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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缺失整改措施

时间:2020-12-13 06:10:25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监管工作整改措施

一、做到”三个首要”,实现“两个转移”,做到“三个零指标”、“七个不发生”,确保监管安全稳定;

二、定期组织政治学习,树立和加强干警执法意识、身份意识,做到公正、文明、严格执法;

三、进行危机教育,加强干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有责;

四、坚决贯彻执行徒手进监制度和门卫制度及各项值班制度,做好交接;

五、当班干警做好违禁物品的日常防查工作,堵截违禁物品的一切来源;

六、狠抓产品质量,改进生产工艺,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七、抓好吊具、行车等设备的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八、加强对罪犯的管理,特别是危顽犯的管理,要重点加强,在惩戒同时也使罪犯看到希望,树立罪犯的改造信心,变被动改造为主

动改造;

九、车间主任亲自制定了十五条车间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得到了公司领导的支持和肯定。

*监区

2010年11月30日

篇1:人防吊钩整改方案 人防吊钩整改方案

xxx工程,由我公司xxx承建施工,就2011年11月22日贵站在本工程人防竣工验收时提出的人防门局部少吊钩的问题,我公司就整改方案说明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xxx工程,建筑面积115251m2,地下室人防面积5985 m2,平时为地下停车库,战时为六级二等人员掩蔽单元,掩蔽面积3400m2。本工程结构类型为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柱抗震等级为二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存在问题及部位:

在本工程人防结构验收时发现有三处缺少人防吊钩需整改,具体位置如下:

三、整改方法:

本次验收贵站发现以上部位缺少吊钩并让我单位项目部整改后,我单位项目部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经过公司及项目部深入研究讨论后,决定采取物理连接方案,方案如下:

1、本工程地下室人防区顶板为250mm厚强度为c35的现浇混凝土,内配双层双向钢筋。

2、整改方案:采用人工凿除的方式在需要补人防吊钩的地方凿出1000mm×1000mm深150mm的空洞,深度控制在楼板上层钢筋全露而下层钢筋不露为宜,周边混凝土凿毛,保证后浇的混凝土与原混凝土能有效浇连成整体。然后确定人防吊钩的具体位置做上标记,根据吊钩u型大小在此处将楼板凿穿,再把按照人防图纸要求事先预制好的人防吊钩放进用扎丝固定在上层钢筋网片的上皮,使吊钩露出楼板底100mm,调校好位置与角度,,采用双面搭接焊焊牢人防吊钩与楼板钢筋。用高一级水泥套浆,吊钩口部采用钢管、模板与6×8方木支撑,用比顶板原先混凝土高一级的混凝土浇筑。等混凝土强度达到80%时拆除模板支撑,粘膜养护直至达到强度为止。

四、整改方案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

2、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rfj01-2008。

3、混凝土强度检验批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5、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

2011年11月25日篇2:人防吊钩整改方案 人防吊钩整改方案

建政储出【2010】14#18#地块一组团工程工程,由我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就2014年11月13日贵站在本工程人防竣工验收时提出的人防门局部吊钩位置有误的问题,我公司就整改方案说明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建政储出【2010】14#18#地块一组团工程,建筑面积79830.01m2,地下室人防面积3911.36m2,平时为地下停车库,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掩蔽面积2990m2。本工程结构类型为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存在问题及部位:

在本工程人防结构验收时发现有人防吊钩位置有误需整改,具体位置如下:

三、整改方法:

本次验收贵站发现以上部位吊钩位置有误并让我单位项目部整改后,我单位项目部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经过公司及项目部深入研究讨论后,决定采取物理连接方案,方案如下:

1、本工程地下室人防区顶板为250mm厚强度为c35的现浇混凝土,内配双层双向钢筋。

2、整改方案:采用人工凿除的方式在需要补人防吊钩的地方凿出 1000mm×1000mm深150mm的空洞,深度控制在楼板上层钢筋全露而下层钢筋不露为宜,周边混凝土凿毛,保证后浇的混凝土与原混凝土能有效浇连成整体。然后确定人防吊钩的具体位置做上标记,根据吊钩u型大小在此处将楼板凿穿,再把按照人防图纸要求事先预制好的人防吊钩放进用扎丝固定在上层钢筋网片的上皮,使吊钩露出楼板底100mm,调校好位置与角度,,采用双面搭接焊焊牢人防吊钩与楼板钢筋。用高一级水泥套浆,吊钩口部采用钢管、模板与6×8方木支撑,用比顶板原先混凝土高一级的混凝土浇筑。等混凝土强度达到80%时拆除模板支撑,粘膜养护直至达到强度为止。

四、整改方案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

2、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rfj01-2008。

3、

3、混凝土强度检验批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5、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

2014年11月20日篇3:人防整改方案 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盛华家园住宅项目 地下人防工程

主 体 验 收 整 改 方 案

一、工程概况

1、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河北区榆关道盛华嘉园人防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耀中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天津中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天津市融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与偏关北路交口,盛华嘉园地下一层内。

本工程为天津市河北区盛华嘉园住宅项目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5928m2,地下一层,结构底标高为-4.8m,顶板上皮标高-1.2m,结构型式为钢筋砼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甲类核

6、常6级二等人员遮掩部及移动式人防电站。人防区域划分为3个防护单元及一个人防电站:防护单元1建筑面积1991 m2,防护单元2:建筑面积1987 m2,防护单元3:建筑面积1679 m2,人防电站:建筑面积146 m2。人防地下室设机动车坡道一处。

2015年02月11日由天津市人防质监站进行人防主体验收,存在9条需要进行整改落实的问题,经四方责任主体针对具体情况,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要求,编制此整改方案。

二、整改内容及方案:

1、电站等竖井爬梯未设置违反了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整改内容:在11-12,k-j轴之间电站竖井和6-7,4-n~r之间人防风道竖井没设计爬梯 整改方案:要求设计增补爬梯洽商文件,根据洽商文件及参照爬梯图集确定其爬梯位置,然后做标记,采用植筋法用电锤在剪力墙处打眼,为便于植筋胶充分注入,钻孔直径采用比爬梯钢筋大4个级别的钻头,爬梯采用hpb300 直径20mm的钢筋制作,钻孔则为24mm的加长钻头。钻孔深度不低于200mm。钻孔后用气泵把孔壁的灰沫吹干净,然后用净水洗壁。待壁干后用优质树脂植筋胶注入眼内,然后再插入爬梯,插入后植筋胶要有溢出才为合格。

2、个别人防门吊钩被割断违反了施工图纸的要求:

整改内容:5-6/j-h轴之间人防门因2个吊钩预留太长影响门开启被割断。

整改方案:重新补吊钩,把原来被割断的吊钩用气割割掉,重新剔凿下吊钩。(1)割前先对钢筋周围进行剔凿,剔凿深度为板内25mm,割掉吊钩端头保护层不能小于设计板的保护层厚度,本设计人防顶板的保护层为25mm,端头刷防锈漆,清理干净后净水润湿,然后用比剪力墙高一级别的c35灌浆料进行封堵、抹平。

(2)补吊钩:用手锤、铁钎子凿洞,洞口直径最小处在60mm左右。完成后在洞的上端顶板上皮用手锤剔横沟,横沟的长为200mm,深度70mm,宽度为40mm,把灰面清掉并用净水冲干净,后用掺108胶1:1水泥砂浆将洞口内壁进行拉毛处理,埋设吊钩,吊钩采用hpb300直径为20的钢筋制作,吊钩的两个端头穿过顶板并勾在顶部横埋在沟内的钢筋上,此横埋设的钢筋型号同吊钩钢筋。用c35膨胀混凝土灌浆料将洞口封堵密实,灌浆料稠度不能太大或过小,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宜,洞底用100mm*100mm木板将洞口封注,木板下用¢40的架子管顶紧,边灌灰边用钢筋棍分层捣实。

3、除尘室压差测量管未见违反了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整改内容:2-3/k-j之间除尘室压差测量管主体施工时漏掉没下:
整改方案:洗眼补管:
采取用手锤、铁钎子凿洞,不破坏钢筋的方法,洞直径不小于80mm。眼剔完后把孔壁清理干净并净水润湿。压差管采用dn15的镀锌钢管,长度600mm。两端头套丝扣分别出墙面150mm,端头加丝帽保护,中间焊接止水环,止水环采用3mm的钢板,外径为40mm,焊接严密后刷防锈漆。用c35膨胀混凝土灌浆料将洞口封堵分层密实。

4、个别密闭墙as线盒未见违反了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整改内容:12-13/h-j间轴密闭墙as盒未见:

