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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应急预案

时间:2024-03-28 20:44:22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篇一:反恐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市境内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我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众的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市境内实施大规模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一)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二)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三)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大型公共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四)劫持轮船、火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六)袭击外国、国际组织驻闽北代表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

(七)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八)利用邮政渠道寄递类似碳疽病菌,造成大规模感染的;

(九)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劫持民用航空器事件按《南平市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各级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三)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或歼灭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信守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组织指挥体系

我市境内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立即启动市指挥部,事发地县(市、区)的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启动现场指挥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

(一)市指挥部:由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南平军分区参谋长、武警南平支队支队长任副指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处级领导作为市指挥部成员,视情确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市指挥部。同时,调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市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市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调动全市反恐怖力量和相关资源;随时向省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省指挥部有关指令的传达和组织落实;请求省反恐怖力量和相关资源的支持;拟定采取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重大措施;根据省上确定的对外口径,指导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如果需采取局部地区戒严、调动驻闽北部队和武警部队等重大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县(市、区)的党委或政府一名主要领导任指挥,该地反恐怖协调小组成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现场指挥部成员。现场指挥部一般设在事发现场附近便于观察、指挥的安全地带。

职责: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本预案和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建议。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省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现场指挥部视情组织若干专业行动组,主要有:

1、现场管制组:公安机关负责,由公安特警和武警机动分队人员组成,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对内对外警戒,防止恐怖分子逃跑,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禁止记者实施有碍于处置行动的采访,保证处置行动的顺利进行。

2、谈判组:由公安、武警或相关部门的谈判人员组成,负责与恐怖分子谈判,通过谈判了解恐怖分子的动机,对其实施攻心劝降或就妥协条件与其进行谈判。

3、突击组:由公安、武警组成,负责武力突击,解救人质,捕歼罪犯。

4、勘查组:公安机关负责,根据案情需要可吸收安全部门、驻闽北部队、武警等有关侦查力量参加,负责对事发现场的刑事勘验、调查取证、侦缉恐怖分子的任务。

5、排爆组:由公安排爆队(必要时可请驻闽北部队专业排爆人员参加),负责对未爆炸物采取转移销毁、人工排除、无线频率干扰等手段妥善处置,以防止遥控、延时、接触爆炸。

6、消防组:由公安消防部队牵头,其他企事业单位消防力量协助,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和救援行动。

7、检测化验组:由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卫生、环保、质监、检验检疫、科技、农业等部门组成,负责检测化验分析,判明化学毒剂、致病生物剂的种类及放射线沾染情况,确定受染范围等工作。

8、洗消组:由环保、卫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驻地部队防化分队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受染区、受染人员和装备进行洗消,对污染、放射源进行处置等工作。

9、救治组:由卫生、农业部门人员组成,卫生部门负责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对高危人群进行免疫接种或药物预防;农业部门负责对家畜家禽进行免疫接种或药物预防。

1O、通信保障组:通信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通信保障力量,负责处置恐怖事件和紧急救援工作的通信保障。

11、新闻组:由宣传部门人员组成,根据省确定的口径负责统一发布新闻和对新闻媒体的相关内容实施审查。

12、安置组:由民政、公安、铁路、交通、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群众撤离、转移和临时安置。

四、处置实施

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按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一)报告情况,判明性质,启动指挥机构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依据预案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情况紧急时应越级上报省应急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事发地公安机关立即上报南平市公安局,并逐级报至公安部,不得延误。市公安局要立即核实事件的真实情况,并由市公安局局长报告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根据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指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市指挥部。根据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指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下令,由本级反恐办通知启动现场指挥部。各级指挥部成员应在接警后30分钟内赶到指挥部,参与事件处置。同时,根据初步判断的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按照本级指挥的指示,立即通过本级反恐办或相关职能部门,向相关成员单位和应急专业处置力量下达预警指令,各单位接到预警指令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要求集中人员,准备装备、器材和车辆,做好处置准备工作,一旦接到处置指令,立即行动。

公安、安全部门和武警、驻闽北部队的情报部门,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及时将了解掌握的情报汇总到市指挥部;各新闻单位也要将了解掌握的情况、信息及时报市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外办、对外宣传等部门要及时收集国内外的相关报道和反应。市指挥部在搜集情报信息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情报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提供情报支持。

