发苗民起义[8],使湘黔滇驿道受阻,由此引发了又一波卫所设置的高潮。为了保护驿道、威慑土著,明朝于当年七月在?阳河中游要塞镇远州城(今贵州镇远?阳镇)安插镇远卫[8]。但只有一个卫所显然不够,于是次年三月又在镇远卫以东设立平溪卫(今贵州玉屏平溪镇)[8],四月在镇远两侧增加清浪(今贵州镇远清浪镇)、偏桥(今贵州施秉城关镇)二卫[8]。为了提高驿递效率,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以后又相继安设清浪、镇远、偏桥三驿[13]。经此,明朝在?阳河形成了以镇远卫为核心的狭长防御带,有力保障了入滇通道的安全。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二月,明朝接受了思州宣慰使田琛、思南宣慰使田宗鼎的请求,在今岑巩、思南境内分别设置思州、思南左和思南右三个千户所[8]。土司主动要求设立卫所,自然是为了增强力量、维护统治,也反映了随着朝廷力量的渗透,地方上层对大一统国家的政治认同。思州等三所最初为土军千户所,分隶思州、思南二宣慰司,除千户外,其余官员、军士均由土官、土兵充当[14]。随着形势变化,永乐十一年(1413年)正月,三所合并升为思州、思南二守御千户所[15]。永乐十四年(1416年)四月,由于思州、思南二宣慰司已被废除,二所改隶湖广都司,恢复为土军千户所[15]。洪熙元年(1425年)八月,考虑到宣慰司不复存在,土军千户所不切实际,周边土著也惶恐不安,思州、思南二所最终废除[14]。

建文年间,由于政权更迭,政局动荡,出于节省军费等目的,部分卫所一度被废除。根据史志的记载,五开、铜鼓二卫曾于建文初被废,建文四年(1402年)得到恢复,永乐初重建公署[16]。五开卫下辖的所屯也经历了较大的调整:建文元年(1399年),改仁怀所为中右所,以其地为阳潮屯;
改武阳所为中中所,以其地为天甫屯;
改平和所为中左所,以其地为龙安屯,全部迁入五开卫城内;
成化二年(1466年),中右所迁到今黎平县洪州镇,中中所迁到今湖南通道播阳镇,长春所改为堡,其地并入中潮所[17]。这可能主要是因为明初向黔东南开拓时急功近利、认识不足,势头太猛,到处安插所屯;
后来发现这里贴近苗疆生界,位置偏远、地瘠民贫,已是强弩之末,防守压力大,经营成本高,于是只好调整军屯布局,将防守重心向更靠近湖广内地的东北部回缩。整个明代,王朝统治范围始终未能继续往西拓展、深入苗疆腹地,对这里的开辟直到清初才得以完成。

明代在贵州东部设置的卫所,主要是平溪、清浪、镇远、偏桥、铜鼓、五开六卫。它们嵌入田氏土司领地内部,形成了有力的钳制和威慑,既是贵州东部的卫士,也是湖广西部的屏藩,有力保障了明朝的统治,对于开发贵州尤其是黔东南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贵州东部卫所的构成

明代的制度,通常每卫领左、右、前、后、中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设十个百户所,加上各级长官,每百户所共111人,每千户所共1 120人,每卫5 600人。由于贵州屡次变乱,所以这里的卫所往往设计得超出常规。设立之初,五开卫辖内外十六所,连同驿站和军堡,驻军多达33 460名,可谓冠绝西南[18];
铜鼓卫辖十二所,领兵18 036名,规模也很庞大;
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以控制驿道为主,密集分布,所以不是太大,均设左、右、前、后、中五个千户所,分别领兵5 614、6 244、5 600、5 600名[19];
天柱、汶溪二所属标准编制,分别驻军1 200名[20]。思州、思南左、思南右三所是羁縻卫所,可能也属于标准编制。

家属同守是明代卫所制度的一大特征。为保证兵源,明代建立军户制度,卫所设立后都会形成相应规模的军户群体。不过明代贵州的卫所并非直接把土著纳入军户,而是依靠大规模的内地军事移民来维持。贵州东部的卫所,军士最初来自参与征剿土著的部队,后来陆续以充军、垛集、降卒、土兵、款军等多种方式补充。由于卫所众多,明代卫所军户的规模非常庞大,贵州东部的军户人口估计有十几万,这在地广人稀的少数民族地区实属可观。这些有组织的移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富足的劳动力和发达的文化,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从而逐渐动摇土司的基础,为日后的改土归流提供了条件。