整改方案:根据设计图纸找出as盒的预埋位置,在范围内用铁锤轻敲剪力墙面找出该盒。然后把盒内杂物清理干净。

5、穿墙套管根部未清净违反了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整改内容:13-14/j-h轴等部位穿墙套管未清净。整改方案:人防穿墙套管根部进行检查,根据存在各种情况进行修补,个别的突出墙面部位进行剔凿处理。剔凿后用角磨机进行打磨。凹进墙面的部位,采用先剔凿界面、清理、拉毛然后用高标号的灌浆料堵实、抹平的方法。

6、检测报告显示部分构件截面尺寸和门框垂直度偏差超标违反了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
整改内容:(1)根据人防工程结构检测报告,所抽检的人防工程防护单元中共计7个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检测不符合《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中的规定。分别是:防护单元一战时封堵墙 6,p-q轴2处。7-9,n轴1处。9,i-m轴1处。7-9,k轴2处。防护单元二临空墙:q-r,9-11轴2处。战时封堵墙7-9,q轴1处。防护单元三临空墙:h-j,9-11间轴1处。

根据整改报告内容:对于墙体构件截面厚度小于设计构件值时,采取用灌浆料补平的措施。首先用凿子凿毛接触面,把墙的表面浆皮踢掉。

现在物流业发展很快。可是最近,海南的物流公司屡屡“人间蒸发”,货运老板卷款而逃成为“家常便饭”,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今年2月下旬,一家名为鑫海文的物流公司突然关门,老板携带了60多万元的货款跟商户们玩起了失踪。商户们无奈之下只好报警。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失踪的卢某终于被抓获,可是商户们的货款已经被卢某挪做他用了。鑫海文物流公司老板卢某:我是开养鸡场,去年的时候被洪水冲掉了,然后亏本了,然后老婆一直骂,一直的恼火,一下子突然想不通了,就这样跑的。我知道我对不起我所有的客户......资料客户李同:我们发货商嘛发给下面市县他们帮我们收货款货款已经到了他的账户里面了

物流公司负责运送货物,为何能够掌握客户的大量货款呢?很多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可能做到当面交易,为了省麻烦,只能委托货运公司来代收货款。据警方透露,某些物流公司的私营业主在刚开始经营时,还比较讲信用,可经营时间长一点之后,货款累计到一个可观的数字时,不少物流公司老板就打起了歪主意。商户;
我们现在也不敢让物流代收货款了。商户:宁愿让客户欠我们的钱也不让物流欠着商户几千块注册就一个货运部就一个当口就营业了门槛太低

办物流公司门槛低 “无证无照”照样经营

现在海口市大大小小的物流公司有将近3000家,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椰海大道的畅通停车场,这里分布着几十家面向省外的物流公司。这些物流公司的办公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几乎都是半间屋子,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就是一家物流公司。随后我们的记者以想要运送汽车零配件为由,走进了一家物流公司。海口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我们想运送七八箱汽车零配件去广州多少钱箱子有多大大概多重可以(代收)没问题但是要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是多少钱)千元到五千收2块( 老板我有几箱玩具要发去琼海可以发吗)可以(能不能代收货款)大概多少钱(几千吧)可以(手续费多少)千元2块吧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代收货款行为,一般来说物流公司都可以代办,但都是口头上达成协议就可以,很少签订书面协议。

标题:物流行业监管缺失市场需要规范化

正文:不用签订任何相关的协议,也不需要第三方进行担保,只需要一份发货单,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口头约定,也难怪老板携款潜逃的事件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受损的商户们除了气愤之外,也想不到其他的办法。那么,到底有没有办法、来维护商户的权益不受侵害呢?

其实,在工商部门对物流企业核准的经营范围里,压根就没有“代收货款”这一项。物流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秩序混乱、经营不规范等是导致物流公司携款“蒸发”的根源。海口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翁映阳:这个从工商法上没有规定,我们海口在这方面也没有要提高准入制的意思。

工商人员表示,面对这样的情况,只能是客户在选择物流公司的时候更留心一些,最好选择有资质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可商户们也有自己的苦衷。商户:我们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判断的,他一直都是好好的商户:就是要抓住一个要判刑要不然大家都跑了怎么行

海口市物流业协会的余秘书长则认为,应通过对注册的货运公司设立风险担保金等形式,提高货运公司的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能为货主规避风险。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余秘书长:对物流的门槛,(还是要)准入制来限制它,要有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规范它,现在没有更好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它。

“注册门槛较低,导致监管难。”美兰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依法办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申请注册工商登记均没有要求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一定额度的注册资金或足够的经营能力,体运输经营户属于个体工商户,也无需要求注册资金。

另外,物流经营户、快递经营户须分别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邮政部门许可外(无需经营资金,依正常程序申报即可获批),只要有经营场所(花几百元租一间房屋),取个字号,雇一、二个人,最多二、三千元即可注册个体运输经营户进行经营,如经营需要车辆营运,临时向外招租即可。

但这些个体运输、物流货运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每月经营涉及的资金至少在30万元以上,生意好的则多达200-300万元,若发生货物毁损或其他意外损失,个体运输经营户是没有清偿能力的。可见,个体运输经营户申请注册条件较低,经营资力明显不足。正因此为鱼龙混杂的物流市场埋下潜在危机,一旦货运发生意外,货运老板卷款而逃便成“家常便饭”,而且货主往往很难追回货款,只好自认倒霉。

在日常运营中,工商部门批准注册后,除非是个体运输经营户超越经营区,平时很少进行针对性的执法监督检查。托运人与个体运输经营户发生纠纷,一般只是调解,调解无效则告知双方提起诉讼。甚至对辖区内没有货运经营权的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也难于及时查处,法制网记者经向美兰工商分局核实,辖区内注册的49家货物仓储经营户绝大多数就没有货运经营权。但至今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超越经营权的问题仍未进行查处。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邮政部门,除了按时收取相关管理费用外,一般也不进行监管。税务机关负责按月收取税款,除了逃税行为外,对其经营事务也不予干涉。公安机关则除了发生治安问题和刑事案件外,也不予过问。整个物流货运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督,埋下隐患。

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余则安坦言,现在物流行业不是从过去的几十块钱,几百块钱,可以考验诚信的时代了,部分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经常不按时将代收的货款偿还,有的挪为它用,有的甚至钻法律空子,企图通过以所谓“愿意”承担债务的形式,将货款占为己有,达到一夜致富的目的。

制定行业规范建立综合协调加强监管

就此,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指出,由于物流行业竞争激烈,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实现了货到付款,方便了交易双方。但由于企业良莠不齐、管理不完善,携款潜逃劣迹频发。相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应该尽快制定与物流发展相应的行业法律法规,对当前物流行业的不规范行为加以约束,只有以法律作保障,才能确保物流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

业内人士也表示,可以此来推动改进交易方式,商家和买家可采取银行划账等方法,如买方将货款划入一银行指定账户,收货后确定,经由银行划账给商家。由第三家中立的金融机构来完成付款交接。这样既可规避买卖双方风险,也不让他人有机可乘。另外,由于物流货运行业涉及的人员和财物较多,需要有一定能力的企业才能进行经营,建议工商部门出台相关规定,严格准入门槛,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注册。同时准予注册时,参照旅游部门的做法,责令注册企业提供一定的货运保证金,确保货运企业的履赔能力。

“不仅海口,全国物流行业类似的情况也十分普遍,物流的监管应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余则安说,物流货运行业的监管涉及工商、税务、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建立起以工商管理部门为主导,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与配合的综合协调机制。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时或不定时对包括个体物流货运经营户在内的货运企业进行检查,严格执法,对违规经营的个体货运经营户或企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的予以吊销,确保行业依法经营。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所谓“愿意”承担债务的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未还,故意“玩失踪”、“玩破产”的相关企业和人员,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加大打击力度,绝不允许别有用心的人以此发家致富,保护托运货主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同时,人民法院要妥善处理此类诉讼案件,快速进行立案审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尤其是快递业飞速发展,截至去年我国快递日均处理量已达1300万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与此同时,货物爆仓、暴力分拣等问题层出不穷,物品受损后索赔艰难,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议。

价值两万赔七百 物流索赔引争议

“当初为了省钱,价值三万元的东西只做了三千元的保价,没想到损害后连三千元都不赔,只肯赔200元,讨价还价最后只肯赔700元。”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的张先生于一个月前在浙江温州订购了三套铝制工艺品,总价值3万余元。产品通过德邦物流运送到天津,并在报价单上做了3000元的保价。等张先生拿到邮寄的三套工艺品时,发现三套中有两套已折断,完全失去了使用价值。

“德邦物流的条款上写得很清楚,托运人声明保价并支付保价费,即视为就该票货物选择保价运输,货物部分毁坏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张先生认为,按损失比例应该赔2000元。

可经过讨价还价,德邦物流南开中环线电子城营业部的经理张龙表示最多赔700元,双方由此陷入争执。

张先生找到南开区消费者协会,对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工艺品不属于居民日常消费品,不是消费者协会的管辖范围。对此结果,张先生颇感无奈,“物流公司态度强硬,消协不管,为了一个快件儿打场官司又不值当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真是无可奈何。”

