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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夜秀场天空彩

时间:2024-05-25 00:45:19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篇一:天空

天空

我爱天空,爱它的纯蓝,爱它的明净;我爱天空,爱它的优雅,爱它的可爱;我爱天空,爱天空上一只只飞翔的小鸟,爱天空上一朵朵悠闲地白云;我爱天空,爱清晨时分的霞光,爱日落之后的余晖。

总的来说,天空是蓝色的,像大海一样。清晨是有点懒散的淡蓝,中午时充满活力的蔚蓝,晚上则是静谧的深蓝。一天里,天空的颜色变化无穷,就像一个调色板,把颜色一点一点地调深,当颜色接近黑色的时候,夜晚就来临了,一天也结束了。

天空给我们莫名的空虚,但我爱它的空旷。那一丝丝若有若无的悠闲云彩,伴着一两声小鸟的鸣叫,将天空衬托得更遥远、更宽广、更神秘莫测。躺在草地上,看着天空,总觉得自己飞起来了,飞起来了,飞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好像一伸手就能摸到云彩,好像一伸手就抓住了小鸟的鸣叫。

天空令我眷恋,天空令我着迷。我爱天空的每一个角落。天空有一种无声的美,它令我震撼。在我心里,我正飞向天空,那一抹越发蔚蓝额颜色,近了,近了

五年级:薄荷草地上的猫

篇二:天空怀想(yi

天空怀想

每一阵风,都是天空的倾诉;每一朵云,都是天空的温柔;每一颗星,都是天空的灵动。因为我们总是仰头,所以我们怀想天空。

每一个人的头上都有一片天空。我的天空里装满了牛郎与织女的故事。

银河将牛郎与织女分开了。这样的情形让牛郎与织女十分担忧,生怕再也见不到对方了。莫名其妙的一天,让这俩人的心情从多云转阴了。原来是王母娘娘开恩,让他俩人在每年的七月七日相见。但是这一天,王母娘娘心情大好,居然让他俩人相见一天,真是非比寻常啊。当牛郎与织女见面时,他们的热泪盈满了眼眶。太阳是他们的草坪,云朵是他们的温馨小屋,彩虹是他们的糖果世界,里面记载着他们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喜怒哀乐。俗话说得好: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到了夜晚,他俩显得更加珍惜了,因为时间不多了。月牙儿是他们的鹊桥,星星是一朵朵娇艳的花儿,绚丽的为他们开放着。他们坐在鹊桥边儿,深情地互相倾诉着,似乎有许多的话儿想要说。时间在流逝,他们的心里酸酸的,苦涩的,淡淡的······ 时间到了,他们恋恋不舍着对方,但知道王母娘娘这次是开了恩的,不想失去王母娘娘对他们的信任,便又不忍心地离开了。 风,传递着天空的倾诉;云,舒展着天空的温柔;星,延展着天空的灵动。因为我们总是怀想天空,所以我们仰头。

篇三:秋夜恋曲

秋 夜 恋 曲

邯郸市第十一中学 初二22班 冀相序

一个天高气爽的傍晚,我写完作业,静静的躺在摇椅上,空气中弥漫着煮玉米的清香,手边茶几上那盘琳琅满目的水果中,尤以那红彤彤的石榴,煞是醒目。眺望远处约约绰绰的楼房,将那色彩缤纷的路灯分割成条条块块。耳边隐隐约约传来那不远处广场上孩子们的嬉笑声和悠扬的舞曲……忽然,我感到有哪些地方不一样,噢!我知道了,原来是现在的家乡与以前不一样了。妈妈总说我长大了,变化很大。但我觉得,我的家乡成熟了,变化最大!

在交通上,原本以前那狭窄、疮痍满目的小路,现已变成一条条平平坦坦、宽敞的柏油路。那笔直交错的公路,像一条条灰白色的绸缎,潇洒地在这片土地上编织着绚丽的舞蹈。那各式各样的拖拉机、二八自行车早已退出路面,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火车还有那飞机喧嚣着疾驰着。

在生活水平上,人们那原本带补丁的旧衣服,改变成了现今休闲、时尚、色彩鲜艳的潮流服装。每天早晨在街心广场上可以看到男女老少,有的在晨跑,有的在打太极拳。来来往往的行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如今的生活要比原来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在生活环境上,如今的天空更加蔚蓝了,云朵更加洁白了,鸟儿更加多了,就连城里罕见的啄木鸟,也常在树丛中看见它们蹦蹦跳跳,勤劳地工作着。路两旁种满了花草树木,郁郁葱葱的树木,好比鳞次栉比的守护者,闪烁着坚毅的目光,直直地眺望着地平线上第一缕洒在这片土地上的阳光。我们的母亲河-----滏阳河,那几年,她显得那样的憔悴与苍白,那样的忧虑与无奈!污泥浊水,小鱼小虾都不肯在这里安家;现如今,清清的河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是那么碧绿,那么透明!