明中期以后,随着卫所体制的破坏,战争频繁、徭役沉重、粮饷不足、军官虐待等因素导致军户隐匿、逃亡现象日益严重。如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兵额早在景泰年间就已“十无二三”[21]。五开卫旗军起初33 460名,嘉靖时仅2 116名[18]。铜鼓卫最初18 036名,正德时仅剩800名[22]。这些减少的军户,除了死亡和逃回外,很多都是混入民寨、接受土司荫庇,或遁入山林,最后化为土著。这些情况是造成今天大杂居、小聚居民族分布格局的重要原因,其实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各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细节写实。

寓兵于农、守屯结合是明代卫所制度的另一大特征。为了保障供给,明代推行军屯制度,各地卫所都奉命屯田自给。在南方尤其是西南,明军每次作战取胜后往往都会安营驻扎,开展屯田。而贵州地广人稀,大片荒山则成为开垦的对象。因为贵州山多地少,耕地不足,所以也从周边省份划拨土地给边地卫所垦种,这就是拨屯制度。贵州东部的卫所基本都在湖南境内拥有众多屯田飞地,其中以五开卫最为典型。相较而言,舞阳河流域地形局促,开发较早,待垦土地有限;
而清水江开发较晚,处女地较多,所以屯田广布。明中期以后,随着屯田制度的衰败,官田出现无法逆转的民田化、私有化趋势[23]。此后,卫所屯地逐渐演变为地主土地,再而民地,最终府县土地,为郡县化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

(三)贵州东部卫所的性质

明代卫所制度是军事制度与行政制度在地理上相结合的产物,往往具有行政区划的意义。正因为贵州的卫所基本上都是实土或者准实土,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已逐渐混同于州县,所以清初得以直接改卫设县或者并入府县。在性质上,贵州东部的卫所当然也是一种军事机构,但在实践中与实土卫所几乎没有差别,具有许多州县的功能。卫所作为军政管理机构,辖有大量土地和人口,在地方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洪武朝设置卫所时,广阔的贵州东南部只有土司和生界,尚未设置府县,卫所得以抢占优势区位,所以永乐朝贵州建省时地盘已所剩不多,黎平、新化二府只能瓜分十几个小土司的领地。黎平、新化二府虽然与五开、铜鼓二卫共享辖区,但并无亲辖地,所能控制的只有土司领地,而卫所屯区自成一体,不受府县管辖。

在明代,贵州东部的府县很薄弱:黎平府仅辖十余长官司,长期空壳;
新化府设置不久就因为弱小不支被迫废除。而卫所实力则要雄厚许多:五开卫辖16所、258屯,驻兵3万余,屯田1 251顷;
铜鼓卫辖12所,领兵18 036名,屯田354顷。作为超大型卫所,五开、铜鼓二卫显然比黎平府更具话语权。经过长期拓殖,五开、铜鼓二卫屯区成为贵州清水江流域最发达的区域,为清初雍正朝开泰、锦屏的设立奠定了基础。

天柱、汶溪原属会同县,相当于现在的天柱县一带,将靖州卫左、后千户所迁至这里,有利于加强对清水江下游的控制和开发。天柱、汶溪二所的经营,促进了当地的开发、熟化,到了万历朝早已形同州县,故而朝廷顺应形势和民意,直接改所设县,完成形式转化。

古州卫设立于古州司治地,但因为距离古州生界太近,难以抵挡少数民族的袭扰,所以只是短暂地存在了几个月就被撤销,迅速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所以史书记载极少,连详情都无从得知,只能推测可能是准实土卫所。

与其他卫所不同的是,镇远卫一直代管土司,领有臻剖、六洞、横坡三司(后合并)[15],无疑属于实土卫所。镇远卫据守镇远城,控制?阳河,实力明显比镇远府更强。如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镇远卫屯粮12 800石,而镇远府民粮仅870石,所以镇远知府程节才抱怨卫强府弱,非常不满[24]。同样沿着?阳河分布的平溪、清浪、偏桥三卫,虽然不辖土司,但也都各自管辖着一定的土地和人口,应该也是实土卫所。