张先生的情况并非特例。近年来,随着网购的兴起,物流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由“暴力分拣”引发的货品破损也层出不穷,相应投诉越来越多。数据显示,今年9月,各级邮政局通过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1115件,申诉中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10594件,占总申诉量的95.3%。

不少人反映,快递受损后,索赔费时费力,也很难得到满意的答复。

消费者索赔困难重重

记者调查发现,当物流环节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索赔往往面临多重困难。

首先,先签字后验收成为行业潜规则,消费者取证困难。多位受访者告诉记者,快递员由于工作繁忙,往往会催促收件人先把字签了再验收。如果收件人把快件儿拿回家拆装后发现有问题,是谁损坏的就说不清了,消费者取证太难,往往导致双方扯皮。

其次,没有保价的货物,赔偿一般不超过邮费的三倍,往往远低于实际损失。网购达人张亚飞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大家很多采购都在网上,买一个电脑价值几千元,邮费只有十几元,如果电脑丢了只按照邮费的三倍赔偿,消费者损失太大了。

第三,索赔费时费力,效果有限。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仍缺少有效的维权渠道,工商部门对物流赔偿缺乏管理,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也没有力量干预。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由于物流企业利润有限,往往想尽办法拖延甚至回避对消费者的赔偿。相关的索赔渠道不畅通,索赔费时费力,打一场官司成本又太高。消费者如果损失不大,往往会忍气吞声。而且如果不是出现丢失,双方往往会对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各执一词,对于工艺品、纪念品等难以界定价值的物品,则更难达成共识。

消费者索赔困境待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物流系系主任周立国认为,作为运输行业,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很难保证运输物品完全不受损。对于价格较为昂贵的物品,消费者应根据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如果发生损失,应按照协议上的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若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则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天津市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琳告诉记者,赔偿不超过邮费三倍的规定主要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物品价格昂贵,最好还是投保。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建议,快递企业应严格执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不玩潜规则,不实行霸王条款,加强快递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对于贵重物品,寄件人应进行保价,并对易碎品、特殊商品进行说明;
收件人需坚持先验货后签字,对于破损快件坚决拒收。同时要警惕快递新型诈骗,对于以第三方物流担保交易、预付物流费为由的各种汇款要求,坚决不予置理。

另外,国家需完善对物流快递行业的立法监管,对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严格打击与处罚,通过法律监管维护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结合“网格化”综合监管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对物流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摸,纳入“日常化”监管,同时注重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自律规范。二是优化方法,积极作为不遗余力。针对物流仓库、堆场、仓储、运输、货运代理等经营特点,就存在的违法风险隐患一一研究、分类处置:先行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拒不改正的立案查处;
对在集装箱内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立即责令停业,及时抄告相关。三是凝聚合力,巩固成效不留隐患。对涉及到违法经营、消防安全、违章建筑、占道毁绿等问题的“物流”场所,与城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发现一家整治一家;
同时加强案后回访、场地管理等后续监管,切实巩固整治成效。近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9次,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经营的物流企业12家。

为加强物流企业监管,确保十八大期间寄递渠道安全,该所对辖区物流企业集中开展综合检查:1.查验证照,要求企业亮照规范经营,责令前置许可资质不齐的主体补办相关手续,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黑物流”;
2.重点检查物流企业的招牌广告、格式合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以不平等、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3.要求企业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收寄查验制度,拒收违法违禁货物;
4.要求企业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私拆顾客包裹、货品行为;
5.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投诉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争议。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快递物流市场经营秩序。近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采取“四抓”措施狠抓快递物流行业市场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台次,检查各类快递物流经营户52户,检查快递物流合同58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对6户业户进行了行政约谈。

---抓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资质。该局执法人员依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不具备快递物流行业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不定期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从事投递、代理、代办、中转业务的快递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开展全面清查,对擅自变更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事项的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规范,对无证、无照经营从事快递业务的“黑快递、黑物流”依法立案查处。

---抓宣传,提高法律意识。该局通过行政指导、发放宣传资料、行政约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规范经营意识。并利用日常监管、年检验照、专项整治等方式向广大经营者大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快递物流行业的自律,坚决杜绝快递物流企业出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抓诚信,规范快递物流行业自律。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快递物流经营户遵守服务承诺,自觉清理格式合同“霸王条款”,避免出现服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设置条款不合理、收费标准随意等问题。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和消费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行政约谈快递企业,向其宣传快递物流行业相关规范,倡导诚信经营,促其提高信用意识,完善信用制度。

---抓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作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快递物流行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私自开拆、扣留、隐匿、丢件、损坏、延期以及赔偿不及时或不赔偿等行为,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私自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快递物流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为推动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行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市郊工商所坚持引导与监督相结合,采取三项措施,不断规范物流行业经营行为。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规范经营资格。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不具备物流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结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整治工作,对从事物流信息业务的市场主体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依法取缔“黑物流”。

二是注重监管,规范经营秩序。注重对物流信息主体的监督检查,建立物流行业数据库,为日常监管工作打下基础。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物流经营主体是否取得有效许可、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相符登记事项等进行逐一检查造册、实施分类监管。

三是加强指导,规范服务行为。针对物流行业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行业合同条款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引导和组织经营者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促知道经营户建立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着力解决物流行业中出现的收寄超期、物品缺少、缺损、处理纠纷不及时等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物流行业不良经营行为。

现在物流业发展很快。可是最近,海南的物流公司屡屡“人间蒸发”,货运老板卷款而逃成为“家常便饭”,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今年2月下旬,一家名为鑫海文的物流公司突然关门,老板携带了60多万元的货款跟商户们玩起了失踪。商户们无奈之下只好报警。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失踪的卢某终于被抓获,可是商户们的货款已经被卢某挪做他用了。鑫海文物流公司老板卢某:我是开养鸡场,去年的时候被洪水冲掉了,然后亏本了,然后老婆一直骂,一直的恼火,一下子突然想不通了,就这样跑的。我知道我对不起我所有的客户......资料客户李同:我们发货商嘛发给下面市县他们帮我们收货款货款已经到了他的账户里面了

物流公司负责运送货物,为何能够掌握客户的大量货款呢?很多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可能做到当面交易,为了省麻烦,只能委托货运公司来代收货款。据警方透露,某些物流公司的私营业主在刚开始经营时,还比较讲信用,可经营时间长一点之后,货款累计到一个可观的数字时,不少物流公司老板就打起了歪主意。商户;
我们现在也不敢让物流代收货款了。商户:宁愿让客户欠我们的钱也不让物流欠着商户几千块注册就一个货运部就一个当口就营业了门槛太低

办物流公司门槛低 “无证无照”照样经营

现在海口市大大小小的物流公司有将近3000家,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椰海大道的畅通停车场,这里分布着几十家面向省外的物流公司。这些物流公司的办公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几乎都是半间屋子,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就是一家物流公司。随后我们的记者以想要运送汽车零配件为由,走进了一家物流公司。海口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我们想运送七八箱汽车零配件去广州多少钱箱子有多大大概多重可以(代收)没问题但是要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是多少钱)千元到五千收2块( 老板我有几箱玩具要发去琼海可以发吗)可以(能不能代收货款)大概多少钱(几千吧)可以(手续费多少)千元2块吧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代收货款行为,一般来说物流公司都可以代办,但都是口头上达成协议就可以,很少签订书面协议。

标题:物流行业监管缺失市场需要规范化

正文:不用签订任何相关的协议,也不需要第三方进行担保,只需要一份发货单,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口头约定,也难怪老板携款潜逃的事件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受损的商户们除了气愤之外,也想不到其他的办法。那么,到底有没有办法、来维护商户的权益不受侵害呢?