在建筑上,本来以前那矮矮的房舍,已随着岁月的蹉跎,变成高楼大厦。那迅速崛起的高楼大厦,仿佛像一颗颗茁壮无比的萌芽,正以蓬勃、生机的形式,怒放着生命。尤其是在高开区,金都大厦、鑫域国际、荣盛花园等高型建筑不断刷新着人们的视野。

现在,我们的父母正在为政府所号召的“三年大变样”而努力工作着。我相信,明天的家乡会比今天更加繁荣昌盛!

我的家乡----邯郸!我爱我的家乡!我愿为她高歌一曲!

篇四:守望的天空

守望的天空

<一>

2011年的那个寒假,失忆第一次拒绝了妈妈张晓琪给他报补习班的要求。毕竟,这是失忆升入高中后的第一个长假,也极有可能是最后一个。

失忆需要好好放松一下,用45天的时间去规划接下两年半的生活。

当然,这仅仅是失忆给张晓琪的一个借口而已。真正的原因是失忆还没有适应高中“高铁”一般的生活。

失忆的记忆仍停留在中考前的一个月。

停留在和莫莫、晴儿、依依一起学习嬉戏的时光里。三年的初中生活在这寒冷的冬日像暖阳一样给这个外表阳光,而内心无比沉重的男孩以温暖。

出人意料的是:有强迫症嫌疑的张晓琪竟然答应了失忆这个看似无理的要求。条件是当宅男可以,但是要把诗词和课本习题翻一遍。说着便从卧室的床头柜里取出了平均厚度3cm的三本诗歌选集和高中课本,稳稳的放在茶几上。“这些是你爸出差前交代的,内容很好,必须看完,你的工作是做到‘行行有注释,保留习题草稿’”。

失忆嘟着嘴,从后面搂住张晓琪的脖子,颇像女生撒娇一般,“妈,能不能打五折,或者让我包年也可以。”

张晓琪转过身来,用不带一点讨价还价的希望的语气缓慢而有力地说“不!可!以!”

结果可想而知,失忆签署了他十七年中的第n个不平等条约。乖乖的把书放进了书柜,装模作样的打开了寒假作业,以要做题为理由把张晓琪推进了厨房。

其实,失忆还是蛮喜欢张晓琪的,毕竟,她是他妈嘛,虽然张晓琪喜欢强迫失忆学习,并且每次都以他爸为挡箭牌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但张晓琪从来都不偷看失忆的日记和手机信息记录。不干涉失忆的情感纠结。

毕竟,十六七岁的男女生之间有太多太多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有这样一个开明的妈是每一个处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梦想。

总的来说,失忆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作为回报,失忆每次都自觉完成作业,搞好自己的学习。虽然初中三年之中失忆只有一次以一分险胜晴儿当了全班第一,全校第十二。

但失忆仍旧认为自己是一个好孩子,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人无完人”嘛,失忆总是这样说。

就像晴儿一样,虽然当了三年全班第一,但从未拿过全校第一。然而在失忆眼中她永远是第一,人好比学习好更重要。这个世界不怕有坏人,就怕坏人有文化。

<二>

整整一个冬天,失忆都宅在家里,听着音乐,吃着面包。却没有喝一瓶饮料,打开冰箱,胃口很好的解决了三四箱碗老酸奶,高原的特产,微酸,有点像酸梅汤。味道真的很不不错。

或许,这也间接地表明失忆已经适应了青海的的生活,开始成为一个真正的青海人,豁达而率真。再也没有了南方人特有的细腻和多愁善感。

<三>

如果没有记错,今天是失忆整个寒假里第四次外出,前三次中第一次是为了

看雪,第二次是为了给舅舅拜年,最后一次是为了给晴儿订生日蛋糕,失忆生平第一次给一个女孩订制蛋糕。紫色的二月初二,失忆永远都不会忘记。

而今天,则是为了和莫莫一起去打台球,这是失忆少有的几个爱好之一。失忆是热爱台球的,为了台球,他甚至可以不去上午自习。“兴趣高于一切”,失忆对台球的兴趣高于学习。

当广场的钟声响起时,失忆和莫莫极满足的从球室里走了出来,已经是下午六点了,路上的行人极少,失忆很夸张的伸了个懒腰。

大西北的天总是黑得极早,马路两旁行道树上的小彩灯不停的闪烁着,五光十色的,弥补了都市天空中不见星月的遗憾。

说起莫莫,两人做了三年的初中同学,彼此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即使在学业繁重的初三,两人仍会花大把的时间去练球,谈论赛事。

