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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作文素材

时间:2024-04-20 15:10:51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篇一: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文参考材料)

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文参考材料)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人民日报记者倪光辉 新华社记者张晓松)冬去春来,万物更新,坐落于北京西郊的中央党校校园涌动着学习研讨的热潮。

2月2日至6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这里举行。

聆听讲话、认真自学、分组讨论、全班交流??5天时间里,172名来自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有关负责人在研讨班进行了一次集中、系统地学习。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通过学习研讨,学员们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这是一次再动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位置发挥关键作用,做有担当的“关键少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哪里?习近平总书记2日上午在中央党校综合楼报告厅举行的开班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振聋发聩,催人奋进!”步出报告厅,学员们边走边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四中全会分解确定的190项任务不仅要尽快起步,还要加快推进。在岁末年初的关键节点,集中学习一周,对于大家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加快行动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是对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一次再教育、再动员,有利于开好局、起好步。

当天下午,学员们就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全面依法治国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联系,开始认真自学。在之后几天,学员又分成十个小组,联系各自实际,进行了集体研讨和交流发言。一些中央领导同志还分别来到各小组,倾听和参与学员们的讨论。 通过学习研讨,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在学员们心中油然而生,敢挑重担的责任感在学员们心中日渐浓厚。

大家一致认为,研讨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很有针对性。这个群体人数虽然不多,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关键地位,决定了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起到关键作用。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将对全面依法治国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也将对全社会起到重要表率作用。抓住这部分人,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牛鼻子”,将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注入强大牵引力。

“作为法治建设的‘责任人’,作为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执行人’,领导干部必须有担当。”学员们说。

这是一场及时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强化了政治定力

刻苦研读,升华出思想的精髓;讨论交流,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连日来,中央党校校园内洋溢着一派紧张活泼、求真务实的学风:在小组会上,学员们踊跃发言,插话、争论、询问、附议的情形时常出现;在宿舍窗前,每晚都能看到学员们挑灯夜读的身影;在学员笔记本上,记录着大量心得体会??

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是一次高规格、高效率的集中培训,让我们能够聚精会神学习研讨。”“大家聚精会神聆听总书记讲话,静下心来联系实际学习思考,又动起脑来写发言提纲、碰撞交流。学习、讨论、碰撞,如此反复,这种形式非常好,收到很好的实效。”“每一次学习、讨论都有一次提高。”

通过学习研讨,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原则性问题厘清了。“‘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党是一个政治组织,法是一种行为规则,简单地比较,只能是人为地将‘党’和‘法’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学员们说。

通过学习研讨,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和路径明确了。“我们既不能采取过去的模式,也不能走西方的道路,而是必须要走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突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关键环节,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学员们说。

通过学习研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关系更加清晰。“‘四个全面’是在民族复兴关键时期的关键之举,此时提出这一战略布局真有纲举目张之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三大法宝’。”学员们说。

这是一记发令枪——各级领导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促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越学越觉得方向明确,必须坚定前行;越学越觉得工作中还有差距,必须坚决整改;越学越觉得责任重大,必须加快行动。”这是学员们普遍的感受。

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列举了当前存在的法治不彰、法治废弛的一些现象。一位学员在学习总书记讲话时将其一一标出:“我数了数一共有5个方面问题、36种表现形式、10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鞭辟入里,话说得很重,发人警醒。”

有的学员对这些问题“对号入座”,感到其中很多都是本地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明这些不是个别问题,而是我们身边的普遍问题,只是以前没有看清看透。通过这次学习,我们感到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没有希望。这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具有很大的警示作用。”学员们说。 自己和身边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是否比较淡薄?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

题???在学习中反思,在讨论中自查,学员们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进一步增强了使命感和紧迫感。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声,唯有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

“这次研讨班发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斗号令,提出了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政治要求,我们一定要以实际行动担负起这份政治责任。”

“总书记的讲话,让我们统一了认识,目标更明确了,头脑更清醒了。我们要联系实际落实讲话精神,学会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作风建设等方方面面,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做到思想上有新提升、工作上有新举措。”

??