其实,在工商部门对物流企业核准的经营范围里,压根就没有“代收货款”这一项。物流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秩序混乱、经营不规范等是导致物流公司携款“蒸发”的根源。海口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翁映阳:这个从工商法上没有规定,我们海口在这方面也没有要提高准入制的意思。

工商人员表示,面对这样的情况,只能是客户在选择物流公司的时候更留心一些,最好选择有资质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可商户们也有自己的苦衷。商户:我们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判断的,他一直都是好好的商户:就是要抓住一个要判刑要不然大家都跑了怎么行

海口市物流业协会的余秘书长则认为,应通过对注册的货运公司设立风险担保金等形式,提高货运公司的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能为货主规避风险。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余秘书长:对物流的门槛,(还是要)准入制来限制它,要有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规范它,现在没有更好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它。

“注册门槛较低,导致监管难。”美兰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依法办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申请注册工商登记均没有要求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一定额度的注册资金或足够的经营能力,体运输经营户属于个体工商户,也无需要求注册资金。

另外,物流经营户、快递经营户须分别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邮政部门许可外(无需经营资金,依正常程序申报即可获批),只要有经营场所(花几百元租一间房屋),取个字号,雇一、二个人,最多二、三千元即可注册个体运输经营户进行经营,如经营需要车辆营运,临时向外招租即可。

但这些个体运输、物流货运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每月经营涉及的资金至少在30万元以上,生意好的则多达200-300万元,若发生货物毁损或其他意外损失,个体运输经营户是没有清偿能力的。可见,个体运输经营户申请注册条件较低,经营资力明显不足。正因此为鱼龙混杂的物流市场埋下潜在危机,一旦货运发生意外,货运老板卷款而逃便成“家常便饭”,而且货主往往很难追回货款,只好自认倒霉。

在日常运营中,工商部门批准注册后,除非是个体运输经营户超越经营区,平时很少进行针对性的执法监督检查。托运人与个体运输经营户发生纠纷,一般只是调解,调解无效则告知双方提起诉讼。甚至对辖区内没有货运经营权的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也难于及时查处,法制网记者经向美兰工商分局核实,辖区内注册的49家货物仓储经营户绝大多数就没有货运经营权。但至今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超越经营权的问题仍未进行查处。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邮政部门,除了按时收取相关管理费用外,一般也不进行监管。税务机关负责按月收取税款,除了逃税行为外,对其经营事务也不予干涉。公安机关则除了发生治安问题和刑事案件外,也不予过问。整个物流货运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督,埋下隐患。

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余则安坦言,现在物流行业不是从过去的几十块钱,几百块钱,可以考验诚信的时代了,部分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经常不按时将代收的货款偿还,有的挪为它用,有的甚至钻法律空子,企图通过以所谓“愿意”承担债务的形式,将货款占为己有,达到一夜致富的目的。

制定行业规范建立综合协调加强监管

就此,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指出,由于物流行业竞争激烈,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实现了货到付款,方便了交易双方。但由于企业良莠不齐、管理不完善,携款潜逃劣迹频发。相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应该尽快制定与物流发展相应的行业法律法规,对当前物流行业的不规范行为加以约束,只有以法律作保障,才能确保物流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

业内人士也表示,可以此来推动改进交易方式,商家和买家可采取银行划账等方法,如买方将货款划入一银行指定账户,收货后确定,经由银行划账给商家。由第三家中立的金融机构来完成付款交接。这样既可规避买卖双方风险,也不让他人有机可乘。另外,由于物流货运行业涉及的人员和财物较多,需要有一定能力的企业才能进行经营,建议工商部门出台相关规定,严格准入门槛,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注册。同时准予注册时,参照旅游部门的做法,责令注册企业提供一定的货运保证金,确保货运企业的履赔能力。

“不仅海口,全国物流行业类似的情况也十分普遍,物流的监管应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余则安说,物流货运行业的监管涉及工商、税务、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建立起以工商管理部门为主导,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与配合的综合协调机制。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时或不定时对包括个体物流货运经营户在内的货运企业进行检查,严格执法,对违规经营的个体货运经营户或企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的予以吊销,确保行业依法经营。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所谓“愿意”承担债务的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未还,故意“玩失踪”、“玩破产”的相关企业和人员,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加大打击力度,绝不允许别有用心的人以此发家致富,保护托运货主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同时,人民法院要妥善处理此类诉讼案件,快速进行立案审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尤其是快递业飞速发展,截至去年我国快递日均处理量已达1300万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与此同时,货物爆仓、暴力分拣等问题层出不穷,物品受损后索赔艰难,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议。

价值两万赔七百 物流索赔引争议

“当初为了省钱,价值三万元的东西只做了三千元的保价,没想到损害后连三千元都不赔,只肯赔200元,讨价还价最后只肯赔700元。”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的张先生于一个月前在浙江温州订购了三套铝制工艺品,总价值3万余元。产品通过德邦物流运送到天津,并在报价单上做了3000元的保价。等张先生拿到邮寄的三套工艺品时,发现三套中有两套已折断,完全失去了使用价值。

“德邦物流的条款上写得很清楚,托运人声明保价并支付保价费,即视为就该票货物选择保价运输,货物部分毁坏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张先生认为,按损失比例应该赔2000元。

可经过讨价还价,德邦物流南开中环线电子城营业部的经理张龙表示最多赔700元,双方由此陷入争执。

张先生找到南开区消费者协会,对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工艺品不属于居民日常消费品,不是消费者协会的管辖范围。对此结果,张先生颇感无奈,“物流公司态度强硬,消协不管,为了一个快件儿打场官司又不值当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真是无可奈何。”

张先生的情况并非特例。近年来,随着网购的兴起,物流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由“暴力分拣”引发的货品破损也层出不穷,相应投诉越来越多。数据显示,今年9月,各级邮政局通过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1115件,申诉中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10594件,占总申诉量的95.3%。

不少人反映,快递受损后,索赔费时费力,也很难得到满意的答复。

消费者索赔困难重重

记者调查发现,当物流环节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索赔往往面临多重困难。

首先,先签字后验收成为行业潜规则,消费者取证困难。多位受访者告诉记者,快递员由于工作繁忙,往往会催促收件人先把字签了再验收。如果收件人把快件儿拿回家拆装后发现有问题,是谁损坏的就说不清了,消费者取证太难,往往导致双方扯皮。

其次,没有保价的货物,赔偿一般不超过邮费的三倍,往往远低于实际损失。网购达人张亚飞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大家很多采购都在网上,买一个电脑价值几千元,邮费只有十几元,如果电脑丢了只按照邮费的三倍赔偿,消费者损失太大了。

第三,索赔费时费力,效果有限。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仍缺少有效的维权渠道,工商部门对物流赔偿缺乏管理,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也没有力量干预。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由于物流企业利润有限,往往想尽办法拖延甚至回避对消费者的赔偿。相关的索赔渠道不畅通,索赔费时费力,打一场官司成本又太高。消费者如果损失不大,往往会忍气吞声。而且如果不是出现丢失,双方往往会对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各执一词,对于工艺品、纪念品等难以界定价值的物品,则更难达成共识。

消费者索赔困境待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物流系系主任周立国认为,作为运输行业,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很难保证运输物品完全不受损。对于价格较为昂贵的物品,消费者应根据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如果发生损失,应按照协议上的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若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则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天津市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琳告诉记者,赔偿不超过邮费三倍的规定主要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物品价格昂贵,最好还是投保。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建议,快递企业应严格执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不玩潜规则,不实行霸王条款,加强快递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对于贵重物品,寄件人应进行保价,并对易碎品、特殊商品进行说明;
收件人需坚持先验货后签字,对于破损快件坚决拒收。同时要警惕快递新型诈骗,对于以第三方物流担保交易、预付物流费为由的各种汇款要求,坚决不予置理。

另外,国家需完善对物流快递行业的立法监管,对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严格打击与处罚,通过法律监管维护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结合“网格化”综合监管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对物流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摸,纳入“日常化”监管,同时注重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自律规范。二是优化方法,积极作为不遗余力。针对物流仓库、堆场、仓储、运输、货运代理等经营特点,就存在的违法风险隐患一一研究、分类处置:先行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拒不改正的立案查处;
对在集装箱内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立即责令停业,及时抄告相关。三是凝聚合力,巩固成效不留隐患。对涉及到违法经营、消防安全、违章建筑、占道毁绿等问题的“物流”场所,与城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发现一家整治一家;
同时加强案后回访、场地管理等后续监管,切实巩固整治成效。近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9次,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经营的物流企业12家。

为加强物流企业监管,确保十八大期间寄递渠道安全,该所对辖区物流企业集中开展综合检查:1.查验证照,要求企业亮照规范经营,责令前置许可资质不齐的主体补办相关手续,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黑物流”;
2.重点检查物流企业的招牌广告、格式合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以不平等、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3.要求企业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收寄查验制度,拒收违法违禁货物;
4.要求企业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私拆顾客包裹、货品行为;
5.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投诉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争议。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快递物流市场经营秩序。近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采取“四抓”措施狠抓快递物流行业市场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台次,检查各类快递物流经营户52户,检查快递物流合同58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对6户业户进行了行政约谈。

---抓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资质。该局执法人员依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不具备快递物流行业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不定期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从事投递、代理、代办、中转业务的快递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开展全面清查,对擅自变更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事项的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规范,对无证、无照经营从事快递业务的“黑快递、黑物流”依法立案查处。

---抓宣传,提高法律意识。该局通过行政指导、发放宣传资料、行政约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规范经营意识。并利用日常监管、年检验照、专项整治等方式向广大经营者大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快递物流行业的自律,坚决杜绝快递物流企业出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抓诚信,规范快递物流行业自律。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快递物流经营户遵守服务承诺,自觉清理格式合同“霸王条款”,避免出现服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设置条款不合理、收费标准随意等问题。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和消费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行政约谈快递企业,向其宣传快递物流行业相关规范,倡导诚信经营,促其提高信用意识,完善信用制度。