最为特殊的是思州、思南左、思南右三所,它们由田氏宣慰司奏请创建,安置在土司地盘上,除千户由流官担任外,其余官员、士兵都是土著,为土军千户所,属于羁縻卫所,但在性质上更接近于土司,是特殊的土司机构,应该算作实土卫所。

(四)贵州东部卫所的特点

1、卫所的设置源于民变

五开、平茶、黎平、中潮、铜鼓、新化亮寨等卫所与吴勉起义,平溪、清浪、镇远、偏桥等卫与平越、黄平苗民起义,平茶屯、隆里、新化屯、武阳、长春、平和、怀仁、天柱等所与洪武二十四年的动乱,古州卫与堂厓诸洞变乱,铜鼓卫与林宽起义,都有着直接的关系,说明土著变乱是当地卫所设立的重要契机。

2、设置时间短促而集中

贵州东部的卫所设立于明初洪武年间,最早为洪武十八年的五开卫,最晚为洪武三十年的铜鼓卫,集中于洪武中后期。这是因为当时明朝积极挺进云贵,面临土著巨大的反抗压力,所以不得不集中、迅速地设立卫所以尽快控制局势。

3、空间分布极不均衡

?阳河关系云贵安危,需设卫把守;
这里交通便利、形势险要、人口密集,也有利于设置卫所。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沿着?阳河一线排开,属于交通型卫所。而对于黔东南,贵州都司、思州土司均鞭长莫及,设立卫所的意义不言而喻。设立于此的五开、铜鼓二卫紧邻生界,防守压力大,因而所屯众多,属于重镇型卫所。

卫所的这种空间布局,还受到民族关系的影响。贵州东部苗、侗、土家等少数民族聚居,侗族居于河谷,农耕发达,接触汉文化较早,设置卫所相对容易;
苗族散居山区,生产较落后,苗汉关系紧张,很难安插卫所;
而黔东北的土家族地区因为是思州、思南两大土司的传统根据地,所以也不设卫所;
至于古州生界,朝廷尚未涉足,根本无法设立卫所。

总体而言,贵州东部的卫所设置,在时间上集中于明初洪武朝;
在空间上集中在驿道沿线和南侗地区。这种特点的形成,是明初的全国局势、西南战略以及贵州的交通状况、民族关系、开发进程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卫所集中之地正是开发较早的区域,也是行政制度发育较早的地区,说明卫所设置与地方开发有着密切的关系。

与内地相比,贵州纳入中央王朝的版图比较晚,长期游离化外或处于羁縻状态。元代创立土司制度后,贵州东部大多纳为田氏土司领地。虽然洪武十五年(1382年)在贵州宣慰司治(今贵州贵阳)设立贵州都司,但是思州、思南、播州、水西四大土司形同独立王国,贵州都司力不从心,而且仅靠军事手段也无法维持长治久安。中央王朝稳定贵州、控制云南的国家战略,也迫切需要在贵州设置郡县。而经历明初几十年建驿站、设卫所、兴屯田的开拓,贵州在各方面都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也为设省立府准备了条件。

同时,卫所插入土司地区,形成监控,经过不断拓殖,当地逐渐出现许多微妙的变化,也为改土归流创造了条件。卫所的设置是王朝力量的渗透,是贵州内地化的开端,为郡县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以卫所的渗透作为先导,永乐朝废除思州土司,设立思州八府和贵州布政司,使得贵州在明代虽然最后建省,却最先改流,突出体现了卫所在建立国家秩序中的特殊作用。

元朝末年,思州田氏家族由于子嗣繁衍和两大支系发展的失衡,最终在割据西南的明玉珍大夏政权的扶持下分裂为思州、思南两部分[25]。朱元璋征服贵州后,承认了思南、思州二宣慰司分裂的事实并分而治之,最终形成了二司鼎足而立的格局[8]。永乐八年(1410年)以后,两大土司为争夺朱砂矿脉不断仇杀。永乐十一年(1413年)二月,镇远侯顾成奉命出兵平息,明朝顺势废除思州、思南二宣慰司,建立贵州布政司(今贵州贵阳),以思州宣慰司分设思州(今贵州岑巩)、石阡(今贵州石阡)、新化(今贵州锦屏)、黎平(今贵州黎平)四府;
以思南宣慰司分设思南(今贵州思南)、乌罗(今贵州松桃)、铜仁(今贵州铜仁)、镇远(今贵州镇远)四府[15]。这是贵州时间最早、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改土归流,正式开启了郡县历程。

