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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作文

时间:2024-03-28 17:39:46 来源:爱作文网  爱作文网手机站

篇一: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

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

事件:2015年10月4日,肖先生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赶到位于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青岛市7日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人员作出处分决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青岛市同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评论:

最近,“天价虾”事件让青岛“火”了一把。当然,这把“火”烧到了青岛这座城市的“眉毛”,此事件不仅给青岛的城市形象摸了黑,还让热情好客的山东人民背了黑锅。

此前也有人抛出过这样的问题,国庆节就是“国庆劫”,商家逢节或多或少都要捞一笔,“宰客”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了。早在2012年春节,“三亚宰客门”事件就引发了社会强烈的反响,时隔3年时间,三亚“宰客”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除,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又再次发酵,让民众那段想封存的记忆再次被唤起,在触动民众敏感神经的同时,也痛痛戳中了经营者与政府的软肋。

赚钱本是商人之本性,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商之人理应把诚信与道德作为立身之本。时代在不断发展与进步,但商人不该为图个钵满盆盈,就把道德丢的一塌糊涂。青岛店家既然把“善德”二字高高挂起,那么也应多多积善行德,不仅把“善德”挂在嘴边、刻入牌匾,还应言行一致,把道德落实到行动上。

纵观事情的来龙去脉,商家肯定是有错在先,但有关执法部门却错上加错。首先,被骗游客拨打110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却说:“这事不归我们管,这个是价格方面的问题”。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价格问题不该管,那店家谩骂、威胁,甚至要拿棒打游客,难道这些警察不该问、不该管?警察明知道此事属于欺诈行为,头天还发生了类似事情,但为何要把责任推的干干净净?为了嫌麻烦就简单粗暴的处理,这不是“懒政”的体现?其次,游客千辛万苦拨通了物价局电话,本以为找到了声张正义的“主儿”了,但有关部门人员却答道:“现在市场价都放开了,他们也不好处理”。“放开”的意思就是此事做不了主、投诉无门。政府当前提倡“简政放权”,但也要求“放管结合”,有关执法人员只会吼“放开”,纵容商家为所欲为,那么请问,你们该管的管了吗?履职尽责了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你们与商家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特殊关系?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有关部门应及时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加大对落实责任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力度,对于此类“不严不实”问题,务必要“严”字当头,用好执纪问责的“利剑”,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及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懒政”行为,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其次,要对经营者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旅游执法部门要努力提高经营者的职业素养,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及时向经营者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树立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通过多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合,切实抓好对市场经营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欺骗消费者的卑劣行为,规范本地市场的秩序,杜绝“宰客”行为再次发生。

“天价虾”事件戳中了经营者与政府的软肋,不仅严重质疑经营者的道德素质,也深深拷问政府的工作水平。希望此类事件真的不要再次发生了,毕竟世界那么大,大家都想去走走,如果总是提心吊胆的出门在外,那么我们又有多少的心情去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又能达到放飞心情、轻松度假的目的吗?

也许对被宰的游客来说,对他们伤害最大的尚不是被宰,而是被宰之后遭遇执法者的冷漠。失去正义比等不到正义,更让人沮丧。好在在舆论关注下,当地执法部门迅速行动,予以补救。即便如此,当地管理者应从此事中深刻反思,疏通不畅的管理体制,督促执法者有所作为,守土负责。

一个地方的旅游业要想获得长远发展,着力营造诚信的旅游环境必不可少。特别是在国庆黄金周这样的旅游旺季,执法监督更不能麻痹大意、马放南山。加强监督巡查,建立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帮助游客在公平、祥和的环境中欢度节日,也是维护当地市场秩序、打造健康旅游业环境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当然,宰客也好,敲诈也好,制度概念上首先不是旅游的问题,而是商业经营与市场监管问题。不管出于哪个角度的考量,相关部门都要依据物价、工商管理法规依法调查和处理。即便是当地市民被宰,与旅游没有任何关系,也应依法办事,该重罚的就重罚,而不是息事宁人。本质上,这一事件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秩序范畴的问题。所以,希望舆论对“一盘大虾”的吐槽,止于“大虾”,而当地也能依法妥当处理,以平息舆情中的激愤情绪。

