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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再别康桥

时间:2024-05-20 22:41:01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篇一:徐志摩《再别康桥》赏析

爱,美,以及自由

-------徐志摩《再别康桥》赏析

在中国新诗史上,其人其诗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要算徐志摩了。作为新月派的领袖人物,徐志摩以其横溢的才华,潇洒的个性,诗化的生活,短促的人生灿烂于诗史。喜爱现代诗歌的人一定不会对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感到陌生,这位才子诗人凭借其东方传统的含蓄情感和西方现代的诗歌技巧,让读者在短短不到三十行的诗句中充分领略到了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再别康桥》是诗人徐志摩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此诗因真挚的情感、圆熟的技巧、流丽的音调、浓郁的诗味而风行于世,流传甚广。

让我们轻轻地徜徉在美妙的诗里行间,慢慢品味其意境吧。 静谧的夕照余晖下,一个孤独的身影正徘徊于康桥上。他,就是徐志摩。此时,他是在寻觅早年求学剑桥大学时的欢声笑语?或是静品康桥悠然逝去的水面叠影?还是思念岸边柳荫下的婷婷倩影?流水无声,心在诉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缱绻着,踟蹰着,思绪在绚丽的晚霞中曼舞,缥缈……这情景,是1928年诗人在欧洲旅游途中重回剑桥时的画面。当他乘船离开马赛归国的航程中,面对万顷波澜起伏的大海和浩瀚深邃的星空,写下了这首情深意长的浪漫诗篇——《再别康桥》。

《再别康桥》的意境很美,一如诗人的人生追求。诗人怀着一

颗梦幻的心,来到昔日的康河,在夕阳的光泽下冷却那颗火热的心。康河汩汩而逝,诗人仿佛一位沧桑的诗人,昔日的狂热尽逝,只有默默地珍藏对康桥的依恋和对人生理想与美的叹息。 作品的基调很平静、清爽、深沉、……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诗歌起首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挥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三个“轻轻的”,节奏明快,旋律柔和,抒发了诗人对剑桥依依不舍的淡淡忧愁。眼前这一景一物,都是诗人所熟悉和喜爱的:夕阳中的垂柳,艳影婀娜;清澈的潭水,流光溢彩;荡漾的柔波里,荇草招摇……诗人赋予了康桥以生命和灵性。他曾经说:“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康河,我敢说是全世界最秀丽的一条水”。古往今来,文人的别离都是销魂断肠的,徐志摩总想借助轻松的语言来承载沉重的心情。因此,诗一开头,就让这种情如云一般飘渺在空中。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心在缠绵,思在飞扬。诗人想象着自己撑一支长篙,向远方草色深处漫游,迎着和风,沐着星辉,纵情放声歌唱。大自然的优美,宁静,协调,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地沁入人的性灵。这是甜蜜的回忆,也是美丽的憧憬……

但是,诗人无法放歌,因为离别就在眼前——“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他不带走一片康桥的云彩,却将无限的依恋永远留存心里,浓缩成一帧帧永不褪色的珍藏。

这首诗从淡淡的开头,又淡淡的结尾,却包含了几多复杂的情绪,使人产生丰富的联想和回味。我们似乎看到了:晚霞满天,清风徐来,诗人出神地倚在康河边的桥栏上痴情向西天凝望……

纵观全诗,是一首抒写自然之美与作者心情的短诗,诗人是崇尚、赞美自然的。诗中景物的描写真实细腻,可见康桥在诗人心中打下了极深的烙印。不仅如此,而且康桥是诗人的理想。他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然而,满目疮痍的中国,是非颠倒的年代,艰难的民生,使诗人的康桥理想逐渐破灭。这首诗写于1928年诗人重返英国后归国途中。故地重游,昔日之景勾起作者昔日之忆,而离别在即,诗人敏感的心底怎能不荡起阵阵伤感的涟漪!描写康桥的自然美,表现作者对康桥的眷恋及心底的惆怅,是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诗情感深挚含蓄,构思精巧别致。诗人以康桥的自然风光为直接抒情对象,采取间接抒情的方式,寓情于景,人景互化。通读整首诗,无一处不是在写景、又无一处不是包含着诗人那淡淡的离别愁绪。而诗人构思之精妙体现于取裁的巧妙。诗的开头:“轻轻的,我走了”,诗的结尾:“悄悄的,我走了”,两个一前一