---抓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作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快递物流行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私自开拆、扣留、隐匿、丢件、损坏、延期以及赔偿不及时或不赔偿等行为,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私自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快递物流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为推动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行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市郊工商所坚持引导与监督相结合,采取三项措施,不断规范物流行业经营行为。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规范经营资格。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不具备物流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结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整治工作,对从事物流信息业务的市场主体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依法取缔“黑物流”。

二是注重监管,规范经营秩序。注重对物流信息主体的监督检查,建立物流行业数据库,为日常监管工作打下基础。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物流经营主体是否取得有效许可、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相符登记事项等进行逐一检查造册、实施分类监管。

三是加强指导,规范服务行为。针对物流行业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行业合同条款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引导和组织经营者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促知道经营户建立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着力解决物流行业中出现的收寄超期、物品缺少、缺损、处理纠纷不及时等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物流行业不良经营行为。

案由:关于强化快递行业监管的提案 提案人:台盟中央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邮政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办理 主题词:邮政管理

随着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投诉也日益增多,知名快递企业突然倒闭的事件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已成为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据了解,当前快递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大量存在。按照新《邮政法》规定,目前市场上还有相当一部分快递企业达不到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此类小规模快递企业必须升级整改,才能继续从事快递业务。而升级整改面临的最大难题则是资金问题,这导致在法律给予的一年过渡期内,仍有大量不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抱着等过渡期过了再说的心理,继续按原有规模从事快递业务。二是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与行业内部监管体系,一些快递企业为追求盈利,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在经营中钻法律空子,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给消费者带来很大损失。主要表现在快递运送时间慢,快递“转包”情况严重,服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三是行业自律机制严重缺失。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大,快递行业市场主体发展迅猛。但由于当前快递企业大部分为小规模企业,缺乏规范的内部管理与经营制度,且没有统一的行业协会指导约束,导致经营过程中常出现无序竞争。企业硬件设备简陋、价格体系混乱、从业人员参差不齐已成为普遍现象,运送不及时、货物损坏或丢失等情况时有发生,而最严重的则是负责人卷走客户货款,企业突然倒闭消失,甚至连员工都不知情。

快递行业与国家服务业、经营者日常经营活动、群众普通消费行为都息息相关。加强快递行业监管、规范快递行业经营行为已是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建议:

一、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主体资格。对于新开设快递企业,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登记注册时严格遵守新《邮政法》以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快递业务员的从业资格,同时落实好场地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服务条件,确保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才能获得营业执照,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同时对于新《邮政法》实施前已取得营业资格而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快递企业,要督导其升级整改,使其达到新《邮政法》以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规范合同文本,构建长效监管平台。工商部门要引导企业积极使用国家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文本,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打破快递行业多年来的潜规则。同时切实做好合同监管工作,针对目前快递行业格式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模糊条款,要求快递企业将自制的快递服务协议送交工商部门审查备案,尤其要对对协议中的注意环节和忠告性用语等容易出现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向其制发修改建议书和责令改正书。

三、探索行业自律模式,填补监管空白。虽然目前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已有新《邮政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的法律监管,但在实际操作中,快递经营的许多细节问题仍需靠企业自律来解决。一是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建立风险、警示和举报制度,规范会员行为,抑制恶性竞争、打击扣件压件行为;
二是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企业加盟与经营方式,防止企业突然倒闭的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各种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与咨询服务,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改善经营管理;
四是做好投诉纠纷处理工作,在出现消费者投诉时主动承担起调解员的角色,按法律相关规定有效化解争议和矛盾;
五是协调好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引导快递企业通过合资、参股、联合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实现快递价值链的提升,不断发展壮大快递行业。

法制与监管的缺失心得体会

本周,学校开会通报了几起教师体罚学生情况,通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自己的感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申论热点:火锅添加剂监管缺失

【背景链接一】

近日,有报道指出,北京、广州、武汉等地普遍存在用“飘香剂+辣椒精+石蜡”制作的所谓化学火锅,而前日中国烹饪协会火锅专委会发布一份“火锅企业食品安全调查报告”,称所检测的全国100家知名火锅企业底料100%合格,暗示火锅整体行业状况良好。

【背景链接二】

火锅能否添加食品添加剂,原来又是一个监管空白。但这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反而证明了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有些东西可以试错,可食品安全决不允许试错。

就火锅底料被指添加火锅红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个中暴露出来的,尚不止于食品安全问题,还反映了食品添加剂管理与监督的混乱。

各种报道表明,火锅添加剂大行其道,不仅出现在南京、北京,其他地方也不少见。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这不该是“不明添加物”。它们是否安全、能否这么使用,相关食品监督部门早该有所表示,但是我们始终没等来明确的回应。

【深度透视】

近些年,不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均与食品添加剂滥用及其监管缺失有关。例如苏丹红、瘦肉精、一滴香等等,有的根本就不能加入食品当中,有的虽法无明文却是对人体有害。三聚氰胺事件的爆发,更是彻底暴露了法律规范与监督管理的严重滞后。这种管理上的混乱乃至于造成了一个笑料——有企业居然因发明了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来提高蛋白质含量和稳定性而获奖。

关于能否使用或如何使用火锅添加剂,本该有统

一、可行的标准,不可缺乏必要的行业规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有关人士却称:“我国有关复合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还在制订过程中。”不管这是不是借口,都表明了相关部门对火锅添加剂的事前规范处于无序状态,从而让生产厂家和火锅店钻了政策的空子。

市场上的火锅添加剂产品大多印有QS标志,相关证件齐全。但是,这只能证明这些产品“从理论上说是合格的”。对于这些火锅添加剂的生产过程与事后监管也都处于缺失状态。

火锅添加剂或者不至于毒死人,而仅仅是不良厂家和火锅店为降低成本而研制、使用的替代品。《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对于餐饮服务环节能否使用食品添加剂,如何有效控制用量和范围等问题,我国尚没有明确规定。火锅能否添加食品添加剂,原来又是一个监管空白。但这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反而证明了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有些东西可以试错,可食品安全决不允许试错。时下正值寒冬,各地火锅店生意十分火爆。一旦这些添加剂存在问题,无异于往火锅投入一枚定

现在物流业发展很快。可是最近,海南的物流公司屡屡“人间蒸发”,货运老板卷款而逃成为“家常便饭”,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今年2月下旬,一家名为鑫海文的物流公司突然关门,老板携带了60多万元的货款跟商户们玩起了失踪。商户们无奈之下只好报警。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失踪的卢某终于被抓获,可是商户们的货款已经被卢某挪做他用了。鑫海文物流公司老板卢某:我是开养鸡场,去年的时候被洪水冲掉了,然后亏本了,然后老婆一直骂,一直的恼火,一下子突然想不通了,就这样跑的。我知道我对不起我所有的客户......资料客户李同:我们发货商嘛发给下面市县他们帮我们收货款货款已经到了他的账户里面了

物流公司负责运送货物,为何能够掌握客户的大量货款呢?很多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可能做到当面交易,为了省麻烦,只能委托货运公司来代收货款。据警方透露,某些物流公司的私营业主在刚开始经营时,还比较讲信用,可经营时间长一点之后,货款累计到一个可观的数字时,不少物流公司老板就打起了歪主意。商户;
我们现在也不敢让物流代收货款了。商户:宁愿让客户欠我们的钱也不让物流欠着商户几千块注册就一个货运部就一个当口就营业了门槛太低

办物流公司门槛低 “无证无照”照样经营

现在海口市大大小小的物流公司有将近3000家,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椰海大道的畅通停车场,这里分布着几十家面向省外的物流公司。这些物流公司的办公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几乎都是半间屋子,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就是一家物流公司。随后我们的记者以想要运送汽车零配件为由,走进了一家物流公司。海口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我们想运送七八箱汽车零配件去广州多少钱箱子有多大大概多重可以(代收)没问题但是要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是多少钱)千元到五千收2块( 老板我有几箱玩具要发去琼海可以发吗)可以(能不能代收货款)大概多少钱(几千吧)可以(手续费多少)千元2块吧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代收货款行为,一般来说物流公司都可以代办,但都是口头上达成协议就可以,很少签订书面协议。

标题:物流行业监管缺失市场需要规范化

正文:不用签订任何相关的协议,也不需要第三方进行担保,只需要一份发货单,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口头约定,也难怪老板携款潜逃的事件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受损的商户们除了气愤之外,也想不到其他的办法。那么,到底有没有办法、来维护商户的权益不受侵害呢?

