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设项目产出监管 协议范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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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业建设项目产出监管协议(范本)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制
工业建设项目产出监管协议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土地资源高效优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关于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双合同”管理机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建设项目质量和水平,推进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乙 方:(土地竞得者)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二、地块基本情况
1、合同编号:
2、地块位置:
3、土地用途:
4、出让面积:
5、土地使用年期:
6、项目投资总额:
7、产业准入类别: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常州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为产业用地项目的规划、开工、建设、运营等提供指导性服务。
2、乙方上述项目竣工投产后,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按照本协议书核验乙方履约情况。经核验乙方未能达到本协议书所约定指标要求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违约责任的约定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竞买取得的上述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第二部分“地块基本情况”中约定项目的建设,未经甲方提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转租或转售。
2、乙方须按照竞买土地后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书》约定的时间开发利用土地。
3、根据《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土地资源高效优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乙方承诺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万元/亩(包括厂房、设备和土地出让金);
(2)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后的 年;
(3)亩均销售收入:不低于 万元/亩;
(4)亩均税收:不低于 万元/亩;
(5)能耗标准: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 万元/吨标煤;
(6)环境标准: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 万元/吨;
(7)其他:
4、乙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持本协议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
5、乙方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发生变动,乙方应出具相应股东会决议承诺该事项。
6、乙方应在项目达产后,应主动配合甲方对产业项目用地绩效进行达产评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拒不配合的,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向甲方出具总额不低于土地出让(租赁)价款总额5%开工和竣工履约保函(保单),最高为300万元,其中:70%为开工履约保函(保单),30%为竣工履约保函(保单)。开工履约保函(保单)的有效期为3年,竣工履约保函(保单)的有效期为5年,未按时开工和竣工的,直接从履约保函(保单)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按期开、竣工建设的,由甲方退还对应的履约保函(保单)原件。履约保函(保单)有效期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算。
该宗地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且所有土建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总和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基本相符,乙方有权向甲方取回开工履约保函(保单)原件;在取得整体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乙方有权向甲方取回竣工履约保函(保单)原件。
四、违约情况和协议终止
1、乙未经甲方批准,转让或者以股权变更等方式擅自或变相变更该地块产业类别用途、开发条件或违反常州市产业政策及发展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改正仍达不到协议要求的,甲方有权提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不予补偿。
2、经甲方核查,在该宗地上的建设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达不到本协议约定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度企业承诺每年形成的纳税总额与当年度企业实际形成纳税总额之间的差额。未如期缴纳违约金的,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息,直至缴清违约金及利息为止。违约金及利息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中予以扣除。
对采用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时未达到《产出监管协议》约定条件的,甲方除根据上述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停止承租人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外,对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在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时将土地出让价在原价格基础上上浮20%,或按照约定处置地上建构筑物后,甲方收回土地。
3、乙方不按时向甲方提出核查申请,自甲方发出缴款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万元违约金,且不因此解除乙方的核查申请义务;乙方不配合甲方核查的,自甲方发出缴款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违约金,且不因此解除乙方的核查申请义务。
五、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