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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结婚风俗

时间:2024-04-19 01:48:58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篇一:绍兴风俗习惯文化习俗

风俗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绍兴人民丰富了这方沃土的文化积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越文化。传承、演绎达数千年之久的绍兴民风习俗,就是这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至今尚在绍兴社会和人民生活中产生巨大影响。

旧绍兴府境内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举世瞩目,它的发现向世人昭示:早在七千年前的上古时代,先民们就在这一带土地上生息、垦殖、繁衍。骨耜、稻谷的出土,表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已开始从“火耕”发展到“耜耕”;筑土构木的“干栏式”建筑遗迹的发现,证实当时的建筑结构已适应江南水乡的自然环境;刻有各式图案、绳纹的石、玉、陶、骨、木制饰物、工具和器皿的出土,更展示出古越先民原始文化艺术风貌,已能从中窥见当时越人鸟图腾崇拜等若干民俗事象。 四千年前的舜禹时代,在现今绍兴境内留有不少遗址、传说和风俗。绍兴城东南的禹陵、禹庙、禹祠,是古往今来人们瞻仰朝拜、凭吊祭奠古代治水英雄夏禹的圣地。据宋嘉泰《会稽志》载:“三月五日,俗传禹生之日,禹庙游人最盛。无贫富贵贱,倾城俱出。”大禹栉风沐雨,含辛茹苦,“三过家门而不入”,率领部族治洪济民的英雄业绩和献身精神,千百年来一直为越民所景仰和传颂。

春秋战国时期的绍兴,由于所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的殊异,在民风习俗方面形成许多独特的形态和鲜明的特征。《说苑·奉使篇》述云:古越先民“处海垂之际,屏外蕃以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纹身,烂然成章”。断发纹身为先秦时期越人的习俗。春秋战

国时期,吴越争霸,越王句践兵败受辱,“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卧薪尝胆,灭吴雪耻,其发愤图强精神,千古流芳。史传越王无余,“质朴,不设宫室之饰,从民所居”;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越之民,“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忽,去则难从,锐兵任死”。这些都

绍兴结婚风俗

充分体现出勤劳、质朴、勇悍、刚烈的古越民风。

秦汉时期越地的民风习俗对后世的影响就更为具体和深刻。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亲临会稽巡视,力图推行中原文化。延至汉代,则“会稽儒风之盛,冠于东州”。据历代绍兴志书所载,这一时期忠臣系踵,孝子连闾,历历有根证;民勤俭,好学笃志,尊师择友,弦诵之声比屋相闻。不奢靡,士大夫家占产甚薄,节衣缩食,以足伏腊;崇孝悌,尚廉耻,畏刑辟,乡之长老多厚重,耻言人过失。子弟稍纵恣,辄以规矩绳之;其仕进,率砥砺名节,各以诗文名其家;农工商贾勤力敦笃,不敢犯非其分。妇人慎内闲而修女事,尚志节;谨祭祀,耻不以诗书训子,自商贾鲜不通章句,舆隶亦多识字,妇女无交游,虽世姻竟不识面,大家女,耻再醮等等。凡此种种,无不反映越地长期形成的好诗文、尚教化、图仕进、重廉耻、谨祭祀、崇节孝等民风习俗。

绍兴既有稽山之青,又有镜水之秀,人杰地灵,物产丰饶,向称文化之邦,鱼米之乡。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的优越,农副业、手工业的发达和商贸经济的发展,使绍兴有较多机遇与外地开展广泛交流。每当北方兵荒马乱、战火纷飞之际,往往会有为数众多的北人南迁绍

兴,其中尤多名家雅士、文人墨客。他们影响着绍兴的政治、经济的方方面面,也影响着越地的文化和风俗。史传“晋迁江左,中原衣冠之盛咸萃于越,为六朝文物之薮。高人文士云合,景从声名,遂为江左之冠。唐以后文雅不替,风流翰墨昭炳相接,故名人往往多爱游其地。宋南渡之后学徒益盛”。譬若“修禊”,本系中原古代迷信习俗,传至绍兴后,经东晋书法大家王羲之邀名士雅集兰亭,饮酒赋诗,挥毫作书,赋以新意,遂相沿而成新俗,使原来已有茂林修竹之胜的兰亭名声更著,至今以书法圣地名扬海内外。

民风习俗本为一种非制度、不成文的文化现象,相沿成风,相习成俗。正如清嘉庆《山阴县志》编纂者所述:“风俗不能有而无恶,自昔然矣。”历代绍兴官府在肯定、褒扬修桥铺路、舍棺掩、收养弃婴孤老、劝募施粥赊衣等越中美俗的同时,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习亦采取整饬措施。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绍兴知府李亨特曾“择其尤为民害者十条,勒石仪门,名曰‘十禁碑’”,其所禁内容涉及“藉命勒索”、“胥役讧讼”、“纵放营马”、“官河水阁”、“江桥横泊”及“设局诱赌”等。“后积习为之一变”。民国元年(1812),绍兴成立万国改良会,以“改良不善之风俗,摈绝无益之嗜好,增进社会之幸福,扶助世界之进化”为宗旨。据当时《新剧》杂志第一期所载,改良会执事者谢斐麟等人,决定“从戏曲改良入手”,以谋“感化性情,促进道德”。于是创办绍兴戏曲改良社,组建新剧第一模范团,希冀通过戏曲的改良,谋求转变社会风气,革除不良习俗。

历代绍兴官府及宗教界人士,重视“神道设教”。凡生前于社会

做过好事,于人民有杰出贡献者,死后往往被人们奉祀为神,以祭祀方式,寄予信赖。如舜王庙、马太守庙、陆放翁祠、包公殿、张神庙、葛公祠等。但同时也渗透着浓厚的封建迷信意识,把人当作神灵偶像来礼拜,长年香火不绝,成为良莠不分的民间习俗。而今,这类充满封建迷信的习俗当然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与时代同步发展而富具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绍兴相继修葺的鲁迅纪念馆、秋瑾故居、徐社、陶社、周恩来祖居、蔡元培故居、沈园、越王殿、禹陵等,供海内外人士瞻仰、参观。大禹的卓苦之风,句践的慷慨之志,陆游的爱国情操,秋瑾、徐锡麟的献身精神,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风格等等,汇集浓缩而成的绍兴风尚,将永存青史,宏扬四海。

