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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x

时间:2020-10-24 09:02:06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XX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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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社会公共卫生水平,提升县城品位,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三创四建”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根据《XX省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关注民生、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以提高文明素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城乡联动、全民参与、人文创卫、和谐创卫、社会监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快县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县城管理水平和居民健康素质,建立城市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绿色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卫活动,推动我县爱国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县城整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力争把我县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

三、主要任务

把突破难点工作作为创卫的主攻方向,突出抓好除“四害”灭蚊达标、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环境整治、创市级卫生镇、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建设、小街小巷、“五小”行业整治等定期考核评价,以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推进创卫各项工作的开展。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建设,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城乡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行动,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着力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我县环境卫生整治短板,把创卫基础工作做牢做实。

四、职责划分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完成相关建设规划。坚持规划先行,高质量、高起点修编制定相关规划,加强规划执行的监管。参照XX省卫生县城标准修编完善城乡总体规划,将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建成区环卫设施规划纳入县乡总体规划,编制县城具体详细道路及公园、公厕建设规划以及乡镇、村庄建设布局规划等。

2.在实施城区新建和改扩建主次干道道路建设项目时,把人行道硬化、美化等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实施。

3.制定县城建成区外围道路、渠坝、农田林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实施环城林带绿化工程,构筑城市绿色屏障。

5.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0%,尽责率不低于80%。

(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1.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县城建成区环卫设施规划。

2.制定市容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整治“十乱”现象,规范街道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放保管。流动摊点划行归市,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点和路边烧烤,取缔马路市场,保障市场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对管理不善的专业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取缔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经营直接入口食品摊位距离厕所、垃圾站等污染场所在25米以上。加强广告管理,治理乱贴乱挂现象,清理不合格广告。落实单位门店门前环境卫生“五包”责任制,对临街楼体立面广告牌匾、空调室外机、雨阳棚等进行规范。城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3.制定县城噪声管理办法,加强县城噪声治理,查处建筑工地夜间扰民行为,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4.强化清扫保洁和公厕管理工作。城区垃圾密闭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城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定人定责,全天保洁,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35%,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不低于8小时,城区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合理配备环卫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水冲式公厕普及率达到70%以上,二类以上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30%。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2.全面实施城区绿化工程。严格绿色审批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同时规划,严格审批,严格验收。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小区创建活动,不能完成绿化任务的单位须缴纳绿化补偿费,实施异地绿化,确保城区50%以上单位、居住区达到“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标准,新建成区绿地率≥33%,旧城区改造绿地率达25%,确保达到绿化覆盖率≥3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的标准要求。

3.大力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制定城区亮化工作方案,深入实施主次干道及新建街道、广场、公园亮化工程。对临街楼体立面、行道树树体、绿化带和城区绿地等用霓虹灯或彩灯装饰,增加亮化效果,达到一街一景。对城区所有街道安装路灯,及时检修、更换,定时开放,确保主要道路亮化率≥95%。

4.实施城区街道硬化工程。负责所有道路人行道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把已建成人行道纳入市政设施管护内容,建立人行道管护长效机制,对已破损人行道及时进行维修养护。

5.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临街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有公共厕所、车辆冲洗和垃圾收集等设施,逐步实施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

1.根据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创卫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故。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我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2.加强辖区内水污染环境管理。对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监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依法关停高污染、治理未达标的企业,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为100%。

(五)县卫生健康局

1.制定完善全县传染病防治规划、病媒生物防制规划、重大疫情及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2.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各级网络,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5%,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5%。积极开展控烟活动,严格落实《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医院、学校、车站、各类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无吸烟器具摆设,建成区无烟草广告。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结合不同季节防病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住院病人及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

3.加强医疗废弃物贮存、处理的管理,所有医疗废弃物按规范进行处理。积极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按国家规定分类、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处理排放医源性污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95%。

4.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辖区内没有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和假医生,没有虚假非法医疗广告。依法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100%。落实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对在城区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依法申请职业卫生评价。城区内连续三年内不发生公共场所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饮水卫生安全事件、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5.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国家重大疾病控制规划要求,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控制工作。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免疫接种安全注射率达到100%。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6.病媒生物防制。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以灭鼠活动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有一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食品领域卫生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和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杜绝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食品行为,城区近三年无重大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七)县发展和改革局