不过,这波改土归流虽然动作很大,但是深度有限,并不彻底:当时只是废除了级别最高的思州、思南两大土司,而保留了级别较低的几十个小土司,土司制度依然存在,形成土流并治的局面。次年(1414年)三月,明朝划定贵州东部八府辖区和边界:思州府领四长官司,思南府领务川县及四长官司,镇远府镇远州及五长官司,石阡府四长官司,铜仁府领四长官司,乌罗府领五长官司,新化府领七长官司,黎平府领七长官司[15]。至此,贵州终于结束三省分治,成为独立行省,思州八府与贵州宣慰司、贵州都司一起拼成了贵州的雏形。但当时的贵州建制残缺、结构畸形:大半是贵州都司辖区,中西部是水西安氏、水东宋氏领地;
布政司没有亲辖地,寄托宣慰司城;
只有思州八府是经制州郡和统县政区;
而东部卫所是湖广都司的飞地,还有古州等多片化外生界,郡县之地寥寥无几。其实,贵州建省最初的作用主要不在于行政管理,而是作为国家意志的象征,充满了浓厚的政治色彩。纵然如此,贵州建省无疑是一座里程碑,对贵州产生了深刻和深远的影响,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26]。

为了巩固统治,明代在中央以都、布、按三司分立,在地方则以行政区与军事区互相制约。贵州建省以后,为了控制地方,明朝将思南、石阡、乌罗、铜仁、镇远、思州、新化、黎平八府划入贵州,而平溪、清浪、镇远、偏桥、铜鼓、五开六卫留在湖广,造成府卫分属两省、军事与行政相分离的局面。这导致贵州都司与贵州布政司的边界、湖广都司与湖广布政司的边界都不重合,而贵州布政司东部和湖广都司西部重叠在一起,形成共管状态。

囿于各种因素,最初的贵州几乎是个空壳省,行政机构并不完善。早期的贵州东部,只有思南府领有一个务川县,其余各府不辖州县,未设里甲,只有土司;
镇远府的镇远州是羁縻土州,并非正式州县。日后,借助于卫所的经营,明朝逐步充实各级机构,尝试调整政区,伺机改土归流,加快管理体制的郡县化。

(一)借助卫所力量,充实管理体系

依托于卫所,是明代贵州各级地方政权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安全和便利,明代许多府县都寄治卫所,以卫所作为后盾来施行统治。如新化府治设在新化亮寨所内,后来由卫所营建府署[14];
古州司与古州卫共治;
黎平府与五开卫同城;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之前的永从县一直寄居五开卫城[13];
思州府于隆庆三年(1569年)迁往平溪卫城[24],次年思南府也紧随其后[27]。而镇远府、镇远州、镇远司(后改镇远县)与镇远卫共守一城;
镇远府署是镇远卫帮助建成的[14]。放眼整个明代的贵州,这种“州卫同城”的现象普遍存在,形成奇特的历史人文景观,正如徐霞客所言,这种选择“欲以文辖武,实借武卫文”[28]。

新化府勉强设立在铜鼓卫防区内,主要是政治需要,所以始终身处地狭民稀的窘境。因为稀少的人口和有限的赋税无法支持运转,新化府被迫于宣德九年(1434年)废除,所辖的七个长官司全部并入黎平府[14]。经此调整,黎平府辖区向北部扩展,为了便于控制和管理,府治亦于次年迁入五开卫城内,开始了漫长的府卫同城而治时代。