后的“我走了”,说明诗人截取的是“走”这一瞬间,而并非从来到走这一个较长的过程。这一瞬间已在诗人心中永远定格,诗人的一系列情感与他所描绘的康桥的一切意境都在瞬间中完成。瞬间便是永恒。也许,这也正是《再别康桥》这首诗在众多的离别抒情诗中脱颍而出,为世人所喜爱,经久不衰的原因。

从结构上来看,全诗共七节,每节四句,各描写一个景物一个意境,而节与节之间是相互联系,承上启下的。以第二、第三节为例。第二节中,前两句诗人描绘了河畔的金柳,后两句采用层进深化情感。第三节则承第二节所写的“波光”来写“水底的青荇”。可见句子之间、诗节之间的环环相扣。诗人非常重视诗行本身的美感作用。他的诗作很考究诗歌的外形整齐。这样的整齐偏重于诗的整体排列顺序的整齐规划,至于诗行长短并不做呆板限制。使人在视觉上产生一种诗的参差错落的图案美及严谨稳定中内含变化的和谐感。

诗人还说:“诗歌的美妙不在于它的文字意义,而在于它的不可捉摸的音节里。”可见,诗人追求的是音节的音律和节奏。在其诗歌里,音节与内容达到了自然完美的统一。“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两个“轻轻的”叠用,与其说是意境的渲染,不如说是诗人在有意增强节奏的轻盈。诗人将节奏视为诗内在的生命,他所谓的“内含的音节的均整”,更多的是追求诗行间“顿”的数目大致相等,而非字数的相等。顿,即按句中不同成分来区分音节。如诗的最后一节按意群可作这样的划分:“悄悄的,/我/

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诗的每一句之间的顿数是大致相等的,使得整首诗富有整体一致的节奏感。在音韵方面,这首诗偶句押韵,同一节二、四句押相同的韵,造成了一种迭宕起伏的音韵美。在诗人有节奏有韵律的吟唱中,诗中的意境、诗人的愁绪也在变化、扩散开来。

这首诗采用现代白话形式,继承了中国古典传统诗歌的含蓄、典雅,又采用了英语中的语法调式,可谓中西合壁。而绘画的色彩美在诗中也有明显体现,诗中的云彩、金柳、青荇、清泉,天上虹,一组组物象的颜色鲜明,写出了康桥之美 。这样一幅色彩明艳的画卷,与诗人的心情并不矛盾,正是因为它的美,才令诗人如此难以割舍!

诗人闻一多上世纪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读《再别康桥》,如观楼如吟歌如赏画,而感受到的是诗人那淡淡的离别之恋之愁之哀。

时光流逝,匆匆一个世纪走过,那瑰丽的晚霞依旧映照在康河上,河水依旧轻拍着河岸,舟子依旧系在垂柳的岸边。然而,老故事随着时间在发黄,在变淡,在遗忘。惟有河水仍在倾听,仍在诉说。当无数绚烂的霞光投射到河心时,那一抹志摩的光焰是否仍在随波泛光?

篇二:徐志摩再别康桥的赏析

这是大学现代文学史(上)的一次作业,觉得蛮好玩的,所以拿来晒晒······

对徐志摩《再别康桥》的赏析

要真正理解诗歌,莫过于吟诵。一个朗诵者,除了自身音色条件,朗诵技巧需进行锻炼外,分析作品同样十分重要,只有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和内涵全部发掘出来,才能将作品朗诵地传神,所以,我将从一个朗诵者的角度对徐志摩《再别康桥》(以下简称《再》)进行分析。

我们首先从诗歌的写作背景入手。纵观全诗,我们不难发现作者对康桥的深深眷恋,而这种眷恋有至少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正是康桥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蛰的其心中的诗人天命,徐志摩对这个也是肯定的;其二,徐志摩的政治、文艺、传统道德等思想都为康桥思想文化所制约以至支配,徐志摩的思想已经是康桥文化的产物和标本,所以其对康桥的情感必然是浓厚的;其三,在剑桥大学,徐志摩遇到了林徽因,也可以说正是在这时,徐志摩才真正开始写诗。康桥有徐志摩太多太多的美好回忆,如今徐志摩故地重游,自然是心绪万千,所以从朗诵的角度看,全诗的节奏应该是舒缓的,抒情的。