值得一提的是失忆和莫莫在高中仍是同班同学,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种缘分。

而晴儿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和初中最要好的几个朋友都错开了。独自一人走进A 2班(失忆和莫莫都在A1班)。失忆无法想象晴儿独面夕阳,期待朝阳的那副神情,憔悴得令人心碎。

还记得初中时,失忆和晴儿都是爱看太阳的,总有一个人在不停的收集有关阳光的诗句,和另一个一起分享。就好像童话里的小男孩、小女孩一样,爱静静的欣赏阳之美、光之香。偶尔也会站在太阳底下,捧起散落在地的缕缕阳光。微风拂面,却是无比的温暖。

然而一切都会变,高中,在教室外的那扇窗前,当失忆一个人欣赏夕阳时,那个小女孩再也没有出现??

再也没有??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A1班和A2班只是隔了一堵墙,不算远。静下心,甚至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声。然而就是这堵墙,却把两个人的世界越隔越远,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越来越远,就如同宇宙膨胀一般。

失忆上课时总会想起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也不是天和地,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失忆总是莫名的想起这段话,并在心里把最后那三个字默念了无数遍。从初一念到初三毕业再到现在的高一,却也只是在心里默念??从未曾亲口对晴儿说出。

从未说出??

倘若放在以前,当失忆和莫莫打完球后,两人总会有说不完的话。然而今晚却是个例外,当失忆伸完懒腰之后,两人再也没有说过话。直到失忆打车回家,莫莫甚至忘记说再见,所以,失忆也忘了??

这一切都由于一段手机通话,莫莫和晴儿之间的通话。

当时失忆正在击球,莫莫的手机突然响起,通话时莫莫想告诉失忆一些事情,却被晴儿制止了。当失忆抬起头满腹狐疑的看着莫莫是,莫莫露出了一个极少见的微笑,以一句“行,我什么都不说”结束了通话。失忆倒吸了一口凉气,继续击球,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个微笑,时间在那一刻停止。失忆突然有了一种触电般的感觉。左半脑迅速作出判断:莫莫该不会向晴儿表白了吧!

这感觉并不是空穴来风,在初中是同学,在高中是情侣的人失忆见得多了,吃过的“喜糖”更是多得数不清。何况在初中时三人的关系便很好,对另

外两人都十分了解。失忆喜欢晴儿,很自然就可以想到莫莫也会暗恋晴儿。

还有一点,失忆的第六感是极其准的,脑海中的每一个“一闪而过”都极有可能成为现实。毫不夸张的说,失忆成人之后,完全有能力当一个预言家,真正的预言家。

这一预言,在第二天,也就是失忆的第五次外出,初中毕业后的第二次同学聚会上得到证实,莫莫确实向晴儿表白了,而晴儿也接受了这份爱。

时间已经很久了,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瞒着的只有失忆??

失忆很清楚大家为什么要瞒着他??

〈四〉

失忆很喜欢晴儿,从刚升初中时便注意到晴儿这个女孩子。失忆在心里默默暗恋了晴儿三年,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每晚都会给对方打电话,一聊就是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

这样的关系一直到了初二下学期,两人因为晴儿帮同桌写作业而争吵了起来,那个下午,谁都没有冷静。

失忆一怒之下甚至给晴儿写了一封《绝交书》,失忆记得很清楚,他给晴儿定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晴儿哭了,上课时第一次拒绝了老师的提问。掩面而泣,却是全班人都看见了??

两人甚至因此而有半学期没有说话,班里班外都形同陌路。

但失忆从此也知道了,晴儿心中是有他的,她在乎他??

