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办法】拜泉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办法(仅供参考)
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发展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办法】拜泉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办法(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
才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发展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黑发﹝201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奖励范围
拜泉县域内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人才。
二、 奖励标准
科技型小微企业成立五年内,县财政每年参照其缴纳税金总额给予创业者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 奖励流程
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包括申报、专家评审、审查认定、公示及颁奖等环节。
(一)由企业提供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 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奖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评审委员会,并对入围候选人进行考察评审,产生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候选人。
(三)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奖励领导小组对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拟认定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在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四)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产生后,以县政府名义向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及相关奖励。
四、领导组织
为保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拜泉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洲 县委副书记 县长
副组长:杨继全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宋慧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于占明 县财政局局长
姜云海 县监察局局长
郑喜富 县工信局局长
吴晓松 县国税局局长
袁文芳 县地税局局长
孙延东 县工商局局长
邢晓娟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占明同志兼任。
五、考核管理
管理考核是实施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及其所在单位落实计划目标的重要措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由县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每年应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单位报告所承担的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当发生学科调整、团队重组、工作调动、职务变动、重大疾病等重要事项时,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所在单位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周期为3年,认定期满进行届满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总体效果、科技领军能力、社会影响力、经济贡献力等方面做出考核评价。对通过考核的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并自动成为下一期认定人选。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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