从全诗的结构上看,《再》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像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之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诗的第一节,前两句旋律上带有细微的弹跳性,仿佛是诗人用脚尖着地走路的声音,是整个《再》乐章的小提琴拨弦部分,是作者飘逸的风度音乐化,我个人认为,这三句应该采用说话式朗诵方式,就像是与老友道别,又不知何时再能重来的留恋和无奈的感觉。用尽可能低沉的声音把诗人那种清风一样来,又悄无声地远去,至深的情思,竟在挥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的感情朗诵出来。

第二至第六节,描写的是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小潭,一一映入眼帘,在这五节中,作者的意象有金柳、青荇、小潭等,诗人又在第二节中放入了两个暗喻,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成“夕阳中的新娘”是将无生命的景物,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浸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比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变成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使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忘,直觉“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作者与康桥俨然成为一对情侣,诗人极其所能赞美它,也不能赞美其万分之一,因此从第二节至第四节,作者的感情不断升华,此时应该是《再》的小提琴满弓奏,我们在朗诵这三节时,可以尽可能地舒缓,轻松,稍有起伏当然更好,例如“我甘心做一条水草”可以作为一个小高潮处理,这句是作者对康桥情感的直接表露,是作者甘心为康桥付出一切的热烈情感。

第五节应该被重点赏析,这节中,诗人翻出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这几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这一节是诗人全诗的感情爆发点,面对如此

徐志摩再别康桥

美好的康河夜,作者想放歌,因为只有歌声才能表达出作者此时的心情,但是他又顿时哑口了。

第六节里,诗人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因为这样的康桥不允许他放歌,这样的景致不答应他放歌,诗人欲歌而不能歌,一如诗人想留而不能留的矛盾心境,让人扼腕,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呢?这两节诗是最考验朗诵者功底的,也是这首诗之所以征服万千读者的原因所在,我个人比较喜欢徐涛朗诵的《再》,他将壮丽的“星辉斑斓里”升调高昂上去,犹如长号圆号与大鼓齐鸣,又将“放歌”二字急转下落,加之其沧桑的喉音,是一种群响毕绝,唯有大提琴一个半弓的绝妙,我称之为天籁。

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节起回环效应,潇洒而来,又潇洒而去。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需赘言,既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诗人的诗到此结束了,但是,其情未绝,仍然在康桥的上空徘徊,朗诵这收尾节时,我们同样也要达到绕梁三日的效果。

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描述,用茅盾的话说:“不是徐志摩,做不出这首诗!”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这首诗的思想,胡适说:“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已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

再次纵观全诗,我们可以看到徐志摩对诗的艺术主张,即闻一多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每一个诗行,每一节诗我们都能发现这“三美”的存在,而事实上,这“三美”组成的诗确实给我们带来了美的享受。《再别康桥》不愧是徐志摩诗歌创作的最高成就!

(参考书目:《徐志摩评传》《徐志摩名作欣赏》)

篇三:徐志摩再别康桥的赏析

这是大学现代文学史(上)的一次作业,觉得蛮好玩的,所以拿来晒晒······

对徐志摩《再别康桥》的赏析

要真正理解诗歌,莫过于吟诵。一个朗诵者,除了自身音色条件,朗诵技巧需进行锻炼外,分析作品同样十分重要,只有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和内涵全部发掘出来,才能将作品朗诵地传神,所以,我将从一个朗诵者的角度对徐志摩《再别康桥》(以下简称《再》)进行分析。

我们首先从诗歌的写作背景入手。纵观全诗,我们不难发现作者对康桥的深深眷恋,而这种眷恋有至少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正是康桥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蛰的其心中的诗人天命,徐志摩对这个也是肯定的;其二,徐志摩的政治、文艺、传统道德等思想都为康桥思想文化所制约以至支配,徐志摩的思想已经是康桥文化的产物和标本,所以其对康桥的情感必然是浓厚的;其三,在剑桥大学,徐志摩遇到了林徽因,也可以说正是在这时,徐志摩才真正开始写诗。康桥有徐志摩太多太多的美好回忆,如今徐志摩故地重游,自然是心绪万千,所以从朗诵的角度看,全诗的节奏应该是舒缓的,抒情的。