所以,当两人和好之后,失忆更加珍惜和晴儿之间的相聚,失忆开始喜欢上语文课了,因为在语文课上,失忆和晴儿总会很默契的一字不差的回答同一个提问,每每此时,班里的同学总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们二人,嘴里发出一种“哦??”的声音,音调有些像二次函数,从低到高,再从高到低,可以持续很长时间。语文老师此时也只是淡淡的笑,过了好一阵才恢复上课。或许,这是她教学十几年来遇到的最有默契的两个学生。天衣无缝般的配合,没有互相抄作业,答案却一模一样。

失忆很喜欢这种感觉,他为了能和晴儿在高中是同班同学而拼命学习,不分昼夜的看书做题。他甚至幻想着能和晴儿进入同一所大学。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晴儿学习优异、品行端正、善解人意,却又不乏活泼开朗。这样的女生总会吸引很多男孩子的目光。

失忆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失忆明白,自己除了学习好以外,几乎没有一处优点,最起码失忆自己看不到。走在大街上,戴着一副高度数的眼睛,就像沙漠中的一粒沙一样不起眼,倘若再穿上民国时的青色长衫,活脱脱就一文弱书生,风一吹便应声倒地。

虽然如此,失忆依旧很喜欢晴儿。一直很喜欢。

记得有一次在同学的生日聚会上,失忆曾对一群死党说过,说自己喜欢晴儿,喜欢她的情感细腻。

那时失忆没有喝酒,至今也不会喝酒,所以失忆是很清醒的、极负责任的说过自己喜欢晴儿。

而当时莫莫也在场,失忆注意到当自己说喜欢晴儿时,莫莫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很绅士的喝了一口茶水,甚至连笑都没有笑一下。

但失忆心里很清楚,莫莫是喜欢晴儿的,只是嘴上不说罢了,莫莫总是那样沉默,很难想象,活泼开朗的失忆怎么会和沉默的莫莫成了好朋友。并且

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孩。

〈五〉

失忆去参加了同学聚会,并且证实了自己之前的猜想,莫莫和晴儿的确开始交往了。

所以,不得不说,这次聚会对失忆来说就是一种煎熬。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快的失忆都有些无法适应。整整一个下午,失忆就呆坐在那里,不说一句话,甚至出现了初来高原时缺氧的症状。

失忆的心在流泪,当服务员来倒茶时,失忆的“谢谢”二字都快颤抖得把茶水倒出来。失忆的嗓子干干的,眼睛却湿湿的,大脑飞速的运转着,人却了两眼放空。失忆不敢相信这个自己,觉得不像自己,也恨极了这个自己的表现。

失忆想要离开思索再三却发现自己不能逃避,为的是留住莫莫这个朋友,失忆很珍惜莫莫,很在乎他,跑去性别问题,莫莫和晴儿在他心中是一样重的。爱情不能伤了友情。

所以,失忆只能静静坐在那里,与充满欢声笑语的环境形成强烈反差。 失忆真的失忆了,他甚至都没有看清楚晴儿曾为他夹过菜,若不是同学提醒,他甚至连看都不会看一下自己的碗——那里面早已被满满的菜堆成了小山。

但失忆没有任何胃口吃饭,只是看着晴儿以一句连自己都听不清的“谢谢”淡淡的收尾。

失忆开始害怕晴儿的眼睛了,又想起了初中时语文课上的情景??

从聚会回家后,失忆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了,紧紧地锁上房门,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大声的听着音乐,第一次翻开了那几本诗歌选集。那个晚上,失忆失眠了,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晴儿的身影。挥之不去??

失忆不甘心,为什么晴儿会选择莫莫而非自己。然而一番比较之后,失忆不得不承认,莫莫的确比自己更优秀,比自己更成熟,比自己更浪漫,比自己更善于心计,比自己更懂如何抓住女孩子的心??

于是,失忆选择失忆,但忘记一个人又谈何容易,失忆除了把自己放进书本学习中去,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方法能阻止自己胡思乱想。

虽然失忆不断提醒自己:已经放下了,已经放下了。但事实却是:他越提醒自己,记忆就会越深刻。如同刻刀在心中划下一道道伤痕,心脏每跳一次,伤口就会越痛,无法言语的伤痛。

失忆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只是他太珍惜晴儿了,毕竟他们在一起学习了三年,三年之中,两人吵过、闹过,甚至落过眼泪,同样也真心关心着对方。抛去知己思祈不算,晴儿是失忆煲电话粥时间最长的人。

让失忆忘记晴儿,这无疑是在失忆心头割下一片最柔、最软的肉,拿走了失忆最最珍贵的东西。

要知道,失忆曾经默默守护了这个女生三年,认真的算一下,三年,共计1965个日夜,合26280个小时,合157680分钟,合9460800秒。然而在这9460800秒的守护之后,失忆换来的只能是忘记??