其实,在工商部门对物流企业核准的经营范围里,压根就没有“代收货款”这一项。物流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秩序混乱、经营不规范等是导致物流公司携款“蒸发”的根源。海口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翁映阳:这个从工商法上没有规定,我们海口在这方面也没有要提高准入制的意思。

工商人员表示,面对这样的情况,只能是客户在选择物流公司的时候更留心一些,最好选择有资质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可商户们也有自己的苦衷。商户:我们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判断的,他一直都是好好的商户:就是要抓住一个要判刑要不然大家都跑了怎么行

海口市物流业协会的余秘书长则认为,应通过对注册的货运公司设立风险担保金等形式,提高货运公司的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能为货主规避风险。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余秘书长:对物流的门槛,(还是要)准入制来限制它,要有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规范它,现在没有更好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它。

“注册门槛较低,导致监管难。”美兰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依法办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申请注册工商登记均没有要求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一定额度的注册资金或足够的经营能力,体运输经营户属于个体工商户,也无需要求注册资金。

另外,物流经营户、快递经营户须分别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邮政部门许可外(无需经营资金,依正常程序申报即可获批),只要有经营场所(花几百元租一间房屋),取个字号,雇

一、二个人,最多

二、三千元即可注册个体运输经营户进行经营,如经营需要车辆营运,临时向外招租即可。

但这些个体运输、物流货运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每月经营涉及的资金至少在30万元以上,生意好的则多达200-300万元,若发生货物毁损或其他意外损失,个体运输经营户是没有清偿能力的。可见,个体运输经营户申请注册条件较低,经营资力明显不足。正因此为鱼龙混杂的物流市场埋下潜在危机,一旦货运发生意外,货运老板卷款而逃便成“家常便饭”,而且货主往往很难追回货款,只好自认倒霉。

在日常运营中,工商部门批准注册后,除非是个体运输经营户超越经营区,平时很少进行针对性的执法监督检查。托运人与个体运输经营户发生纠纷,一般只是调解,调解无效则告知双方提起诉讼。甚至对辖区内没有货运经营权的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也难于及时查处,法制网记者经向美兰工商分局核实,辖区内注册的49家货物仓储经营户绝大多数就没有货运经营权。但至今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超越经营权的问题仍未进行查处。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邮政部门,除了按时收取相关管理费用外,一般也不进行监管。税务机关负责按月收取税款,除了逃税行为外,对其经营事务也不予干涉。公安机关则除了发生治安问题和刑事案件外,也不予过问。整个物流货运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督,埋下隐患。

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余则安坦言,现在物流行业不是从过去的几十块钱,几百块钱,可以考验诚信的时代了,部分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经常不按时将代收的货款偿还,有的挪为它用,有的甚至钻法律空子,企图通过以所谓“愿意”承担债务的形式,将货款占为己有,达到一夜致富的目的。

制定行业规范建立综合协调加强监管

就此,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指出,由于物流行业竞争激烈,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实现了货到付款,方便了交易双方。但由于企业良莠不齐、管理不完善,携款潜逃劣迹频发。相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应该尽快制定与物流发展相应的行业法律法规,对当前物流行业的不规范行为加以约束,只有以法律作保障,才能确保物流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

业内人士也表示,可以此来推动改进交易方式,商家和买家可采取银行划账等方法,如买方将货款划入一银行指定账户,收货后确定,经由银行划账给商家。由第三家中立的金融机构来完成付款交接。这样既可规避买卖双方风险,也不让他人有机可乘。另外,由于物流货运行业涉及的人员和财物较多,需要有一定能力的企业才能进行经营,建议工商部门出台相关规定,严格准入门槛,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注册。同时准予注册时,参照旅游部门的做法,责令注册企业提供一定的货运保证金,确保货运企业的履赔能力。

“不仅海口,全国物流行业类似的情况也十分普遍,物流的监管应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海口市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余则安说,物流货运行业的监管涉及工商、税务、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建立起以工商管理部门为主导,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与配合的综合协调机制。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时或不定时对包括个体物流货运经营户在内的货运企业进行检查,严格执法,对违规经营的个体货运经营户或企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的予以吊销,确保行业依法经营。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所谓“愿意”承担债务的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未还,故意“玩失踪”、“玩破产”的相关企业和人员,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加大打击力度,绝不允许别有用心的人以此发家致富,保护托运货主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同时,人民法院要妥善处理此类诉讼案件,快速进行立案审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尤其是快递业飞速发展,截至去年我国快递日均处理量已达1300万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与此同时,货物爆仓、暴力分拣等问题层出不穷,物品受损后索赔艰难,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议。

价值两万赔七百 物流索赔引争议

“当初为了省钱,价值三万元的东西只做了三千元的保价,没想到损害后连三千元都不赔,只肯赔200元,讨价还价最后只肯赔700元。”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的张先生于一个月前在浙江温州订购了三套铝制工艺品,总价值3万余元。产品通过德邦物流运送到天津,并在报价单上做了3000元的保价。等张先生拿到邮寄的三套工艺品时,发现三套中有两套已折断,完全失去了使用价值。

“德邦物流的条款上写得很清楚,托运人声明保价并支付保价费,即视为就该票货物选择保价运输,货物部分毁坏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张先生认为,按损失比例应该赔2000元。

可经过讨价还价,德邦物流南开中环线电子城营业部的经理张龙表示最多赔700元,双方由此陷入争执。

张先生找到南开区消费者协会,对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工艺品不属于居民日常消费品,不是消费者协会的管辖范围。对此结果,张先生颇感无奈,“物流公司态度强硬,消协不管,为了一个快件儿打场官司又不值当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真是无可奈何。”

张先生的情况并非特例。近年来,随着网购的兴起,物流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由“暴力分拣”引发的货品破损也层出不穷,相应投诉越来越多。数据显示,今年9月,各级邮政局通过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1115件,申诉中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10594件,占总申诉量的95.3%。

不少人反映,快递受损后,索赔费时费力,也很难得到满意的答复。

消费者索赔困难重重

记者调查发现,当物流环节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索赔往往面临多重困难。

首先,先签字后验收成为行业潜规则,消费者取证困难。多位受访者告诉记者,快递员由于工作繁忙,往往会催促收件人先把字签了再验收。如果收件人把快件儿拿回家拆装后发现有问题,是谁损坏的就说不清了,消费者取证太难,往往导致双方扯皮。

其次,没有保价的货物,赔偿一般不超过邮费的三倍,往往远低于实际损失。网购达人张亚飞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大家很多采购都在网上,买一个电脑价值几千元,邮费只有十几元,如果电脑丢了只按照邮费的三倍赔偿,消费者损失太大了。

第三,索赔费时费力,效果有限。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仍缺少有效的维权渠道,工商部门对物流赔偿缺乏管理,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也没有力量干预。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由于物流企业利润有限,往往想尽办法拖延甚至回避对消费者的赔偿。相关的索赔渠道不畅通,索赔费时费力,打一场官司成本又太高。消费者如果损失不大,往往会忍气吞声。而且如果不是出现丢失,双方往往会对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各执一词,对于工艺品、纪念品等难以界定价值的物品,则更难达成共识。

消费者索赔困境待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物流系系主任周立国认为,作为运输行业,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很难保证运输物品完全不受损。对于价格较为昂贵的物品,消费者应根据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如果发生损失,应按照协议上的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若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则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天津市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琳告诉记者,赔偿不超过邮费三倍的规定主要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物品价格昂贵,最好还是投保。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建议,快递企业应严格执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不玩潜规则,不实行霸王条款,加强快递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对于贵重物品,寄件人应进行保价,并对易碎品、特殊商品进行说明;
收件人需坚持先验货后签字,对于破损快件坚决拒收。同时要警惕快递新型诈骗,对于以第三方物流担保交易、预付物流费为由的各种汇款要求,坚决不予置理。

另外,国家需完善对物流快递行业的立法监管,对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严格打击与处罚,通过法律监管维护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结合“网格化”综合监管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对物流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摸,纳入“日常化”监管,同时注重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自律规范。二是优化方法,积极作为不遗余力。针对物流仓库、堆场、仓储、运输、货运代理等经营特点,就存在的违法风险隐患一一研究、分类处置:先行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拒不改正的立案查处;
对在集装箱内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立即责令停业,及时抄告相关。三是凝聚合力,巩固成效不留隐患。对涉及到违法经营、消防安全、违章建筑、占道毁绿等问题的“物流”场所,与城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发现一家整治一家;
同时加强案后回访、场地管理等后续监管,切实巩固整治成效。近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9次,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经营的物流企业12家。

为加强物流企业监管,确保十八大期间寄递渠道安全,该所对辖区物流企业集中开展综合检查:1.查验证照,要求企业亮照规范经营,责令前置许可资质不齐的主体补办相关手续,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黑物流”;
2.重点检查物流企业的招牌广告、格式合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以不平等、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3.要求企业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收寄查验制度,拒收违法违禁货物;
4.要求企业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私拆顾客包裹、货品行为;
5.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投诉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争议。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快递物流市场经营秩序。近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采取“四抓”措施狠抓快递物流行业市场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台次,检查各类快递物流经营户52户,检查快递物流合同58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对6户业户进行了行政约谈。