论点:诚信 道德 实事求是 负责任 素质 合作

篇二:青岛天价虾4篇

姜春康:青岛天价大虾是面“示丑镜”

2015-10-07 荆楚网

10月7日,山东青岛,备受关注的青岛乐陵路92号“善德”天价虾烧烤店已关闭,物价局与市场监督局的处罚告知书贴门上,涉嫌价格欺诈罚款9万。青岛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被宰游客肖先生,现在涉事老板已经不见了。(10月7日新华网)

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天价大虾”事件不仅让游客义愤填膺,更戕害了青岛的旅游经济和城市形象。该事件发酵后在网络上引发数十万条评论,对整个山东旅游业也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天价大虾”是面“示丑镜”,照出了旅游城市的许多问题。

首先,“青岛天价大虾”事件涉事大排档多次被游客举报“宰客”,只是最近这次因被媒体报道之后才有“9万元罚款”的重手。这说明,该大排档宰客绝非偶然。同时,有来自宁夏银川游客爆料,他遭遇了强制消费,店家称重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了,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三千。这说明,宰客现象并非孤例。大虾和帝王蟹,像镜子一样照出了商家的坏心眼,这和旅游城市形象格格不入。

其次,事发时,游客发现被宰后选择报警,但到场民警却称,事情管不了,这属于价格纠纷,他们没有执法权,并建议打工商部门电话,然后便走了,这样的处理太草率,民警不该用“没执法权”就随之任之,协调被宰游客付款后才能离开也不妥,这对维护城市声誉也是一种“懒政”。针对宰客行为,有律师就一针见血指出,宰客涉嫌侵犯了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理应进入法律规制的范畴。无论在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它均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因而,民警的处理显得过于仓促和敷衍,这也和旅游城市应该辅以的“安全保障”并不相配。本来,消费者如果遇到菜品价格有问题,既可向物价部门投诉,也可以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

再者,一个天价大虾和一只帝王蟹,让整个海鲜市场殃及池鱼,也让青岛旅游遭受“坏事的蝴蝶效应”之痛,所谓“一粒老鼠屎能坏了一锅汤”。从青岛涉事派出所民警的处理,以及物价部门最初的“其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的处理来看,说明相关部门的公关危机处理方面尚有延迟。诚然,反应不及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行政单位假期只有值班人员,但这绝不该成为“反应慢”的理由。同时,天价大虾的出现且直到被举报才处理的结果,也折射出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缺位来,平日的监管若能做到实处,这样的宰客事件或许就能避免。

有损社会风气的宰客行为,该严惩。仍记得,2012年有网友在三亚一海鲜排档被宰将近4000元,引起热议。得知情况后,三亚市物价局对第一个海鲜城处以50万元罚款。三亚和青岛都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和青岛天价大虾事件相同的是,宰客后两地工商部门都进行了处理。不同的是,三亚市委市政府还举行了媒体见面会,市委书记也公开对游客反映的海鲜排挡、出租车及个别景区“宰客”现象向大家表示歉意。相比之下,青岛的反应慢了一些。我们也期待着在“示丑镜”的反射下,当地能坚决对宰客行为实行“零容忍”,迅速找到“已经不见了”的宰客老板,让他付出代价,并以此为契机,最好市场监管,给游客以信心,别让一盘大虾毁了“青岛旅游”声誉。

宰客盛行,城市形象宣传何不缓行

2015-10-16

青岛天价虾被宰游客肖先生回到四川广元。肖先生已收到644元退款,希望事情到此为止。相关报道让我们看到了“两个他”——心地善良的他,“不希望一只虾毁掉青岛形象”;心有余悸的他,更称“不会再去青岛旅游”。

不会再去青岛旅游,多么痛的领悟!