<六>

失忆开始变得极其“沉稳”了,具体一点就是极少微笑了,办每件事都不慌不忙,像机器一样。可思祈说这样不好,失忆应当“诗意”的生活而“失意”。

但失忆又能如何。

自从得知莫莫和晴儿交往之后,失忆习惯了一个人没有阳光的生活。晴儿的事给他的打击太大了,失忆需要时间来疗伤。让时间来愈合伤口。

〈七〉

那天清晨,当思祈从四川打电话问候时,失忆仍赖在床上,迟迟不起,枕边的耳机里仍响着失忆昨天刚刚下载的极富动感与激情的舞曲。

虽然失忆并不怎么喜欢听这一类的歌曲,但不得不承认,那些刺耳的重金属声的确让自己冷静了不少,冷静到他能把这件事说出来,心平气和的看待发生的一切。即使心依旧受伤。

失忆把手机轻轻的放在耳边,按下接听键后,电话那头传来了思祈略带愤怒的声音:“可恶的失忆,,为什么这么久才接电话,信不信我跟你绝交!”

“别别别,嗯??这两天我丢了一块电池,刚才那块快没电了,我??忙着充电呢??”失忆拧着眉毛,红着脸。撒谎的感觉一点都不好受。

“哦??原来如此,告诉你个坏消息,四川这边还有三天就要补课了,所以,以后我们白天就不能联系了”。

“真的吗?青海这边还有大半个月才开学呢”,失忆恢复了往日的几分活泼。

“还是你们幸福啊!”思祈在电话那头连着叹了三下:“唉!唉!!唉!!!” “呵呵,思祈啊,我想跟你说件事”。失忆脑海中思绪万千,但面部却极别扭的拧出一个微笑。

“说吧”。

失忆深深的吸了口气,用极快的语速说:“思祈,你知道吗?晴儿和莫莫交往了,我慢了半拍,结果错过了,你说我该怎么办。”

失忆静静的等待回答。然而电话那头却突然没了声音。

失忆开始后悔了,心比说出之前更加沉重。毕竟,这是失忆的私事,思祈从来不曾得知失忆、莫莫、晴儿之间完整的故事情节,思祈所了解的只有失忆喜欢晴儿,晴儿学习很好,他和莫莫是铁哥们等支离破碎的片段。

而且思祈已经上初三了,还有半年就要中考,作为朋友,失忆不想用感情上的事去打扰思祈的学习。

因为思祈是失忆最最纯粹的朋友,从小玩到大,虽不是兄妹,但感情一点都不亚于兄妹,即使失忆很小就转学到了青海,两人也不曾因此而断了联系。

可是这件事失忆真的无法独自承担,他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他需要一个人来安慰他。寻找一份心灵的慰藉。而那个她就是思祈。这种事,他也只能讲给思祈。

许久,电话那头传来了关切的声音,“失忆,知道吗?我今天翻杂志时发现了一首小诗,要不要听,我给你读一遍。”

失忆苦笑着没有拒绝。

思祈清了清嗓子,用极缓慢的语速略带忧伤的读到:

“以前,当我想握住他的手时。

我会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而今,时过境迁,当我再见她时,

竟分不清左手和右手。

当最后一片红云退出天空,

我眩晕了,再无力分清天地。

篇五:扎根大地仰望天空文档

扎根大地仰望天空

2016年01月04日09:58 来源:人民政协报 赵丽宏

■谁也无法预报心灵之花开放的时辰,更无法向你描述它们怒放时的奇妙景象,但我可以告诉你,这样的花,每时每刻都在人间开放。当有人在向世界奉献爱心,这样的时刻,就是花开的时刻———

朋友约我在新年到来时为读者写几句寄语。写什么?在灯下,我默想了一会。想起20多年前写过的一篇短文《心灵是一棵会开花的树》,不妨摘录如下:

我说人的心灵是一棵树,你是不是觉得奇怪?

真的,心灵是一棵树,从你走进这个世界,从你走进茫茫人海,从你睁开蒙昧的眼睛那一刻开始,这棵树就已经悄悄地发芽、生根,悄悄地长出绿叶,伸展开枝丫,在你的心里形成一片只属于你自己的绿荫。难道你不相信?

你不知道,其实你已经无数次看见这样的花在你身边开放。

当你在万籁俱寂的夜间突然听到一曲为你而响起的美妙音乐??

当你在冰天雪地的世界中遇到一间为你而开门的小屋,屋里正燃烧着熊熊的炉火?? 当你在十字路口彷徨徘徊、举棋不定,有人微笑着走过来给你善意的指引?? 当你的身体因寒冷和孤寂而颤抖,有一双陌生而温暖的手轻轻地向你伸来?? 当你发现有一双美丽的眼睛用清澈的目光默默凝视你??