但卫所与府县毕竟是不同的系统,分属两省却又同城而治难免滋生龃龉。尤其是万历朝以后,卫所制度加速败坏,时有士兵哗变之事。万历八年(1580年),五开卫发生“款军”兵变,突出暴露了管理体制问题[13]。在镇压“五开兵变”后,湖广巡抚陈省于万历十年(1582年)七月上疏,提议“府卫联属,文武并饬”[13]。兵部经过讨论,决定将靖州参将移驻五开,黎平府升为军民府,节制五开卫,实行军民共管[29]。多元管理体制容易引发问题,因此削弱地方管理体系的军事色彩,强调行政系统的地位,是明朝中期以后政治改革的趋势。黎平升为军民府,节制五开卫,“于是府辖卫所,而黎平重矣”[13]。这番变革,正是顺应这种趋势的举动,也是谋求管理划一、强化郡县体制的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款军”本为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组织“款”中的自卫武装,是款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30]。此时出现在卫所编制内,说明随着体制的衰败、军户的逃亡,卫所不再拘泥旧制,而是相机吸收地方武装力量,将其转换角色,纳入国家体系,使卫所兵力来源多元化。这也是卫所扎根民族地区,逐渐实现在地化的表现,有利于日后军户融入府县、完成身份转变。这种变化反映了随着卫所的长期经营,中央王权向地方的渗透加深,开始伸入苗疆腹地,推动着郡县体系的扩充和完善。

(二)谋求府卫归一,改善地方治理

贵州东部与湖南西部山水相连,在历史上长期属于湖广,贵州建省人为割裂了这种天然联系,加之两省贫富反差很大,于是一度出现了回归湖广的呼声。正统末年的动乱暴露了许多弊端,于是景泰三年(1452年)思南府蛮夷司长官安逸请求将思州六府(乌罗、新化二府已废)“官民归并,拨还湖广布政司管辖”,如此方可“一水便利,以纾民困”[21]。但是,兵部尚书于谦更加看重府卫分属的军事意义,表示反对[31]。

经过数十年的磨合,贵州东部逐渐融入贵州本土,不再祈求回归湖广,转而呼吁卫所划入贵州。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调任镇远知府的周瑛指出:为了隶属统一、协调管理,应将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划入贵州[10]。其实这也是因为镇远府在实力比拼上完败于镇远卫,企图借划地增强实力,但被朝廷否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为了方便考试,减少路途劳顿,同时瓜分科第名额,以平溪卫举人侯位为代表的卫所军生主动请求将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连同卫学一并划入贵州[32]。出于同情,朝廷同意卫学改属贵州,但卫所留在湖广。

隆庆朝以后,地方大员开始认真审视地方管理体制问题,筹划政区调整。隆庆元年(1567年)升任贵州巡抚的杜拯惊讶地发现:湖广沅、靖二州,平溪、清浪、镇远、偏桥、铜鼓、五开六卫,四川酉阳、播州、永宁三司,虽紧邻贵州却遥属于湖广、四川,又兼制于贵州,“所谓十羊九牧,甚不便也”[29]。于是他会同御史王时举上疏请求将这些边地划入贵州,以实现“体统相安”等“十便”[13]。这些要求自然是以便利管理为理由,但其后也隐藏着贵州梦寐以求的扩充版图的夙愿。但随着次年的调离,杜拯的建议未能落实[29]。万历十年(1582年)二月,贵州巡抚马呈图旧议重提[29],但兵部于次年八月表示否决[29]。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飞扬跋扈的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公开叛乱,引发播州之役。为了增强实力,对抗疯狂扩张的播州杨氏,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闰四月,直隶巡按御史肖重望提议将平溪、清浪、镇远、偏桥、永宁、乌撒、镇雄划属贵州[29]。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正月,李化龙出任川贵湖总督,征讨播州。犬牙相制的弊端影响了平播战争,调整势在必行,于是贵州巡抚郭子章重申肖重望的提议,但兵部仍然犹豫不决[33]。六月,平定播州之乱,李化龙提议播州及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割属贵州[33]。十二月,贵州巡抚郭子章深入剖析了改属问题,希望黎平府改隶湖广,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改隶贵州[34]。

郭、李等人深知府卫分属的弊端,但湖广方面唯恐得不偿失,始终反对调整。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兵部令西南各省巡抚会议后奏报朝廷[29],各方互相角力,僵持不下。愤怒的郭子章再次上疏,强烈谴责边卫和军生出于一己之私而不顾大局、反对改属,指出边卫因都司遥辖而疏离管理、军生因为制度差异而投机取巧,是政区调整的最大障碍[34]。十一月,因双方争执不下,川贵总督王象乾再次深入调查,认为应该调整,朝廷终于同意将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划属贵州,黎平府并入湖广[29]。倍感欣喜的贵州廵按宋兴祖随即借鉴黎平军民府的经验,拟定改革方案:思州升为军民府,辖平溪、清浪二卫;
镇远升为军民府,辖镇远、偏桥二卫[35]。然而,方案尚未落地,湖广方面就强烈抗议,要求恢复原状[36]。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四月,迫于湖广方面的压力,朝廷又将黎平府划回贵州,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划回湖广[29]。