后人既受惠于前人的历史文化积累和良风美俗,又承担着前人遗下的沉重的精神负累,肩负着移风易俗的历史使命。今存绍兴民风习俗中某些糟粕,诸如摆阔气、讲排场(以婚嫁、丧葬为最)、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陋习,犹待大力摒弃和彻底清除。

绍兴历史绵长,幅员广袤。“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本卷所述风俗,以绍兴城区及绍兴县为主,兼及上虞、嵊县、新昌、诸暨等县(市)。

第一章 岁时习俗

绍兴的岁时节令习俗,历代史传地志和其他古籍记载甚多,它不仅历史悠久,而且颇具地方特色。时移世易,许多习俗已有变更。这里择要记述于后,时间沿用农历。

春 节

正月初一,为春节之始,古称“元旦”,又称“新正”、“大年初一”,为绍兴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

放开门爆竹 俗称“放开门炮仗”。旧时,此举寓有驱邪除疫和“高升三级”之意。绍兴民间且有“早放(爆竹)早发(财)”之说,故从凌晨三四时开始,爆竹声即此起彼落,比户不绝,以增添新春喜庆气氛。

贴春联 绍俗家家户户贴春联,有“元旦书红,万事亨通”,“新正开笔,诸事大吉”之说。旧时,春联多书“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等套语。如今,春联仍书吉语,但内容新颖,富有时代气息。

接神 旧时,放开门炮仗后,即于厅堂置汤团、茶叶、水果等供品,家长率家人整肃衣冠拜天地菩萨、灶司菩萨等,祈求神灵保佑,新年万事大吉。如今,此类寓美好祝愿于偶像的迷信习俗已经少见。 吃福橘、汤团、如意糕和喝元宝茶 旧时,大年初一起床后循

篇二:绍兴民风民俗

绍兴民风民俗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绍兴人民丰富了这方沃土的文化积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越文化。似承、演绎百叶达数千年之久的绍兴民风习俗,就是这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至今尚在绍兴社会和人民生活中产生巨大影响。

旧绍兴府境内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举世瞩目,它的发现向世人昭示:早在七千年前的上古时代,先民们就在这一带土地上生息、垦殖、繁衍。骨耜,稻谷的出土,表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已开始从“火耕”发展到“耜耕”;筑土构木的“干栏式”建筑遗迹的发现,证实当时的建筑结构已适应江南水乡的自然环境;刻有各式图案、绳纹的石、玉、陶、骨、木制饰物、工具和器皿的出土,更展示出古越先民原始文化艺术风貌,已能从中窥见当时越人鸟图腾崇拜等若干民俗事象。

民风习俗本为一种非制度、不成文的文化现象,相沿成风,相习成俗。民国元年(1912),绍兴成立万国改良会,以“改良不善之风俗,摈绝无益之嗜好,增进社会之幸福,扶助世界之进化”为宗旨。据当时《新剧》杂志第一期所载,改良会执事者谢斐?等人,决定“从戏曲改良入手”,以谋“感化性情,促进道德”。于是创办绍兴戏曲改良社,组建新剧第一模范团,希冀通过戏曲的改良,谋求转变社会风气,革除不良习俗。

后人既受惠于前人的历史文化积累和良风美俗,又承担着前人遗下的沉重的精神负累,肩负着移风易俗的历史使命。今存绍兴民风习俗中某些糟粕,诸如摆阔气、讲排场(以婚嫁、丧葬为最)、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陋习,犹待大力摒弃和彻底清除。

绍兴历史绵长,幅员广袤。“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本卷所述风俗,以绍兴城区及绍兴县为主,兼及上虞、嵊州、新昌、诸暨等县(市)。

除 夕

又称年三十夜、大年夜。旧时,富户及店铺多于此日索债,自昏达旦,上门逼索。范寅诗云:“寒夜凄凄道路长,孤灯无伴减辉光。履声踏破街心月,半夜匆匆讨债忙。”富户遗人外出催讨欠款,穷人则因难偿欠债而度日如年,故有“过年关”之称。自明代始,绍兴南门外鸟坞石泉庵(俗称十全庵)素有除夕演一宵躲债戏之俗。是晚,戏班邀名角演出,躲债者及戏迷群趋而观,极为热闹。按俗,凡躲债者一至戏台下,则债主不能往索。否则,必遭

众人围攻。据传,此俗系明代大学士朱赓后裔所创。旧时,穷人多于除夕之夜质当、赎当,故当铺非天明不得关门,俗称“过宵当”。

绍兴岁时习俗,以除夕礼仪最多。上午,挂神象,即于厅堂悬挂祖宗画像,旁列联对,神象前陈放烛台、香炉、桌帏及水果与茶食各4碟。午后,接门神、贴元宝、祠堂祭祖、淘年饭米等。接门神,即贴秦琼、尉迟恭神像于头门或仪门,左右各一,以豚蹄、粽子、年糕、香干等作供品,用香烛元宝祀之。贴元宝,即以红纸剪成大小元宝,贴于门窗户牖、缸瓮桶箱。大户人家,尚有包封筒、缚分场糕粽之俗。封筒,好以红纸包钱,赏赐送客来家拜年之轿夫、船夫、车夫及佣工。分场糕粽,即拜年者须以稻草所束年糕、粽子赏赐轿夫辈。此类粽子较小,以六只为准。祠堂祭祖,含给列宗分岁之意。

午后,至祠堂于祖宗牌位前遍燃香烛。未时,行祭祀,行礼者多为祠事值年者、族长及房长等人。祭毕,撤祭菜,留糕粽、果品,关上大馒头若干桶盘供之,备春节分赠族人。回家后即淘年饭米,预先淘洗好正月初一到初五日5天所需之米,并将米置灶上。俗称万年粮米,亦称隔年陈。同时,将用年糕团做成的元宝放入米缸或米桶。傍晚,接灶神。接灶时将灶神置于灶龛,龛前供以元宝、如意糕、白米红枣粽、水果、汤团与素菜。

辞岁,亦称分岁。是日晚餐称吃年夜饭。所备饭菜最为丰盛,谚云“年三十夜的吃,正月初一的穿”。年夜饭系合家团聚欢宴,一般不邀客。羁旅他乡的游子,均于是日之前,设法回家团圆。万一个别亲人因故外出未归,席上仍摆其碗筷,以示团圆和思念。菜肴不得少于10碗,且务必成双,取“十全福寿”之意。

年夜饭后,长辈将事先以红纸所包钱币分发晚辈,俗称分压岁钱。压岁钱不能当时拆封,须放于枕下过夜,于大年初一方可开拆。卑幼者领取压岁钱时,应至尊长前行礼,称辞岁。 分岁后,主妇等皆净手,围坐搓制汤团,以备大年初一清晨供神祀祖之用。