我无法一一列举各种各样的“当你”,当你欢乐,当你迷茫,当你为世界的壮阔和奇丽发出惊奇的赞叹,当你被人间的真情和温馨深深地感动,当你面对世间残存的丑恶、冷漠和残暴忍不住愤怒呼喊??

当你的灵魂和感情受到震撼,受到感动,不管这种震撼和感动如闪电雷鸣般强烈,还是像微风一样轻轻从你心头掠过??

每逢这样的时刻,便是你观赏到心灵之花向你怒放的时刻。每当这样的时刻,你的心灵之树也在悄悄发芽,在长叶,在向辽阔的空间伸展自由的枝干。没有一个画家能用画笔描绘出这样的景象,没有一个诗人能用诗句表达这样的过程,这是一种无声无形的过程,但是它所引起的变化,却悠悠长长,绵延不尽,改变着你生命的历史,丰富着你人生的色调。 相信么,你的心灵一定会开一次花,一定的。也许是粲然的一大片,也许只是孤零零的一朵;也许是举世无双的美丽奇葩,也许只是一朵毫不起眼的小花??你的心灵之花也许开得很长,常开不败;也许只是昙花一现,稍纵即逝的鲜艳??

谁也无法预报心灵之花开放的时辰,更无法向你描述它们怒放时的奇妙景象,但我可以告诉你,这样的花,每时每刻都在人间开放。当有人在向世界奉献爱心,这样的时刻,就是花开的时刻。

愿你的心灵悄悄地开花。

愿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心花怒放的世界。

写这篇短文,其实是对人间真情的呼唤和赞美。现在读这样的文字,我仍然心有共鸣,因为,生活中这样的真情还在延续,人心中这样的期盼依然如故。文人喜欢想象,但想象如果脱离了现实,脱离了生活,脱离了我们生存的时代,那么这样的想象恐怕是胡思乱想,让人觉得不知所云,甚至会让人反感。

此刻,我的想象中仍然有树的形象出现。我欣赏树,喜欢树,大地上生长着多少形状不同的树,它们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每一棵树都有与众不同的形状,但每一棵树都是美的,它们伸展着不同的枝叶,开放着不同的花朵,结出不同的果实,展现着生命千姿万态的美妙。万千棵大树舒展枝叶拥抱天空,那是多么美妙的景象!如果把文学界比作一片森林,那么,每个写作者都是一棵与众不同的树。我喜欢这样的比喻,喜欢把自己比作一棵树。

有一位科学家朋友告诉我:一棵树,在地上有多么茂盛的枝干,在地下就有同等发达的

根须。我无法考证他的话,但我相信。没有根,树就无法存活。做一棵树,就必须深深地扎根大地。对一个文人而言,这大地,就是生活,就是现实,就是我们身处的时代,就是我们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就是人间的喜怒哀乐。一个文人,如果冷漠,停止了对真理的追求,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失去了同情和爱,那么,作为一棵树,他的根须不会在地下伸展,也许还会萎缩甚至断裂腐烂。反映在地上的结果是可以想见的,这棵树会枝叶凋零,成为一棵枯树。

大地是如此广袤深厚,天空是如此高远辽阔。做一棵根须发达的树吧,你的枝叶会葳蕤繁茂,你自由拥抱天空的姿态,会成为大地上的美景。

2015年12月30日于四步斋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作协副主席、《上海文学》杂志社社长)

方汉奇:积累到了,方成大家

2016年01月01日20:5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多年前,我曾经听过方汉奇先生的课。

适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建系60周年,我有机会拜访这位师长,有幸再次聆听他单独给我上的一堂课。在他身上,有老学人的淡泊与执著,也有新闻人的敏锐与时尚。 用望远镜“巡视”书房阵地

方先生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虽然身高不足1.6米,但双眼有神,动作敏捷,气场强大,满头银丝耀眼,完全不像九旬老人。

走进方先生的家,眼睛立刻被四壁书柜所吸引。我目测估计方先生藏书起码过万册,先生神秘一笑,眼神中的潜台词是:“不止。”他像孩子炫耀宝藏一样,抽出书架上的一本书,里面居然还有一层书。原来,这些书柜是他亲自设计定制的,其秘密在于书柜的深度,每一层都可以里外“藏”两层书。

书柜从地板直达天花板,为了看清最高处的书,方先生特地购置了望远镜和梯子。一名学生曾经这样描述:“就像战场上一位出色的将军调遣千军万马,但见他站在书房中间,双手高举望远镜,准确地向高高的书架上望了一眼,然后搬来一架梯子,噔噔噔爬上去,转眼便取下书。”