踏着春天的脚步,学员们告别为期5天的学习,意气风发,奔赴各自工作岗位,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心去迎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场“大考”。

篇二:谈法治文章素材(非常全面,可打印)

人民论坛谈四中全会释放信号:规则 底线 法治

核心提示: 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是社会秩序的底线,如果击穿这个底线,党、国家和社会就会出大问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这其中蕴含的信号值得揣摩。法治的核心命题,是权大还是法大。如果是权大于法,那么执掌权力的个人就会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就会变成权治,权治就会变成人治,那是国家的灾难,民族的灾难,当然也是执政党的灾难。怎么才能解决好二者关系呢?我以为至少有三点。

第一,至上规则。党必须和善于通过法律来治国理政,宪法和法律既是人民的意志,也是党的意志,是二者意志的高度统一。任何个人的意志和行为,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只能在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之下,而不能在其之上。

苏荣也好,周永康也罢,这些所谓“老虎”,就是破坏了这个至上原则,把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意志、集体意志、党的意志、人民意志之上,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没有遵循,没有原则,为所欲为。这不仅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原则,破坏了法治的权威。继而言之,法治不仅要有权威,也要有纠偏功能。对于为政一方的“封疆大吏”,或者是执政一行的“宰辅大臣”,在其执政过程中的种种政策、行为、做派等,都要有及时纠偏的功能,也就是行为纠偏功能。一旦有人出现僭越、滥用权力等偏差,法治应当发挥其强有力的纠正偏差功能,以免养虎为患。

第二,底线规则。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是社会秩序的底线,如果击穿这个底线,党、国家和社会就会出大问题。从近期打出的形形色色的“老虎”和“苍蝇”来看,很多都是击穿了这个底线,胆大妄为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对这样的“老虎”和“苍蝇”当然不能姑息纵容。从历朝历代来看,吏治不仅必须整顿,而且需要经常整顿。为官清廉是政治清明、文明的重要内容。这才能真正维护执政党的长期利益、根本利益、整体利益。讳疾忌医、轻描淡写,只会放纵歹人歹行,最终失信于民。所以,党中央当前采取的反腐措施,可以说是于民有利、于党有益、于国有益。

第三,践行法治。无论是至上规则还是底线规则,都仅仅是规则,而不是事实。法大于权,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关键是要落实在实践中、行为中。我们已经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法律实施效果有待提升。只做不说,不是法治;只说不做,同样不是法治。只有既说又做才是真法治。我们需要的,就是这个真法治。

怎么来验证这个“做”呢?那就是对违法者的惩治。人们是通过结果去验证规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打“老虎”也罢,打“苍蝇”也罢,都是在做。法治建设不仅是建章立制,更重要的是践行法治。这既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成果,也是我们法治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

人民论坛: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核心提示: 司法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关于法治中国

《决定》摘录:

◆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 。

司法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全会决定提出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新举措。这些改革举措,对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保障人权都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期决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如果说,1978年以来每一次三中全会都是一座改革的历史航标,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其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必将在中国历史上产生更为根本和更加长远的影响。这不仅在于它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一份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更在于这是第一份无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具备法治化特征的指南和纲领。可以设想,未来之改革必定滋养于法治,未来之中国必定享誉于法治的成就,未来之人民必定受益于法治中国建设的红利。

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意义非凡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列,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进行论述,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长久以来,我国的中心议题是改革、发展和稳定,改革是必由之路,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其他问题往往都处于边缘位置,这是我国所处的特殊的历史阶段所决定的。因此,尽管我国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就决定走法治道路,尽管在十五大上就正式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尽管在1999年就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写进宪法,尽管中央近年来始终强力推行法治,但是在改革发展稳定面前,法治很难被置于至上位置;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压倒性地位面前,法治很难处于强势地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被定格为保障与被保障的关系,人们习惯于讲“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其潜台词在于,当关系到改革、发展与稳定的事情与法治发生冲突的时候,法治得服从被保障的事业。