深夜,燃放爆竹,关团大门,俗称放关门炮仗。亦团从闲谈,嬉戏娱乐,通宵不眠,直至天明,俗称守岁、坐长命夜。

如今,诸如祠堂祭祖之类习俗已废。但吃年夜饭仍甚为讲究。近年,绍兴城区更有合家上酒楼、饭店吃年夜饭者。饭后,人们按各自兴致特点,或燃放烟花爆竹,或观看电视录像,或边读边吃糖果糕点等等,直于深夜或通宵达旦。

春 节

正月初一,为春节之始,古称“元旦”,又称“新正”、“大年初一”,为绍兴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

放开门爆竹 俗称“放开门炮仗”。旧时,此举寓有驱邪除疫和“高升三级”之意。绍兴民间且有“早放(爆竹)早发(财)”之说,故从凌晨三四时开始,爆竹声即此起彼落,比户不绝,以增添新春喜庆气氛。

贴春联 绍俗家家户户贴春联,有“元旦书红,万事亨通”,“新正开笔,诸事大吉”之说。旧时,春联多书“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等套语。如今,春联仍书吉语,但内容新颖,富有时代气息。

接神 旧时,放开门炮仗后,即于厅堂置汤团、茶叶、水果等供品,家长率家人整肃衣冠拜天地菩萨、灶司菩萨等,祈求神灵保佑,新年万事大吉。如今,此类寓美好祝愿于偶像的迷信习俗已经少见。

吃福橘、汤团、如意糕和喝元宝茶 旧时,大年初一起床后循俗先吃“烟火食”(即以柴火烧煮之食物)后方可开口说话。如今,通常以汤团、如意糕作早餐,并吃福橘。新正,主家习以元宝茶待客,茶水中循俗置金橘、橄榄、蜜枣等,寓有团圆、如意、幸福等祝愿。 拜年 又称“拜岁”、“叩岁”、“贺新年”。旧时,男主人先率晚辈入本族宗祠祭拜列祖列宗,随即返归自家厅堂叩拜除夕所悬先祖遗像。然后,晚辈按辈份、排行,依次叩拜尊长。晚辈向尊长祝福,尊长回施教诲及祝愿。最后,晚辈间交拜贺年。其时,子弟一边鸣锣击鼓(俗称“敲年锣年鼓”),一边绕圆圈行走,以相娱乐。如今,拜年遗风犹存,但礼仪大为简化。

正月初二起,携桂圆、荔枝、美酒、白糖和糕点等礼品走亲访友,巷贺新禧。亲友则以酒菜盛情款待,改日再行回拜之礼。此俗大抵以早为敬。1950年起,人民政府提倡文明过节。元旦至春节期间,绍兴城乡普遍开展拥军爱民、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及慰问退休干部、职工等活动,同时举行各种联欢会、联谊会与文娱表演及体育竞赛等。

走喜神方 正月初一开门出行,旧有“走喜神方”之俗。行前,须从历本寻出喜神所在方向,后循此方向而行。如历本言“大利东北,不利西南”,则自家门出发,向东北方向进发,而不朝西南方向举步,以此求得喜神护佑,获取佳运。此俗今废。

数罗汉 旧时,有于正月初一到府城开元寺数罗汉之俗,意在卜全年凶吉,且为自娱。开元寺罗汉时,须按先跨入罗汉堂之脚,确定数罗汉方向。若左脚先跨入,则自左至右按本人年纪岁数,一岁一尊,数至与已岁数相同之罗汉,即以其名号、神态卜新年之未来。如是长

眉罗汉,便为长寿;如是伏虎罗汉,则身体健壮。

赶鸡睡 实系“赶紧睡”谐音,意指正月初一夜须提早上床安睡。节前人们忙碌多日,正月初一又起庆特早,小孩亦因连日玩耍,十分疲劳,故晚饭后即提前将家禽赶进埘舍,早早关门安歇。此俗沿袭至今。

禁忌 春节期间,为求吉利而忌讳甚多。如忌扫地、倒垃圾,怕扫除和倒掉财气与运气;忌动用刀、剪,怕遭皮肉病痛之苦;忌食稀饭及汤,以防出门遇雨;忌打破碗、盆等器皿,怕破财,倘有失手,则须说“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借以消灾自慰,还忌吵嘴,忌倒马桶、夜壶,以免亵渎神灵。最忌讳提及“死”、“穷”等字眼。大人怕小孩多嘴失言,多于年内即行训诫,并张贴写有“童言无忌”、“百无禁忌’字样之红纸条。此类忌讳多带迷信色彩。以上禁忌之俗,今已逐渐淡化。

吉语求乞 往昔,绍兴有谚云:“讨饭是年初一到年三十夜”。乞丐于春节期间,以“送摇钱树”、“跳泥神”、“跳黄牛”、“羊扫地”、“讴顺流”等方式求乞。“讴顺流”,通常为两丐合演,一人提竹篮,另一人捧巨型纸质“金元宝”,于户主门前,抛接“金元宝”。 五路日 五路者,五路财神也,俗以正月初五为财神诞日。是日,商家均有接财神之举,祈祷财运亨通,利市百倍,并自此日起开门营业。一般人家,亦有供奉财神者。此俗今废。 迎春 绍俗重农桑,每于立春前一日举行迎春牛活动。是日,“自府县以下之官吏,均高车大马而出”,“备有春牛太岁”,以“占来岁农事之如何”。春牛有鼓乐前导,差役鸣锣开道,旗伞仪仗相随,太守或知县辈“父母官”“持竿而驱行”,地方士绅鱼贯相送,观者如潮。及至农村,农民笑脸拱手相迎,以迎接“父母官”所送春牛,作为农事伊始标志。自此,农民结束春节期间娱乐,着手备耕生产。

在绍兴府城,则“于立春前一日,府县粮捕厅各官皆朝服仪从,出五云门迎春于东郊,舁芒神土牛入城,置府署。土牛之色依钦颂历本所载《春牛图》而画,黄为谷,赤为日,青为风,黑为水,以占水旱丰歉。迎春之次日,击碎春牛,乡人拾其土块归而藏之,冀得畜牧神植之兴旺。”