(三)尝试改卫归流,迈向郡县体制

随着卫所屯堡的遍地开花,国家力量的持续渗透,土著受到震慑和浸染,逐渐对国家产生了认同感,开始陆续归附,为改流提供了有利环境。天柱、汶溪二所的移驻是天柱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加快了清水江下游的开发,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到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四月,考虑到地方开发趋于成熟,设县需求日益迫切,民众的呼声也不断高涨,贵州巡抚江东之与湖广抚按李得阳、赵文炳联名上疏,将天柱、汶溪二所改为天柱县[13]。

卫所原本是一种“画地为牢”的规划,扎根地方后,随着拓殖发展、军民互动,原有的体制和格局逐渐打破,因时而变势所难免。天柱县的设立,如同一颗决策之花嫁接在卫所枝条上开出的政治果实,待时机成熟时移花接木似的完成了华丽转身。作为清水江下游的第一个县,天柱县的设置成为军管政区转为通行政区的首例,是卫所制向郡县制转变的大胆尝试,开启了“改卫归流”这一郡县化的新模式,为后来的改革提供了经验,具有开创意义。

天柱县的设置,其实是卫所的管理、土地、人口与职能向民事转移的结果,说明随着卫所制度的衰败,明代国家管理体制开始了局部变革。而明中叶以后卫所败坏所带来的诸多变化,不仅引发了地方社会的重新再结构,也是把部分非汉族群拉进帝国统治体系之中,为郡县化的深入提供了外部条件。

(四)压缩土司空间,逐步改土归流

卫所设立后,内地汉人随之不断移居贵州,依托卫所垦殖耕种,陆续安居。借助于卫所的庇护和中转,许多地区慢慢积累起越来越多的汉族民户,逐渐实现了人口和民族结构的转变。有了卫所的辐射和渗透作为辅助,明代陆续寻机裁并部分土司,纳入府县治理。

小小的镇远城,竟然并存着府、卫、州、司四套机构,拥挤不堪、运转困难。正统三年(1438年)五月,鉴于民户太少,废除镇远州,镇远溪洞金容金达、施秉二司直隶镇远府;
治古寨、答意二司因户口不足又参与叛乱被废,失去立足基础的乌罗府也随之废除;
乌罗、平头著可二司划入铜仁府,郎溪司改属思南府[21]。黎平府的福禄永从司(今贵州黎平永从乡)辖区很大,紧邻黎平、中潮二所,受到卫所军屯的影响逐渐“向化”。正统六年(1441年),福禄永从司长官李瑛绝嗣,明朝索性将其改为永从县,隶属黎平府,成为贵州南侗地区设立的第一个县[13]。正统九年(1444年)七月,施秉改司为县(今贵州施秉白垛乡),隶属镇远府,成为清水江流域最早设置的县[10]。弘治八年(1495年),因长官张鹤龄有罪革职,将思印江长官司改为印江县,隶属思南府[10]。弘治十一年(1498年),因长官何伦以罪革职,将镇远溪洞金容金达司改为镇远县,作为镇远府的附郭[10]。镇远司倚靠镇远卫,得益于卫所的保护、支持和中转,积累起较多的汉人,使得设县成为可能。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四月,因铜仁司长官李永授作恶多端,民怨沸腾,于是改司设县,作为铜仁府的附郭[13]。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由于被播州叛军攻陷,长官安民志战死,于是改龙泉坪司为县,隶属石阡府[24]。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因长官绝嗣,族人争袭,水德江司改为安化县,隶属思南府[24]。

至此,贵州东部除思州府外都有了属县甚至附郭,郡县体系逐渐充实。这些新设的县,除永从外,铜仁、安化、务川、印江、龙泉、镇远、施秉七县全部在清水江以北。这种南少北多的分布格局说明北部的地理区位更优、交通条件更好、地方开发更早、内地移民更多、经济文化更发达、战略地位更高;
而南部的开发相对较晚,发展稍显滞后。