从全诗的结构上看,《再》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像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之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诗的第一节,前两句旋律上带有细微的弹跳性,仿佛是诗人用脚尖着地走路的声音,是整个《再》乐章的小提琴拨弦部分,是作者飘逸的风度音乐化,我个人认为,这三句应该采用说话式朗诵方式,就像是与老友道别,又不知何时再能重来的留恋和无奈的感觉。用尽可能低沉的声音把诗人那种清风一样来,又悄无声地远去,至深的情思,竟在挥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的感情朗诵出来。

第二至第六节,描写的是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小潭,一一映入眼帘,在这五节中,作者的意象有金柳、青荇、小潭等,诗人又在第二节中放入了两个暗喻,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成“夕阳中的新娘”是将无生命的景物,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浸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比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变成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使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忘,直觉“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作者与康桥俨然成为一对情侣,诗人极其所能赞美它,也不能赞美其万分之一,因此从第二节至第四节,作者的感情不断升华,此时应该是《再》的小提琴满弓奏,我们在朗诵这三节时,可以尽可能地舒缓,轻松,稍有起伏当然更好,例如“我甘心做一条水草”可以作为一个小高潮处理,这句是作者对康桥情感的直接表露,是作者甘心为康桥付出一切的热烈情感。

第五节应该被重点赏析,这节中,诗人翻出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这几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这一节是诗人全诗的感情爆发点,面对如此美好的康河夜,作者想放歌,因为只有歌声才能表达出作者此时的心情,但是他又顿时哑口了。

第六节里,诗人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因为这样的康桥不允许他放歌,这样的景致不答应他放歌,诗人欲歌而不能歌,一如诗人想留而不能留的矛盾心境,让人扼腕,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呢?这两节诗是最考验朗诵者功底的,也是这首诗之所以征服万千读者的原因所在,我个人比较喜欢徐涛朗诵的《再》,他将壮丽的“星辉斑斓里”升调高昂上去,犹如长号圆号与大鼓齐鸣,又将“放歌”二字急转下落,加之其沧桑的喉音,是一种群响毕绝,唯有大提琴一个半弓的绝妙,我称之为天籁。

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节起回环效应,潇洒而来,又潇洒而去。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需赘言,既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诗人的诗到此结束了,但是,其情未绝,仍然在康桥的上空徘徊,朗诵这收尾节时,我们同样也要达到绕梁三日的效果。

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描述,用茅盾的话说:“不是徐志摩,做不出这首诗!”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这首诗的思想,胡适说:“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已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

再次纵观全诗,我们可以看到徐志摩对诗的艺术主张,即闻一多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每一个诗行,每一节诗我们都能发现这“三美”的存在,而事实上,这“三美”组成的诗确实给我们带来了美的享受。《再别康桥》不愧是徐志摩诗歌创作的最高成就!

(参考书目:《徐志摩评传》《徐志摩名作欣赏》)

篇四:《再别康桥》--徐志摩

再别康桥 Saying good-bye to Cambridge again 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 Very quietly I take my leave

正如我轻轻的来; As quietly as I came here ;

我轻轻的招手, Quietly I wave good-bye

作别西天的云彩。 To the rosy clouds in the western sky .

那河畔的金柳 The golden willows by the riverside

是夕阳中的新娘 Are young brides in the setting sun ;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树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Their reflections on the shimmering waves Always linger in the depth of my heart . The floatingheart growing in the sludge Sways leisurely under the water ; In the gentle waves of Cambridge I would be a water plant ! That pool under the shade of elm trees Holds not water but the rainbow from the sky ; Shattered to pieces among the duckweeds Is the sediment of a rainbow-like dream ? To seek a dream ? Just to pole a boat upstream To where the green grass is more verdant ; Or to have the boat fully loaded with starlight . And sing aloud in the splendour of starlight . But I cannot sing aloud Quietness is my farewell music ; Ever summer insects heep silence for me Silent is Cambridge tonight ! Very quietly I take my leave As quietly I take my leave Gently I flick my sleeves Not even a wisp of cloud will bring away .