-----抓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资质。该局执法人员依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不具备快递物流行业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不定期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从事投递、代理、代办、中转业务的快递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开展全面清查,对擅自变更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事项的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规范,对无证、无照经营从事快递业务的“黑快递、黑物流”依法立案查处。

-----抓宣传,提高法律意识。该局通过行政指导、发放宣传资料、行政约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规范经营意识。并利用日常监管、年检验照、专项整治等方式向广大经营者大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快递物流行业的自律,坚决杜绝快递物流企业出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抓诚信,规范快递物流行业自律。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快递物流经营户遵守服务承诺,自觉清理格式合同“霸王条款”,避免出现服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设置条款不合理、收费标准随意等问题。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和消费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行政约谈快递企业,向其宣传快递物流行业相关规范,倡导诚信经营,促其提高信用意识,完善信用制度。

-----抓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作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快递物流行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私自开拆、扣留、隐匿、丢件、损坏、延期以及赔偿不及时或不赔偿等行为,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私自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快递物流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为推动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行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市郊工商所坚持引导与监督相结合,采取三项措施,不断规范物流行业经营行为。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规范经营资格。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不具备物流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结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整治工作,对从事物流信息业务的市场主体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依法取缔“黑物流”。

二是注重监管,规范经营秩序。注重对物流信息主体的监督检查,建立物流行业数据库,为日常监管工作打下基础。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物流经营主体是否取得有效许可、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相符登记事项等进行逐一检查造册、实施分类监管。

三是加强指导,规范服务行为。针对物流行业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行业合同条款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引导和组织经营者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促知道经营户建立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着力解决物流行业中出现的收寄超期、物品缺少、缺损、处理纠纷不及时等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物流行业不良经营行为。

案由:关于强化快递行业监管的提案 提案人:台盟中央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邮政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办理 主题词:邮政管理

随着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投诉也日益增多,知名快递企业突然倒闭的事件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已成为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据了解,当前快递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大量存在。按照新《邮政法》规定,目前市场上还有相当一部分快递企业达不到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此类小规模快递企业必须升级整改,才能继续从事快递业务。而升级整改面临的最大难题则是资金问题,这导致在法律给予的一年过渡期内,仍有大量不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抱着等过渡期过了再说的心理,继续按原有规模从事快递业务。二是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与行业内部监管体系,一些快递企业为追求盈利,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在经营中钻法律空子,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给消费者带来很大损失。主要表现在快递运送时间慢,快递“转包”情况严重,服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三是行业自律机制严重缺失。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大,快递行业市场主体发展迅猛。但由于当前快递企业大部分为小规模企业,缺乏规范的内部管理与经营制度,且没有统一的行业协会指导约束,导致经营过程中常出现无序竞争。企业硬件设备简陋、价格体系混乱、从业人员参差不齐已成为普遍现象,运送不及时、货物损坏或丢失等情况时有发生,而最严重的则是负责人卷走客户货款,企业突然倒闭消失,甚至连员工都不知情。

快递行业与国家服务业、经营者日常经营活动、群众普通消费行为都息息相关。加强快递行业监管、规范快递行业经营行为已是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建议:

一、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主体资格。对于新开设快递企业,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登记注册时严格遵守新《邮政法》以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快递业务员的从业资格,同时落实好场地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服务条件,确保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才能获得营业执照,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同时对于新《邮政法》实施前已取得营业资格而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快递企业,要督导其升级整改,使其达到新《邮政法》以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规范合同文本,构建长效监管平台。工商部门要引导企业积极使用国家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文本,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打破快递行业多年来的潜规则。同时切实做好合同监管工作,针对目前快递行业格式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模糊条款,要求快递企业将自制的快递服务协议送交工商部门审查备案,尤其要对对协议中的注意环节和忠告性用语等容易出现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向其制发修改建议书和责令改正书。

三、探索行业自律模式,填补监管空白。虽然目前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已有新《邮政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的法律监管,但在实际操作中,快递经营的许多细节问题仍需靠企业自律来解决。一是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建立风险、警示和举报制度,规范会员行为,抑制恶性竞争、打击扣件压件行为;
二是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企业加盟与经营方式,防止企业突然倒闭的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各种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与咨询服务,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改善经营管理;
四是做好投诉纠纷处理工作,在出现消费者投诉时主动承担起调解员的角色,按法律相关规定有效化解争议和矛盾;
五是协调好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引导快递企业通过合资、参股、联合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实现快递价值链的提升,不断发展壮大快递行业。

从钢水包倾覆看监管缺失

事故回放:2007年4月18日7时45分,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车间生产过程中,当钢水包位于浇注台车上方,包底距地面约5.5m,开始下行作业时,由于电气控制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导致钢水包失控下坠,包内近30t约1590℃钢水涌出,冲向约6m外的真空炉平台下方工具间,造成正在工具间内开班前会的30名接班职工和1名车间副主任当场死亡;
车间内当班作业职工1人当场死亡,6人重伤。

清河特钢“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是我国建国以来冶金行业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目前,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充分的分析论证,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均已查明。

直接原因

1.电气控制系统故障及设计缺陷,导致钢水包失控下坠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为,控制钢水包的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下降接触器控制回路的一个联锁常闭辅助触点锈蚀断开,上升、下降接触器均失电,电动机电源被切断,失去电磁转矩,而制动器接触器仍在闭合状态,制动器不抱闸。

起升控制屏的线路存在制动器接触器线圈有自保回路的重大缺陷,当上升接触器或者下降接触器接通后,制动器接触器闭合并自保,不再受上述二接触器的控制,制动器仍维持打开状态,不能自动抱闸,钢水包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以失控状态快速下坠。

2.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未能有效阻止钢水包下坠

当主令控制器回零后,由于两台制动器的制动衬垫磨损严重,制动轮表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磨损,并有明显沟痕,事故单位未对其进行及时更换和调整,致使制动力矩严重不足,未能有效阻止钢水包继续失控下坠。

3.班前会地点选择错误,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班前会地点原本是由立柱和VD真空炉平台构成的开放空间。2006年11月,改在各立柱间砌起砖墙,形成房间,用作临时堆放杂物的工具间。该工具间离铸锭坑仅7m,长期处于高温钢水危险范围之内,没有供人员紧急撤离的通道和出口,北面窗户又被墙外的多个铁柜挡住。2007年春节前后,各工段逐渐将此工具间作为班前会地点。钢水包倾覆后,正在工具间内开班前会的人员未能及时撤离,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间接原因

1.起重机选型错误

根据《炼钢安全规程》第8.4.4条的规定,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铸造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为双驱动系统,且每套驱动系统有两套制动装置,当一套驱动系统出现故障时,另一套系统可完成一个工作循环。铸造起重机一般有4根起升钢丝绳,当任一根钢丝绳断裂时,其他3根能将钢水包安全放下,铸造起重机的安全可靠性要明显高于通用起重机。而事故起重机却是安全可靠性等级较低的通用桥式起重机。

2.检测检验机构未正确履行职责

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检验人员在炼钢车间主厂房内,按照通用桥式起重机的检验标准,对用于提升钢水包的事故起重机进行了检验,且在图纸资料不全的情况下,仅用1个多小时就完成了全部检测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导致事故起重机在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情况下运行。

3.制造厂家超许可范围生产

事故起重机由开原市起重机器修造厂生产,该厂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资质为生产20t以下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具备生产80/20t通用桥式起重机的资质;
起重机的电气系统设计有缺陷,且未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造成设备运行、维护缺乏依据。

4.事故单位建设项目设计不规范

事故单位建设炼钢项目仅土建厂房委托吉林冶金设计院设计,其余部分均无正规设计,无法正确进行设备选型;
在土建厂房设计委托中提供的依据不正确,如委托资料为50t吊车,实际建设采用80t吊车。

5.起重机司机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起重机司机缺乏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训练,对起重机的基本性能缺乏了解,未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手段和程序,致使其在钢水包下降速度异常时,将主令控制器回零,未切断起重机电源。

6.设备日常维护不善

事故单位在没有起重机相关图纸、资料的情况下,由维修工凭经验进行日常设备维护,维护内容和要求均不能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如制动衬垫磨损严重,未及时进行更换;
制动器电磁铁拉杆行程不足,未及时调整;
制动轮表面磨损严重;
主钩卷筒上的钢丝绳绳头固定压板严重松动;
控制屏积尘严重,触点锈蚀等。

7.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

事故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混乱。员工培训不力,起重机司机无证上岗现象严重,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生产组织不合理,关键岗位工作时间过长