肖先生没有煽情也没有流泪,但是他再怎么压抑和理性,还是表明了态度和好恶。不得不说的是,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有关方面喜欢不喜欢,毫无疑问,青岛天价虾事件,已重创青岛令名,让青岛城市形象蒙羞。

苦心经营城市形象,大张旗鼓进行城市形象宣传,这些年让一些地方主政者颇费周章。这既是主政者崇尚的文案潮流,似乎也在试图为城市加分的同时,为政绩添彩。如今鼓捣城市形象之类,已渐成时尚。

依笔者观察,城市形象宣传,许多地方主政者是当作当务之急的大事来抓的。 一是不计成本,动辄全球征集。整个流程不厌其烦,又是征集,又是研讨,又是贯彻,又是宣传,甚至于要求市民和中小学生背诵,甚至于以上纽约时报广场广告栏为牛气和高大上追求。

二是不惜重复,喜欢时尚大词。什么魅力、活力、和谐、人文、卓越、创新、首善之类,几乎成了天然的城市精神表述语。以至于城市形象竟跟城市建筑无异,也难脱千城一面的窠臼。

三是竞相效仿,重名不重实。如今不仅一个个城市要征集城市精神、策划城市形象宣传片,而且下面的区县也不甘落后,一个个地比赛着花天价去鼓捣。更重要的是,城市形象宣传跟城市形象本身是否贴切和合拍,许多主政者根本上懒得管或者管不了,他们追求的不过是响亮、大气、朗朗上口。实话说,很多地方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宣传,不仅跟城市是两张皮,不仅市民不理解不接受,而且恐怕就连一些主政者自己,也知道不过是凌空蹈虚的玩意。 笔者也不是说城市形象宣传完全没有效果,但如果城市形象不能名实相符,不能内化于心,但至少应该想办法,让城市见贤思齐吧。比如起码首先应用法律、行政、教化等手段,

制止宰客行为,让那些听了你的城市宣传的人们来了之后,不至于觉得那全都是骗人的玩意。 可惜的是,一些地方的城市形象宣传,正在沦为笑话和反讽。城市当局劳神费力劳民伤财鼓捣出来的东西,不仅往往被一些低级失误和硬伤所抵消,而且被人顺手拿来作为批评城市的双关语。这次的天价虾事件,果然就有许多论者拿“好客山东”、“魅力青岛”之类来进行对比和说事,由此反证了官场言行的背离将是多么的乖谬,管不住宰客行为的城市形象宣传是多么的苍白、无用和假大空。

青岛天价虾事件过去一阵子了,后续处理、安抚似乎也告一段落。本来像这样的事件发生了,当事人至少应该找到被宰对象当面道歉,而且有关监管部门还有必要取消其入市资格,不如此,又哪里能够立规矩,树城市形象,以儆效尤呢?然而实际情况则殊难令人满意。更无奈的是,线上线下仍然有诸多不和谐音。一个评论员朋友的微信公号,写了关于青岛的文章,结果很多青岛人都进入后台痛骂,连篇累牍的都是“你怎么不去死”和许多正常人都说不出口的难听话,一连骚扰了数天。如此低素质的水军出动,能指望挽回城市形象吗? 公允地说,正如鼓捣城市形象很普及一样,城市宰客非也非止于青岛一地。这几天类似的事例还真不少,就在笔者写此文时,网上跳出最新的宰客资讯是,桂林景区不交钱限制自由,而旅行社竟辨称:哪个不抢钱?无锡一酒店被曝话梅8.8元一颗,也学会使用上新的计量法了。种种宰客行为,个体的力量诚然无法制止,但人们选择不信城市形象宣传,心怀恐惧地逃离,总可以吧。更何况,如今是地球村时代,你那边只重虚无缥缈的形象宣传,口惠而实不至,不能让游客身心愉快,反而让人身心受害,咱换地儿玩,总可以吧。

你不宰客,我会自来。城市就在地图上,城市的历史自然风光就在历史地理书上,著名小吃吃货们百个度就全清楚了,又何劳什么城市形象宣传。再说我们玩儿城市还处于如此低

的初级阶段,用得上高大上的城市形象宣传么?净整那些没用的干什么?城市精神、城市形象现在是你应该关心的事吗?频繁的宰客、不合常理的宰客,往死里擂的宰客之类表明,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鼓捣城市形象宣传,而且先止住宰客行为。

罚“天价虾”9万,处罚到位了吗?