元 宵

节期正月十五日,又称“上元”、“元夕”、“元夜”、“灯节”。元宵前二日即正月十三日,俗称“上灯节”。入夜,开始悬灯挂彩,历时6天,至十八日方休,故此日又称“落灯日”。十五日夜,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或提灯逛街。灯彩殊形异制,或模拟飞禽走兽,或仿制楼台亭榭;或使灯彩旋转,名为“走马灯”;或于灯上悬挂灯谜,任人猜射。

绍兴于元宵前后举行灯会之俗历史悠久。宋嘉泰《会稽去志》云:越中放灯街衢,观者

云集。明张岱于《陶庵梦忆》中描述万历二十九年(1601)绍兴龙山灯会盛祝:“沿山袭谷,枝头树杪,无不灯者,自城隍庙门至蓬莱岗上下,亦无不灯者,山下望如星河倒注,浴浴熊熊,又如隋炀帝夜游,倾数斛荧火于山谷间。”观灯者“一入庙门,头不得顾,踵不得旋,只可随势潮上潮下,不知去落何所”。

近年,灯会又趋兴盛,成为大众新春联观或庆祝节日的一种形式。元宵之夜,城区主要街衢比户悬灯,琳琅满目。灯彩内容从“五谷丰登”或“观音送子”、“如来念经”等发展为表现建设成就的文字或图案;灯内的照明亦从蜡烛等改为电源灯。

乡间,则演戏自娱,俗称“灯头戏”。演戏场数无定规,一般演三五夜,多者演至月底,故绍兴有“十八天的灯头戏”之说。

民间迄今还有元宵节吃汤团(又称“元宵”)之俗。是为昔日“上灯汤团落灯糕,正月十五吃元宵”之沿袭。嵊州等地以正月十四餐吃菜年糕,以祈清目,俗称“亮眼汤”,此俗流传至今。

清 明 节

是为绍兴大节,习俗甚多,有祭祖、扫墓、踏青、插柳戴花、放风筝、荡秋千、焚火、蹴鞠(皮球)等。

祭祖 旧时,每逢清明节,各姓宗祠均大开正门,焚香点烛,祭祀列祖列宗。主祭人行三跪九叩大礼后,按辈份大小依次叩拜。午间,则由值年者循例置办酒席,欢宴族人。宴后,各家还可领取猪肉、禽蛋、烧饼之类。祠堂祭祖之俗今不存,但偶有于家中设祭拜祖先者,俗称“拜大人”。

扫墓 俗称上坟。每岁以清明前后旬日祭墓,倾家盛服而出。画船箫鼓,来往如梭,纵百里之遥,十世以上,犹必提羹酒往焉。甚为华靡,张贷《陶庵梦忆》云:“虽监门小户男女,必用两座船,必巾,必吹鼓,必欢呼畅饮”。墓前祭品亦颇讲究,山阴《平氏值年祭簿》所列:“墓前供菜十大碗,八荤二素,内用特鸡。三牲一副,鹅、鱼、肉,水果三色,百子小首一盘,坟饼一盘,汤饭杯筷均六副。上香,门霄烛一对,横溪纸一块,大库锭六百足,祝文,酒一壶,献杯三只。”今仍行扫墓之俗,但礼仪大为简化。学校亦于是日组织学生祭扫烈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篇三:祥林嫂

祥林嫂:是“反抗”还是“顺从”?——再探《祝福》的主旨

祥林嫂的悲剧故事引发了读者的诸多思考,论者往往认为以鲁四老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逼死了祥林嫂,祥林嫂面对各种封建压迫,进行了坚决的反抗,“她的反抗是孤独的,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作者寄予了极大的同情”①,著名电影艺术家夏衍在他改编的电影《祝福》中添加了祥林嫂捐门槛后仍不能参加祭祀,于是怒砍土地庙门槛的情节,以此表明祥林嫂是一个“反抗性颇为鲜明的人物”。法国著名文艺理论家丹纳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的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②祥林嫂到底是反抗还是顺从?我们不妨从“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角度,探寻祥林嫂的“反抗”表象下的“顺从”本质,追寻《祝福》深刻而独特的主旨。

一、出逃与抗婚:追求“贞洁”的“时代精神”

在鲁四老爷看来,寡妇祥林嫂是一个“不祥”之人,四婶之所以能够留下祥林嫂来“试工”,不仅在于祥林嫂“手脚都壮大”,更因为“又只是顺着眼,不开一句口,很像一个安分耐劳的人”。祥林嫂再到鲁镇时,“顺着眼,眼角上带些泪痕”,作者再次强调“顺着眼”,这绝非偶然。两次“顺着眼”描写,突出她的“安分”,符合那个时代对下层妇女逆来顺受的规范要求,这也是鲁四老爷默许四婶留下她的深层原因。祥林嫂初到鲁家做工“食物不论,力气是不惜”,并“满足”“有了笑影”,她要用身体的劳累换得精神上的安宁,其实质是保全名节。

从1920年《新青年》第七卷第三期上发表的周建人先生《绍兴的结婚风俗》一文可以得知:抢亲的风俗,在绍兴很盛,多在贫苦人家。寡妇的身体,极不自由,男子死后,公姑叔伯,甚至于毫不相干的人,都有管的权柄,甚至也有卖的权利,而娘家亦没有争执,因此寡妇就成了最为不幸的弱者。在鲁迅的笔下,这些弱者就是《风波》中被七斤嫂辱骂“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③八一嫂,是《明天》里凄苦无助、饱受凌辱的寡妇单四嫂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处在像染缸一样的文化习俗中,众人的心灵不自觉地受到礼教的熏染,众生都要遵循“女子从一而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礼教信条。“可是祥林嫂真出格,听说那时实在闹得利害,大家还都说大约因为在念书人家做过事,所以与众不同呢”,由此可见,祥林嫂这么激烈地反抗再婚,不是贺老六的问题,也非留恋自由的生活,更不是抗议夫家卖掉她,只是为了“守节”。“总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将这类人物,称赞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此后皇帝换过了几家,守节思想倒反发达。皇帝愈要臣子尽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④祥林嫂为保卫“贞节”所进行的看似强烈的反抗,其思想的凭借,仍然是封建礼教,实质是苦苦挣扎的“顺从”。抗婚成功,她就成为封建文化所标榜的“贞妇”“烈女”。“时代精神”对其毒害之深,可见一斑。