市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本市二级指挥部)启动后,应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及时上报事态进程,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省应急办。

市指挥部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确定初步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对恐怖袭击的情况判断;动用的力量及资源;处置的原则和基本方法;控制事态的措施;各力量之间协同的原则。及时调动本地区力量和资源,迅速展开先期处置行动。

(二)相关区域的管制或局部戒严

恐怖事件发生后,本市二级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法律规定和省指挥部的决定,对事发现场实施封控,对事发地区实施管制;必要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的规定和程序,对相关区域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实施现场封控。封控时应形成对内、对外控制态势,并设置数个出口和入口,参与处置人员从入口处进入。对内协同疏散力量,将现场人员从出口处疏散,对离开现场的人员实施必要的检

查,防止恐怖分子乘乱逃离现场;对外控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避免增加伤亡,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破坏,确保现场处置行动的有序展开。

实施区域管制或戒严。封锁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关闭机场,控制公路、铁路;暂时停止市中心区的公交汽车运营及铁路运营;加强对社会面特别是薄弱公共设施、场所的检查、巡逻、控制;加强对重要人员和重要场所、敏感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防止恐怖分子逃跑,严防恐怖分子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必要时依法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实施通信管制。恐怖事件发生以后,市有关通信运营单位根据市指挥部指令,实施临时通信管制,优先保障政府、公安和紧急救援部门的通信安全与畅通。

实施空中管制。根据市指挥部指挥的指令,驻地部队(武装部)按规定请示上级,划设临时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并会同民航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空中危险情况。

各级政府可根据上级指挥部的要求或现场实际情况,发布公告、通告,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众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当地政府对管制、戒严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三)现场处置和紧急救援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或按职责分工迅速调集相关救援力量,调运救援、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药品到事发地,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市指挥部同时迅速与省指挥部联系,争取国家相关资源和力量的支援,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紧急救援行动。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驻地部队要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

对疑似化学恐怖袭击的现场,首先由公安消防、环保部门、驻地部队、武警防化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测;对疑似生物恐怖袭击的现场,首先由卫生部门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测;对疑似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的现场,首先由环保部门和驻地部队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测。排除生化、核恐怖袭击可能后,其他部门的人员方可进入现场实施处置。

救援时应遵循以人为本,先易后难;向导引路,技术支持;先排险,后抢救(险情不影响抢救时可边排险边抢救);先救生,后寻难;先妇幼,后其他;先重伤员,后轻伤员;先重要物资,后一般财产的原则,以提高抢救效益,减小伤亡损失。

不同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处置。

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检查、排爆工作由公安和武警部队的排爆分队负责,必要时可请驻地部队专业排爆人员参加,及时派出排爆队,迅速查明爆炸现场的情况,防止发生再次爆炸或连环爆炸;对未爆的爆炸物应适时采取转移销毁、人工排除、无线频率干扰等手段妥善处置,以防止遥控、延时、接触爆炸。各专业工程抢修队要及时关闭爆炸现场的水、电、气,并视情及时组织抢修,保障正常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和环境安全。疏散、抢救工作主要由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及其他专业救援队人员组成。处置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迅速疏散现场人员,防止被火围困和建筑物的倒塌造成伤亡;二是排除险情,优先帮助身处危险之中的人员脱险;三是向熟悉情况的人员,如居民和原工程设计人员了解此建筑物的结构、平面布置和居住情况,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确定抢救方案,并充分发挥专业救援队伍的技术优势,及时抢救被埋压的人员;四是组织医务人员及时、全力抢救受伤害人员,寻找并妥善处理遇难者尸体;五是当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消防人员灭火,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六是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视情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分析、评估,及时疏散危险地区的人员,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地带;七是当判断恐怖活动为系列爆炸性恐怖活动时,应疏散可能遭袭击目标中的人群。

劫持轮船、火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事件的处置。由

交通、铁路、卫生、建设、地方海事局与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驻闽北部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配合公安机关,由各县(市、区)参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和方法,制定专门预案。

袭击国内外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恐怖事件的处置。以公安机关为主,武警部队、外事、卫生部门和驻地部队配合处置。立即采取加强对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其住地的安全保卫措施;及时救治伤员,疏散人群,保护重要部位和财产的安全,控制现场,全面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