1.建立健全市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科学规划各类市场、规范管理。对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城区内基本无马路市场。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2.升级改造县城内农贸市场的设施配置,加强管理,使其达到标准要求,对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配备完善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八)县水务局

1.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建立饮用水源污染安全应急预案,设立专门监管机构。

2.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在县城供水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建立饮用水源污染安全应急预案,设立专门监管机构。自来水厂每半年对水源水,每月对出厂水、二次供水和末梢水进行一次水质分析,规范完善水质日检资料,使城区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加强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

3.抓好自来水普及工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彻底解决困难地区人畜饮水问题。

(九)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1.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个人卫生习惯良好。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低于3%。

2.指导托幼机构、学校按照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无瞒报、漏报现象。县城中小学校设立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开展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对学生进行爱绿、护绿、植绿教育。完成全县中小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任务。

(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加强全县文化市场监管。联合生态环境分局对县城区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2.联合市场监管局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的文化场所。

3.做好县城区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

1.抓好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界内沿线绿化、环境卫生整治及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同时,指导相关乡镇做好干线公路、县道过街段及所属乡级公路的沿线绿化、环境卫生整治及违章违规建筑拆除工作。

2.协调督促客运站内环卫设施建设,车站内有水冲式公厕,有禁烟标志和卫生标志。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做到环卫设施齐全,垃圾及时清运,达到窗口单位标准。

3.配合交警、城管加大县城区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三轮载客和机动车非法营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城市公交车,优化群众出行环境。

(十二)公安交警大队

1.制定县城严管街的范围和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严管街划定禁鸣路段、禁行区,设置禁鸣标志。

2.加强交通秩序的整治和管理,及时查处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等违章行为。

3.在城区重要交通路口增设交通信号设施,对县城区人行横道线、交通标志、标线、停车位等定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清洗。

4.做好县城区中小学校周围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工作。

(十三)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

1.开展全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文明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创卫工作动态,扩大对内对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3.播放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题片和公益广告。

4.县属各新闻媒体设立健康教育栏目,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定时播出健康教育节目,举办健康教育专题讨论,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舆论监督,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十四)县财政局

1.爱国卫生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负责抓好创卫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工作。

(十五)县行政审批局

负责创建活动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审批服务。

(十六)县供电公司

1.对电力杆线进行整治监管,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2.协助实施县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景观灯、霓虹灯、路灯点亮工程。

(十七)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完成县城区内各类杆、线监管整治工作,实施多杆合一,实现资源共享。

(十八)县民政局

做好城区街、巷、路标志牌的标准化设置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完善县城建成区单位、居民小区门牌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九)县委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落实健康教育机构及人员编制。

(二十)县医疗保障局

县城所在乡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十一)县农业农村局

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开展以国、省、县道和县城、重点镇及国省县道沿线村庄为重点的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抓好农村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

(二十二)各乡镇

1.高度重视农村创卫工作,制定农村创卫实施方案,将卫生村镇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加强乡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乡镇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有清扫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乡镇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密闭清运率达到100%。乡镇、村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环境整洁,道路硬化率达到80%以上,沿国、省、县道乡镇街道全面铺设马路砖。农村全面开展彻底清理“三堆”(土堆、粪堆、柴堆),改变“三乱”(乱泼污水、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治理“三口”(路口、街口、家门口),搞好除“四害”,实施“三改”(改厕、改灶、改圈),达到“五化”(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标准。

3.加大绿化亮化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完成主次干道两侧及农田林网植树任务。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卫生村镇绿化率达到绿化指标要求,乡镇机关全部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确保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科学制定亮化建设规划,合理设置路灯数量,确保路灯亮灯率≥95%。

4.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近三年不发生因饮用水污染导致的疫情,水源水质符合有关标准,乡镇、村自来水普及率≥90%。完成每年的改厕任务,乡镇机关单位厕所达到卫生厕所标准,卫生村镇卫生厕所普及率≥8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

(二十三)重点开展3-4个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

1.在抓好各乡镇共性任务的同时,广泛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重点确定3-4个乡镇进行治理,树立样板,确保完成每年的卫生村镇创建任务。本乡镇10%以上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30%以上的村达到市级卫生村标准,沿国省道的重点乡镇要达到市级卫生乡镇的标准。

2.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制定完善城区背街小巷“五化”达标方案,重点实施背街小巷危旧房、临时设施的拆迁改造,大力开展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工作,确保硬化率达到100%,绿化率达到30%,巷道亮化率达到95%。

