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连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区环境卫生大清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连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区环境卫生大清理的实施方案各村、及镇环卫办: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27日至10月6日开展为期10天的镇区卫生大扫除工作。为做到各村步调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连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区环境卫生大清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连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区环境卫生大清理的实施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27日至10月6日开展为期10天的镇区卫生大扫除工作。为做到各村步调一致,责任明确。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时间
自2017年9月27日开始至10月6日结束。为期10天。在此期间要求村主要干部及相关人员亲自安排,现场指挥,做到镇安排的所有清理任务彻底完成,不留死角死面。
二、清理任务及范围
本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工作范围包括整个连庄镇主镇区。即自东大线西张古开始至前屯与程村搭界的整条镇主街道。两侧范围至门店前,约计30万平方米。清理任务有门店外的牌匾、杂草、生活及建筑垃圾,一切堆放物(如玉米、生产工具、原材料、井管及井架子等)和私搭乱建的固定建筑物,及占道经营的摊点、正在施工的现场。清理面积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强力推进。
三、清理标准要求
牌匾及广告牌一律搬离,放置院内。若清除后再乱放的一律给予没收。街道两侧杂草一律清除并拉离,树下杂草、干柴一并清理干净。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完毕,特别是一些破砖烂瓦全部清除;门店外的堆放物,如破旧轮胎、玉米、杂草、生产工具、加工用具、原材料、井管及井架子由本户全部放到院内或仓库;占道经营的临时摊点如水果、餐饮、蔬菜点全部撤到离道路3米外临时经营;对私搭乱建的固定建筑物(主要是彩钢瓦及移动板房)在此期间先行做工作,让其自行拆除。镇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凡不自行拆除的由镇村干部强制拆除。对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全部设立围挡,通过清理要达到视线范围内清洁、整齐、优美的总体要求。
四、责任划分
街道垃圾清理由镇环卫办负责,建筑工地设立围挡由镇城建办负责,所有杂草清除由环卫办负责清理;牌匾,广告牌、门外堆放物、临时经营摊点及私搭乱建的由各村按属地原则由所在村干部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韩守华为组长,城建办全体同志为组员,负责本次大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各村也要成立以支书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本次大清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合理安排人员。提要求,卡标准,并列出每项工作任务清单及完成时限。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所提出的要求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
3、强力推进,镇城建办设立微信平台。各村把每天所开展工作及时反馈,镇领导组也将每天通报各村任务完成的情况,对开展缓慢的村予以调度。
连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