把法治视为绊脚石,这是在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之间发生的一场并不美丽的误会。笔者曾提出,如果说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那么依法办事就应当是第一要求。就法治与改革的关系,笔者还提出,如果改革是最大的时代主题,那么法治就应当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改革。

全会《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进行论述,意味着法治是改革内在的内容,而不只是外在的保障;法治本身就处于时代主题的中心,而不是被忽略的边缘;法治是开展

各项工作的轨道,而不是可以随意突破的条条框框。因此,可以这样说,全会《决定》从根本上树立起法治的极大权威,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传统认识。

对“法治中国”应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崭新诠释

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法治中国”的命题,全会《决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部署安排。有些同志认为,法治中国不过是依法治国的另一种说法。笔者以为,法治中国具有比依法治国更加丰富的内涵:“法治中国”是人类法治文明的“继承版”,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升级版”。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升级,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成果,是中国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契机。

其一,法治中国是人类法治文明的“继承版”。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提出的法治概念到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经典论述,从古希腊、罗马到后来的英国、美国及欧洲大陆,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人类法治文明结出了以下累累硕果:(1)规则治理;(2)良法为治;(3)主权在民;(4)人权保障;(5)权力控制;(6)法律平等;(7)法律至上;(8)司法公正;(9)程序正当;(10)人人守法。对这些人类反复甄别并传承下来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我国都可以充分借鉴。

其二,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经历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探索出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并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其本质特征与基本标志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等。

其三,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升级版”。中国的法治建设从古至今大体上经过了“以法治国”、“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太重视法治建设,基本上停留于“以法治国”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逐渐地强调法制建设,进入“依法治国”阶段。十八大以后,特别是从法治中国命题被提出来以后,中国开始从“依法治国”阶段向“法治中国”阶段升级,具体表现为:从有法可依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升级;从强调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向强调体制、制度、机制、规则四位一体的国家治理体系升级;从依法管理向社会治理的升级;从法律面前的平等向权利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的升级;从规范执法行为向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一体规范的升级;从事前授权、事后纠错的控权方式向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的升级;从注重私法权利向不仅注重私法权利而且注重公法权利保障的升级;等等。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攻坚克难

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攻坚克难:

一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也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但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遑论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三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优化司法职权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济制度。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六是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

在改革初期,我们更多的是用具有短平快特点的红头文件推进改革。然而这种方式日益显现出弊端和

不足:一是缺乏前瞻性,顶层设计不够;二是缺乏系统性,改革方略的整体化配套不够;三是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往往朝令夕改,使人无所措其手足;四是缺少权威性,往往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而一旦遇到难题,常常会因“硬度”不够无疾而终。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可供腾挪的空间越来越小,允许试错的限度越来越小,不能再推延的问题越来越多,需要处理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于此背景之下,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提出:“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这个方法是什么?对此,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给出的回答是要“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换句话说,在当前的形势下,深化改革必须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有人认为,改革就是变法,法治则要求守法,二者明显是对立的,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实际上,与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遵循对立统一规律的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改革与法治之间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如果说改革必然要试错,那么法治的作用就在于纠错以防止出现一种全局性、长期性的失误;如果说改革就要付出代价,那么法治的作用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成本,规避不必要的代价;如果说改革就必然有风险,那么法治就是规避风险、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不二法门。

以法治化的方式贯彻落实《决定》,当务之急在于:第一,要尽快使《决定》内容法律化。改革措施中有很多新突破,与现有法律规定不一致。凡涉及国家制度层面的,建议以执政党的名义提出、经最高权力机关作出决定,把执政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解决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第二,要高度重视制度群的构建。从制度学的角度看,核心制度要有制度群的支撑才能落地生根,否则就容易形成“半拉子”工程,改革成果也难以巩固。第三,要高度重视“反向制度预设”。要考虑新制度可能带来的弊端,并针对可能带来的弊端和新问题建立相关制度,这样既可以防止改革“翻烧饼”,又可以抑制改革可能出现的负能量和负效应,使改革的效能最大化。