二、捐门槛:为违背“风俗概况”而赎罪

再进鲁家,祥林嫂自我感到没有参与祭祀的资格“讪讪的缩了手”,捐了门槛后“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由“讪讪”到“坦然”,我们窥探出祥林嫂内心对礼教的认同:再嫁是不节的,无权参与祭祀;捐了门槛就是赎了罪,从此可以摆脱歧视、厄运,换来了有尊严的生活。礼教观念已经融入到她的血液中去了,已经成了她生活的信条。当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四老爷家做工时,因鲁四老爷同意她准备福礼,而“渐渐地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她因自己的劳动得到了认可,觉得自己还有生存的空间,所以感到满足。当她再到鲁镇做工时,鲁家因她改嫁,并再次守寡,便鄙视她,不再让她插手福礼的事,尽管后来祥林嫂倾其所有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仍然没有得到他们的认可。她不仅没有了身份和地位,更没有了尊严,对于深受“风俗概况”影响的她来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由此不难理解三次失去亲人的打击以及身体的折磨都没有压垮祥林嫂,而不让她参与祝福,她就“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

更不济了”。

鲁迅在《灯下漫笔》中深刻指出,中国人在历史上从来只有两种命运:一是想做奴隶而不得,二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祥林嫂的一生,便始终在这两者之间浮沉,她一直在追求“做稳”礼教的奴隶。但事与愿违,封建宗法制度的夫权不许祥林嫂改嫁;族权否定了夫权,卖掉了祥林嫂;神权又否定了族权,认为她“不贞”,捐了门槛也没有获得参与“祝福”的权利。这一重又一重相互排斥的怪诞理论,轮番对一个贫苦妇人滥施淫威,祥林嫂虽然处处表现出顺从的态度,但还是被剥夺了做人的基本权利,死后还要荒谬地丧失做一个平安鬼的希望。

三、顺从:符合“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的必然选择

小说中前有撞香案后有捐门槛,这两处细节密切关联,捐门槛是为了完成撞香案未能完成的任务:殉节不成,所以赎罪。鲁迅先生塑造祥林嫂绝非要使其成为反封建人物,相反,是要写出她既受吃人礼教和神权的迫害,偏又麻木地顺从而未能摆脱悲剧命运。对鲁镇政权来说,她驯服、勤劳、能干,无须以孔孟之道教化就甘于其奴隶地位,不存在颠覆政权的问题;对于封建族权而言,她尽管有逃婚的举动,但其意图只是为了守节,遵从正统的贞洁观念,而且最终还是屈从族权的淫威,也不可能对它构成现实的威胁;而对于夫权,她的再醮不但未受到贺老六的责难,反倒因此“交了好运”。作为旧中国农村妇女的典型,她虽然处处极力顺从,无所反抗,无力反抗,但仍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反而被鄙视,被愚弄,被践踏,而最终成为“弃在尘芥堆中的,看得厌倦了的陈旧的玩物”。可以说,作为封建宗法制度的牺牲品,“祥林嫂是非死不可的”⑤。

许寿裳先生说:“人世的惨事,不惨在狼吃阿毛,而惨在礼教吃祥林嫂。”⑥在鲁迅看来,人的生命的无端丧失是最大的悲剧,如《狂人日记》中的小妹,《药》中的华小栓,还有《明天》中的宝儿。通过《祝福》,鲁迅要让读者认识到旧道德的虚伪、冷酷和陈腐,要唤醒被禁锢在封建传统思想和传统道德的铁屋子中的快要被闷死而又“几乎无事”的人们,他以一个伟大文学家的艺术敏感力和一个思想家的敏锐洞察力发现了平常中的不平常。鲁迅先生曾痛斥国人的麻木:“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⑦在封建文化的浸淫下,所有的人都难以脱离这个“染缸”而自我清白,立身、行事、说话都不自觉地带有“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的印记。

透过祥林嫂“反抗”的表象读《祝福》,我们会发现别样的深意,祥林嫂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反抗过,祥林嫂的“反抗”本质上是一种“顺从”:祥林嫂从自愿顺从儒家礼教而守节,到被迫顺从族权而改嫁,再到自愿顺从佛教而捐门槛,最终却被吞噬。《祝福》旨在通过祥林嫂不断“顺从”的故事,揭露儒、道、佛、巫鬼文化主宰下的残酷、虚伪的“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是导致祥林嫂悲剧的罪恶之源,并以此抵达对封建文化“原罪”的犀利批判与彻底否定。

祥林嫂的反抗

过去的老教参上列举了三种代表性的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祥林嫂没有明显的反抗性格,作者对他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根据有三。一是出逃打工,用劳动换取饭碗。尽管被奴役盘剥,却“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这只是她的“不幸”,看不出有什么反抗性格来。二是被卖改嫁,哭也好,嚎也好,撞头也好,这不是对旧社会的反抗。这是她深受封建伦理贞节观念的毒害的结果。她的“反抗”恰恰是对封建礼教的维护。三是她对灵魂有无问题的疑惑,根本谈不上对鬼神的否定。“希望其有,又希望其无”,这才是祥林嫂对鬼神疑惑的含义。希望其有是为了与亲人团聚,希望其无,是怕死后被锯分身。这种疑惑是她欲活不能、欲死不敢的心理的反映。这是封建思想对

其毒害摧残折磨的结果,谈不上反抗。第二种看法是祥林嫂是反封建礼教的斗士。其根据是:一、祥林嫂在神权氛围最浓郁祝福大典之际,向“我”提出三个问题。这表现其对封建礼教封建神权思想的“无视”。二是祥林嫂选择在这个时候死去,表明了她的反抗。这正好印证有些人认为祥林嫂是自杀的推断。第三种看法认为祥林嫂对封建社会所给予她的种种迫害与摧残,曾进行了不间断的抗争,不过这种抗争是自发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浓重的封建色彩,实质是她倔强、不屈从的性格的反映。她对自身的抗争还缺乏明确的认识,而且带有很浓重的封建伦理和迷信色彩,她不但没有认识到封建礼教封建迷信是摧残她的主要敌人,而且还常常把希望寄托在它们身上。这样就决定其抗争的结果不是跳出苦海,而是犹如深渊。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反抗带有浓厚的悲剧性,她最后的疑惑虽可以说是对命运的反抗,但是她并没有明确的认识。这种看法是当时的主导看法。

现在的教参上说的简单。祥林嫂有没有反抗精神,这首先要看反抗的对象是什么。如果是封建思想和封建社会秩序,她一点反抗意识也没有。祥林嫂是遵守封建道德的,她为了守节不惜以死搞争。再嫁后心里一直有极强的罪恶感。鲁家不让她参加祭祀,她没有一点不平和抗争,而是认为自己不干净去捐门槛,以求获得宽恕。她从未对压迫她的封建思想提出什么疑问,更不用说什么反抗,而是顺从地承认自己的“罪过”,希望得到饶恕。