袭击外国国际组织驻闽北代表机构、外资企业及其人员寓所的恐怖事件的处置。由公安、安全、外事、卫生部门、武警部队负责处置,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各国、国际组织在闽北人员、居住地及其财产的安全;迅速向省指挥部汇报,通过外交渠道与有关国家及其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取得联系;控制现场,通过外交渠道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

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恐怖事件的处置。对银行、证券、保险、电力、铁路、民航、税务、海关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系统和政府要害部门信息系统的恐怖事件应急处置,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的力量为主,启动本部门预案处置。市相关通信运营单位组织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专家组,对市内重点、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遭攻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配合与帮助。

生化、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根据省指挥部的指示和《福建省处置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及本预案实施处置。

信息和新闻处置。根据中央确定的口径和有关授权,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外办和市公安局负责协助中央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现场中外记者的管理工作。

(四)加强防控,维护稳定

本市二级指挥部要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关闭、封锁涵洞、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码头、机场、海关、邮局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2、关闭学校、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疏散车站等人群密集地区群众;

3、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以及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标志性建筑物、大型公共建筑的安全保护;

4、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5、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6、组织、协调公安、安全、军队、武警部队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

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

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7、通过媒体公布报警求助电话号码,发布必要信息、稳定人

心,要求群众保持镇静,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暂时不要前往事发

地,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五)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

本市二级指挥部在实施处置的同时,要组织、协调公安、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和驻闽北部队、武警部队的力量,成立反恐专案组,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展开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

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在相关部门专业力量的配合下,第一时间深入事发现场,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获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犯罪证据。

情报工作由公安、安全、驻闽北部队等相关单位情报部门的专案人员负责,运用各种公开途径、秘密渠道和技侦等手段,围绕恐怖分子的身份、踪迹、背景及下一步可能的行动等,展开全方位的情报搜集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特别是对需要调查的可疑人和事,利用各种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电话,深入、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

涉及国际恐怖组织的,报请省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争取支持。

对已确定的犯罪嫌疑人,严控口岸,全力以赴缉拿恐怖分子;通过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关和有关金融机构,查清、扣押、截断、没收恐怖组织及其成员的活动经费。

在实施侦查的同时,还应加强保密工作。对有关案情和行动方案应严格控制知晓范围,对参与行动的人员也应控制知晓的时间,以保证行动的突然性。

(六)正确引导舆论,做好宣传报道

宣传等有关部门应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国际形象的原则组织宣传报道。

正确引导舆论。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外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对外报道口径和意见,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市公安局可依据统一对外报道口径和意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事件真相,包括袭击事件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情况,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同时密切关注和跟踪国际国内舆论动向,并对境外媒体传播的谣言适时进行辟谣,防止炒作渲染,掌握主动权。

严格宣传报道纪律。发布新闻按照省和市统一对外口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新闻媒体透露任何相关信息;对境外媒体电话采访,一般予以婉拒;严禁记者实施有碍于处置行动的采访,确保危机处置得以顺利进行。

审查报道内容。禁止在电视直播画面中出现血腥恐怖的场面,阻遏恐怖效应的传播,防止新闻传媒的报道导致更多的民众陷入对恐怖主义的担忧与恐惧之中;同时防止由于媒体的报道,泄露行动机密或给警方增加压力,增加政府与警方解决危机的难度。

组织宣传教育。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以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反恐怖袭击行动,开展自救、互救活动,群防群治,消除大规模恐怖袭击引发的心理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侦破恐怖犯罪案件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七)善后工作

经现场指挥部综合评估确认“恐怖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基本消除,受生物、化学、核和辐射恐怖袭击污染基本消除,在征求专家咨询组等各方面的意见后,由市指挥部向省指挥部提出终止工作的建议,当省指挥部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定后,应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评价事件后果。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危害程度,考评指挥效能和实际应急效能,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恢复秩序。各个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政府要迅速有效地开展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社会秩序等工作,尽可能减小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由民政部门牵头,对无居所的群众安排临时住所,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对污染区保持监测。根据需要,环保、卫生、质监、检验检疫、公安消防部门及武警、驻地部队防化分队要对原污染区持续实施监测,直至恢复正常状态。