2015-10-08 中国青年网 (余明辉)

青岛“38元一只的天价虾”事件有了新进展。昨天,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市北区物价局已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据悉,该店已经关门歇业,而店主现在也处于联系不上的状态。(北京青年报10月7日)

“从投诉初期的相互推诿、无人接管和受理,到现在的罚款9万,青岛市物价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这是不少媒体和网友面对此次青岛“天价虾”被行政处罚后最多的一种评价。问题是,这样的处理就真的到位了吗?合理合法吗?

青岛市北区物价局等给本次“天价虾”的定性是,善德海鲜大排档“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模糊标价把“一只”按“一份”要价牟取暴利,涉嫌价格欺诈。这是恰当的。而按照我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经营者实施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有违法所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不按规定规范明码标价的,可按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对于青岛此次“天价虾”事件,不但全国出名影响恶劣,还在实施过程中有威吓恫吓游客行为,而且还撒谎把一般的基围虾当海虾出售,非法牟取暴利明显,可谓情节严重,按规定不但要实施经济罚,还要实施诸如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追究刑责等行为罚。就此而言,对“天价虾”事件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措施的种类还是不够的。

同时按照规定,如此情节严重的价格违规违法行为,理应按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才对。也就是说,所谓的9万元罚款是如何得出的,如果是按有违法所得处理,当事大排档违法所得到底是多少,如何得出9万元的罚款?如果是按无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处理,那9万元的罚款显然与违法的事实情节不相适应。反过来讲,即便是针对经济罚本身,青岛有关物价部门的处罚也还存在着不清不楚甚至处罚较轻之嫌,亟需明白解释。

针对此次“天价虾”事件,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期初反映就已经很让人质疑他们严重失职和不作为,不管对当事游客来讲,还是当地旅游环境形象等而言,就已经形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和抹黑,让青岛这座国际旅游城的形象打了折扣。如果此次的后续处罚再陷入处罚较轻、应付舆论、包庇黑心商家等漩涡(事实上目前商家的“失联”已经让舆论的避风头等质疑渐起),无疑会再次让当地相关方面的形象再次失分,甚至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连最后一次成本较小有效挽回当地旅游形象的机会也再次白白失去。

目前,国内旅游乱象频仍,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等方面,频频出现黑心商家无下限宰客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国内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包括国家旅游局、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在内一再不遗余力下大功夫解决。但就是这样,青岛“天价虾”还是横空出世,再次挑战人们的忍耐力,更似在考验国家治理旅游乱象的诚心、信心和决心。

因此,不管是就当地旅游市场形象等考虑,还是就国家整体治理旅游市场秩序需要,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都不能仅仅是罚款9万元了事,而应该给予更严肃有力的惩治,以谢天下、以儆效尤。同时,对于当地有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也不能轻易放过,一并严厉追责。(余明辉)

“青岛天价虾”之后 维权会变容易吗

“天价虾”事件主角之一的肖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完全没有想到事件会发展到现在这样,会引起全国的轰动。这件事也给他和家人带来很大压力,希望此事就此了结。他们也不希望“一只天价虾”毁掉青岛形象。(据《华西都市报》10月13日报道)

或许每个人都会出现这样纠结的心态,被侵权后既想讨说法,又不愿意闹大,特别是不愿意以这种方式成为“公众人物”。但很多时候,不“闹大”就很难讨到说法,“青岛天价虾”之后,这仍是一个叫人难过的问题。

“一只天价虾”会不会“毁掉”青岛,现在还不好说,但公众更关心的,并不是一个青岛,而是希望“天下无宰客”。只有各地政府、监管部门都能像“天价虾”曝光之后那种“高度重视”,宰客及其他侵害游客和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才不会接踵上演。但谁都知道,这种“天下无宰客”的境界离我们依然遥远。