这点看法学生手头的同步训练上也有,并且比教参上还要详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念教参肯定不行,按照过去老教参上去讲,又太复杂,且没有什么的新的角度。想来想去,还是把这个问题留给学生吧。正好讲到提到这个问题时,快下课了。我就把这个问题留成了课下作业,说我们下节课讨论。

说是讨论,我心里并没有底,因为我心里除了教参上的那点认识,自己的确没有什么浅见。可是明天还得给学生个交待。

想来想去,结合一些资料,我初步打算这么来讲。

第一,把祥林嫂看作是(其实她就是)被压迫被剥削被摧残被愚弄的封建妇女,祥林嫂是被封建社会的政权、族权、夫权、神权四道锁链联合绞死的。看祥林嫂到底反抗了没有,就从她是否反抗这四条“锁链”角度谈。

对于以鲁四老爷代表的封建“政权”来说,祥林嫂是“顺着眼”,从没有反抗,即便遭受呵斥,也没有表现出反抗来。她只想做一个顺民,做一个奴隶。

对于代表族权的婆婆、堂伯,祥林嫂是有限度的反抗,对婆婆逼她改嫁是被动的源于维护自己贞节的反抗。

夫权和族权密不可分,在某种意义上,夫权也表现为封建贞节观念。在这点上,祥林嫂在着实没有反抗。

对代表神权的鬼魂和神灵,祥林嫂也很难说反抗。

综上所述,祥林嫂的所谓反抗是极其微弱的,是被动的不自觉的反抗。这一点很难说是真正的对封建礼教封建神权的反抗。

第二,从一个普通的人的角度来看。

祥林嫂是个正常的人,有着生存的本能。从追求生存权利角度来看祥林嫂一生都在反抗与挣扎。谁不希望自己活的体面光彩一些,谁愿意让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在这一点上祥林嫂是主动的、自觉地,她的反抗是强烈的,那真是在和命运抗争。这一点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像这样的一个不像命运抗争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女人,本应该更有资本活着,可是在那个时代却被扼杀了。还原祥林嫂生存时代,这个人物反封建的主题不也很明确吗?

篇四:绍兴习俗

浙江绍兴风俗

我来自浙江绍兴,在那度过了20年的岁月。很多人一听到绍兴,就想到作家—鲁迅。现在我想展示绍兴的另一面。

绍兴黄酒节

黄酒是世界上的三大古酒之一,绍兴是中国著名的黄酒之乡。绍兴能成为黄酒之乡的原因:

①源自河姆渡的水稻大面积种植,为古越酿酒业的崛起提供了充足的原料 稻米是我国南方最主要的粮食作物,它的重要发源地是浙江余姚河姆渡,在对该遗址的发掘中,出土了大量七千年前的炭化稻谷,这是本世纪七十年代中国新石器时代研究上三大突破性成果之一。在河姆渡主体文化堆积层中,普遍存在稻谷、稻壳、谷杆和枝叶的堆积,有人推断:“河姆渡人所栽培种植的稻谷年总产量将在500一1000吨之间。在当时粗种粗收的条件下,每亩水田—沼泽地的年产量不可能超过50公斤,由此推算,其种植面积将达1.5万亩(1000公顷)以上。" ② 富含多种矿物质的鉴湖水和精湛的酿酒工艺为绍兴黄酒成为极品提供了条件和保障。俗话说:“水为酒之血”,大凡名酒出处皆有名泉,盖好酒皆出名泉。中国黄酒很多,诸如福建沉缸酒、山东即墨老酒、江苏无锡惠泉酒、福建老酒、大连黄酒、江苏醇香酒等等,都各有优点,但都比不上绍兴黄酒。绍兴黄酒澄黄清亮、醇厚甘甜、馥郁芬芳,是黄酒之极品,究其原因,优质的鉴湖水是其得天独厚的条件,这是上苍的恩赐,故绍兴人称鉴湖水为“福水”。 鉴湖水为什么能使绍兴黄酒馥郁芬芳、醇厚甘甜?它有什么秘密?我认为秘密有二:

其一,源自会稽山的若耶溪川流不息,为鉴湖提供了清例甘甜的山泉,犹如为鉴湖注入了永不涸竭的“新鲜血液

其二,鉴湖特殊的地质构造使鉴湖水中含有适量的微量元素。 鉴湖很大,周围山、湖、田、海梯次而降,构成一有机整体。

③ :历代文人墨客借酒吟咏,使绍兴酒的文化积淀日益丰厚;绍兴师爷和明清商人的南来北往,更使绍兴黄酒名扬四海。 绍兴秀美的山水、醇厚的黄酒引来无数文人墨客,名士们以到越地一醉为快,一游为荣,他们借酒吟咏,诗中有酒,酒中有诗,使绍兴酒香飘万里,古越大地到处浸润着酒文化

上虞葡萄节

上虞葡萄的主要产地盖北镇,享有“江南吐鲁番”的美誉。盖北地处杭州湾南翼,南倚孤峰独秀的夏盖山,北滨杭州湾,沧海浊浪变成一马平川,中碱性土壤孕育了生机盎然的迷人绿洲,也造就了葡萄独特的酸甜爽口、清凉润喉的品质。这里万亩棚架葡萄集中连片种植,每当盛夏季节,碧叶连天,随风荡漾,景色宜人。

葡萄原产于西域,汉张骞通西域时,始传入我国内地。《魏本》记载:“魏文帝诏示群臣曰:中国珍果甚多,葡萄当末夏,涉秋尚有余暑,醉酒徐醒,掩露而食,甘而不饴,脆而不酸,味厚汁多,除烦解倦,甘于曲,醉而易醒,道之固流,况亲食之也。”盖北种植葡萄历史悠久,据《嘉泰会稽志》记载:“会稽有浆水、玛瑙两种,虞邑有紫葡萄、水晶葡萄两种。”这是我国南方栽种葡萄最早的记载之一,说明早在800年以前,这里就有葡萄栽培。

盖北光热条件甚优,利于葡萄生长;伏早期的干燥度大于1.2,水热系数小,日照充足,有利于桨果成熟及品质的提高。土壤以河口浅海沉积的粉沙土为主,土层深厚,通透性好,各种无机矿物质养分丰富,PH值在7.0-8.0之间,较适宜于葡萄生长和优质高产。