五、处置工作保障与相关准备

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的原则,根据职责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专业处置力量建设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预案中的职责任务,组建相应的专业处置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培养一支熟悉生化、核和辐射、爆炸等专业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处置措施的应急队伍,保证在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除毒、防疫、监测、检验、鉴定、勘查等现场处置工作。

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劫持人质、武装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查与侦查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

专业处置力量主要包括:

1、排爆力量。由公安排爆队负责查明爆炸物的种类、性质,以及爆炸现场的情况,对未爆炸物采取转移销毁。人工排除、无线频率干扰等手段妥善处置,防止遥控、延时、接触爆炸。

2、生化恐怖袭击处置力量。由卫生、环保、质监、检验检疫、农业、邮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防化分队的专业力量组成。负责生化恐怖袭击的各项处置工作。

3、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处置力量。以环保部门为先期监测力量、以核设施营运单位为先期处置力量,以驻地部队防化分队为骨干力量,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参与,负责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的处置工作。

4、工程抢险力量。以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的专业力量为主,驻地部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工程专业力量配合,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抢险和工程保障任务。必要时,可由各级指挥部下达命令,依法征集、调用社会其他资源和相关力量。

5、计算机信息系统遭攻击的处置力量。各计算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要自行组织防范和处置力量。市电信局负责建立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专家库,当遭受大规模网络攻击时,视情组成专家组,对市内重点、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遭攻击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配合与帮助。

驻地部队防化分队和医疗单位作为处置生化、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的骨干力量,全力参与处置生化、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的检验、检测、防护、洗消、救治等各项工作,对其他恐怖袭击事件,视情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

(二)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

各地要加强重要目标防范设施和装备的建设,重点加强防护、监视、应急处置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防范水平。市公安局要加强通信、侦查、清障、攻击、防护、救援等反恐装备器材的建设,提高处置能力。

生化、核和辐射装备要在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设备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生物战剂、化学毒剂、核和辐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提高检验、鉴定、监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洗消设备、用品。

卫生部门要根据不同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核和辐射情况,做好相关药品、疫苗品种的生产、调度和管理工作,并提出中长期及年度储备计划。民政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

(三)开展反恐技术研发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要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将反恐怖袭击的科研内容列入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我市相关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科研力量,加强反恐怖袭击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反恐怖技术能力和水平。

(四)提高通信保障能力

各级公安机关要改进和完善指挥系统建设,确保本预案启动后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与有关部门及现场指挥部的联络畅通。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调度通信网及相应的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

(五)加强日常防范

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反恐怖情报会商、研判、通报制度,市、县(市、区)两级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定期召开分析会,经常分析反恐形势,并针对恐怖袭击的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公安、安全部门和驻地部队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人,将各类恐怖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核和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公安、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

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资产的监控。

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质监、检验检疫、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六)制定分预案和培训演练

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部门分预案(实施预案和保障预案);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分别研究制定各地处置主要恐怖袭击事件的工作预案;被省、市列为重点目标的部位、场所、设施,负责其安全保卫工作的单位要制定重要目标防范预案。

与反恐怖工作相关的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对生物、化学、核、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的检验、救护、洗消、防疫、排爆、工程抢险等专门人才。要按照预案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生物、化学、核、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七)后勤支援与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关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为反恐怖基础建设、科研开发项目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所需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

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经费。

六、解释

本预案由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发布与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二:反恐应急预案

局各科室、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区财政局反恐怖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要注意保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对外报道。年九月八日市区财政局反恐怖应急预案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我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根据《区反恐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机构及职责根据全区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设立并确定如下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局成立“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科,作为全局反恐怖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各科室和局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为:在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区财政系统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重点落实区级反恐防范所需物资的保障任务;召开工作例会,审定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工作预案和处置措施;通报、总结部署有关反恐防范工作;研究落实或协调解决反恐防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联盟同志担任,人员由局人秘科、税政科组成。其职责为:在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指挥下,担负安全反恐防范值守任务;根据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指令,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强化防范,夯实基础。要做好对重点部位及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控制工作。由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局监察科联合组建反恐防范专项检查组,集中对机房、仓库、消防器材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改,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分析排查,扩大覆盖面,进行拉网式不间断的检查,并逐案登记建档,落实处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同时做好跟踪复查,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值守,畅通通信。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增强反恐意识,防患于未然。切实落实值班守候制度,加强局机关内部安全措施,充分发挥局视频监控技防系统功能,实施24小时监控守护。建立反恐安全防范工作24小时值守制度,实行恐怖事件每日零报告制度,各科室要责成专人于每日早8时、晚18时前报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确保一旦发生恐怖(突发)事件,能够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恐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反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严谨的措施真正把安全反恐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有效防控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确保机关安全稳定。

