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例文二(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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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 号)和《XXX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XX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X新冠防指办〔2020〕XX号)精神,在我市常态化防控中推进核酸检测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把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 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
二、扩大检测范围,明确部门职责
(一)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分重点人群及普通人群两大类,其中重点人群包括 以下 8 类人群:
1. 密切接触者;
2. 境外入境人员;
3. 发热门诊患者;
4. 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 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 监所工作人员;
8. 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二)检测策略
1. 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尚未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情况下,可委托已具备检测条件的XX市人民医院、XX市疾控中心、XX区人民医院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之后,采取市、县两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XX市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内发热门诊患者、本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XX市疾控中心负责XX市中医院、XX市妇幼保健院、XX市第二人民医院、XX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热门诊患者、医院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
2. 普通人群“愿检尽检”。
普通人群可根据各地公布的可独立开展核酸检测机构信息, 自行选择检测机构。
3. 疾控机构开展监测预警。
(1) 开展抽样监测检测。XX市疾控中心组织对辖区内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原则上每月组织开展
1 次抽样监测检测,流行期可适当增加抽样频次。每次抽样监测
不少于 300 名普通人群,年龄分布为 0~5 岁 50 人,6~17 岁 50 人,18~60 岁 100 人,>60 岁 100 人,采集咽拭子及血样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血清学抗体IgG/IgM 检测。XX市流感网络实验室对XX市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采集的流 感样病例标本开展冠状病毒(通用型)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 暴发及聚集性疫情处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处置不明原因发热、不明原因肺炎以及腹泻等暴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时,除要按照相关程序报告外,当地疾控中心对病例要进行现场调查,医院负责采集病例的咽、鼻拭子、血液或粪便标本,必要时可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标本。每一起疫情应当采集不少于 10 份咽、鼻拭子等临床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 10 例以下的, 应当尽量全部采样)送到XX市流感网络实验室完成标本检测。病例标本除检测流感、人禽流感、41 种呼吸道病原体和 22 种腹泻病原体的同时,要增加新冠病毒检测。
(三)部门职责
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布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 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
2. 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
3. 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新收被监管人员和境外入境人员的检测工作。
4. 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负责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及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的检测工作。
三、逐级上报检测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一)检测信息上报要求
1.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各地要严格按照目前已建立的核酸检测信息上报渠道要求,明确核酸检测数据上报负责 人,每天的检测数据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全市核酸检 测数据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相关单位。
2. 监测预警结果上报。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开展监测预警的抽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完成后报市疾控中心流行病科 邮箱 XXXXX@163.com,市疾控中心 5 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送到自治区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制所。监测发现的阳性标本由XX市
疾控中心在 10 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要求上送到自治区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制所。
(二)检测信息保护
各地在数据报送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信息防护措施,防止数据 被窃取、泄露。收集数据仅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得用 于其他用途。如发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事件,将严肃问责责任单 位和个人。
四、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核酸检测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
(二)加快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要加快疾控中心和各人民医院实验室建设, 按要求尽快形成核酸检测能力并开展检测工作。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加强人员规范化培训。
(三)加大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的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应检尽检” 所需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按照《XX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 医保局关于临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X医保发〔2020〕36 号)文件要求,医保部门应及时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 录。“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发挥社区单位作用
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 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
(五)加大宣传倡导
各宣传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 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核酸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X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0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