3.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城区5公里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成城区所有旱厕改建任务。

4.抓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和清扫保洁工作。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推行垃圾袋装化,达到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

5.乡镇政府和辖区居委会、行政村均有爱国卫生组织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户(包括十星级农户)评选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无杂物堆放,村民卫生习惯良好,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五、创卫步骤及阶段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

召开全县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下发《XX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创卫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媒体、宣传车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创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

(二)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1.各单位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团结协作,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积极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2.集中力量,抓紧解决与《XX省卫生县城标准》差距较大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的热点难点问题。

3.县创卫办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和通报,对完成指标任务质量较差的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需要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交县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4.邀请市爱卫办对创卫工作进行暗访检查。

5.组织创卫工作自查自评。开展群众对全县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和答复率≥80%,群众对全县卫生状况满意率≥80%。

(三)创卫资料申报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

?1.根据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和省市爱卫会专家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攻坚行动,抓住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2.组织第二次自查自评,完成所有备检资料收集整理,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完成创卫资料整理和创卫工作报告。?

?3.按XX省卫生县城申报程序要求,完成《XX省卫生县城标准》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县创卫办完成县相关本底资料(包括县城的基本情况,建成区所含街道、乡镇、村的名单,建成区内集贸市场名单及地址,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地址,餐饮业名录,建成区规划图及县城交通图(最新版)的准备,撰写创卫申报书面材料),“十一”项必备条件资料准备。

(四)创卫暗访整改阶段(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申请省爱卫办对我县创卫工作进行暗访检查。2022年5月,申请省爱卫办对我县第一次暗访检查,对照省爱卫办暗访检查,召开整改动员会,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由市爱卫办验收合格后,我县向省爱卫办递交整改报告。

(五)创卫评估准备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

?1.?认真做好创卫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归档,修改、充实,备好创卫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全面做好迎接市爱卫会对我县创卫工作及项目达标情况复核准备。

2.按照《XX省卫生县城标准》和本工作方案要求,根据省爱卫办指出的存在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和创卫资料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做好创卫工作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加强检查督促,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3.进一步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

4.配合市爱卫会做好向省爱卫会对我县的创卫推荐技术评估工作。

(六)创卫技术评估阶段(2022年8月至9月)

各单位全面动员,按照创卫任务分工,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建成果的巩固提高,不断完善各项设施设备的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扎实做好创卫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卫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充实创卫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接受省爱卫办的技术评估工作。

(七)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总结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经验,根据国家评审验收组反馈情况进行整改提高,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巩固提升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场所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建成果,宣传利用好卫生城市名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卫健副县长任执行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二)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和全民动员力度,提升全县居民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要逐级召开创卫工作会议,层层明确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媒体、单位固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每季度出版一期宣传专栏,提高全县居民创卫知晓率和支持率。

(三)实行创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内部要逐级签订创卫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指标。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为创卫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各自创卫工作责任、目标、要求,制定创卫工作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抽调人员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重点对各主要责任单位创建责任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通报,每季进行一次奖惩点评。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以及个人,经验收达到XX省卫生县城标准后,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要给予批评。县创卫办负责制定督促、检查和考核标准,由县创卫督导组负责考评、通报。

(五)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县城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政府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根据创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加大县城管理的建章立制力度,使创卫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确保创卫工作经费的落实。县级财政要保证创卫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优先安排创卫经费,确保各项创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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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XX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XX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任务分解及评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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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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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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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XX县委书记

XX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第一副组长:XX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XX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执行副组长:XX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县政府副县长

XX县政府副县长

XX县政府副县长

XX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成?员:XX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XX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XX县委组织部常委副部长

XX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XX县委编委办主任

XX县人大办主任

XX县政协办秘书长

XX县网信办主任

XX县卫健局局长

XX县发改局局长

XX县财政局局长

XX县教科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XX县交通局局长

XX县民政局局长

XX县水务局局长

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人社局局长

XX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县住建局局长

XX县医保局局长

XX县执法局局长

XX县文旅局副局长

XX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XX县审批局局长

XX县大督查办公室负责人

XX县供电公司经理

马军县广电公司经理

XX中国移动XX分公司总经理

XX中国联通XX分公司总经理

XX中国电信XX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XX-XX

邮?箱:X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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