诸暨五泄观瀑布节

在南方,凡有水的地方,很容易就能琢磨出一处风景名胜。名胜就自然有过人之处。诸暨五泄也如此,虽然其瀑布的落差和宽度都无法和中国的黄果树相提并论,但是,也有自己的特色,别处的瀑布大都是在一个相对平缓的地方,从一处山崖上流下来水形成了瀑布。五泄是在半山腰上出现的瀑布,山势险峻、陡峭,一股流水几乎垂直着从山腰处奔腾而下,出水口在下方是看不到的,于是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从山崖峭壁上喷出了一股巨大的山泉,这就是五泄的第五泄。水泄处自然冲刷出了一个方圆几十丈的深潭,飞瀑如白练,如雪涛,潭水如碧玉如翡翠。

攀登上几十米,拐过一道弯,就可以看到第四泄,水势阔达了许多,瀑布不是激流却如同一大匹透明的绸缎从山坡上均匀的流了下来,看看也是奇景。

再登上几十米山势陡然开阔,半山腰上居然出现了一处开阔的小平台,水流在这里形成了一处半山浅滩,南方多酷热,想必在盛夏季节人们在这浅滩里嬉戏玩水,清凉,舒适,忘情于山水,是处不可多得的去处。五泄的水是山上的泉水汇集而成,山上没有任何的污染,那水是至清至净的,在这样的水滩上戏水想必是难得的享受。我来的季节不是能下水的时候,但是山是清的,水是秀的,气是鲜的,

以上就是绍兴的部分节日,这些都跟绍兴独特的地域环境密不可分的。绍兴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是著名的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绍兴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杭甬之间,下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 和越城区。绍兴市处于中、北亚热带季风气候过渡地带,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丰富,湿润温和。

篇五:绍兴民风民俗

绍兴民风民俗

绍兴,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有2500年的历史,传承者古人留下来的各

种民俗。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绍兴人民丰富了这方沃土的文化积淀,形成了独具特色

的越文化。似承、演绎百叶达数千年之久的绍兴民风习俗,就是这历史文化遗产

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至今尚在绍兴社会和人民生活中产生巨大影响。 旧绍兴府境内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举世瞩目,它的发现向世人昭示:早在七千年

前的上古时代,先民们就在这一带土地上生息、垦殖、繁衍。骨耜,稻谷的出土,表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已开始从“火耕”发展到“耜耕”;筑土构木的“干栏式”建筑遗迹的发现,证实当时的 建 筑 结 构 已 适 应 江南水乡的自 然 环 境;刻有各式图案、绳纹的石、玉、陶、骨、木制 饰 物、工具和器皿的出土,更展示出古越先民原始文化艺术

风貌,已能从中窥见当时越人鸟图腾崇拜等若干民俗事象。

民风习俗本为一种非制度、不成文的文化现象,相沿成风,相习成俗。民国元

年(1912),绍兴成立万国 改良会,以“改良不善之风俗,摈绝无益之嗜好,增

进社会之幸福,扶助世界之进化”为宗旨。据当时《新剧》杂志第一期所载,改

良会执事者谢斐?等人,决定“从戏曲改良入手”,以谋“感化性情,促进道德”。于是创办绍兴戏曲改良社,组建新剧第一模范团,希冀通过戏曲的改良,谋求转

变社会风气,革除不良习俗 后人既受惠于前人的历史文化积累和良风美俗,又承担着前人遗下的沉重的精神负累,肩负着 移 风 易 俗的 历史 使命。今存绍兴民风习 俗中某些 糟 粕,诸如 摆 阔气、讲排 场(以 婚嫁、丧葬为最)、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陋习,犹待大力摒弃和彻底清除。绍兴历史绵长,幅员广袤。“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本卷所述风俗,以绍兴城区及绍兴县为主,兼及上虞、嵊州、新昌、诸暨等县(市)。

第一个当然是我们熟悉的除夕啦

除夕又称年三十夜、大年夜。旧时,富户及店铺多于此日索债,自昏达旦,上门逼索。范寅诗云:“寒夜凄凄道路长,孤灯无伴减 辉光。履声踏破街心月,半夜匆匆讨债忙。”富户遗人外出催讨欠款,穷人则因难偿欠债而度日如年,故有“过年关”之称。自明代始,绍兴南门外鸟坞石泉庵(俗称十全庵)素有除夕演一宵躲债戏之俗。是晚,戏班邀名角演出,躲债者及戏迷群趋而观,极为热闹。按俗,凡躲债者一至戏台下,则债主不能往索。否则,必遭众人围攻。据传,此俗系明代大学士朱赓后裔所创。旧时,穷人多于除夕之夜质当、赎当,故当铺非天明不得关门,俗称“过宵当”。 绍兴岁时习俗,以除夕礼仪最多。上午,挂神象,即于厅堂悬挂祖宗画像,旁列联对,神象前陈放烛台、香炉、桌帏及水果与茶食各4碟。午后,接门神、贴元宝、祠堂祭祖、淘年饭 米 等。接 门 神,即贴 秦 琼、尉 迟 恭 神 像 于 头 门 或 仪 门,左 右 各一,以 豚 蹄、粽子、年糕、香干等作供品,用香烛元宝祀之。贴元宝,即以红纸剪成大小元宝,贴于门窗户牖、缸瓮桶箱。大户人家,尚有包封筒、缚分场糕粽之俗。封筒,好以红纸包钱,赏赐送客来家拜年之轿夫、船夫、车夫及佣工。分场糕粽,即拜年者须以稻草所束年糕、粽子赏赐轿夫辈。此类粽子较小,以六只为准。祠堂祭祖,含给列宗分岁之意。 午后,至祠堂于祖宗牌位前遍燃香烛。未时,行祭祀,行礼者多为祠事值年者、族长及房长等人。祭毕,撤祭菜,留糕粽、果品,关上大馒头若干桶盘供之,备春节分赠族人。

回家后即淘年饭米,预先淘洗好正月初一到初五日5天所需之米,并将米置灶上。俗称万年粮米,亦称隔年陈。同时,将用年糕团做成的元宝放入米缸或米桶。傍晚,接灶神。接灶时将灶神置于灶龛,龛前供以元宝、如意糕、白米红枣粽、水果、汤团与素菜。