没有多少人相信,因为出了一个“天价虾”事件,青岛就永远不会再出现宰客问题;更不相信,因为这个榜样,各地都能引以为鉴。主要问题在于,宰客、“坑爹”情况常有,而“引起全国轰动”,进而促动监管给力的情况则不常有。事实上,能在网络、媒体引发舆论发酵的情况,通常是低概率的。假如明天有人在其他地方遭遇“天价鸡”“天价鱼”,未必就能复制“青岛天价虾”的维权模式。网络时代,尽管说“人人是记者”,都能到网上发声,但能引起公众集中关注却不容易实现,能够达到发酵境界的帖子,注定极少,更多的网络发声,只能像是往大海里滴入一滴水,引不起一丝波澜。

很多时候,没有舆论发酵,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就很难到位;监管部门被舆论推着走,是公众既依赖同时又不满、不解的问题。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本应依法行事,出了问题就给解决,但原则归原则,不作为却早成常态。以“青岛天价虾”事件来说,正常投诉,谁都不管,往其他部门推、往节后推;曝光了、舆论发酵了、闹大了,所有的部门全都“第一时间赶赴”。只不过这种“高度重视”不是发自履职的自觉,而是“闹大了”的压力。

“后青岛天价虾时代”,挨宰后的维权依然不容乐观。“青岛天价虾”之后,社会的思考应转向,关注、讨论政府治理效率方面的问题,比如不作为的情况何以普遍,且成为常态?民众角度上,除了寻求曝光发酵和其他形式的“闹大”,更有效的路径在哪里?体制内“正常途径”不正常的问题,需要怎样的改革才能解决?

篇三:高三作文素材积累(十一)

高三作文素材积累(十一)

高三作文组

青岛38元大虾事件始末

看看“天价虾”主的“作为”吧,他面对显然“弱不经风”的外地游客,不但抡起棒子恐吓,还敢恶人告状,报警称游客吃“霸王餐”!而张家界“低价团”狠宰游客,遇稍有不服甚至仅吐微词者,导游就猖狂叫嚣:信不信让你走不了?

事态十分显明,一只青岛“天价虾”实实寒了民众心!今朝华夏,百姓无法不“失信”,此“信”是信任,一些地方政府已变成“为人民币服务”,一些职能部门遇事总是奉行“足球场规则”,能传必传“下家”,有北京“放肆”媒体曝光,则“地方保护主义”应之。对人民的呼声可以忽略不计,百姓怎能不毁了信任,顿失安全感,芸芸众生到了异地,遇到情况,又怎能不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啊? 此“信”是信念,国人几千年优良传统,诸事尤其是道德选项是有底线的,而今,这“底线思维”不灵光了。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设了投诉热线,“底线”是来电必接吧,节假日拨过去,“我们照章也要休息”,平时则“工作有日程,一般要7个工作日”;涉旅游各商家,底线是“童叟无欺”?老黄历了,“顾客就是上帝”?中国可不讲“上帝”??回想一下,餐饮业的“霸王条款”最低消费、不准自带酒水,都纵横驰骋了多少年?

价格“冲天”,服务“打折”;监管“踢皮球”,百姓叹“位卑”,由青岛“天价虾”引发的国内游之“毁”之思,还有??

国家旅游局局长:一只虾抵掉山东几亿广告

旅游市场秩序是衡量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的首要标准,加快旅游业发展当然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市场秩序不好,游客感受不佳,社会反响很差,速度再快也不能说成功。

面对逐渐形成的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传统的“小”旅游管理就很难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小马拉大车”成为旅游管理与旅游产业发展矛盾尴尬的现实写照。

对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天价大虾事件,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近日表示,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这个事情的管理职权在工商和物价等部门,旅游部门虽然是在主动作为,但是已经越权了。”

国庆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遭遇“天价虾”,点菜时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被告知38元一只。无奈的肖先生在相关职能部门间被“踢皮球”,又无奈地“当着警察的面,屈辱地掏钱只求尽快脱身??”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

李金早表示,此事已经严重影响了青岛乃至山东的旅游形象,最痛心的是旅游部门,但旅游部门想维护游客权益却没有相应职权。据悉,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是我国旅游业发展要实施“515战略”中的重要一项。