方先生一辈子读书成瘾,藏书成癖。“小时候因为一直打仗,没能好好读书,一边逃难,一边转学,小学和中学一共转了14所学校,知识基础没有打好。”他总是遗憾当初没能考取北大等名校。上世纪50年代初来到北大工作,他终于有了专心读书的机会,竟创下了5年读完2000多本书的纪录。即使在“文革”中下放江西干校最艰难的时期,他也不忘带着宝贝似的5个大书箱。据说,当时他能头顶着大书箱毫不费力地爬上农民的阁楼。 10万张卡片织出立体知识网

几十年后,学生们还记得他讲过的课。

一次,方汉奇先生讲梁启超“开政论冗长之坏风”,说蒋百里写了一部5万字的《欧洲文艺复兴》,请梁启超作序,结果梁启超“纵笔所至,略不检束”,把一篇序竟写了5万字,蒋百里很为难,只好劝梁启超另出一本《清代学术概论》,自己反过来为这本书作了序。 讲到此处,教室里笑声不止,方先生却一脸严肃接着“八卦”,这个蒋百里后来因故自杀,未遂住院,竟因祸得福,与护理他的日本护士恋爱了,他们婚后生有一女,此女不是别人,正是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的夫人??满座一片“哦——”

所有的段子,方先生都似信手拈来,史料在他的脑子里似乎早就穿成串,拎出一个点,围绕着这个点的典故、人物,彼此的关系,大小事件,全都清楚明白。一名学生整理笔记时发现,6次课方先生提及和办报有关的人物竟多达上百个,每个人的生平、轶事、性格、趣闻都有血有肉,让人一下就能记住。

方先生把讲课比喻成打仗。他说:“做学问如果没有纵深储备,就如同单线防御,一点

突破,全线崩溃。有了纵深,你在课堂上戳着,才能东方不亮西方亮,忘了一个还有别的。50多年前听曹聚仁先生的新闻采访课,让我终生受益的就是学到了用卡片来积累资料。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我做的卡片,已经超过了10万张。”

这些资料卡,让方先生的记忆成了一张立体的网。“一个新的材料掉进去,立刻就被这张网锁住,成为它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你的这张网大且厚,自然产生的联想和提示会让你接受新信息相对容易;如果你的网又薄又小,基础不够厚重,那记忆就比较困难。”他说。 坐了50年冷板凳,成了名师

业界评价:“新闻史是新闻学院较冷的一门。方先生一坐50多年冷板凳,却成了人大新闻学院学术地位最高的老师,他的弟子们形成了全国新闻学界最为壮观的学术家族,颇耐人寻味。”

方汉奇对报纸的兴趣始于少年,高中一年就收集报纸200多种。那时候,他心中的偶像是范长江那样的战地记者,所以大学报考的都是新闻系。

1950年大学毕业之后,方汉奇阴差阳错来到上海新闻图书馆工作。“那时我单身一个人,就住在图书馆里,每天晚上就是读旧报。”他读完了78年的全部2.7万份《申报》,即使是专门研究《申报》的学者,也没人能做到这一点。

短短一两年,这个沉默的年轻人脱颖而出,受邀到圣约翰大学讲新闻史专题。

当时上海新闻图书馆可谓藏龙卧虎,不少工作人员是解放前《申报》《新闻报》的著名老报人。“因为屁股坐得住”,方汉奇被不止一位老报人相中。岳父黄先生先下手为强,果断请一位女同事给他介绍自家女儿,成就了一段跨越60多年的钻石婚姻。

1953年,方汉奇受邀到北大新闻系任教,开始“安心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搭建中国新闻史的框架。当时,全国研究新闻史的人算上他就两个。

然而世事不如人愿。3年牛棚,3年干校,方先生笑称自己被改造得“身强体健”:“扫厕所、修下水道、修土方、打石头,都干过。”方先生至今还能自己做饭,也得益于在干校做过厨子,“给400多人做饭,用大铁锹在锅里炒菜。我手艺好,每次打饭就我那队排得最长!”

