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600字
九(1)班 周子榆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曾入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就读,后定居伦敦。由于并不热衷医务,使他有许多空闲时间从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写工作,他的第一篇成名作品《血字的研究》于1886年完成1890年在《四签名》出版后,他放弃了医务专心写作。正是因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创作成就和巨大影响,使使的阿瑟柯南道尔成为侦探小说的一代宗师,在英国被公认为同莎士比亚、狄更斯比肩的人物。
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故事,便是《血字的研究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华生和福尔摩斯接到一起杀人案后一同赶往罪案现场,福尔摩斯经过仔细观察发现了涂在墙上的血字“RACHE”(德语“复仇”之意),并根据血字的种种痕迹特点,用精彩的演绎法推测出犯人的大致特征。后在一系列曲折的剧情,在出现了另一位受害者后,福尔摩斯设下陷阱,用计谋将伪装成车夫混迹于伦敦的犯人抓捕归案。接着描述的便是犯人年轻时候在犹他州的经历,如何与被害人结下深刻仇恨(被害人杀死了他心爱的爱人及其父亲),其间涉及当时美国犹他州盛行的摩门教。以及后来犯人如何一路追随仇人来到伦敦并实施复仇到被抓捕的过程。整章故事都无不令人深思。
《血字的研究》作为阿瑟·柯南·道尔的第一篇成名作,无疑是一篇十分成功的作品,文中作者用华生回忆并直接参与侦探的手法,使人觉得听故事一般舒适。那将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的手法,也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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