人民日报名家笔谈:法治政府建设要警惕形式主义

将依法行政列为政绩考核中的一项硬性指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细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建设,是当下许多地方建设法治政府时应重视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为客观准确评价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最近,中国政法大学“全国法治政府评估”课题组,对包括直辖市在内的53个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了调研测评,发现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并不平衡,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本次评估主要针对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矛盾化解、公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进行,评估满分为300分。根据评估结果,被评估的53个城市的平均得分为188.87分。若以总分的60%为及格线,有36个城市得分及格。

评估结果表明,53个城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相关制度建设框架基本形成,但也存在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形式主义倾向。一些地方政府对依法行政的组织推进工作呈现模式化、套路化,停留于口头承诺,缺乏实质举措;部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过于简略、粗糙,多宏观和原则性规定,少可操作举措,对行政权力刚性约束不足;一些制度,如行政问责等,有规定无落实,实际中运用非常有限;部分制度如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投诉举报处理,实际效果低于其形式规定。部分建设举措停留于应付上级要求、显示“政绩”上,不能有效提升行政权的规范程度。这同时也导致,本次评估中公众的满意度评价普遍偏低。

就行政决策而言,相当数量的城市没有出台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部分城市的规定也是形式大于实质;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对决策刚性约束不足;专家的论证缺乏独立性,易被操纵;重大决策民主程度低,人大监督与公众参与明显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一些地方离法定要求差距明显,没有做到常规化和长效化,公开信息碎片化、短期性和滞后性问题严重;政府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缺乏日常维护,更新不及时,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选准突破口,稳步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机制,使依法行政真正列为政绩考核中的一项硬性指标。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较低的地区,应加大督促和指导,通过签订责任书、诫勉谈话、巡视,以及输入精通法律的干部和人才等方式,推动当地法治政府建设。

解决暴露出来的问题,还需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细化,改变当下法治政府建设多宏观原则性规定、少操作性制度安排的现状,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切中要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建设,完善专家评估论证,完善决策的公众参与。同时,还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并通过加强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等方式,形成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外部压力。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坚持法治反腐,建设廉洁政治

法理昭彰,有腐必惩。9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综观整个薄熙来案,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再到法院宣判,整个过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彰显了法治精神和司法正义,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坚持倡导的反腐思路。薄熙来案的查处过程,始终都贯穿着依法反腐的基本理念。无论是依党纪国法的查办过程,还是对案件的依法指定管辖;无论是控辩双方充分质证、法院公开透明审理,还是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都始终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始终以法治精神为依归。正因如此,对薄熙来案的依法查处,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拥护。这同时也有力表明,坚持依法反腐,既体现一种政治文明,也凝聚着普遍的社会共识。

律己廉为首,治国法为先。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对薄熙来的坚决依法惩处充分表明,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严惩。实践证明,反腐败越坚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越能发挥震慑力。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只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才能正党风、顺民意,才能聚党心、得民心。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党同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务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时刻警醒拒腐防变,带头遵纪守法,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务必坚持廉洁自律,把反腐倡廉当做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人民日报评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8月22日至26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依法,程序和实体都经得起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检验。这再次表明我们党和国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对薄熙来的查处,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到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依法指定管辖,到公开透明审理,纵观整个案件查办过程,从一开始就沿着法治轨道逐步推进,法治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得到充分体现,这是我们党反腐败的基本思路,也是我国司法文明进步的有力体现。