长期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失范已成千夫所指。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李金早表示,人民群众对这种治理乏力、正气不彰的状况极为不满。如果继续任其发展,无疑是我们的严重失职。旅游市场秩序是衡量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的首要标准,加快旅游业发展当然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市场秩序不好,游客感受不佳,社会反响很差,速度再快也不能说成功。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明显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目前,首支旅游警察队伍已经在海南省成立,试点成果将会向全国推广。

国庆假期,广元的肖先生夫妇和21岁的女儿于10月4日晚抵达青岛,在乐陵路一家酒店住下。他们发现酒店外街上有好几家海鲜烧烤店,便随意选了一家名为“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的店。 点菜时,他们特地询问服务员,菜单上的“大虾38元”是一份还是一只。在得到“38元一份”的回答后,3人点了活虾、贝壳、螃蟹,还有烧饼、豆腐和一扎啤酒。

吃饭时,隔壁桌结账的朱先生因消费金额共计2175元和店方发生纠纷。随后肖先生被告知自己桌消费一共1338元。

随后,肖先生和朱先生与店家理论未果,选择报警。当辖区派出所民警到来后,称这事属于价格纠纷,不是他们的执法范围,建议找物价局。肖先生又拨打物价局电话,物价局值班人员说现在是放假期间,请他们还是找警察协调解决。

折腾到5日凌晨,肖先生第二次报警,当事双方被带到了辖区辽宁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出面协调,民警再次告诉肖、朱二人,这事不归派出所管,除非双方打架闹事,派出所才能介入,因此建议肖、朱二人先结清账单。

一只“青岛大虾”毁了什么?

10月4日,四川肖先生一家游至青岛,在既乏善又无德的善德海鲜烧烤店吃了一顿海鲜,一盘“颜值”并不超凡脱俗的海虾要价1500余元(说是一份,结账变成一只38元),无奈的肖先生在相关职能部门间被“踢皮球”,又无奈地“当着警察的面,屈辱地掏钱只求尽快脱身??”

事件发酵,青岛甚至山东人看到了“霉”,“无德”海鲜店的邻居们喊一个“冤”,“好客山东”败给了“虾兵蟹将”,段子手衍生了一个“暴”(“新时尚:虾(贝类)按只收费,饭(及粥)按粒给钱”)的段子,法律界争议“警察该不该管”,众说纷纭,一言以蔽之曰:“一只虾毁了一座城”?? 连日来,不少勤劳的墨客网友,牺牲假日撰写一系列或感性或理性的“观感”,种种反思文章也被各地传媒“广播”得淋漓尽致,从中可汲取什么,警示哪些,确实值得“研讨”。

当事人自然不甘心“无奈”“屈辱”,尽管他现在已收到退款、该店已被罚款,但他耿耿难眠的是,当时有的职能部门为何不履行职能,动辄“踢皮球”,且“正气凛然”,振振有词?

更多的类似“事件”当事人痛感的是,监管的“缺席、失语”,规章制度林林总总,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汇于电脑当中的文件夹么?东西南北中,多个职能部门成了“耷子的耳朵——摆设”?纵观近年来多地发生的多起“宰客”事件不难发现,标价规则不透明、不严谨,纠纷处理“踢皮球”,处罚机制不给力这三种顽疾,成为遍地“宰客”又屡禁不绝之“病根”。

对此,相关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回应也颇值得“研讨”。云南多个景区特别是丽江等地“事故”频发,强制购物、黑导游态度恶劣一直饱受诟病,其旅游部门竟称,解决问题得相当一段时间??“天价虾”事发,青岛市长主持会议,一番指出、“要”如何之后,看得最重的还是影响城市形象问题??