明代的改流有多种诱因和情形,但归结起来是国家控制的加强、土司政治的瓦解、地方熟化的加深等综合作用的结果,而这些都离不开卫所的影响,都能找到卫所制度的影子。明代对贵州的开发,采取了卫所和府县相辅相成的模式。卫所设置后,经过移民拓殖,逐渐改变土司地区,渐及苗疆腹地,最后深入化外生界。中央王朝以卫所为据点,以点带面,逐步裁并土司,设置流官,最终实现郡县体制的全面确立。

土司、卫所虽然举足轻重,但毕竟都只是过渡的设计。明中期以后,随着卫所制的衰落,营兵制崛起成为主要兵制[37]。入清以后,绿营兵又取而代之,布政司官员则跃居主导地位。随着明清易代,清初大力改革,陆续裁撤卫所、土司,全面确立了郡县管理体制。

(一)裁撤卫所,改并府县

清初在延续卫所制度的同时,也不断改革,例如裁并都司,取消卫官世袭制,改为任命制,改军士为屯丁,编官兵入民籍,继而将卫所改并府县,实现合流。

顺治朝以后,随着经营的深入,卫所改革不断增幅。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五开卫指挥为守备,裁撤千百户[38]。次年裁铜鼓、五开二卫经历[39],及新化所吏目[40],又改平溪卫指挥为守备[36]。顺治十八年(1661年)裁撤汶溪所[41],及五开、铜鼓二卫屯政守备[42]。康熙五年(1666年)裁五开卫在外十所[43]。康熙八年(1669年)以后,卫所钱粮并入民粮,军屯的民田化和私有化获得承认[44]。

康熙朝,随着郡县化的加速,贵州历任官员陆续重申卫所改革主张。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地土、钱粮隶于湖南,而驿站、夫马则属贵州,争议很大[45]。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四月,应贵州巡抚杨雍建所请,平溪、清浪二驿划入湖南,镇远、偏桥二卫改隶贵州[46]。十一月,裁撤镇远卫,并入镇远县。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据云贵总督范成勋所奏,裁偏桥卫入施秉县,县治迁往卫城[46]。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贵州巡抚田雯认为五开卫应并入黎平府,但是湖南不想失去五开卫,又嫌弃黎平府[18]。次年,田雯又请求将平溪、清浪二卫划入贵州,但湖南在失去镇远、偏桥二卫之后不肯再让步[36]。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贵州提督李芳述深感黎平府偏远难治,主张划入湖南[47]。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继任的张文焕也这么认为,但是湖南方面一再反对[48]。

可见,康熙朝的调整思路,倾向于将五开卫改隶贵州、黎平府划入湖南。这是因为五开卫综合实力更强,而黎平府都是土司和少数民族,实力较弱,西部还受到生界威胁,治理压力大,所以贵州方便更希望获得五开卫。

雍正以后,朝廷掀起了改革的潮流,郡县化势不可挡。雍正二年(1724年)闰四月,清廷下诏除漕运外的卫所归并州县[49]。十一月,云贵总督高其倬指出黎平府与五开卫均应并入贵州,使得古州苗疆完全纳入贵州境内,便于放手经营[18]。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清廷同意五开、铜鼓二卫改县[50]。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平溪、清浪二卫划入贵州,隶属思州府[50]。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云贵总督鄂尔泰指出五开、铜鼓应分别设县[50]。五开、铜鼓二卫区位好、所屯多、户口足,此时都已经具备条件,分开设县更有利于田赋征收与户口管理。于是闰三月,改五开卫为开泰县、铜鼓卫为锦屏县,隶属黎平府;
又改平溪卫为玉屏县、清浪卫为清溪县,隶属思州府[50]849。随后,湘黔两省继续协商,厘清边界,清理因屯田而散布的飞地、插花地。如雍正六年(1728年)将沅州西溪六里划入玉屏县,麻屯划入麻阳县,沅屯划入沅州[36];
雍正八年(1730年)将原五开卫散布湖南境内的数十屯及石家、永坪二驿划归湖南[18]。这些划界动作打破了民田、屯地原有的格局,对土地和户口作了细部调整,长期存在的插花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