在这一案件公开审理过程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媒体和各界人士旁听,新闻媒体做了及时充分的报道,同时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公开方式,设立新闻发言人、开设官方微博、向媒体及时披露信息,确保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司法机关依法告知并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在近5天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充分行使举证、质证和辩护权利。特别是,法院依法举行的庭前会议,针对案件管辖、回避、公开审理、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明确了庭审质证、辩论焦点;在案件重要犯罪事实、重要情节质证环节,除了当庭依法举证、示证,法院还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这些都体现了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完善司法程序、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要求。对检察机关起诉的三项罪名,法庭严格遵照法定程序,深入调查了大量证据,并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彰显了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司法理念,体现了对程序正义、实体正义的追求。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对薄熙来一案的审理充分表明,惩治贪污腐败,我们有党纪之严,更有国法之束。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用制度约束权力,使权力正确规范地行使;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近期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都表明,对于贪污腐败,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哪一级,我们都会坚持一切皆断于法。这种对法治的共识,贯穿于治国理政的每一步,体现在反腐倡廉的每一个环节。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我们就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能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特权思想、预防权力腐败、维护法律尊严。

人民日报社论:以法治促改革 以民主聚力量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了。这次大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增强了改革信心,凝聚了改革共识,明确了改革任务,更加坚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积极进取、攻坚克难的改革决心,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我们向大会的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会议充分肯定各国家机关过去一年来的工作,高度评价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彰显了矢志推进改革的勇气和担当,体现了以人为本、心系人民的执政理念和民生情怀,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客观理性,部署任务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是一份求真务实、提振信心、鼓舞士气的报告。

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提高监督实效,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国际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越是处于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越需要汇集众智、凝聚人心、增强合力。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尽心履职,奋发有为,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人大代表们重任在肩、责无旁贷。

不断深化改革,治理才会臻于完善;依靠宪法和法律保障,改革才得以深入推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抓紧修改完善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我们就一定能实现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推进法治的良性互动。

全面深化改革是亿万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发扬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来推动。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改革,这是时代赋予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不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畅通有序参与渠道,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代表人民依法进行监督,就能为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凝聚起攻坚合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走过60年光辉岁月。展望未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更艰巨的任务要求我们去担当,更宏伟的目标召唤我们去实现。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法治促改革,以民主聚力量,书写全面深化改革的壮美新篇章。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六谈认清形势 振奋精神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随着整个改革发展进程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迈出了新步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近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推进,民主形式不断丰富,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扩大,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得到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得到坚持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十六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逐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和修改法律达62件,特别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等法律制度,预计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法律将达到230件左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从2003年到今年6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法律议案29部、制定或修订行政法规122件。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行政效率大大提高,决策进一步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有超过70%的市县政府出台了规范行政决策的专门规定。政府行政审批项目中央一级共取消和调整1806项,省级政府取消和调整2.2万多项,均超过原项目的一半以上。管理方式正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司法行为得到规范,司法监督得到加强。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让司法更加重视人权保障;3171个法律援助机构和1.2155万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让法律更加注重弱势群体的保护;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让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以落实。 全社会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全民普法规划让人们对法律的需求由单纯接受,转变为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步树立起法律权威,生活靠法律规范,纠纷靠法律解决,权益受侵害时依法维权,逐渐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重要的阶段性特征。这个特征在政治建设领域表现为,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尽管我们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任务还很繁重,需要解决的问题还不少。但我们坚信,只要遵循这一基本方针,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我国就一定能够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习近平法治语录

打铁还需自身硬。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讲话时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详细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详细

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说道:“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 >>详细

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说道:“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详细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说道:“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详细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到:“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

篇三:征文:依法治国

与法治同行,实现中国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今天中国正在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而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个全面”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结晶,是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蓝图,是治国理政思想是一份庄严的政治承诺,是一份强烈的历史担当,为的是让全国各族人民过上幸福生活,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令世人惊叹,但是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也前所未有。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口,只有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保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可见,全面推荐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历史的经验总结出,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同时,邓小平同志在一次会见外国记者时说:“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也再次充分证明依法治国对中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要。

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而奋发努力,正在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贵州也在诠释着新的发展理念:守住发展的底线,就是要守好速度、收入、脱贫、安全底线;守住生态的底线,就是要守好山青、天蓝、水清、地洁底线。有别于东部,主要体现突出环境保护、突出绿色循环、突出协调共享、突出集聚集约、突出民族文化;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主要体现注重以构筑“精神高地”引领干事创业、注重以主基调主战略引领赶超跨越、注重以高端定位引领创新转型、注重以绿化贵州引领生态建设、注重以扶贫开发引领民生改善,全面进法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路。 形成了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主体发展主线,良好的法制体系是社会稳定高效发展的保障。