炼钢车间采用三班两倒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12小时,时间过长。

针对这起事故,人们不由得发出一连串的疑问。为什么选用安全可靠性较低的通用桥式起重机?为什么在热作区违规设立工具间?为什么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图纸资料不全的情况下会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为什么不具备生产80/20t通用桥式起重机资质的起重机修造厂竟敢超许可范围生产?为什么清河特钢厂不进行规范的项目设计?为什么对特种作业岗位职工不进行岗位培训???这一连串的违规,不仅暴露出清河特钢厂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同时也暴露出了冶金安全更深层次的原因。

深层原因

1.产能扩张迅速

近几年,随着我国原材料需求的迅速增长,钢铁等行业产能迅速扩大。我国钢铁产量连续11年保持世界第一,1996年钢产量过亿,2006年,粗钢产量为4亿1800万t,生铁为4亿400万t,钢材为4亿6680万t,约占世界钢产量的34%,而在钢产量中,37家大企业占了全国的一半,另外一半来自于小企业。仅河北省,近几年民营冶金企业产能就扩大了7000万t。

“从深层次讲是大环境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司长刘成江认为。“中国整个经济链条的结构不合理。冶金工业发展太快,产能扩张太大,造成盲目上钢厂,带来一系列隐患。特别是中小型钢厂,包括装备的水平、设计、工艺流程等一系列环节都没有做到位。很典型的是,清河特钢‘4·18’事故根子就出在装备上,起重设备选型错误。按照《炼钢安全规程》,进行热作业的起重设备,吊钢水、铁水、热的部件,必须选用冶金的专用设备,清河特钢却选了一个普通设备。为什么要选这样的设备,就是为了降低成本。”

在我国新建一座300m3的高炉,国有企业需要投资1.2亿元左右,而有些民营企业,只需要投资4000多万元就能炼出铁水来。大部分民营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短期行为严重,重效益轻安全,随意削减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有些甚至根本不投入,就连常规的设备检修、保养都不能按期进行,设备设施严重老化,安全可靠性程度明显下降,事故隐患随处可见。这些问题,在清河特钢厂全部存在。

“前几年,地方小钢厂遍地开花。有些地方的小高炉仅40m3,汉武帝时期的高炉都有45m3,都比它大。冶金工业发展表现出一种无序的状态,这必然带来安全问题。”全国大钢安全协作会秘书长万成略对记者说。

近年来,我国的钢铁产能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钢材需求的增长速度,钢材供给早已大于需求。2007年第一季度,我国产钢增长22.3%,而国内需求仅增长了14.5%。2007年4月27日,全国10个省(区、市)与国家发改委签订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责任状。国家对冶金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加紧。虽然很多地方都有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但伴随老产能的淘汰换来的是更多的新产能增长。而有些地区的淘汰计划更是为了换取新产能计划的批准而设立的。此外,很多地区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不包括民营企业,而实际上民营企业的落后产能数量更大。这些产能只能依靠市场竞争淘汰。而正是这些民营企业,事故隐患最多,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

“虽然国家一直在搞结构调整,落实没落实还是有差距的。2002年就提出100m3以下小高炉都要淘汰、关掉,实际上没有做到,小高炉仍然存在。”刘成江说。

2.行业管理缺失

行业管理弱化的问题在很多行业都存在。但是,由于冶金行业的产业链长、生产工艺复杂,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同时存在的特点,行业管理弱化对冶金安全管理带来的影响较机械、轻工等行业更大。

原冶金部设有安全环保司,负责冶金安全的行业管理。冶金部安环司为司局级,当时有30多名人员。当时专门设一个负责安全的职能司局的产业部并不多,反映出冶金部对安全的重视。1998年机构改革,冶金部与轻工部、机械部、煤炭部等15个部委一同退出了历史舞台。当时的国家经贸委下设安全监管局,冶金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安监局。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冶金安全监管职能划在监督管理二司。2005年,国家安全监管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这项职能又划在了监管一司。

对冶金安全行业管理的弱化,大钢安全协会的万成略秘书长深有感触。他说,对钢铁工业的行业发展,国家宏观调控缺乏,跟行业管理缺位有关。冶金行业没有了总体的规划、引导。国资委管央企,地方管地方企业。地方又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存在地方保护。随着市场波动,一哄而上,安全生产也受到影响。

但是他认为,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与以往的行业管理比还是不够的。原因是安监部门的人员有限,每个人又要管理很多行业,专业性也存在问题。而且安全监管与生产管理是脱节的,安监部门对冶金生产所需的技术支持不很清晰,对冶金行业今后的发展不清楚,无法做到系统地指导企业。

目前,大钢安全协作会承担了一部分冶金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其主要的工作是组织大型钢铁企业每年的互检,平时的信息交流,事故通报。大钢安全协作会设在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大钢安全协作会定期出一份《事故快报》,作为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沟通,发给成员单位。安全互检工作是大钢安全协作会的一个重点工作,但是这项工作不是强制性的,由成员单位自愿向协作会报名,协作会按地区分组互检。大钢安全协作会万成略秘书长介绍,现在大钢安全协作会只是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安全分会的一种活动形式,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指导。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协作会的28家成员单位。

3.安全监管乏力

2004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局对冶金行业的监管是非常重视的。2004年就发布了《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和《轧钢安全规程》3个标准。2005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12月15日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此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都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下发通知。针对上一年发生事故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近两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开展了高炉的摸底调查、企业互检督查。对重点省,如河北、山西、辽宁进行冶金安全督查。

从2004年到2006年,冶金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2004年冶金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95起,死亡308,重大事故9起,死亡51人。2005年,发生事故301起,死亡273人,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23.8%和11.4%;
重大事故13起,死亡56人,比2004年上升了44.4%和9.8%。2006年,发生事故270起,死亡244人,比2005年下降10.3%和10.6%;
重大事故11起,死亡59人,起数下降15.4%,死亡人数上升了5.4%。冶金行业事故总量逐年下降,重大事故总体上升。

但是对于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依然受到监管人员缺乏,监管不到位的影响。地(市)、县(市)安监局特别是县(市)的安监局由于建立时间相对较短,监管人员多数来自原劳动部门或与煤炭相关的行业,普遍缺乏冶金企业的专业监管人员,同时,由于监管人员少,监管的范围宽和近年主要精力放在非煤矿山整治上,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力不从心。以河北省为例,全省有非煤矿山企业4000多家,冶金企业200多家,而负责非煤矿山监管的一处只有6个人,而且还要负责冶金、建材、地勘、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监管。到了县安监局,就只有两三个人,管非煤矿山的也就一个甚至是半个人,专业性也无法保证。

冶金安全监管不到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但是,安监部门没有对冶金企业“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现场验收的政府职能。对没有履行“三同时”程序的新建、改建、扩建冶金建设项目,只能起一个督促企业的作用。对冶金企业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只有靠检查的办法。

4.企业管理弱化

安全监管不到位,行业管理缺失,安全工作就全靠企业自觉了。钢铁生产形势好,能赚钱,企业是不是就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了呢?

“近几年冶金企业事故频发,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刘成江说,“国有大企业,像宝钢、武钢等,装备比较好,管理层次比较高,人的素质也比较高。这些大企业和国际接轨,管理模式、方式、理念都比较先进。小企业自身装备就有问题,管理上也不到位,也不重视,怎能不出事故?”

小企业迅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企业法人或经营者法律观念淡薄,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管理人员或外聘职业经纪人,或采用家族成员,业务水平不适应企业安全管理;
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
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有的使用已经退役、淘汰的工艺、设备,缺少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

然而,一些大企业目前也出现了安全管理弱化的现象。万成略对记者说,在大企业中各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是不一样的。有的实行安全主任制,设立安环部,如韶钢、广钢、武钢、马钢等,这些企业对安全较重视。有些企业安全部门职能机构弱化,有将安全处设在生产运行部的,有设在制造部的,由原来的二级部门降到了三级部门,这样的企业包括唐钢、太钢、本钢、包钢等,企业的安全工作执行力度大打折扣。还有的企业,如鞍钢,现在就没有安全处了。全国大型钢铁企业中,有1/3 的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是弱化的。

“冶金行业有很多标准和规定,但是很多企业没有遵照执行。”刘成江说。

就在清河特钢“4·18”事故发生一个星期之后,2007年4月26日,重庆市武隆县平桥轧钢厂又发生了钢包脱落钢水外泄事故,车间主任被钢水灼伤死亡。

“4·18”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清河特钢炼钢车间主任李传波、吊车司机朱连伟、辽宁开原市起重机器修造厂法人代表谢亚君、技术人员田平已被当地公安部门采取了控制措施。对于此次事故的责任,以及涉及政府部门、管理部门的调查也在进行。“4·18”事故暴露出冶金安全监管政策与落实的脱节,亟须寻找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然而目前更重要的是,企业管理者、安全监管人员,以及具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都应该责任到位,以防止此类事故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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