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右江区消除疟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2017年消除疟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百色市消除疟疾联防区2017年疟疾联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17〕11号)精神,结合百色市消除疟疾联防区第十五届年会工作要求,特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右江区消除疟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7年消除疟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百色市消除疟疾联防区2017年疟疾联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17〕11号)精神,结合百色市消除疟疾联防区第十五届年会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2015年我区已通过了市级消除疟疾考核,实现了县(区)级消除疟疾目标。2016年9月份我区通过又了自治区级消除疟疾考核,实现了市级消除疟疾的目标。尽管我区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已经没有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出现,但2016年8月出现了1例输入性病例,给我区消除疟疾各项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疟疾流行因素复杂,具有传播快、易反复的特点,加之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疟疾疫情的影响,特别是近几年来,右江区地处百色城区大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经贸往来频繁、人员流动大,外出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发区务工的人员逐年增多,输入性病例风险逐年增加,我区疟疾防控仍然不能松懈。因此,通过消除疟疾联防区这一平台,采取联合防控措施进行疟疾综合防治,对有效遏制疟疾疫情复燃,巩固消除疟疾的成果,对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健康中国”理念为指导,围绕以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健康宣传、发热病人血检,流动人口及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监测,传染源管理和病灶点病例主动筛查与处理等措施,严防本地感染疟疾和输入性继发病例的发生,如期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三、工作目标
不出现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和输入性继发病例,巩固我区消除疟疾成果。
四、2017年工作指标和技术措施
(一)发热病人血检率
以“三热病人”和流动人口作为重点血检对象,常住人口年血检总人数占全区人口总数的0.5‰以上,其中5~10月采集的血片数占全年血片总数的80%以上。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镜检本辖区血片,镜检后的血片分月包装保存,必须做到当月保存的血片数与月报上报数及血检报告单张数相符,符合率要求达100%。在门诊采集的三热病人血片,必须与门诊日志记录相符合(包括户主姓名是16岁以下未成年人要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发热日期、现住地址、联系电话等)要求符合率达100%。在发热病人血片送检单的“临床诊断”栏内,除已明确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外,其余均应填写为“热因不明”或“发热待查”。各单位全年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覆盖率100%,血片的复核率不低于10%(有复核记录,详细登记附件6和附件7)。
(二)流动人口及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监测
各乡镇要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造册登记,通过村干部、村医生掌握其动态情况,重点对外出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发区务工回归的人员监测,并对回归者进行疟原虫血片采集和镜检(有详细记录),同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科报告。全区全年流动人口血检人数不低于300人。
(三)传染源管理
各单位凡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疟疾病例,要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展疟疾病例个案调查,采集血片进行实验室诊断;确诊的病例要在24小时内按全国疟疾病例治疗方案(见《抗疟药使用规范(WS/T485-2016)》)实施治疗,治疗比例达到100%;治疗后一个月血检复查,对失访人员要提供佐证材料(有调查记录、失访原因等)。
(四)抗复发治疗
对上年的间日疟病人在流行季节开始前进行抗复发治疗(每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服药率达100%(有禁忌症及外出除外),全程足量率达100%;对失访人员要提供佐证材料(有调查记录、失访原因等文字说明)。对疑似疟疾病人,在采血的同时要给予假定性治疗,治疗率达100%,同时保留血片以备复查,确诊病例及时根治。
(五)病灶点病例主动筛查与处理
在病例网络直报后1周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活动性疫点和非活动性疫点开展病例筛查,内源性病灶点血检率要求达该点人口数的10%以上;外源性病灶点的血检率要求达该点总人口数的5%以上。在疫点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扩大开展居民带虫调查,200人以下村屯全员采血镜检,200人以上村屯居民采血检测达80%以上。发现活动病灶点在7天内使用杀虫剂喷洒灭蚊,药物喷洒总户数或药物浸泡蚊账数占全村总户数或蚊帐总数的90%以上。所有活动性疫点处置率达100%,有详细处置报告(如疫点人口资料、蚊媒调查结果、处置措施、影像资料)。对于筛查发现的疟疾病例,应及时进行规范治疗、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报告。
(六)技能培训
我区全年至少开展疟疾防治技术及镜检技术培训各1次,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培训工作,培训资料收集要完整(通知、签到、日程、培训教材、考试、照片、总结等)。一是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保人员进行培训,防保人员接受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培训达到100%;二是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门诊的内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传染病科和发热门诊的临床医生培训,临床医生接受疟疾诊断、治疗知识培训以及实验室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达到100%。
(七)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100%,3日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100%,阳性病人抽取4-5ml抗疑血于3天内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
(八)主动病例侦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人民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必须开展主动病例侦查,发现“三热”病人,及时采血,及时镜检;主动侦查血片占全年血片总数的40%左右。
(九)媒介监测和风险评估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科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或结合本地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传疟媒介监测或疟疾再传播风险评估工作。
(十)健康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2017年4月26日第十个全国疟疾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宣传资料收集完整(有计划、健康教育教材、照片、小结等),要求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和充实疟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要有1~2名以上(含2名)专职寄防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1名专(兼)职疟原虫镜检员,至少要有一台能够开展血片镜检的显微镜,确保各项疟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把有外出到疫区务工返乡民工的自然村、边境地区自然村、山区交通不便和原高疟村作为重点监测范围。要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的疟情动态,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不得漏报和瞒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控制。
(三)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疟防工作月报表和有关材料(上月的送检单、血片)报送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科,电子邮箱yjqcdcjkk@163.com。
(四)各乡镇卫生院年终要有反映四大任务指标的内容资料(血检率、5-10月份的血检数、主动侦察血检数、覆盖面)、辖区地图并标出近年疟疾病灶点分布、疟疾发病率曲线图等,统一上墙。
(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检查督导, 要求全年至少开展2轮次以上的疟防工作督导,主要检查工作方案的执行、血片制作质量、疫情控制、镜检和疟防资料等情况。要有督导记录,指出存在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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