依法治国,首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学会法治思维,带头遵守法律。从漫长的封建社会各个王朝来看,比较繁荣的治世,诸如文景、贞观、康乾等年代,都以皇帝和臣子们能够俭约自爱、奉公守法为先决条件,才使得百姓安居乐业,天下较为太平;反过来,众多干戈四起、生灵涂炭的乱世,又无不以统治者放纵私欲、践踏法律、蔑视公理为滥觞。古今一理,建国60多年来,在各项建设欣欣向荣、稳健发展的五六十年代和近三十年来,靠得就是我们大多数领导干部严于自律、模范守法。如今,在步入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和深水期的关键时刻,之所以要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中央全会上进行研究讨论,并加以重大完善和改进,特别是提出依法决策五个

程序,还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就是为了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树立法治思维。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也是为了有力地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决策和施政当中,善于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问题、置身法律的框架下做决策,坚决避免“领导批示就是法”、“领导拍板就是法”“领导支持就是法“的错误意识和违法行为。要始终以法律容许不容许、法律追究不追究来考量问题,最大限度杜绝“一个将军一道令”“新官不理旧账”等唯我独尊、自行其是的法盲行径,从源头上避免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要习惯于一任接着一任干,多做一些民生工程、基础工程,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依法治国,其次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执法执纪部门要奉公守法、严格自律,模范执行法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法律载体和具体执行部门,理应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职权。然而,当下的许多乱像表明,为数甚多的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注重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罚待法的案例时有发生,霸气干警糊涂法官和刁横执法人员时有曝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部门的形象,滋长了黑恶社会的蔓延坐大。一些执法执纪部门,则是围着当地主要领导和部门利益转,利欲熏心,肆无忌惮,公然知法犯法,深为群众所诟病。“打铁必须本身硬”,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各级政法机关和执法执纪部门理应深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学

法、带头守法、严格执法,甘于淡泊、恪守原则,不搞潜规则,不越雷池一步,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自身的形象,让法纪观念蔚然风行。

依法治国,更主要的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学法守法,以遵纪守法为荣。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很大程度是老百姓的参与和自律。在过去,普法工作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与社会经济事业的飞速发展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形态相比,普法工作依然空白很多,大有可为。社会上各种权大于法、拳头大于法、家法大于法的不正常现象相当常见,遇事每每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意气用事,盛怒之下,出言不逊,乃至拳脚交加、拔刀相向的场面,不止在深受网络暴力毒害的未成年人之间经常发生,在青年人、中年人、乃至老年人之间,也多次上演着。依法治国,就是需要广大公民,都有明确的法制观念,了解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规范自己的言行,恪守社会道德底线,不钻制度的漏洞,既不做恃强凌弱、穷凶极恶的霸王,也不怕胡搅蛮缠、没理强占三分的赖皮,更要避免口无遮拦、动手动脚的粗野行径,要相信法律,牢固树立“任何事情只要是违法的,不管做成什么效果,都是不可行的”法治意识,遇到问题首先从法律角度看一看,习惯于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大环境。 在教育系统中,不仅要向广大的学生宣传依法治国的理念,让他们了解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学生起到长远的影响。而管理者就更应该按照法治的要求开展工作,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同时

起到一定的带头模范作用。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的健全和完善,法治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各行各业更应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下有条不紊的进行。

篇四:六五普法材料写作素材

七是教育普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根据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发布《纲要》,开展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织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法制培训;组织实施了教育政策与法制专题培训班、教育法制骨干培训班、直属高校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培训班,切实提高了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依法治教的能力。突出青少年普法重中之重地位,与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对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此外,我们还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设立了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共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站。