(二)健全机制,确保实效。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灵敏高效的反恐应急机制。按照有关处置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渠道顺畅、组织指挥有力、具有权威性的指挥机制,建立各科室(单位)及时响应、工作环节衔接紧密、联动协调措施有力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专业人员到位、专门装备到位、专项措施到位的应急救援机制。分管支出科室要加大防控投入力度,有重点、针对性地补充加强装备及药品疫苗等应急物资,为快速高效处置突发性恐怖事件提供全方位保障。

篇三: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及......关于防恐防爆防破坏的要求,根据....部门的性质与特点,特制定保安岗位操作要求及反恐、防爆、防破坏应急预案:

一、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本工作场所内引起的各类影响安全及社会安全的各类纵火、爆炸、行凶等恐怖活动事件。

二、 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加强领导、坚持队长负责制,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外松内紧,严防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恐怖活动,重点确保人员与财产安全。

2、提高警惕,加强盘查巡逻,特别是对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点防范.。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控制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反恐应急预案

4、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开展反恐知识教育。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保安部反恐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各类影响本企业的突发性恐怖活动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

组 长:(队长)

副组长:(领班)

组 员:(全体保安)

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设在警卫室,负责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及相关协调工作。

四.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各类影响本企业安全及影响社会安全的恐怖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负责建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负责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五、应对突发恐怖事件的应急启动:

企业内部及管辖场所出现或可能出现疑似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突发恐怖活动时应立即启动预案。

六、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遇本预案突发事件,保安部队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保安部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立即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有效控制、保护现场和有利位置,保护重要和要害设施,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配合指挥部、做好区域警戒和人员疏导撤离工作。

(3)协调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3、在突发事件消除前,保安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坚决维护好现场秩序,严防事态升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保安员的反恐斗争教育,提高对做好反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提高全体保安员的反恐斗争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队长负责制,各班领班为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本部门的反恐斗争工作。凡是涉及反恐斗争工作,各班领班必须迅速作出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

2、做好排查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严密监控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事件分级

1.5基本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顾问组

3处置措施

3.1预警系统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4应急保障

4.1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4.2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4.3后勤支援与保障

4.4日常防范

4.5人员防护

4.6法制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习

5.2责任与奖惩

5.3预案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的恐怖袭击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为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衡水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化毒剂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4)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较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5)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6)其它较大规模的恐怖袭击事件。

1.4事件分级

恐怖袭击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5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歼灭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维护法律尊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饶阳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反恐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饶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开展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评估、修订我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种类专业应急预案和种类专业预案。

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

县反恐应急指挥部由县委有关领导任总指挥;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武装部部长、县公安局负责人、县武警中队中队长任副总指挥;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迅速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设在饶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特殊情况下由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或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县反恐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全面工作;全面掌握和控制事件发展态势。

2.2办事机构

县反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反恐办),作为县反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职责是:

(1)执行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全县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

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全县恐怖袭击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指挥机制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指导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6)组织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宣传教育;

(7)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县政府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类专业预案的具体工作等;

(8)县反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工作机构

在县公安局设立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恐怖袭击事件的接警、报警和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指令的下达等工作。县应急指挥中心接收各乡(镇)的报警信息。乡级人民政府或有关监测机构也可直接向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县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县反恐应急指挥通过应急指挥中心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2.4顾问组

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吸收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上反恐专家成立顾问组,作为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

3处置措施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地方、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应采取措施。

3.1预警系统

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按照“高效、快捷、打造精干队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分析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与各成员单位及县(乡、镇)应急指挥中心联网互动,提高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恐怖袭击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包括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及快速传送系统。常规信息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体系、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专家库、电子地图及地域地貌气候特征、重要目标、重点工程、核心部位、重要基础设施有关结构及数据等信息,由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掌握,现场信息主要是事发地现场秩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相关信息,由现场指挥部采集,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掌握。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对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集的信息应当客观、准确、真实、可靠,信息报送要快捷、保密。对外公开的信息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有关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必要时,向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恐怖袭击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2应急处置