卫所改制,是清朝对于明后期以来卫所不断民化、行政化这一发展趋势的继承和发展,是卫所体制演变的必然结果。至此,贵州东部的卫所全部裁改完毕,最终完成了卫所制向郡县制的转变,加速了贵州的区域一体化。正如顾诚所言,这标志着明代卫所辖区占全省大部分的贵州终于全部纳入了行政系统,作为地理单位的卫所成了历史遗迹[51]。

(二)裁撤土司,开辟古州

在改革卫所的同时,清朝也陆续裁撤土司,改土归流,扩大流官统治区域。顺治十七年(1660年),因长官谋叛,废除曹滴洞司[46]。康熙二十年(1681年),裁葛彰葛商司。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因谋叛废除赤溪湳洞、西山阳洞二司,又裁苗民司。康熙五十年(1711年),裁石阡司。雍正二年(1724年),清朝开始大规模改土归流,但在黔东南主要不是裁撤土司,而是武力开辟古州这片贵州最大的生界。自雍正六年(1728年)至十一年(1733年),经过多场战役,清朝最终征服古州生界,填补了历代王朝在这一区域的空白。设置古州、清江、丹江、八寨、都江、台拱六厅,分属黎平、镇远、都匀三府,史称“苗疆六厅”“新疆六厅”或“新设六厅”[52]。不过,因古州长期游离化外,土司都不曾设置,所以这里的开辟准确地说应该是“化外改流”。

明初在贵州东部相继设置土司和卫所,为郡县化的开展准备了条件。贵州建省后,形成了土司、卫所、府县并存的管理框架。卫所插进土司区,参与地方事务,跻身权力网络,挤压土司空间,肢解土司政治,极大改变了地方社会。清初在此基础上改并卫所、改土归流、开辟苗疆,扩大了流官统治,逐步将民族地区纳入郡县范围。

纵观明代以来贵州东部的郡县过程,可发现其途径有三种:改土归流,包括思南、乌罗、铜仁、镇远、石阡、思州、新化、黎平八府,永从、施秉、印江、镇远、铜仁、龙泉、安化七县;
卫所改制,包括天柱、玉屏、清溪、锦屏、开泰五县;
征服生界,包括八寨、丹江、古州、清江、都江、台拱六厅。笔者分别称之为“土司改流”“卫所改流”和“化外改流”。若忽略层级、等第、幅员,只考虑政区数量,则由土司改流而来的府县占57.7%,化外改流占23.1%,卫所改流占19.2%。可见,改土归流是贵州实现郡县化的主要方式。

卫所对贵州东部郡县化进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实行军事管理,以武力钳制土司、防御土著、保障交通,同时开发山区、熟化地方,从而逐步压缩生界,推动改土归流,最终全面确立郡县体制。其实卫所的发展演变,尤其内部的民化、行政化,本身就是一种郡县化。在这个过程中,卫所更多是扮演了催化剂和助推剂的角色。应该说,即使没有卫所,郡县化的实现也终究是必然的,但这个过程将会是更加艰难、漫长和痛苦的。

改卫归流,是清朝谋求全国地方管理体制整齐划一的必然选择。清初,民生替代军事成为首务,军事管控让位于行政治理,是卫所体制发展的必然趋势。改卫归流与改土归流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地方管理体制朝着一体化的方向推进,这是郡县体制在民族地区逐步展开的结果,最终确立了府县的主体地位。从土司,到卫所,再到改流,明清王朝在经历漫长的探索后,逐步解决了西南民族地区的治理难题,最终将这里纳入大一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

改卫归流后,贵州的政区结构更加合理,郡县至此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这也是贵州建制日益充实、完善的重要标志。这使得贵州东部不仅在政治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也不断向贵州本土靠拢。卫所军户在隶属关系上也实现了由楚到黔的转变,完成了认同感的塑造,加快了贵州的一体化,有利于贵州的继续开发。

当然,卫所制度也给贵州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由于辖区犬牙交错,加之土地纠纷、水源竞争、民族隔阂、文化迥异等因素,卫所与土著、土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在所难免,有时甚至酿成激烈冲突,某些影响延续很久,直到今天。同时,大规模屯田也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引发了荒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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