各地将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教育普法的重点工作来抓。山西省印发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江西省组织了2013年度省属在昌高校普法考试,25所高校16811名教职工参加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吉林省组织全省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校领导、教职员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测试,浙江省建成并启用浙江省教育法治网,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教育法律知识网上培训,首次组织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366名干部开展了全省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大连市教育局成立了大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宁波市组织局机关公务人员100%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将之作为年度考核、定级、晋级的重要依据。厦门市编印了《教师法律法规读本》,

对学校领导,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全员轮训,普及率达100%。

科学立法 积极普法 依法行政

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奠定法治保障 甘肃省教育厅

近年来,甘肃省教育法治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教治教思想,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快教育立法步伐,加大教育法治宣传和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全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健全制度 完善体系 科学推进地方教育立法

重视和加强地方教育立法。目前,全省共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4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结合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涉及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部分政府教育规章,基本上形成了全省教育事业有法可依的局面。

制定了《甘肃省教育厅法制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教育立法起草、调研、论证制度。2011年,成立了全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和教育体制改革专家团队,配备了教育法律专家团队,为全省教育立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也为教育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省教育厅机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门的律师,为教育立法、重大教育政策的制定出台提供法律审查意见。

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全面依法治国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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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教育系统是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行业。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以教育行政干部、青少年学生和教师为重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加快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教育行政干部、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省教育厅成立了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领导、协调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成立了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对本部门和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周密部署。

省教育厅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省政府每年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利用中心组学习平台,结合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就“十八大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等专题多次进行学习和讨论,深入分析教育法治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对策。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全省各地、各学校组织《义务教育法》座谈、培训活动近1000场次,参加人员达100多万人次。《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甘肃省义务教育发展条例》《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颁布实施后,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印发文件,组织全省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学习宣传。

坚持利用每年的法治宣传日、综治宣传日、禁毒宣传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契机,充分调动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学校师生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六五”普法期间全省教育系统累计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万份,制作法治宣传条幅10000余幅,宣传板、宣传栏10万余块。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监督的优势与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甘肃省电视台合作开设了《教育在线》专题栏目,积极利用《未来导报》《甘肃教育》等报刊进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将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向社会延伸,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与甘肃法制报社合办了《校园与法》专刊,专刊以“贴近教育、贴近校园、贴近学生”为宗旨,结合普法规划实施,深入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坚持把学生的法治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将法治教育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按照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普法宣传、维权讲座、模拟法庭、主题班会(团课)、专题演讲、图片展览、法治手抄报、文艺演出、现身说法、宣传板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的主动性,培养青少年学生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落实了法治教育的专(兼)职干部,聘请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专门负责学校法治教育的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培训班、家长接待日等活动,组织家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显著提高了家长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各级各类学校配合当地公安、社区等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青少年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高度重视学校法治队伍建设,将其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常抓不懈。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培训骨干教师,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了一支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的法治教师队伍。组织人员专门制作了《校园法治教育》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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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课件,探索通过网络媒体形式进行法治培训的有效形式,面向全省中小学校长、教师进行系列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校长、教师的法治观念,提升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组织20万教师参加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切实提高了教师整体法律素质。

全省教育系统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以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校为主、家庭参与、辐射社会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逐步完善,青少年学生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基本形成。

加强领导 规范行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从2009年开始,省教育厅根据省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要求,及时细化分解依法行政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部门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重要事务、法律议案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最后由厅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实行重大决策督查制度,确保了政令畅通。

报请省政府确认了省教育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申请颁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依对现行有效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实施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逐级分解到负责实施的责任处室和执法人员,明确了执法责任和程序。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能放必放、重心下移”的原则,全面清理教育行政审批项目。经过清理,目前省教育厅将保留的9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内,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全程监管。