篇四: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反恐防爆应急预案

为了在发生恐怖和爆炸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保障车辆上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处置反恐防爆应急响应能力和其它突发事件,疏散顾客、紧急避险的能力。做好防范措施和事发后的处理工作,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的危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尽最大努力保护人员、设备、财产安全。公司成立《反恐防爆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小分队,负责应急状态下的指挥、组织、协调、救援、处理工作。

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暴力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乘客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公司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为更好地展开各项工作,更好的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自身特点,加上性化、科学化的管理,特制定适合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标: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

态、各种预案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精神真谛。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反恐防爆事件的应急响应。

第二章 反恐防爆应急指挥部机构职责

1、组织机构

1.1应急组及人员组成

1.1.1指挥中心

总指挥:董事长

成员单位:总经理、安全技术部经理、营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

1.1.2救援工作组:

组长:总经理

1.1.3疏散组:

组长:营运部经理

组员:运营部在岗值班人员

1.1.4 安全保卫组

组长:安全技术部经理

组员:安全技术部在岗人员、保安部全体在岗人员

1.1.5 救护组

组长:财务部经理

组员:财务部在岗人员

1.1.6 事故综合调查组

组长:总经理

组员:安全技术部经理、营运部经理、保卫部经理

2、职责和任务

2.1 指挥中心职责

2.1.1负责反恐防爆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贯彻工作。

2.1.2根据救援工作组报告发生恐怖袭击或爆炸突发事件时,迅速下达应急命令;如果因事件而发生了火灾,还应启动《防火应急预案》。

2.1.3命令现场驾驶员拨打“110”,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请求武警协助;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2.1.4命令各组组长立即达到各自的岗位展开救援工作。

2.1.5根据实际情况及事态严重性,适时发布其他应急指令。

2.1.6事件结束后,安排处理善后其他工作。

2.2救援组职责

2.2.1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组织本组人员到达事发区域进行救援。

2.2.2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立即安排组员营救,营救的同时必须确保自身安全,还要避免伤员的二次伤害。

2.2.3在遇有人员被挟持的情况下,组长要命令组员后退,稳定

犯罪分子的情绪,待心理专家前来处理。

2.2.4如现场发生起火,还应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响应火灾处理预案的相关措施。

2.2.5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形势;必要时,请求指挥中心给予支援。

2.2.6事件结束后,组长需提交一份本组工作报告至总指挥;

2.3疏散组职责

2.3.1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带领本组组员到达事发地点,引导乘客的疏散工作。

2.3.2疏散的同时,要劝告大家不要惊慌,要尽量稳定大家的情绪,确保疏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3.3疏散完毕后,全部组员撤离现场,并配合安全保卫组守护车辆周边的各个路口,阻止车辆、人员通过。

2.3.4 事件结束后,组长向指挥部提交一份本组工作报告;

2.4 安全保卫组

2.4.1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安排组员对车辆周边的每个道口进行封锁,禁止一切不相关车辆、人员入内。

2.4.2协助警方对外界的警戒工作,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方规定的警戒区,同时配合救护组就伤员的救治工作。

2.4.3对现场周边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同时防止破坏分子趁机进行破坏。

2.4.4如果发生了爆炸起火,保安人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到达现

场,展开救火工作。

2.4.5 引导警方、“120”救护到达事发现场。

2.4.6事件结束后,立即组织清理现场。

2.4.7事件结束后,向指挥中心提交一份本组工作报告。

2.5救护组

2.5.1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拨打“120”电话,并迅速到达事发地点,展开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

2.5.2在“120”还未及时赶到时,救护不要给伤员带来二次伤害,要准备必要的救护工具。把伤员安置到安全区域,等待“120”前来救治。

2.5.3 要及时的将现场伤亡情况上报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人员支援。

2.5.4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吃、住、行),安置好伤亡人员家属。

2.5.5 配合“120”做好其他救护工作;事件结束后,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2.5.6 事件结束后,提交一份本组工作报告到指挥中心。

2.6 事故综合调查组

2.6.1 配合警方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2.6.2做好人员思想工作,加强驾驶员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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