一只青岛“天价虾”究竟毁了甚,严重影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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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事件的反思

国庆假期,不少人出门旅游被堵在路上,而有的人却是堵在心里,比如南京的朱先生和四川的肖先生,他们说在山东青岛的一家烧烤店里用餐时都被宰了,而且宰的离谱,一份“蒜蓉大虾”,点餐时菜单上的标价是38元,但到结账时,店主却要按照每只虾38元来收费,多的一盘虾要收到1500多块钱。而当时警方物价局皆称管不了。(新浪新闻中心)

经过网上连续好几天的舆论“声讨”之后,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对涉事店家进行严肃处理。10月8号,青岛四部门联合发文称将采取措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至此,吵得沸沸扬扬的“天价虾”事件的终于告一段落。

人无信则不立,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家也是,商家经营要以诚信为本,顾客是上帝。而新闻中的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却背离了自己招牌上“善德”两个字,“善德”应该是与人为善的道德,善良而有道德。对于一个餐馆经营者来说,无论是“诚信”还是“善德”都应该是他的立足之本、生存之基。只有赢得信誉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诚信才是生意兴隆的保障和关键所在,诚信是价格上的公正公道,也包括材料上的“童叟无欺”,反之如果不讲诚信,就会让它的形象大打折扣。古语云“人无信则不立”、“言必信,行必果”都是要求树立诚信观念。明明是38元一盘的大虾等顾客吃完了老板就改口38元一只,这就严重背离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而用棍棒威胁顾客这种行为更是与善背道而驰,这样不诚信的商家只能害人害己,自食其果。

游客被宰,无奈选择报警,而警察到场后却称,这种事情他们管不了,吃饭出现的纠纷属于价格纠纷,他们没有执法权,建议给工商部门打电话,然后便离开了。其实这样的价格纠纷,警察可以帮助当事人协商解决,而不是一走了之的。至于后来餐馆老板用棍棒威胁的方式来让顾客交钱,就属于敲诈、勒索以及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了,这种不公平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应该属于警察的管理范畴了。物价部门以“现在市场价都放开了,我们也不好处理”,这样一句话来应对这起消费价格纠纷,显然有着诸多不妥,不免有点不作为之嫌。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青岛“天价虾”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直等到事件引起全国轰动后才去解决,说明我们相关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有待改进。

青岛作为一个国际化都市,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它是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同时也是中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15个区域经济中心城市之一。这样一个城市却因为一盘“天价虾”而被推向风口浪尖,对青岛的负面影响可见一斑。那么这盘“天价虾”是如何“重创”青岛市的呢?其实就是在互联网时代下,消费者维权有了新路径,运用“互联网+维权”的方式,成功捍卫了自己的权益。

从青岛“天价虾”这个个案可以折射出我国旅游市场和旅游业的监管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旅游市场粗放式发展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旅游市场维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青岛大虾”引发的轰动效应刚刚平息时,10月20日,网名为“青岛滩”的青岛企业家去到四川广元,给在青岛吃了38元一只虾的肖先生送上5万元的慰问金,同时邀请肖先生再到青岛,重新感受“好客山东”。

据成都商报报道,“青岛滩”说,作为一个普通的青岛人,他非常热爱自己的城市,得知肖先生在青岛的遭遇后,自己非常不安和难过,希望当面慰问肖先生。这次之所以用网名,是因为怕被误会是炒作自己。

自从10月5日肖先生报料称自己在青岛“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虾挨宰后,青岛这个在人们心目中一直与美丽共存的城市突然以另一种方式“走红”。这种“走红”的颜色就像烧熟的大虾,成为人们编排段子和笑话的原料。

在持续近半个月的“民间段子大赛”中,计量单位成为段子的基本元素。一碗饭、一碟虾米、一瓶吊针、一块芝麻饼??到底应该以碗、碟、瓶、块计费还是以粒、只、点、滴计费?这些都成了让“富翁破产”的计量陷阱。

地方形象就像个人形象一样,一旦沾染某种影响广泛的坏名声,其坏的一面就会得到无限放大,连过去的“坏”也会被旧账新翻。有篇被广为转发的文章,就忆述了多年前在青岛住宿时被敲诈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而在“天价虾”之后到青岛旅游办事的人更会目光炯炯,随时发现并曝光青岛的负面。紧跟“天价大虾”之后,网络上又有人曝出青岛的“天价蟹”,以及在青岛坐出租车被倒卖受威胁等等。 其实宰客的事并非青岛独有。几乎在青岛“天价大虾”曝光的同时,香港的个别药房也在玩“计量游戏”:他们使用计量单位的障眼法,令顾客以为所购中药是以两计算,到结账时却是以钱计算。为了防止顾客反悔,店员以最快的速度把中药材磨成粉末,让购买者毫无退路。