每年确定一个专题,有重点地开展教育执法检查。近年来主要围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成立了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依托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和甘肃教育社的资源,组建了专门从事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编辑、发布等工作的专业团队。建立了“四个传媒”,打造了“两个平台”。充分发挥甘肃教育信息网、甘肃教育在线、《甘肃教育简报》和《未来导报》等媒体和技术的综合效用,全面介绍甘肃省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发展情况,及时发布各类教育统计资料以及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阳光在线”平台这两个平台,及时发布重大教育政策和举措,解答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订了《甘肃省教育厅教育项目管理制度》,把各项重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确保立项项目合理、透明、公平。始终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社会以及师生员工关心的事项,如招生就业、干部选拔聘用、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招投标、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学校安全稳定等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予以推进。通过政务和信息公开,逐步实现了重大教育决策、实施、结果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了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

新时期,全省教育系统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理念,加强教

育法治工作,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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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的要求,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与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服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青少年学生、校长、教师以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自的群体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和任务,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坚持普治并举,促进改革。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管理观念与方式的转变,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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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要着眼于法制教育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教育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拓教育普法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切实落实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重中之重的要求,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将法制教育作为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重要载体,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工作目标,着力解决法制教育在课时安排、师资配备与培训、教材建设、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国家普法规划关于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要求,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根据学生的特点与接受能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各教育阶段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按照法治理念、法律常识、一般性法律知识和专门性法律知识的梯度,循序渐进安排相应教育内容,着重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突出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养成。要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和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利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把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相结合,大力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参与式的教育教学方法。

学校法制教育的各个阶段都要突出宪法教育,要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高级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制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判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高等学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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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2014年写作新素材

即将过去的2014年,媒体人共同见证了这一年的期盼、欢笑、感伤和兴奋,一个又一个频繁见诸报端和网络的词语见证着这一年社会的发展,也在历史的车轮上镌刻下深深的印记。

回顾一年来的媒体热词,能让我们对2014年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留下更深刻的记忆,也让们对生活寄予更美好的期许,对生命更加充满敬意。

热词一: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

四中全会精神的落实和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将让我国立法进程更臻完善和严谨,行政和司法权力将被关进法治笼子,公民权利也将得到更好的体现和保障。

点评:法治中国不是庙堂之论,每个公民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者。

热词二:历史记忆

“谁忘记历史,谁就会在灵魂上生病。”2014年,我们以国家名义确立三个新的法定纪念日,即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30日烈士纪念日、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来重温中国人共同的历史记忆。回忆抗战峥嵘岁月,汲取“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的民族力量;在祭奠英雄的日子,告慰为国家人民甘洒热血的先烈;南京汽笛长鸣,为死难同

胞落泪,抚慰伤痛、宣示和平。了解从哪里来,才知道要到哪里去。

点评:浴火重生的历史记忆,支撑中华民族昨天走向胜利,更将在今天和明天引导我们奔向复兴。

热词三:打击暴恐

从昆明到乌鲁木齐再到喀什,暴恐分子犯下累累罪行。但邪恶凶残挡不住正义良知,吓不倒团结一致的人民群众。在11名维吾尔族青年联名信中,我们听到亿万人民同仇敌忾的心声;在3万群众围捕暴徒的行动中,我们看到像石榴籽那样紧抱在一起的民族力量。暴恐犯罪没有种下懦弱、恐惧与无助,反而唤醒坚定、力量和勇气。“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

点评:人心思稳、法治护航、发展

筑基,这正是我们最坚强的底气。

热词四:打虎猎狐

2014年,是我国反腐工作卓有成效的一年。与去年相比,今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官员数量、级别和密度都大幅提升。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的落马,更是将今年的反腐工作推上全新高度。同时,今年公安部发起的“猎狐”行动,对外逃贪官展开雷霆追击,海外“猎狐”、退休追责也让贪官插翅难飞。

今年以来,党中央继续保持十八大以来“打老虎拍苍蝇”的高压态势。一个个大老虎被揪出,让人们看到了党和国家致力于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

点评:肃清贪腐,风清气正,方能让大国复兴之路越走越稳,才能让群众共享改革福祉。

热词五:养老“并轨”

养老“并轨”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透露了这一消息,这一改革预计涉及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现行养老“双轨制”具体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参加,虽然后来一些地方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多数仅是在形式上缴纳社保费,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社会对养老“双轨制”反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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