辞岁,亦称分岁。是日晚餐称吃年夜饭。所备饭菜最为丰盛,谚云“年三十夜的

吃,正月初一的穿”。年夜饭系合家团聚欢宴,一般不邀客。羁旅他乡的游子,均于是日之前,设法回家团圆。万一个别亲人因故外出未归,席上仍摆其碗筷,以示团圆和思念。菜肴不得少于10碗,且务必成双,取“十全福寿”之意。

年夜 饭 后,长 辈 将 事 先以 红 纸 所 包 钱 币 分 发 晚辈,俗 称 分压岁钱。压岁 钱 不能 当 时 拆 封,须放于枕下过夜,于大年初一方可开拆。卑幼者领取压岁钱时,应至尊长前行礼,称辞岁。

分岁后,主妇等皆净手,围坐搓制汤团,以备大年初一清晨供神祀祖之用。

深夜,燃放爆竹,关团大门,俗称放关门炮仗。亦团从闲谈,嬉戏娱乐,通宵不

眠,直至天明,俗称守岁、坐长命夜。

如今,诸如祠堂祭祖之类习俗已废。但吃年夜饭仍甚为讲究。近年,绍兴城区更

有合家上 酒 楼、饭 店 吃 年夜 饭 者。饭 后,人们 按 各 自 兴 致 特点,或 燃 放 烟 花 爆 竹,或 观 看 电 视 录 像,或边读边吃糖果糕点等等,直于深夜或通宵达旦。

除夕夜的吃食很讲究呢,也很丰富

说到吃,就不得不说绍兴的“三臭”和“三霉”了,它们分别是霉豆腐霉干菜霉

千张,臭豆腐臭腌菜臭冬瓜。

说说大家都熟悉的臭豆腐吧。

绍兴臭豆腐是有着丰富文化底蕴的浙江绍兴汉族民间休闲小吃,属于浙菜系。距

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其最风光的时代可追溯到清康熙年间,康熙皇帝一日在吃了王致和臭豆腐后豪情大发,挥笔题下“青方”二 字,使得臭豆腐立即名扬天下,据历史 考证慈禧太后也有吃臭豆腐的嗜好,还将其列为御膳小菜。臭豆腐好吃,究其原因还是那一坛好卤,卤的制作方法极其复杂,不仅仅是用新鲜蔬菜腌制让其自然发酵,而是在其腌制和发酵过程中不断加入各种香料精心调制,没有几年的时间不敢称老卤或好卤,只能称为清卤,一坛好的卤水常常有二十以上的年头。

小小的一块豆腐,能被绍兴人做的如此美味,精致,不得不感叹绍兴人的智慧啊! 想想,若是能在黄昏,伴着落日的余晖,品尝着精致的臭豆腐,再眯一小口绍兴

黄酒,岂不是人生一大美事。妙哉妙哉!

绍兴还有一个民间风俗,相信大家都没听说过吧,那就是吃讲茶。

旧时绍兴民间有茶店“吃讲茶”的习俗。这实际上是一种广泛流行于社会、调解民事纠纷的民间自发活动。 旧时绍兴的茶店,遍布城乡集镇的大街小巷。其中又有几片规模较大、格局较高的,如绍兴城区布业会馆里面的“适庐”,宝珠桥堍的“第一楼”等,吃讲茶的茶店,大都选择在那里。 在旧社会里,老百姓最怕吃官司,他们知道“朝南衙门八字开,有理无

钱莫进来”的奥妙,所以,老百姓之间,一旦发生了纠纷,宁愿上茶店里去吃讲茶。 吃讲茶,总是由双方当事自愿邀集一帮子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知情人士集合到某一茶店里。旧时的茶店,既是老百姓喝茶、听说唱、谈天说地的娱乐、休憩场所,也是民间议是非、判曲直、调解纠纷、息事宁人的去处。诸凡街坊、邻里、亲友之间发生房屋买卖、租赁,田产出入瓜葛,水利灌溉权益,山林开发、砍伐以及婚姻、分家、析产等纠纷时,多半按传统习俗到茶店里去解决。按规矩,待双方当事人邀集的“茶客”到齐后,“ 茶博士”(服务员)就给每一“茶客”沏上一碗用上边有盖的焖碗盛泡的焖碗茶,给坐在 “马头桌”上的“调解主持人”泡上一壶上好“龙井”。接着,先由双方当事人当众陈述事情的经过及各自所持的理由,并提出要求处理的意见。“茶客”们一要依据双方的陈述,二要根据亲眼目睹或亲耳听闻的事实,各抒已见,进行分析、判断、评理,弄清谁是谁非。既不能偏袒一方,也不能为之护短。旧时绍兴茶店的一般格局,靠近店门口帐桌头的地方,总是安排有成双的一对桌子,俗称“马头桌”,顾名思义,不无“马着是瞻”的涵义。所以,一般茶客是决不敢坐马头桌的。有资格坐的,必是在当地辈分高、有声望、办事公道、受人尊敬、有一定威信和号召力的地方知名人士。在吃讲茶时,他总是担任主持人的角色,也就是当然的裁判长。当“茶客”们发表各自的意见或提出处理办法的建议后,“裁判长”就在马头桌上综合阐述个人的见解,当场拍板,判定谁是谁非,一槌定音,而“茶客”们则纷纷表态,拥护裁决,说些诸如“某店王话咚就算数哉!”之类的话。理亏的一方,就得负责付清全部 “茶客”包括坐马头桌的主持人的茶资,相当于庭缴付诉讼费一般。事后按“裁判长”的裁决执行,不得再生异议。一般来说,这种民间调解往往都会顺利执行生效。当然也难免有横蛮之辈,当场不服裁决,甚至恶语伤人、大打出手的。但这种人无论如何也斗不过群众公论,最终还得在吃第二次讲茶时认错服输,从而解决纠纷。这种“吃讲茶”是约定俗成的地方规矩,公众舆论所系,往往能胜过官府判决,具有极强的威慑力。绍兴吃讲茶这一习俗,源于何时,一时倒也无从查考。但据地方野史记载,创建于清末的“第一楼”曾有因吃讲茶而大打出手的“案例”。流传的一般说法,认为和绍兴出师爷有关。因为师爷回籍以后,往往在地方上颇有影响力,他们又多精通律法,所以吃讲茶在明清两代乃至民间时期最为盛行,这也和“绍兴师爷”兴衰史相吻合。有人以为晚明以后,官府在百姓中威信多有丧失,倒是民间调解应运而生的良机。看来此说也不无道理。

绍兴的风俗真是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呢,若你想了解更多,就来我们绍兴旅游,亲身体验绍兴古城的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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