由于青岛“天价虾”曝光在前,香港的宰客新闻已难以发酵了。这看起来是香港宰客药房的幸运,但其实他们没那么走运。香港《商品说明条例》规定,商户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有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提供重要资料,或未能表露其商业用意的营业行为,因此误导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的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50万港元及监禁5年。“十·一”长假期间宰客的药房,就有8男1女的职员被捕。

宰客被捕在香港不是第一次。去年12月,香港一家药店店员以误导性手法宰客,就被判刑6个月,缓刑3年。

“天价虾”给青岛形象造成的创伤可谓鲜血淋漓,但迄今未闻宰客者被捕,也没有见到负监管责任的工商旅游部门的人受到处分。现在时过境未迁之时,出来一个热爱青岛的企业家以个人名义为青岛形象疗伤。这种乡情虽有感人之处,但宰客给一个地方造成的创伤表面上好像是商家的行为结果,实际上却是管理者监管失职内伤的外化。外伤易疗,内伤难治。那个青岛企业家的5万元钱,是无法为青岛的巨大创口止血的。

“青岛大虾”创口无法用金钱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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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一只“天价大虾”带来的深思

一只“天价大虾”带来的深思

最近几天,一盘大虾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各种声讨扑面而来,“青岛大虾”在热搜榜上稳居首位,那么,这盘大虾到底是肿么了?

有网友称,在一家海鲜大排档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一盘蒜蓉大虾竟然要上千元。明明写着38元怎么变成这么多?原来在菜单上标注的价格是一只而不是一份。具体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10月4日,肖先生(四川赴青岛游客)一家3口第一天到青岛,找到旅店后,就在旅店旁边找地方吃饭,因为其他饭店人比较多,最终选择了这家“善德活海鲜烧烤”。在看到菜单后,也曾询问过菜单价格,看到“大虾38元”时,问老板“是不是38元一份”时,老板回答“是的”。除此之外,还询问了老板螃蟹价格,58元一只,一盘扇贝,10元一份。还点了一扎啤酒,菜单写的是38元/大扎,但是后来老板说是120元一扎,更气人的是结账时大虾竟变成了38元一只!一盘大虾竟要卖上千元!

受骗者的陈述,使得青岛大虾的恶名一时传遍全国,人民不免气愤,要是照这样下去,谁还敢去吃这大虾?!有网友呼吁:就没有人管管这种严重宰客的行为?当事网友表示,这家位于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排档,当时网友和一桌南京游客同时报警。南京游客一桌1380元,最后给了800;这位网友一桌2700,最后给了2000。这位网友表示“真的对这种处理方式好失望”。

对于青岛大虾的宰客行为,现在社会上也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上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享受生活,不管是旅游、吃饭,还是出门游玩,有消费的地方就会有商铺,当然,除了这些,日常的生活带来的消费也是可观的,久而久之,就不免会出现“宰客”这种不诚信经营的行为。古人常说“人无信而不立”、“言必信,行必果”都是要求建立诚信观念,评价一个人道德的标尺中,“信”常常放在首位,足见“立信”的重要性。而对于一个经营者来说,诚信更是立足之本。只有以信誉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名士达漆的王鹏总经理就是这样管理企业的。

自企业成立以来,名士达漆就一直坚持诚信经营,名士达人坚信诚信是经营与管理的核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诚信能让企业打开市场,扩大经营份额,特别处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经营由过去的生产导向转变为消费导向,企业与客户之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企业要发展,只能在顾客消费者认为是可靠可信的基础下,才能得到丰富的收益与回报,反之如果不讲诚信,就会让企业的形象大打折扣。因此,名士达漆在这几年的经营中,一直以客户为主,讲究诚信经营,答应客户的一定会满足。当然,名士达漆也注重品牌的质量,每一道工序都是严格执行,务必保证质量的过关,这也是品牌的诚信,是对客户的负责。

诚信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修身治国之本,作为一种美德它深深的镌刻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上。“天价大虾”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谨慎,更是在警告经营者们,以诚信经营为本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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