篇五:再读徐志摩《再别康桥》赏析

再读徐志摩《再别康桥》赏析 诗原文: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作者简介:

徐志摩(1896-1931),浙江海宁人。1920年曾留学英国。1923年加入新月社,成为新月社诗派的代表诗人。

徐志摩(1897~1931)现代诗人、散文家。徐志摩是金庸的表兄。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美国时改名志摩。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写作背景:

《再别康桥》是我国现代著名诗人徐志摩的代表作之一。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1928年秋,徐志摩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诗中那鲜明的意境、流动的画面无不给人以美的享受。

赏析一: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轻灵的,淡淡的句子,开启了中国现代中国文学史上最动人的诗歌。透过近百年历史的重重尘埃,我们仿佛看到徐志摩正站在即将启航的轮船上,轻轻挥手,向那个曾经令他魂牵梦绕的地方--康桥--告别。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但在诗人短暂的一生中,却是最后一次。

徐志摩死后,他的生前好友胡适曾经在《追悼志摩》一文中写道:"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把这三个理想的条件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现实的历史。"

胡适对徐志摩一生历史的概括非常精辟。但是并没有指出徐志摩"单纯的信仰"是如何养成的。除了天性以外,纵观徐志摩的一生,对他影响最大的便是康桥。康桥,是诗人爱之信仰破碎的地方,自由信仰飞扬的地方,美之信仰蕴积的地方。康桥,是诗人一生的转折点。

康桥,也即现在的剑桥大学,1922年,诗人第一次来到康桥的时候,也许并没有想到康桥将对他的人生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那时的徐志摩还只是一个年仅23岁的留学生,受父命,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银行学,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他之所以宁愿摆脱哥伦比亚大博士衔的诱惑,远渡重洋,来到康桥,只是徒慕罗素先生的大名,只是想跟这位先生多读点书而已。

然而这一行并不顺利,罗素先生因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和政府唱反调,主张和平,并且和妻子离婚,早已被剑桥大学开除教籍。徐志摩

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正感着闷想换路走的时候,认识了英国着名作家狄更生先生,狄更生先生是剑桥大学王家学院的评议员,帮助徐志摩在剑桥大学谋取了一个特别生的资格,可以随意听课。从此,徐志摩就开始了在康桥求学的一年生涯。

多年以后(1926年),徐志摩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这样评价他这一年的求学生涯:"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说也真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那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自然,源于康桥的秀丽的天然景色;愉快,源于康桥丰富多彩的学生生活;痛苦,则源于诗人在康桥的一段感情经历。

在康桥,徐志摩遇到了他一生中至关重要的女子--林徽因。林徽因是北洋军阀政府民政部长林长民的女儿,当时随父在英国旅行。徐志摩在拜访林长民的时候与林徽因结识。林徽因当时虽然只有十五六岁,却是一个见识广博、谈吐不俗的小才女。她经常随父出入英国上流社会,结识了一大批文艺界的人士,自己的文学修养也很高。徐志摩对她一见倾心,深深地上了她。

可是徐志摩在出国留学之前,就已经奉父母之命,在海宁老家和宝山首富张家的女儿张幼仪结婚,并且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张幼仪赴英陪读,林徽因了解了真相以后,决定和徐志摩分手,很快随父回国。张幼仪在得知丈夫离情别恋以后,提出离婚的要求。徐志摩不顾家人和好友的反对,在德国和妻子离婚。之后回到康桥继续求学,过着"单独"的生活。所以,康桥既是徐志摩爱之信仰萌发的地方,又是他爱之信仰破

碎的地方。

徐志摩在美国留学期间,显然就已经播下了自由的火种,否则断然不会违抗父命,放弃哥伦比亚大博士衔的诱惑,远赴英国追随罗素。罗素虽然没有追到,但是徐志摩并没有白来,一年的剑桥生涯,让徐志摩广泛阅读了英国文学,尤其深受当时英国浪漫主义文学和唯美主义思潮的影响;通过林氏父女的关系,徐志摩还广泛接触到英国上层社会,尤其是文艺界人士。徐志摩更加深入地领会了自由的真谛。所以,康桥是徐志摩自由信仰飞扬的地方。他勇于追求真爱的执着精神,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徐志摩才会大声地喊出:"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他对康桥的无比热爱之情,我想主要是源于此。

康桥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起初徐志摩并没有"发见"。当他有机会真正接触到康桥生活的时候,他才发现,康桥给他的人生简直就是注入了一汪清泉。诗中作者对"金柳"、"青荇"和"清泉"的描写,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对徐志摩最大的莫过于康河。用徐志摩自己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的话描述就是,"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康河,我敢说是全世界最秀丽的一条水。" "上下河分界处有一个坝筑,水流急得很,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是我康桥经验中最神秘的一种: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

丝毫也不掩饰他对康桥的喜爱。他曾经在《吸烟与文化》一文中写道:"我的眼光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所以可以说,康桥是诗人美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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