人大1978年复校,方汉奇用短短两年时间写出了《中国近代报刊史》,成为中国新闻史的权威著作,被各大新闻院校选为教材。此后,一本本的专著相继问世,不断刷新学科高度。 玩微博玩微信,活到老学到老

方先生如今仍满负荷工作:每年招一个博士生,每天读十几份报纸,关注网络信息,晚上12点之后才睡。“要做先生,就得不断学习新的东西。”

在学生们眼里,方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时尚潮人,他是人大老教授里最早使用电脑的人,他电脑上同时开着QQ和MSN,还用个人网站和弟子们交流。

后来有了微博,他立刻对这个好玩的东西发生了兴趣,从2010年11月到2014年7月以一张和弟子的合影作为终结,他共发过300多条微博,粉丝最高时超过175万人。方老师笑曰:“尝过梨子的味道就可以了,这是我对新媒体的一个实践。”

不过,他淡出微博的真正原因也许是开始玩微信了,“微博是信息的付出,而微信是得到”。他给自己微信起名为“COCO”,这是儿子家一条宠物狗的名字。对他而言,生命就是一个活到老,学到老的过程,生活中永远有新鲜的东西引起他的好奇和关注。

“你们做记者,更要不断学习,做功课,就像滚雪球,把小雪球滚成大雪球。积累到了,方成大家。”方老说。

链接:方汉奇,1926年12月出生于广东普宁。1950年毕业于苏州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新闻系。1951年起先后在圣约翰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任教至今。曾任中国新闻史学会会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他是中国新闻史学界的泰斗,代表作有《报刊史话》《中国近代报刊史》《报史与报人》等,并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中

国新闻传播史》《大公报百年史》。

晨语

1

当东方写出第一缕曙光,当太阳咬碎无边的夜色,当晨风吹去田野的梦境,当朝霞擦亮蓝天的脸庞,啊,早晨,你终于大踏步地向我们走来了!

沉睡的大地,在你那温柔、湿润的巨手抚摸下,悄然苏醒。

早晨,最有力量——因为你使躺在黑暗中的世界站了起来! 2

牧童把羊群赶进早晨,农民把田地犁进早晨,商人把货物运进早晨,学生把书本读进早晨,晨练者把脚步踩进早晨??

早晨,是每天站在大地上的一幅巨大、立体的水彩画,谁走进早晨,早晨就走进谁。 谁最先迎接早晨,谁收获的霞光就多;谁收获的霞光最多,谁得到的早晨最重。 谁把汗水洒向早晨,早晨就给谁的汗水镀上一层闪闪发亮的金子。 谁紧紧地拥抱着早晨,早晨就给谁最甜蜜的一吻! 3

一天所有的时刻,最宝贵的是早晨,早晨孕育着一天的希望。

一年所有的日子,最宝贵的是春天,春天是一年的早晨。

一生所有的光阴,最宝贵的是少年,少年是一生的早晨。

世上所有的时间,最宝贵的是现在,现在是每个人生命中最易逝去、最应珍惜的早晨??

为什么早晨的空气最清新、阳光最细腻、风最温柔、景色最美?因为早晨是每日的春天,是一天的童年。

4

早晨,你是旧与新、静与动、虚与实、黑暗与光明、寒冷与温暖、沉睡与苏醒、休止与生长、寂然与声响、衰落与生机、黑白与彩色、停顿与前进、结束与开始、昨天与今天、过去与现在的分界线,更是躺着与站着、梦与行动的分界线!

(转 载 于: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恋夜秀场天空彩)

5

哦,那是谁——在幸福地哭泣,脸庞上挂满了晶莹的泪珠?那是田野里的小草,那是树枝上的绿叶,那是大地上的鲜花??

经过漫漫长夜的折磨,才深深懂得早晨的价值

6

传说新年的第一个早晨要自己起床,忌讳被别人叫醒,否则会懒惰一年。如果你的每一个早晨都要被别人叫醒,你便会懒惰一生。

人一生约有3万个早晨,以每个早晨两小时计,一生就是6万个小时,约合7年。 早晨,让懒惰者的生命缩短,让勤奋者的生命延长。

把3万个早晨握在手中,何愁人生不写满霞光?!

7

早晨和夜晚是孪生姐妹。每天,早晨都要把一张张洁白的考卷铺在每一个人面前,而夜是最严正的考官,一到时间,每个人的考卷不论答得满满还是一片空白,它都要无情地收走。

机会。

早晨的考卷没有一张是相同的,直到你生命的最后一个早晨,也不给你任何补考的 不是早晨无情,是时光无返、生命无双、人生从无重复! 8

早晨是有速度的,晨光沿着地球赤道每小时行进约1670公里。

谁能追得上早晨的脚步呢?

9

世上最美是早晨,但过上十几个小时,早晨还是早晨吗?恐怕已变成黑夜了。

大自然常常很无情,越是美好的越短暂,反之则漫长:花开短暂,生长漫长;青春短暂,衰老漫长;早晨短暂,夜晚漫长;生命短暂,死亡漫长——活百岁已罕见,死千年却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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